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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第五十六章 倾何番外(上)(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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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我也是个公主,卫国的公主。

虽然我不知道一个公主该是什么样子的,但我却晓得,肯定不会是像我这个样子,颠沛流离,无处为家。

七岁以前,我一直住在一间大宅子里。与其说是住在里面,不如是说被关在里面,我从没有机会,走出那间宅子的大门,见一见外面的天地。

所幸那间宅子很大,亭台水榭,山石磷峋,我花了好长时间才把它逛遍,而且每次也能发现一些新玩意,所以即使一直被困在那里,我也不觉得有多么无聊和烦闷。

只是我很奇怪,这么大的宅子,为何只住我和怜姨两个人呢?

这个疑问,我一直放在心里,从没有问过。我不敢问,因为每次问她这些问题的时候,她就会流露出很伤心的模样。

我不知道怜姨在伤心什么。

七岁那年,怜姨因病过逝了。她临终前对我说,会有一个人把我接走,会有人把我带到一个新的地方。

她用生了茧抚摸我的脸,她对着我一遍又一遍地叹气,她说:“你明明有最尊贵的身份地位,却要在这里受苦,真是不该啊……”

冰冷的眼泪滑过她沧桑的脸庞,有些凄凉。我踮起脚,拿袖子擦去她脸颊上的泪迹,对她说:“不要哭。妆花了不好看。

她望着我,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对我道:“记住,你是公主。一辈子都不要忘记,想办法回去,拿回属于你的东西。”

怜姨告诉我要回去,要拿回我自己的东西。可她却没有告诉我,我该如何回去,又该向谁讨回本该属于我的东西。

我等了几天,也没有等到她口中所说要来接我的人。一天又一天,我看着她的尸体,一点一点地腐烂。

那时我还太小,对死亡只有一个很模糊的概念,我只晓得,一个人死了之后,她就再也不会睁眼,不会呼吸,不会对你哭,不会对你笑,她只会静静地,永远地沉睡下去。

我只有七岁,完全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我不晓得人死以后要入土为安,最终是尘归尘,土归土。

我甚至不知道,人死了以后,她的容颜会改变,她的身体会腐烂。一切一切,都使我恐惧。

我守着怜姨的尸体,守了整整三日。

夏日天气闷热,窗外蝉鸣聒噪,屋内安详躺着的怜姨已经慢慢散发出难闻的气味。有些小虫子,从院子悄悄里爬进来,钻到她身上。

我害怕极了,我担心她的身体会一点一点地被这些小虫子吃掉,就像之前看见地上的小蚂蚁一点一点吃掉别的动物的尸体一样,最后连残骸都不剩。

与其让她的尸体被这些肮脏的虫子吃掉,还不如被一把火烧了干净。这是当时的我,所能想到的最好的方法。

所以,我站在屋子外面,从厨房里搬出生火的柴和油,燃起了熊熊烈火。

腾腾的大火映红了大半个天际,所有的东西都燃成了灰烬。曾经鲜活的一个人,而今只剩下骇人的枯骨。

我抱腿坐在一堆废墟前,眼泪控制不住地夺眶而出。我也不知道自己哭了多久,反正到了最后,即使我还是很伤心,却再也没有眼泪流出来了。

我想,就像干涸的井一样,我约莫已经把眼泪都流干了。

等了好久好久,我却一直没有等到要来接我的那个人。

我猜,我可能是被抛弃了。我的死活,根本没有人在意。

我还那么小,我还不想死。可是,我该怎么活下去?

虽然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但我知道,一定不能再被困在这个宅子里了。再待下去,我可能会饿死。我已经有三天没有好好吃过一餐饭了。

怜姨过世后,我就靠着之前还剩的一点白面馒头度日。可是夏天天气闷热得很,到了第二日馒头就已经发酸了。可我没有办法,只好将就着吃,结果就是刚吃进去没过多久又把它全都吐了出来。

然后,我就更饿了。

怜姨说,我是卫国的公主,卫国金碧辉煌的宫殿就是我的家。因为我母后有不得已的原因,所以不得不把我暂且寄养在这儿。但是,怜姨很肯定地说,终有一天,母后会把我接回去,会好好地补偿我。

可是,这一日是哪一日呢?我不确定我是否能活着等到那一日的到来。

一瞬间,我又想到了怜姨。她算得上是这世间对我最好的人了,她会在我冷的时候替我加棉被,在我饿的时候替我煮饭菜,嘘寒问暖,不厌其烦。

对我这样好的一个人,就这样死了。她是全心全意地照顾我,可我对她的了解实在是太少。至今为止,我只晓得她的姓名中有一个怜字。

怜姨要我活下去,我就要想方设法地活下去。我收拾了一个包袱,里面装了一些我觉得比较值钱的首饰,第一次,离开了那个宅子。

走了几步,我忍不住回头望了一眼自己生活了七年的那个宅子,宅子上高高悬挂着一块牌匾,上面题了两个字:何府。

何怜。这应该就是怜姨的全名。

走出去后,我才发现外面的天地那么广阔。天高海阔,总会有我容身之处的。

我没有想过要回到卫国的皇宫,找那些所谓的亲人。他们都已经抛弃我了,不是吗?

孤身一人在外,衣食住行样样都得花钱,很快,我就花光了自己身上所有的积蓄。

客栈老板在得知我没钱以后,不耐烦地招呼伙计把我往外哄:“走走走!没钱还住什么店啊!要是都像你这样,我还不得亏死!”

我抓住他的衣袖,央求道:“再宽限我几日吧,我一定会想办法筹到钱的。”

那个伙计一脸嫌弃地甩开我,力气太大,一下子把我摔到了地上,“你这么小的年纪,能做啥挣钱的营生?快走吧,别在这挡道了。”

看热闹的人把一圈一圈的围住,有人同情,有人嘲笑,有人指指点点,还有人叹息着说:“这么小的孩子,怎么就流落在外了呢?她爹娘也真是太狠了。”

看热闹的人看够了热闹也就三三两两地离开了。

最后,一个中年的女子走过来,伸手把我拉起来。

细腻白嫩的一双纤手,长长的指甲上染上了兰蔻,一看就知是不用为生计辛劳的。她脸上涂了淡淡的胭脂,除了眼角细细的尾纹使她看起来不如妙龄的女子,其他一切都还是那么摇曳多姿。

她细细端详了我一阵,对我道:“模样生得还不错,既然没有人要你了,你就跟着我吧。跟着我,虽不是什么好的出路,但终归也不会把你饿死。”

我说:“我不要死,我要跟你走。”

后来,等我长大了,我才知晓她口中的出路是什么。的确,不是什么好的营生。

起初,我每日练舞后还要做一些打杂的事。

她说,要不想被赶走就好好地练舞。我不喜欢跳舞,可是为了吃饱饭为了有一处容身之所,我只有拼命地练习,白天黑夜,严寒酷暑。

旋转,翻飞,一甩袖一回眸,每一个动作我都做到了极致,无懈可击,没有一丝瑕疵。

练到最后,和我一起跳舞的那些女孩子都以为我是真地喜欢跳舞,才会这么努力地练习。每到这时,我只有苦笑。其实,我只是不想让自己的境地更悲催而已。

那时我已经知道了,我所在的地方,叫做花楼,也叫做妓~院,是男人寻欢作乐的地方。

这里,纸醉金迷,日日笙歌。恩客们财大气粗,一掷千金。这里的女子,看似得钱容易,其实也是赚的辛苦的皮肉钱。一双玉臂千人枕,半点朱唇万人尝。这样的日子,能好大哪去呢?

我若想不干这恶心的营生,就必须有一技傍身。唯有如此,我才能清清白白地在这里呆下去。

后来,等到我十五六岁的时候,当初带我来这的女人找到我,面露得意地道:“果真当初我眼光不错,等眉眼都长开了之后,还真有倾国倾城的姿容。说不定你以后就是我们万花楼的摇钱树了!”

她又笑吟吟道:“你以后不必待在这个破地方了,我会给你安排一间上好的厢房,再指派两名贴身的婢女伺候你。对了,这些年你舞练得怎么样?”

我低着头,小声地说:“很好。”

“那就好!”她满意地点头,又问:“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我,还没有名字。”没有父母,自然就没有名字。

“啊?”她有些疑惑,但一想起我是被捡来的也就释然了。她想了想,笑着道:“这样吧,你就叫倾颜。你生得美,肯定能倾尽天下的容颜。”

“倾何。”我道。

“什么?”

“我不要叫倾颜,我要叫倾何。为何的何。”我声音虽小,但却十分地坚定。

她显然是未曾料到我会要改名字,愣了一下,也没很在意,反而很感慨地说道:“谁能想到啊,当初在路边捡的一个丫头,竟比真金白银买了的还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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