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Chapter 12(1 / 1)
在第N次错听电话铃响、有人敲门之后,饶是沈惜文这种不信八卦的人也不得不承认,人们常说的女人的三大错觉,手机震动、有人敲门、他喜欢我,的确是挺准的。所以说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无缘无故的,总是因为有前人总结出来,好让后人引以为戒的。
隔天晚上,沈惜文和室友林俐在某家高级餐厅吃晚饭,沈惜文便把这些话讲给林俐听,她的回答是——这种总结就是说给你这样的人听的。
沈惜文气结:“我这样的人是哪样啊?”
林俐也不与她争辩,脸上表情突变,说出的话,音量却降低了几分:“你千万别激动,我告诉你,我们隔壁桌有一超级大帅哥。”
沈惜文白了一眼眼前的花痴,好在林俐有自知之明,说话声音小,不然……
林俐还在盯着旁边桌看:“你说,这老天爷怎么这么不公平,给人家生了那样一张脸,简直是完美,你看那姿态……”
沈惜文还是不为所动,抿了一口红酒,淡淡的开口:“你可以再花痴点。”说完自顾自的切着盘子里的牛排。
“啊,美男子向我走过来了,咳咳。”还是压低了嗓子说的,沈惜文想,你这样盯着人家看,人家会没有察觉么,她就想好好吃顿饭罢了,暗暗叹了口气,缓缓的放下刀叉。
对面的某个女人已经不矜持的不安躁动起来,伴着一股浓郁的古龙香水味,一道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的声音传来:“惜文,好久不见。”
沈惜文缓缓抬头,是的,熟悉又陌生,她缓缓开口:“是啊,丁正文,好久不见。”
丁正文见她并没有多聊的意思,便适时的离开了,末了,还向她要了号码,他一离开,对面的林俐朝她挤眉弄眼,“好呀,沈惜文,我说怎么我说的多帅多帅,你也不为所动呢,合着见美男对你来说是家常便饭吧,快说,你们是什么关系……前男友?”
沈惜文喝了两口酒,头疼的厉害,挥了挥手道:“啥关系都没有,我去洗手间。”
其实沈惜文挺爱喝红酒的,以前和顾安平在一起的时候,学到的最多的就是品酒,顾安平高兴的时候总喜欢喝红酒,还教她怎么喝,他总说女生偶尔喝点红酒皮肤还会变好,后来沈惜文也成了品红酒的个中高手,而且今天日子特殊,就叫了瓶酒来喝,结果这酒不知道是年头久还是怎么的,喝了两口,就觉得头疼。
而林俐相反,沈惜文常常觉得林俐就是为销售这个职业而生的,天生长着一张足以魅惑男人的脸,酒品好到爆,沈惜文就从来没有见林俐喝醉过,这点是她尤其佩服的,沈惜文虽爱喝红酒,可是最多也就一瓶,喝多了就爱笑,胆子也会变大,说出些平时不敢说的话,经常被林俐嘲笑。
后来就询问林俐,她的酒量是怎样炼成的,记得当时,林俐很不屑的白了沈惜文一眼。
“我可是从小喝酒喝大的,我爷爷每天都要喝点小酒,而且是烧酒,烧酒,你知道吧,酒精度数很高的那种,”沈惜文也白了她一眼。
“嗯,然后呢?”
“然后就是遗传,懂吧,耳濡目染,潜移默化,”林俐带了点自豪的口气说出来,沈惜文想想也对,家里有个酒鬼,能不会喝酒么。
走路都有些摇晃,赶紧到洗手间洗了下脸,稍微得以清醒一下,缓了缓神之后,才踱步走出洗手间。
突然门外有个人也正好推门而入,脚下地砖也不知怎么的,一滩水,沈惜文穿着高跟鞋,脚下一滑,眼看就要摔下去,沈惜文紧闭着眼睛,可是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传来,她感受到有人把她稳稳的接住,那是一股熟悉又陌生的味道,沈惜文不用抬头就已经猜到是谁接住了她。
旁边还有人经过,他们的姿势不免有些暧昧,引人猜测,沈惜文着实不喜欢像只猴子一样供人参观,于是道了声谢,就想立马离开,谁知他紧紧的拉住她的手,轻轻的说了一声,“惜文,生日快乐。”她有些诧异的回头望他,开口:“你怎么知道今天是我生日?”因为她是过农历生日的,如果不是特别去记,很难有人会记得一个外人的生日吧。
丁文正笑了笑开口:“我一直都知道。”
回到座位上时,酒瓶内的液体却已经低下去很多,反观对面的女人,还是那副顾盼生姿的模样,谁看的出来会是个酒鬼。
“啧啧啧,”林俐好整以暇的望着沈惜文,沈惜文不明所以,“还跟我说你们没奸~情,你看你前脚刚去洗手间,那个丁正文后脚就跟去了,现在你还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说罢,一手撑着下巴,一副看好戏的模样,“而且今天你生日,他恰好又在这……”
沈惜文无奈,其实她也想知道,但应该是凑巧吧,望着对面的女人一副你不说我就死磕到底的表情,“好了,好了,我怕了你了。”
“早说不就得了。”然后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丁正文是我大学时候的学长。”
“学长?可人家可是叫你惜文,你却喊人家全名,只是学长那么简单?”
“其实……我以前……向他表白,被拒绝了。”对于大学的这段失败的暗恋时光,沈惜文对舍友都三缄其口,从来不提。
与很多女生对大学的憧憬一样,沈惜文那时候对象牙塔里的生活充满了许多美好的想象,都说大学时候的爱情是最纯粹、最洁白无瑕的,所以她也希望能够遇到一段美好的爱情。
她心中藏着很深的文艺女生情节,喜欢一个人在空气清新的早晨,坐在校园的长廊上看书、背单词,就是在那样一个地方,她遇见了他。
后来她每天都会在早早的起床,只为了能够在那里看上她一眼,只是胆小如她,怎么也没有勇气向前说一声:“嗨,同学,可以做个朋友吗?”
真正的认识是在学校的一场篮球比赛中,其实沈惜文并不爱看这种比赛,只是舍友吴静的男友正好也是篮球校队,她便喊了他们一道去为她男友加油,然后,就看到了他。
不同于那个在长廊上看书的斯文模样,他在球场上张扬肆意,丝毫没有违和感,好像他就天生是属于球场似的,然后从吴静的口中得知,他叫丁正文,和她男朋友是舍友,宿舍四人中只有她还单身,吴静本就打算把丁正文介绍给她,于是,球赛结束后,就马上介绍了他们认识。
暗恋了那么久的人,居然活生生的就出现在了她眼前,而且还是以这样的一种方式,沈惜文脸上微笑着,内心其实十分紧张,万一他不喜欢她怎么办呢?所以一直到后来大家一起聚餐,沈惜文还是十分紧张,甚至不敢大口吃菜,其他人为庆祝比赛赢了而喝啤酒,她也不敢喝,生怕自己喝醉做出些什么丢脸的事情来。
听到这里,林俐笑道:“那时候的爱情可真是简单。”
是啊,真是简单,而那时候的自己,也那么傻。
因为其他人把两人凑成对,后来两人单独见面的机会就多了起来。他对她也确实很好,还经常一起晨读,一起吃饭,一起去图书馆。甚至连同学都开始以为他们在谈恋爱,可是只有她知道,他们讨论的话题,从来都只是关于学习,关于其他人,丁正文平时生活也的确很照顾她,只是她似乎又觉得,他好像对待每一个人都是如此。
于是向林欣倾诉苦恼,林欣听了,便怂恿她主动告白,“正所谓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嘛。”
在纠结了很久之后,她就真的下了决心,当时甚至是抱着不成功便成仁的想法,想着若是不成功,大不了转学,再也不见罢了,而且他应该或多或少还是有些喜欢自己的吧。
所以在听到对方拒绝的话之后,她甚至不知道应该摆出怎样的表情,她听见他说:“惜文……对不起……”
后面的话,沈惜文已经根本不想听了,她忍住哭腔说了句“没关系”然后就转身逃跑了。
真的是逃跑,她甚至不敢回宿舍,也许一进宿舍,舍友们就会开始各种安慰,甚至全班、全系都会知道,她向丁正文表白被拒,她平生最讨厌的就是被别人安慰,后来想想,当时的心思好像是丢脸大过于伤心。
那天她一直熬到快熄灯才回宿舍,不同于以往的热络场面,今天自她一踏入宿舍开始,便格外的安静,沈惜文猜想,他们都已经知道她向丁正文告白被拒的事了,最后还是吴静实在憋不住了,打破了沉闷。
“惜文,我们都知道了,你也别伤心了,”她这句话一说出口,其他人开始七嘴八舌的说起来。
“是啊,别伤心,出国也不是什么坏事,”出国?
“是啊,我们院里不是也有交换生名额么,要不你也去申请个,”交换生?
“听说丁正文是家里给安排出国的,丁正文家里是经商的,现在念MBA不是也蛮流行的嘛,几年就回来了吧。”
一直听到这,沈惜文才算听出个名堂来,他为了躲她的纠缠,竟然选择出国,又或许他老早就已经有了要出国的打算,难怪他这么优秀的人,身边却从没有女朋友,又或许,家中早已经为他安排好了婚事。
现在想想,反倒是自己有些唐突了,对人家什么都不知道的,就这么冒冒失失的向人家告白,又或许,他也把她当成他的那些爱慕者了吧,她在他眼里,也只是普普通通的朋友罢了吧。
“啧啧,好一段求而不得的爱情,初恋总是最美好啊。”林俐说罢,晃了晃手中的红酒,目光也有些悠远,似乎也想起了些曾经的时光来。
是啊,求而不得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