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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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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软弱

作者:凶手那年21岁

文案

我是一个同性恋,可是我不知道我等的人到底在哪里。像尘埃一样微小,只有在阳光下才会显现出来,如果可以,我希望忘记爱一个人的能力,或许我不会像后来那样,在记忆中活得好累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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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关键字:主角:尘乐 ┃ 配角: ┃ 其它:

☆、尘乐

我叫尘乐,7岁父母离婚,母亲净身出户,只带着我还有5000块钱离开了那个小乡村,那年开始我和外公外婆一起生活,小的时候我的性格内向,没有什么喜欢的事物,除去画画,我没什么可以交流的,童年的自己总是在被欺负之中,慢慢我开始发现,我总是处在被动的那个位置,我被动的被推到,被动的被打,被动的一切又一切,好像失去了勇气一样,我对自己很失望,乡村里的小孩基本不和我一起玩,唯一和我一起走来走去的就是小我四岁的小表弟,尘瀚,我一直认为我活得很窝囊,狼狈,这么软弱,我怎么活到了现在,现在想想我明白了,因为我的母亲,她为我撑起了一片天,可是我却从来没自知过。

8岁那年我和母亲离开了那个小镇,我开始体会到这个世界的精彩,可是我似乎并没有感受到什么,我只是一味的从别人的眼光中去看世界,和母亲在一起的所有人都说我太软弱,她太宠我,是的,我在温床了一点点长大,所以我根本不知道这个世界的危险,后来,我终于明白了,我有多么微小。

12岁那年离开小镇,和母亲到了一个大城市周边,那一刻,是我生命中最残忍的转折点,因为男人的险恶,那些痛苦转折到了我的身上,在母亲的庇佑下我太无知,可是我没敢告诉母亲,只记得那天的天一直灰蒙蒙的,好像乌云一样压在我的身上,那个男人后来消失了,再没有出现过。

我把那些微小的情绪放在了心底,然后开始了我的初中生涯,这一切,仿佛是一场梦,一场噩梦,我永远不想再回想起来的梦,可是这样,我还是得继续活下去,因为我还有母亲,她是我最重要得依赖,而我们,也一直都没能好好的再说说话了。

那天之后我开始会失眠,做噩梦,也会想我怎么了,负担我一个人的生活,一个女人,活得很累,很忙碌,她总是在用各种能够挣钱的方法为我铺路,我喜欢画画,半年300,画画材料一次就是500多,她舍得在我身上花钱,生活的重担压在她的身上,我却从来都不得知。如果可以重来,我希望我不再去看到别的人,我希望我是那个永远睡在母亲身旁的小孩,静静的,静静的守护着她,而不是她们

作者有话要说:

☆、初见

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是开始的最端点是你而不是给我最深刻的女生。我想念那样年华中那些女孩的笑脸,直到今日。

从来没有想到我的启蒙不是和我在一起的第一个女生,而是和一个有男朋友的女生暧昧了两年。

初中同桌坐啊,我们学校比较穷,但是也不至于很烂,就是教室修的小了,所以就是三个人坐一起,每个年级班级人数比较多的都是这样。我的恋爱萌发是在初二,那个时候洋气的喜欢看一个青春女作家的书,尤其是喜欢那个人,小说里面一个很混很混的女生,但是也只有她活得最真实,只可惜最后死了。

正好那年好像是一个出名选秀,出了两个很洋气的女的,我喜欢其中一个女生浑厚的声音,还有我也是眼镜。

最初开始对自己的同桌好感是因为写了很多句子,女作家的书引导自己由写日记开始写一些情爱的句子,只是当时的自己不懂那个是情感的萌芽,鬼使神差的自己把本子给她看了,丹,一个在初中引发很多争议的女子,因为当时大张旗鼓的恋爱还闹腾的家人来平息,我只是一味的把自己的心事给她看,每次她也不发表什么言论,只是静静的听着,也许就是因为什么都不让自己懂得态度,才让自己更好奇这样的女生是怎样的,冷静的听自己讲故事,听我讲自己家里人离婚,母亲一直抚养自己,怎样如何伤感,但是她的冷静态度让自己更加的想要知道她的想法,而人就是这样,喜欢未知还有征服占有。

有时候,我会在日记本里面写一些敏感的字句来试探她的态度,但是每次她都巧妙的迂回过去,我只有用更明显的字句来试探她,初二的自己不知道她是有男朋友的,我只是一味的单相思,没有想过什么什么,甚至连接吻都不会。

那个时候流行两个张,一个是选秀出来的,一个是电视剧出来的,听着亲爱的那不是爱情,这是她让我听的歌,丹的出现让我的生活变得有些期待还有明亮,我喜欢听着歌画画,在小学的时候听师姐在画室里面放艾薇儿的歌,那时她就红极一时了,而我呢,只是默默的听着歌画画。

丹和我初一的“老婆”是好朋友,至于老婆这个由来是因为女生和女生之间常见的游戏,就是相互称为老公老婆,我还很有幸的留下了一张“结婚证”,老婆莉,在体育课上亲了我一下,虽然没有完全的嘴对嘴,但是她还是亲到了我半边的嘴,那是自己第一次亲到女生,什么感觉都没有留下,而丹,让我真正的知道了原来那样才是接吻。

丹不是一个漂亮的女生,但是很爱干净,算是一个有洁癖的人,喜欢宫崎骏,初中的时候我还一味的画画,对于动漫知道的很少,直到现在我才慢慢的明白,我和画画是一辈子的事情了。

她的身上时刻都有一种柠檬的味道,我一直认为是体香,后来才知道其实那是立白,渐渐的自己迷恋上那个味道开始在自己的衣服上也留下柠檬的香味,换洗衣服很频繁。

作者有话要说: 尘乐这个人很软弱,但是也很坚定,她善良,但是也是她致命的弱点。

☆、萌芽

不知道怎么的,毛莉对我的态度很好,也许那时的她真的喜欢上了我,但是我真的不知道,女生,是可以喜欢女生的,直到申丹的出现我才明白,原来,我好像不喜欢男生。

我对申丹的关心越来越过分,每天自己省下饭钱拿去买棒棒糖给申丹,她随口说自己喜欢吃柠檬味的棒棒糖,我买了一个学期。

而毛莉在有一天突然给我听了一首歌,说你爱我,田馥甄的歌,我不懂,直到那天她突然说抱抱她,然后我和毛莉之间的友情彻底的变了,高中文理科我去找她玩过,发现一切好像都变了,她对我很陌生,是不是毛莉喜欢过我,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的一切的变化从那时开始了,我喜欢女生,没有确切,但至少我更喜欢和女生亲近,亲密。

我们三个人坐座位的,所以还有一个人和我们一起唐锦,唐锦是一个恬静的女生,我妈妈每次都说唐锦比申丹好看,确实,我知道。但是我真的不懂自己是怎么喜欢上申丹的,也许是一种命定的,也许是时间对了。

我们三个一起,因此给彼此按照年龄分了大毛二毛三毛,我的年纪最小,所以自然成了三毛,申丹是大毛,唐锦是二毛。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我和申丹玩了一个游戏,有一首歌叫说一千遍我爱你,而我,对她说了一千遍的我爱你,是不是情话总是假的我不知道。我对她说,我说完1000遍我爱你就忘记你,而当我真的说完那些,我才明白我是真的喜欢上她了。

说一千遍我爱你,说你爱我,这情话总是那么动人。

处女座,轻微洁癖。天秤座,懒懒散散。可我不觉的,我认为所有人都可以洁癖都可以懒散,只是人总是想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解释,或者是一个正当的理由来认知自己,可我们却不知道在自欺。

初中的我总是问别人一个问题,我胖了还是瘦了,每天问,别人都笑我,其实是因为我自己啊,看不到我自己。每次申丹都会回答我,虽然答案就是那是是而非的样子,但是我的心那是也许是得到充实了的吧,所以才那么喜欢待在她的身边。

我去过她的家里,小小的农家,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我们一起在她家玩过笔仙,当然还有唐锦,三个人睡一张床,那个时候的自己还挺消瘦的,后面高中就完全放纵自己的食欲了。

那个时候我自己只是单纯的喜欢一个人而已,没有过那些花花肠子,纯纯的就是为她付出了很多,叫做献殷勤。

我会收一种叫“er”菜的东西,绿油油的,很多小的长在一起,泡在坛子里面做泡菜很有口感,很Q,那个时候为了让她对自己有好感就陪着她收菜。同时我也喜欢上一道菜,土豆泥,我吃那道菜的第一次就是她做给我的,而那个味道就成了后来的回忆。

有一次我很想见她,就骑着自己的自行车去找她,快一个小时的车程,那时是冬天,她没在家,手机也关机,因为她在哥哥家玩,手机在充电。我光荣的感冒了一个星期,因为冬天骑车被吹的。

因为单纯的想见一个人,所以我就去了,后来的我,渐渐失去了这样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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