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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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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愿变成童话里你爱的那个天使,张开双手变成翅膀守护你。

八年中,我一遍一遍的听着这首曲子,异想天开能够再去爱她。

记不得那晚的孙月涵到底是怎样的惊艳,即使时间再次退回到那天,我依然不会看清楚。灯光恍惚了我的眼睛,除了长发披肩的孙月涵,眼里容不下任何东西,除了孙月涵的歌,听不到台下任何人的尖叫声。

我不怀疑孙月涵或是月涵乐队可以晋级决赛甚至是到省里去演出,可以说当时有一种偏执,只要她想做,就一定会成功。

周六的晚上我是一个机器人,随着孙月涵的歌声机械化的伴奏,然后,然后就这么莫名其妙地度过了这晚。当比赛结束后三成他们和我一起抱在一块的时候,似乎这些愉快与胜利的喜悦都与我无关,身体与灵魂之间有一层薄薄的透明的膜,让我无法融入到朋友们之间,虽然这层膜好像很容易捅破,不过当时却没有去触碰它的意思。

简单的说从上台到下台的这十分钟的时间,莫名化成了我记忆中的一段空白,我的眼里只有孙月涵。

当我真正知道我们在校园歌谣大赛中取得了第三的成绩还是在周一上早课的时候。哄哄闹闹的周末让我整个人都不清醒,拒绝了死党的邀约,我在周末整整睡了一天。

后来等我上学时才知道,原来孙月涵想与我们庆祝一下旗开得胜,只是我那时除了她之外甚至都记不得自己是谁,只想蒙头睡一觉,找找现实感。

十月份的第一个星期一,早读课上仍然还在弥漫着歌谣赛的气氛。孙月涵今天很开心,特意给我带了一个甜甜圈,嘴里还哼着童话,脸上红光闪闪,很美。我有些奇怪,问她又什么好事,孙月涵很诧异,惊讶的看着我,仿佛对我感到陌生,随后我从她的口中得知原来周六晚上我们得了第三,好吧,虽然有些丢脸也只好一个人沉默,难道要告诉她我根本不记得周六晚上所发生的所有的事了么?

我不想变成她眼里的怪人。

反正只要她高兴就好,我很享受这个早晨,即使三成还是会在下课时给我来个无伤大雅的恶作剧,但我仍然高兴,反正她高兴就好。

而随后的日子过的也很不同,就连老杨看我们的眼神也不再是无药可救的不良少年,处分的事逐渐被同学们忘记,新的闪光点让所有人重新认识了我们一次,当然,人气最高的任然是孙月涵。

这有好处,当然坏处更多。别人的赞许会给让我们再班级里找到存在感,生活和学习都变得更加的信,但孙月涵身边的苍蝇却更多了,不再只有之前那个猥琐的胖子,就连其他班的学生也会托关系来打听她的事,这让我感到不爽。

周一的下午,校园之声里一直反复着周杰伦的歌,孙月涵说周末没能在一起好好庆祝一下,所以今晚想要请我和三成、周冲他们到老农家大排档吃一顿好好玩一玩。

本来我不赞同这所谓的庆祝,毕竟这次比赛的初衷与他们就不同,处于被动的地位,没有胜利的冲动感,只不过孙月涵在课间亲口邀请了我,我不知道该如何推辞,答应了也没什么,至于三成与周冲,天知道他两什么时候会对聚会失去兴趣。

中学的放学铃声在五点四十分时准时敲响,然后我们有一个小时二十分钟的自由时间,然后七点回教室上晚自习,老杨会在班级里检查学生纪律。

出校门,一下个右转的路口,不再是三个马大哈,今晚多了一个漂亮的女孩。也许是因为同桌的关系,孙月涵还是喜欢与我并肩走在前面,三成与周冲互相搭着肩膀哼哼着完全不着调的歌,然后没来由的冒出个笑话,逗得孙月涵直乐。

我只是沉默的走着,嘴角挂着微笑,不是不想说话,而是不知道说什么,只想这条路能够再长一点,像忧愁那般长,可忧愁是什么我又不太懂,至少孙月涵在我身边,我还不懂什么是忧愁,至少我们还是青春的少年。

老农家的客人还是那么多,不用说,又进了包间,是和上次的一样,我感觉有些好笑,上次与孙月涵的大哥因为这间包间打了一架,谁都没讨到好果子,准确的说即使孙月东比我们多占了什么便宜我也不可能知道,在此后的八年间我从未见过他。而今天,却是孙月涵自己要来这里和我们一起吃饭。

还要上课,再说又是晚上,用不着吃的太过奢华。我和三成两人叫了份肉丝面,孙月涵坐在我旁边点了份米粥,女孩子对于身材很看重,在后来我与她交往后才发现,她几乎每天晚上都吃的很少或是不吃,不管我怎么**她都不行。周冲点了炒饭,他的最爱。

饭桌上,周冲天南海北的吹嘘着他和他老爸周县长这些年一起跑的地方,虽然这些烂梗我和三CD听了不下百遍,但对于孙月涵来说还是很新奇的事情,一直咯咯的笑着,我比较嫉妒周冲的口才,却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变得和他一样能说会道,无奈的吸着自己碗中的面条。

学生吃饭的速度都比较快,何况是我们这些早晨喜欢掐点上学的人,更不可能在早饭上耽误工夫,所以尽管我已经放慢了吸面条的速度,却依然草草的将碗中的肉丝面吃了个干净。

孙月涵一直在听着周冲胡扯,等到意识到碗里的粥凉了的时候,我和三CD大眼瞪小眼的看着他两。我看她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没来由的跟着一起笑了起来,孙月涵的嘴角有个小小的酒窝,看着很可爱。

后来,就见她忽闪眼睛,竟然将剩了一半的米粥推给了我,我有些诧异,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我吃饱了,不要浪浪费掉,你帮我除了剩下的,男孩子要多吃饭才会长力气。”

她对我吐了吐舌头,笑的有些狡黠,眼睛一直转着。我有些发蒙,从来没有过了一种思绪出现在脑海中,致使我脑子有些短路,三成他们估计差不多,就这么怔怔的看着她。

她的脸有些发红,表情却是理直气壮,面庞昂起,好像是在瞪我,想不通这其中的万屡烦因,只好按照她说的一口猛喝完那半碗米粥,毕竟是女孩子,毕竟是我感觉特别的女孩子。

晚饭的钱是我结的,孙月涵后来一直骂我大男子主义,不给她请客的机会,对此我不否认,就算是打肿脸充胖子就算她家比我家有钱的多,我也不喜欢让女孩子不同。上次看电影不同,那是孙振请的客,总之我是这么认为的。

晚自习时,我默默的做着老杨今天布置的数学作业,不过胸口却总有个声音咯噔咯噔的响个不停,让我难以集中精神,偷偷转头看了看孙月涵,发现她也是心不在焉,没有预兆的突然傻笑,接着胡乱翻着自己的书本,那种样子像极了第一次见到她的我。

看不懂,便不再看,昏昏沉沉的熬到晚自习下课,三成家里有事提前走了,我和周冲说好要将做完的数学作业借他参考顺带教他,所以晚点走,和孙月涵礼貌的告了别,看着只剩下我们两人的教室,我的心里有些空落落的。

周冲虽然学习上不怎么上心,但他有个优点,借阅就是借阅,从不会抄袭,只是想从中学会方法,也因为这样,所以他初中三年的成绩再差时都超过三成这半瓶水。

校门,下一个路口,话别周冲,我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感觉今天的心情很不同,至于差别在哪里,想不明白,想多了救会有点烦躁,不如就这么张开自己的胳膊,闭眼感受迎面吹来的晚风。人行道的下水口处,有时会突然蹦出一只老鼠,灰溜溜的毛发,个头也不小,它被我吓到,转身又钻回去,我被它吓到,就会再次把半出窍的灵魂拽回来。

我和父母说了今晚在学校吃过了,就一个人回到自己的卧室。我的卧室不大但却很整洁。都说男生比较邋遢,我却是个特例,我不喜欢生活的环境乱糟糟的脏乱不堪,经常会收拾自己的小天地。

书有书该摆放的小桌子,喜欢的模型也陈规在老爸特意为我打的木架上。2004年的我还没有电脑,不过我有一个很小的袖珍收音机,不想看电视时,会插上耳机,静静的听着今天又发生了哪些趣事,乐此不疲。

我的书桌和床头柜相邻,一个老式台灯,时间的分化使它的外壳伤痕累累,可是依旧能照亮我需要看书的那方书桌。我比较喜欢乔丹,不会打篮球的我在这点上显得有些怪异,常常被三成怀疑我是个伪粉丝,不过到底为什么我会喜欢他我自己也说不上来,总之把他的海报贴在书桌前的墙上,会常常盯着他看。

打开台灯,从书桌的右側抽出一本三天前刚买的新书。很小的时候我就有储钱的习惯,不过今年的那头“储蓄猪”在三天前被我恨心摔碎了,买了这本新书,它被放在我常常看的读者系列的书堆里显得很另类,名字叫做金融学与会计基础,我给自己立了个目标,期中考试前也就是两个月内,我要从头看完它。

在书桌不远处有个小窗户,本来是普通的透明玻璃,但是有一次下暴雨风太大打碎了一块,被我父亲换了一块彩色的,白天,太阳光从上面投射进来时会有一个五角星的影子,很奇特。

九点半,我听见父亲关灯的声音,除了我的小屋,整个院子都彻底被黑夜笼罩了起来,没有什么恐怖的幽森,只会让我心生平静,身体化为一片虚无,成为自然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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