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单身女王(1 / 1)
曾克俭最怕的一个人就是妻妹何雨情,她向来不尊重曾克俭,从不叫曾克俭“姐夫”直接叫喊名字。不过好在她几年前就离开了楚江市,为她的公司在西南做“拓荒牛”了,得知这个消息后曾克俭睡觉都能踏实了。
堂堂七尺男儿为什么怕一个女人呢?倒也不是真怕,只是“好男不和女斗”,赢了胜之不武,输了让人笑掉大牙,何必呢?
圣贤说的很有道理,“女子无才便是德”,何春梨就是有德之人。何雨情和姐姐何春梨之所以是两种不同类型的人,完全取决于自小的生长环境。话说当年有对“□□”夫妇下放到何家村,本来是让何雨情的爹何支书去监督“□□”夫妇的思想改造,但是何支书宅心仁厚处处照顾“□□”夫妇,让“□□”夫妇少吃了不少苦头。到了后来随着“□□”倒台,“□□”夫妇被平反还落实政策恢复了职务,于是就专程来看望何支书一家人。临走之时,这对夫妇为了报恩,提出要带何支书的小女儿何雨情去省城生活,让何雨情受到良好的教育。何支书当然欢喜,遂让何雨情认这对夫妇为干爸干妈。这一决定把这对夫妇乐坏了,正愁家里没有女儿少了很多欢乐呢,因此思索了“雨情”这两个字取代了原来的“秋苗”。
秋苗就是秋天的禾苗,过去给农村女孩起名多数是用所见到的来命名,比如春梨,夏荷,秋菊,冬梅等等,但类似这样的名字在农村已泛滥成灾,不像“雨情”的独一无二。
俗话说“名如其人”,何雨情的确独一无二,年过30还不结婚,说是不要婚姻要孩子,简直是谬论谬论!荒唐荒唐!不过这样的评价曾克俭只能放在心里,不敢当面批评何雨情的。
职场上的白骨精还是少惹为妙,否则报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和曾克俭截然相反,曾森雅很喜欢那个比自己只大五岁的“小阿姨”何雨情。据妈妈说,姥姥怀“小阿姨”时已有40多岁了,当时妈妈已为人妇,所以姥姥犹豫过不想要“小阿姨”,怕生出来让人笑话,但是妈妈说这是天意不可违,劝姥姥留下“小阿姨”,加上姥爷也舍不得失去亲生骨肉,就这样“小阿姨”成为曾森雅的亲人了。
记得在小时候,妈妈曾经带过曾森雅去看过“小阿姨”,那天只见她穿着一条紫色的蓬蓬公主裙,美得就像童话里的公主。她非常大方地领着曾森雅去衣柜里挑裙子,说无论曾森雅喜欢哪条都可以拿走,只是那一柜的七彩缭乱了曾森雅的眼,最后还是她做主给曾森雅挑了几条。当曾森雅换上一条白底红花的裙子后,她又拉着曾森雅来到了梳妆台,从琳琅满目的胭脂水粉中拿出郁美净宝宝霜给曾森雅涂抹后,复又扑上了孔凤春的鹅蛋粉,满室生香。一切仿佛在梦里,曾森雅只觉得自己好像是流落民间的公主,突然被接回皇宫里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愉快地度过一天后,“小阿姨”在曾森雅临走时依依不舍,还慷慨地送给曾森雅宫灯杏仁蜜、紫罗兰香粉、凤凰甘油等护肤品,这都是当年数以万计女人的朝思暮想。曾森雅泪眼婆娑,紧紧拉着“小阿姨”的手不肯放。“小阿姨”对妈妈说“一定再带雅雅来呀”,妈妈点了点头,只是没想到再见时已是多年以后。
如今“小阿姨”也来到群英市,曾森雅真的很高兴,虽然人前从未喊出“小姨”二字,但这个“小阿姨”亦是她世上唯一的亲人了。
如果不是连董事长下了“十二道金牌”,何雨情根本不会来群英市去做那个吃力不讨好的苦差。谁都知道,连逸琅是个坚定的不婚族,不会为任何一个女人而改变信仰,那怕她人间极品,那怕她寻死觅活,可是奉子成婚呢?
滑天下之大稽!这是何雨情听到连董事长所说的第一反应。她假装看不到连董事长的黑脸,只顾宣泄出她的不满。
干什么让一个中层来干这种低级的事?和拉皮条的有什么区别?不就是价格不同嘛。
连董事长先是放软口气,“你和逸琅性格相投”,这点倒是没说错,他们都是不相信婚姻的人。
“你非常了解他,懂得他的需求”。
一派胡言!
“连逸琅的生理需要我怎么会清楚?再说他真的想解决,还用得上别人帮忙吗?多得是女人前赴后继趋之若鹜。”别怪何雨情口不择言,实在是连董事长迫人太甚。
听出“女高管”的不满,连董事长赶紧安抚她,“他找的人我不放心,我相信你的眼光。”
不要带什么高帽,没用的!何雨情直接拒绝。
虽然被下属抢白了,但连董事长“宰相肚里能撑船”,不与何雨情计较,反而循循善诱着,“如果我说介绍一个品貌绝佳的青年男子给你,并且他也是赞同你的观点,你觉得如何呢?”
“例如谁呢?”不可能不动心,何雨情不是神佛。
连董事长抛出了杀手锏,“你觉得君行如何?”
君行?连君行!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女人真是感性的动物!君行可不是恐婚族,就算他想也不可能。连董事长的眼里划过一丝鄙夷,但很快换上了期望。
不愧为职场上摸爬打滚多年的女人,她滚烫的心片刻就冷却下来而问道,“除此以外呢?”
若是得不到人,总不能人财两空吧。
“年底分红追加一倍,不管成不成。”满天的金子砸了下来。
“那我试试吧。”重赏之下必有勇女。
“不成功便……”
成不了仁!表一下决心也好,就当给自己打打气,“属下一定不辱使命!”
“我会为你摆上庆功酒!”
“不醉不归!”
花了一天的工夫,曾森雅把家里打扫得窗明几净,好迎接小阿姨的到来。茶几上的花瓶里放进了一束水仙百合,浓烈地盛放着就像曾森雅的激动心情。不但如此,她还早早预定了那家百吃不厌的私家菜馆,免得到时候没有位置。“雪儿”也乖乖地趴在它的窝里,不敢乱了屋里的分毫。
万事俱备,只等小阿姨的到来。
敲门声响起,曾森雅赶忙跑去开了门,见到小阿姨还是像小时候那么耀眼,只不过公主长大成了女王,还是个单身女王。
“小,进来吧!”曾森雅迟疑了一下,终究还是不习惯喊出“小姨”,但还是亲热地拉着何雨情的手,一起走进了客厅。
蜗居!这是何雨情迅速地扫了一眼客厅,还遥望了卧室后得出的结论。
这么小,住的一定不舒服,等我这次拿到年终奖,一定给雅雅换个大房子。
曾森雅泡上两杯玫瑰花茶,说喝了可以活血养颜,这是女人的最爱,还不忘加上一勺槐花蜜,清凉解暑甘甜芳香。
何雨情喝下一杯后感叹道,“雅雅你吃了很多苦吧,我实在有愧于姐姐的托付!”
怎么能埋怨小阿姨呢?她的养父母发生婚变,离婚后三个哥哥跟随养父,她跟了养母。养母的工资不高,照顾她已是殚精竭虑,那能顾得上曾森雅?待到她大学期间,养母不幸意外身亡,养父念旧情供她上完大学了,她就开始在职场上闯荡,由最初一个屡屡背黑锅的菜鸟蜕变成光彩夺目的单身女王。
那些年百味杂陈。
公主,落难了也是公主,即使没有王子的拯救,也可以自救。
曾森雅给何雨情续满了杯说道,“你别这样,我真的不觉得这是受苦,就当上天对我的考验吧。不经一番寒彻骨,那得梅花扑鼻香。”
是的,梅花非常耐寒,悬崖上已是结冰百丈,她还一枝独俏。若然到了春光浪漫之时,梅花依然笑对百花。就像梁雨情纵然剩下来,那也是剩者为王,傲立职场。
“雅雅,我知道你行的。”何雨情带着赞赏说道。
不行也要行,靠不上任何人的,尤其是男人。
小阿姨至今未婚,打算将独身进行到底吗?这句话曾森雅盘桓许久可无法问出口,于是换了另外一句,“你这次来别住酒店了,和我做个伴吧。”
住到你这里,怎么实施我的计划?还是不要了。
何雨情婉拒了曾森雅的提议,只说是经常开通宵怕影响曾森雅,还说反正一切花费都是公司报销,何必替公司省呢?
“那我不管,今天你要和我聊通宵。”弥补一下小时候的聚少离多。
“被你赖上了。今天我请客,想吃什么尽管狮子大开口。”何雨情摆出小阿姨的口吻。
“我要吃海里的龙肉,天上的蟠桃。你有吗?”曾森雅调皮地问。
“去你的,你以为我能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就去你最想去的地方就行了,最好叫上你说的那个霸道的男人,我帮你参考参考。”何雨情逗着曾森雅。
小阿姨提的是霍天屹,听了脸上就飞出红云。该不该叫上他呢?小阿姨可是长辈,这算是见家长吗?
何雨情看到了曾森雅脸红,心知这个男人一定对雅雅很重要,越发想见见他。
实在是女王的气场太强大,小女子实在无力抗衡,就让霍天屹去吧,不就一顿饭吗?
“旧日年华”是一个私家菜馆,由于菜品特别,很多人来了一次就想下一次,曾森雅也不例外。不过这个老板似乎不是为了赚钱,因为他每天只做三桌菜,三桌满了再多的钱也不干。曾有食客不相信他会不赚送上门的钱,就拿出一万元去试探,结果还是那句话“下次早点来预定”。
很有性格!不过曾森雅喜欢,人就不该成为金钱的奴隶,而应该成为金钱的主人。
这次又换什么菜呢?
吃过牛奶做的鱼吗?真新鲜,牛奶做鱼?
它端上来了,曾森雅尝了尝,酥脆嫩滑非常好吃!何雨情也说不错,还欣赏地看了看对面的霍天屹。眼光独道。
“谢谢小姨的夸奖,我选女朋友的眼光也很好。”霍天屹的嘴真能叫得出来,别看他和何雨情同岁。
曾森雅有些害羞地嗔道,“吃饭也堵不住你的嘴。”说完,还夹了一块菊花排骨给何雨情,这是鲜花做菜,看来老板是爱花之人。
何雨情笑而不语,就把菊花排骨送下喉。霍天屹遂又请何雨情品尝西瓜皮做的“翠衣小炒虾”和另外一道“苦瓜紫薯汤”,何雨情尝了一连说“很好”。
过关了!
霍天屹本以为这个“小姨”很刁钻很刻薄很难伺候,但现在看来她是很平易近人很善解人意很通情达理的。必须要喝酒庆祝一下!
霍天屹开了一瓶草莓酒,“旧日年华”除了水果酒没有别的酒。
在喝酒上,何雨情一向控制得好从不失态,可曾森雅就不行了,原本以为水果酒喝下去没事,后来才知道水果酒的后劲很强,极易醉人。
醉眼朦胧间,曾森雅恍若被抱到卧室的床上去,盖了薄被后昏昏抓住“小阿姨”的手说,“小姨,今晚别走了!”
放手,小雅!我不是小姨!小姨接个电话先走了,我送你回来的。
霍天屹想抽回手,但又不舍得,红唇很诱人。
就亲一下吧,亲完就走。刚亲了一下,床上的人儿似口渴舔了一下唇,这可了不得,火要烧起来了。还是走吧。
又要回家洗冷水澡了,但是再怎么样也不能趁人之危,这不是君子。不过霍天屹真希望自己能小人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