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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天上月】(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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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说,红尘万丈,魔相从生,何必何苦。

神说,人性最薄,情又如何,终究是破!

无端怅然,莫名惶恐。

——【天上月】

***

霍展把要带的干粮和水都准备妥当后,将屋子落了锁,便随我们走了,有他带路,我们一路都走得很顺畅,不出三日就到了虎口山,是哥哥他们遭了雪难的地方。

我下了马,站在山顶,风在头顶呼呼地吹,雪花迷得人眼睛都睁不开,虎口山地势极险峻,山路狭窄,底下是深渊,我怔怔地牵着马,再不肯移动一步,白雪万丈,像是从未有人踏经一般静谧。

如何生还?

哥哥……

我突然松了手中牵着玲珑的缰绳发疯似的向那崖边奔去,“哥哥……哥哥……”

身后的连珏忙抱住我,我收势不及与他一同跪倒在雪地上,膝盖磕得生疼。

“顾清淮,顾清淮,你在哪里?”

撕心裂肺的呼喊——

山谷之间,不断回荡着清淮,清淮,清淮……

“我的妹妹,生来就应该是这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哥哥……

最后的最后,是霍展皱着眉头一把把我拎了起来,抖落了满身积雪,待看到我赤红的双眼怔楞了下,抿了抿唇,“此处危险,我们还是快些赶路吧。”

我仿佛茫然无所觉,连珏只好将我抱到他的马上,我靠在他怀里,连眼睛都闭不上,一阖上就酸涩发疼。

一路坎坎坷坷,几经波折,终于也算安然到了北漠都城。

北漠不同于西齐,民风很开放,这点从扎娅身上就可见一斑,大街上来来往往的多数是姑娘,她们有着小麦色的肌肤,圆圆的葡萄样的大眼睛,额头挂着各色的珠串俏丽极了,她们不爱穿裙子,通常都是利落的劲装,走起路来像只蝴蝶一样欢快,脚踝上的铃铛清脆悦耳。

我们一行比较引人注目,尤其是霍展,换做是我,一路下来,早就被媚眼砸晕了。

连珏自然也不能幸免,只不过我牢牢地抱着他的胳膊,紧张兮兮地左右环顾,那些姑娘也就不好太明目张胆了。

霍展见状又出言讥讽,“哪里像个姑娘样,小心再过几年就成虎姑婆了。”

我龇牙咧嘴过去掐他的手臂,他更不满,“又掐,又掐,你还会不会别的招数。”

“对付你,一招就足够了。”我冷笑。

进了酒楼,小九的出现引发了一些骚动,他竖起耳朵龇牙咧嘴,胆子小的已经吓得钻到了桌子底下,我轻喝一声,他就呜呜地趴下了,小二顾忌着小九不敢靠近,我兴致勃勃地隔空高喊,“我们要芙蓉花开羹,四季如锦,比翼双飞,青龙窝雪,秦桑低绿枝,黄鹤一去不复返,哦,还有凤凰台上凤凰游。”

小二的脸色随着我每报一道菜名就难看几分。

霍展朝着我嗤笑一声,扭过头对小二道,“豆腐羹,炒四丁,烤乳鸽,糖拌黄瓜,青椒牛肉丝,火腿鸡汤,鸭片饼,再上两斤酒。”

我一脸痛心地看着他,目露怜悯之色。

连珏不让我与霍展拼酒,我只好埋头吃菜,北漠人做菜实在很……粗糙。

我觉得半饱后,有些百无聊赖,就弯腰喂小九吃蔬菜,他的头扭来扭去就是不肯乖乖张嘴,我终于妥协,拿了鸭片喂它,边喂边叹气,“这世上还有许多人吃不上饭,你怎么能这样挑食呢。”

霍展的嘴角几不可见地抽搐。

街上传来响动,我好奇地探头去看,见男男女女突然齐齐涌上街头,就拉住小二问,原来今天是他们的达姆节,便是我西齐的七夕节,此刻庙会就要开始了,是以轰动非常。

我兴致极高,刚要起身,裤腿却被拉住了,我抬腿,不动,低头,那小二哭丧着脸,一边小心翼翼地看看小九,一边对我视死如归道,“姑娘,还没给钱呢,一共三百七十二两,今个儿七夕,我们再加个五两凑个七七之意,可好?”

我暗道一声奸商,将口袋里的银两倒出来,还差两百两,这可如何是好?我心想,连珏随师父上山清修大约也是没什么钱的,只得抬头看霍展,他很没有风度,“这可都是你点的,我不过是个山野村夫,哪有那么多钱。”无奈只好把希望寄托在小九身上,我冲它眨眨眼睛,其实我只是想让它卖个萌。

可是,我显然高估了我的表达能力,小九愉快地冲上去一个翻身就将小二扑倒在地上,那人痛哭流涕,“女侠饶命,女侠饶命啊!”

我把调皮的小九从他身上扒拉下来,他已经晕了过去,回头一看餐馆里的人散了大半,剩下的一个壮硕大汉走得慢了些,见我向他看去,脚下一个踉跄,摔得很结实。

连珏抚额叹气,从怀里摸出张银票,“我只是担心他们找不开,才出手慢了一步,实在是天意弄人。”

我瞧着那个面额,嘴角不自觉地抽搐,暗忖着莫非自己就要一入豪门深似海了?

吃饱喝足,我与连珏十指相扣去逛庙会,把霍展留给小九看着,不是,是把小九交给霍展看着。

人群将那庙围得水泄不通,推搡间连珏不知何时松开了我的手,可那时我的注意力落在中央搭着一个高台之上,那上面呼啦啦跪倒了一大批人,中间一白衣女子手持着祈福牌,轻轻一抛,高挂在那古树枝头,垂下长长的红色璎珞,人群忽然齐齐跪倒,高呼,“天佑北漠,万世昌盛。”

我一下子显得很突兀,那女子遥遥地望过来,一阵风起,吹开她覆面薄绢,肌肤胜雪,眉目如画,丰肌弱骨,袅娜娉婷,脑海里凭空闪过这样一句话——秀色空绝世,馨香为谁传。

她似是向我这里迈了半步,却被一拥而上前去祈福的百姓拦住了去路。

我转身,大惊失色,茫茫人海,连珏去了何处?我在人群中逆行,好不容易挤出重围,蓦然回首,连珏在不远处的桃树下手执一盏纸灯对我盈盈浅笑。

我向他奔过去,在他开口前就牢牢地抱住他。

他似是明白了什么,“别怕,阿芷,我一直都在。”

我在这真实可感的怀抱中才觉得安心,他将手中的灯递给我,那上面画着一树木兰和两个紧紧依偎的人儿,旁边题了八个大字,飘逸清俊,“浮世红尘,不离不弃。”

他告诉我这叫天灯,北漠流传着一个古老的传说,只要将心愿写在这天灯上,就能被天神看到,实现愿望。

我与他一起点火,相视一笑,放开手,天灯缓缓升起,直到消失在夜空中……

回到客栈,已经夜深。

我躺在床上,忽然想起高台之上的那双眼眸,无端熟悉,却分明陌生,她樱唇翕动仿佛说了什么,可隔得太远我看不清。

第二日清晨,我梳洗好下楼,就见整个大厅鸦雀无声,连珏依旧淡定地喝茶,霍展则在喂小九吃生肉,我大惊失色,大庭广众之下,这实在是太血腥邪恶了,于是脱口而出,“它还是个孩子啊。”

霍展又用奇异的目光盯着我看了半天。

“喂,本公主在这儿等了你半天,你竟敢视本公主为空气。”旁边传来一道清丽的声音。

我回过头去,那姑娘生得很是……深刻,高颧骨,深眼窝,瞳孔是棕色的,发髻上有个羽冠,中间缀着宝石,穿了一身火红色的骑装,腰间一根镶了好多铃铛的金腰带,脚上一双鹿皮靴子,手上还攥着一条白色的马鞭。

我打量完了,坐回连珏身边,刚端起手边的粥,一道劲风袭来,我回头,连珏攥住了根鞭子,皱眉道,“姑娘为何下手如此狠毒?”

“我与她说话,她不理我。”她哼哼道。

我瞠目结舌,“你方才说等的人是我?”

她皱眉,很不耐的样子,“随本公主走一趟。”

我确定自己从没见过她,于是很自然地联想到昨晚上吃了顿霸王餐的事情,一时有些讪讪,有些只不过北漠的公主还管治安,真是心系百姓啊!

“公主。”我有礼貌地说,“吃霸王餐是我的不对,我把钱还去酒楼再让小九负荆请罪去,你看如何!”

她的眉头皱的更厉害了,“你还吃了霸王餐?”

这下我可惊讶了,不是为这事儿吗?

“哎呀,管不了这么多了,你快随我走。”说着就来扯我走。

光天化日,强抢民女?

这……不大好吧。

连珏和霍展纷纷亮了刀剑,突闻唰唰唰,几十把明晃晃的弯刀亮在面前,霍展眉头紧皱,气氛一时剑拔弩张。

“公主。”我泪眼朦胧,摸摸瘪瘪的肚子,“介意等我喝口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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