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1 / 1)
周六在我数着分秒失眠一整晚的情况下如期而至。今早即使没有闹钟叫我起床我都起得比以往什么时候都早。
和他们约好,今天我们会到孙月涵家和她一起练习曲子。之前我们本是有些犹豫的,毕竟认识不到一个星期就去女同学家对于我们这样的毛头小子算是一个比较大的挑战,还有一点,我们与林月东打过架,结下了梁子,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
不过一切的担心都是多余的,就像直到我高中毕业都再没有见过“黄毛”一次那样,孙月涵说的话总是铁一样的事实——她大哥周末绝对不可能在家。
小城镇的清晨有个好处,不仅空气很新鲜,而且随时都可以听到麻雀的叫声。我在上中学的那段时间曾对此深恶痛绝,恨不得从金庸的武侠小说中学会一招绝世武功,将这群叽叽喳喳烦个不停的小家伙们全部打死,不过现在却是有些怀念那种感觉。
城市的喧嚣,麻木了我的身体与灵魂,失去之后我才体会到青春期的生活有多么的自由与美好。
按照我与孙月涵之前的约定,我们三人各自带好各自的乐器,结伴到她家去,她会在门口等我们,地址,周五的下午她用圆珠笔写在了我的语文课本的封面内侧上,直到现在我都还保留着它,只是我拥有的不多的她留给我的东西。
将早饭提前准备好,虽然我不是什么大厨,不过煮煮米饭热热昨晚的剩菜什么的还是能做到的。破天荒的比父母还要早起,当然要好好的表现一下,自己简单的填饱了肚子,给老爸留了个便条,我便背起吉他小跑着出了院门。
踩在石板上,理所当然的又听到了吱吱作响的声音,但我今天却没有以往的烦躁感,初萌芽的情愫让我只能感受到愉悦与轻松,就连顶着一副小身板跑了那么长时间的路,也没有半分的累意。
学校转角第一个路口,我第一个到。人行道的红绿灯来回闪烁了七八次,但稀稀拉拉的只见到十几辆过往的汽车,其中大部分是出租车,看来我起来的确实有点早了。
约莫十分钟后,一个背着电子琴骑车山地车的家伙出现在我的面前,是周冲。他今天的打扮有点另类,一句话概括就是非主流。尖头白皮鞋,紧身的小脚休闲裤加蓝白格子衬衫,二八分的头发梳的流油,估计苍蝇叮在上面都要拄拐杖才能站稳。
再相比较我就显得寒掺了点,我依旧是那身二中夏季校服,不是没有别的衣服,说白了,所有的衣服都是一个味道,穿哪一件都一样。特别的,我看到周冲的左手上带了一块金光闪闪的名表,那个牌子我认识,是劳力士。
周冲不喜欢冒牌货,我敢肯定这是块真表,应该是他老爸的,今天被他偷偷带出来,炫富么?我不知道,按照我对他的了解他是懒得做这么幼稚的事的,不然我们也不会成为朋友,也许是想在女孩子面前表现一番吧,周冲最喜欢吹嘘自己的品位这倒是真的。
也许我们再大一点点,或许是能再成熟一点点,我会从他的身上感受到危机感,怎么说呢,谁会喜欢另一个男人在自己心仪的女生面前表现的比自己出色?
不过高中十五六岁的我们都还太小,他只是想耍酷,而我,只知道他是我的好哥们,仅此而已。
我很高兴他能如约而来,也忘不了和他相互嘲笑着对方的穿着打扮,我骂他做作他骂我土包子,就这么一直等到三成过来。
我原本是有些担心三成的,他的架子鼓是个大家伙,不好拿,但是当我们见面时我发现我的担心又是多余的。也不知他从哪里弄来一辆半新的三轮车,就这么把架子鼓放在车箱里,一路骑过来显得很是惬意。
正好,我没有“座驾”,就一个翻身跳上他的三轮,不再废话,等到了下一个绿灯,三成喊了一声“嘚驾”,脚下一用力,开动了三轮车。
车少,人少,没有工厂作业的声音,马路两排的门市也才刚刚开门,等着一天的营业。
风吹在脸上,很舒服,这是初中毕业后我第一次“兜风”,坐在三成的三轮车上。
马路两旁,种着密密麻麻的杨树,又高又直,三成怀疑老杨是不是就是从这里的某颗杨树里奔出来的精灵,不然怎么会脾气又臭又硬。我本想嘲笑他的傻气,不过想的深了,发现他说的也没错,索性闭上双眼,好好享受九月的柔风带给我的快感。
三成的力气很足,毕竟是打篮球的,一边将三轮车蹬得飞快一边唱着吴克羣的将军令,周冲在后面紧跟着,笑个不停。我也一直堵着自己的耳朵,这实在是不能理解为唱歌,所有的调调都不对,亏他还学会了架子鼓。
周冲送我的吉他是用来弹古典民谣类型的,原木色,既大气又美观,我一直小心的保护着它,所以直到现在,除了几根琴弦被汗渍浸的生了锈外,其他部分都是崭新如前。
为了使组合乐器看着容恰不另类,周冲的电子琴也是单一的白色,并不是那种耀眼的白,白的朴实,三成则买了银色的架子鼓。
不得不说孙月涵的家离学校实在说不上近,为了男生所为的尊严和礼貌,我与三成周冲他们特地比约定的时间早出发了半个小时,可是这提前的半个小时,也只是花费在了路上,缓解了我内心的焦虑感而已。
等我们达到地址上所写的位置,发现孙月涵早已在家门前等我们,三成不失适宜的立马装作累成狗的样子,想要让妹子看了心生怜惜,没想到只是博了佳人一笑,为此在回去的时候被我与周冲两人嘲笑了一路。
其实对于房子的大小以前我并不是很在意,只要能住就好。周冲和三成家的公寓都很不错,但我也没觉得与我家的大院有多大的区别,各人有各人舒服的活法,但是当第一次看到孙月涵家的房子时,一周前被我甩在云霄的自卑感又涌上心头。
孙月涵跟我说过他父亲是做生意的,但没告诉我他老爸是县里的头号大富翁。她家所在的位置是临近步行街的朝阳小区,房子嘛,一所超大号的别墅,我当时对于多少平米没什么概念,后来进入里面参观之后,发现她们家的卫生间的大小和我的卧室差不多大,为此郁闷了好久。
别墅的风格颇有一番欧美的味道,朝阳的建筑统一的粉红色,看着很漂亮,与孙月涵这样的女孩子极为相称。
她很高兴我们能准时到,想要帮我们一起拿乐器我并没有让。我能感觉自己的脸在发红,头也有点晕,我配不上她,又一次感觉,我配不上她。
等到她看门请我们进去时,为了是不是要换鞋这个问题我又犹豫了,要换其实应该把我全身上下所有一切都换掉,仅仅换鞋并不能解决我会污染了这方净土的问题。
不过孙月涵并不打算给我多少思考的时间,一把将我从门外拽了进来,好吧,现在什么都不用换了。
孙月家有一股龙井的茶香味,这味道散发在一楼的每一个角落,闻的久了,我的心也慢慢的平静了下来,褪去了刚刚的浮躁。
进门入眼的是经典欧式贵族客厅,大概和我家三个院子那般大,油墨锃亮的鳄鱼皮沙发上可以容纳十个我,沙发前面有一个玻璃茶几,上面摆着一套正宗景德镇烧制仿古茶具,青铜色半开的铁盒中影约可见片片绿芽,铁盒的盒盖上用宋体字写着明前龙井四个大字。
我感觉自己像个小丑,估计他们两也是,踩在大理石玉面地板上的我们样子尤为滑稽。从人间走出的我对于天堂的新奇与恐惧不是一点半点,而周冲与三成之所以和我一样红着脸,可能是因为想炫一把结果反被别人炫了自己一把后的憋屈吧。毕竟,人家还是个女生。
到了二楼,孙月涵将我们带到了一间备用的房间,这里什么都没有,不过房间朝阳,光线很好,她从楼下找来了几个红木方凳,告诉我们先休息一下,便笑着下楼去泡茶去了。
我本来妄想以为她是要带我们去她自己的房间,不过现在看来是大错特错,亏我还小鹿乱撞的心跳加速,反而是自己打了自己的脸,相见不到两周的同学,又不是女生,人家怎么可能带你进她的闺房?我把当时的那种想法归结为我还小,不过那时我已经十五周岁了,要说小什么都不懂却又有些牵强,显得不伦不类,不过,当时没有坏心思却是真的,我只是以为她要领我们去她的房间里练习,仅此而已。
若是我,定是要这样做,因为我家也没有别的地方可用,若是在大院里,吵得街坊邻居不得安宁,不骂死你才怪。每个人生活环境不同,能想到的地方也不同。
龙井的味道很好,我本想再喝一杯却不好意思向孙月涵开口。等大家休息的差不多了,我看了看周冲与三成那两人,他们会意点头,我们说好了,在准备组队前,先在孙月涵面前露一手,让她看看我们的实力,然后让她摸索着该以什么样来融入乐队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