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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里的明露(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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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那个人的时候,应该是只能算是喜欢而不能算作是爱吧。

还有五天是我18岁的生日,所以此刻的我,还是未成年。未成年的我应该还不懂什么是爱吧。我真想我永远也不要懂。喜欢那个人是我十六岁的时候,那好像是一个女孩子生命里最明媚最纯净的年华。我觉得自己很幸运,可以喜欢上他。

我读到一篇文章,说女孩子的十六岁叫做明露,是明天的露水,闪烁着明亮的光芒。海子有一句诗,我多次提到过:“公元前我们太小,公元后我们又太老。”我觉得十六岁的我站在公元前,太小了而不懂得如何去爱,而现在将满十八岁的我活在公元后,已经年少老成地开始回忆我的青春。

那个男孩子个子很高,皮肤很白,笑起来像有阳光在他的眼睛里。我不知道怎么来形容他,我觉得这个世界上一切干净美好的词都属于他。他好像很喜欢骑单车,喜欢可乐,和几乎所有的男生一样喜欢打篮球不喜欢学习。

是啊,他就是和所有的男生一模一样,没有特别帅,没有显赫的家世,也没有优异的成绩。我不知道他到底哪里很特别但是我就是很喜欢他。

他会在冬天往我手里塞热水袋,那个热水袋是我最喜欢的天蓝色;他会把外套脱下来给我穿,尽管他穿的比我还单薄;他会给我写小纸条,只是叮嘱我别忘记吃早饭。那一天他骑着单车擦过我的身边,轻声对我说:“早上好。”好像就是从那一秒开始,我就喜欢他了吧,他的声音是浸润在阳光里的,他的笑容是融化在阳光里的,他好像整个人都会发光。

我们若永远停留在初见的时刻,那该多好啊,就像纳兰说的“人生若只如初见”。他好像喜欢我,我的朋友这样说,我不信。我没有倾国的美貌,没有第一的成绩,没有千金书香熏染出来的涵养,他那样的男孩子怎么会喜欢我。配得上他的女孩子,没有以上的三点怎么可以。

他或许在其他人眼里没有那么特殊,但是我想在我眼里只有最好的才能配得上他。我喜欢他,这种喜欢很含蓄,我不敢告诉别人。

不知道是哪里透露出去的口风,听到我说我喜欢他,他好像很高兴,我拼命摇着头红了脸,哪里还敢承认。

我们就这样错过了吗?后来他转学走了,而我却始终没有告白过。他走的那一天阳光也是很明媚的,可是我有满脸的泪水,也许那天的风很大,也许是那天的阳光把我的泪水一点一点蒸发殆尽,就好像我十六岁的明露,在阳光下缓缓被蒸干。

他原来喜欢我啊,可是我不知道,我也不敢;他走的那一天,他的朋友告诉我:“你们就这样散了吗,明明是互相喜欢的两个人。”初恋像这个样子的算不算呢?我和他始终没有真正的恋爱过。我不知道他喜欢我,就好像他也不知道我喜欢他。

我是不是太没用了呢,如果告白的话,我们就会在一起了吧。可是我不敢呐,十六岁的女孩子,真的懂什么是喜欢吗?后来的我和别人谈恋爱,而他也会有其他的喜欢的女孩,我再也没有见过他,他再也找不到我了。

现在回忆起来,喜欢他真的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啊,而错过他又是多么悲伤的一件事情啊。我的人生还未成年,或许我以后谈恋爱了结婚了,但是那个人不是他;他娶了新娘有了孩子不知记得我的名字。那么爱这个东西真的是没有永恒了啊,我们不是偶像剧的男女主角,开不了外挂没有命中注定的再相遇,分开多年以后还有机会再重逢。或许我始终在这里而他不会再回来,或许他一直在找我,我却偏离了方向,在爱情里我们都是迷了路的孩子。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段被称之为明露的美好时光里,我遇见过世界上最好的男孩,他没有什么特别的,他不那么帅气不那么优秀可是我就是很喜欢很喜欢他,这样是不是就足够了呢?

我始终记得十六岁那一年的阳光,我不相信小说里三生三世一万年的爱情,我不相信爱可以重来,虽然我现在还不能忘记他,但并不代表我一辈子都要沉湎在对他一个人的留恋里面。

喜欢一个人就一定要厮守到老吗?爱一个人就一定要非卿不娶非君不嫁,失去了他或她就没有生活的乐趣了吗?我没有经历过那样轰轰烈烈的爱情,不敢妄下断言。但是我也不敢想象这个世界上会有谁少了谁就活不下去了的事情。

“人到情多情转薄”,任何的爱用了一生以后都会变淡的吧,始终浓郁的不是爱,是依赖和习惯。

“一生一代一双人”,两个人最终也没有在一起,即使没有无法抑制的思念,但是空闲发呆的时候,偶尔回忆起来,曾经有过那样一个人,让我有过害羞的喜欢,淡淡思念的忧伤,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吧。

以后或许我会爱上别的男人,和他谈恋爱和他结婚为他生儿子,到我八十岁九十岁头发都掉光的时候,拉着我的孙子在家门口的太师椅上晒阳光,用缺了门牙的嘴微笑着说:“很久很久以前,祖母喜欢上了一个像阳光一样干净的男孩子,我没有和他在一起,但是一点也不悲伤,因为我可以一直思念他到老。那个时候太小了不懂得怎么去爱,现在呢,太老了已经爱不动了,就只能想着他一直到我死掉的那一天--”我通常在写悲剧,并不是我喜欢悲剧,也不是心理变态喜欢把主角在书中虐的死去活来。我觉得我是太过理想化的一个人,我承认我写的东西不是真实的生活,我的小说里,主人公有杀手,有阴阳人,甚至还有的不是人。我小说里的女人总是美丽的,男人总是帅气的,我知道主人公之间的爱情有的时候就像童话故事一样虚假,生活中不可能有这么多的轰轰烈烈。我也想要真实的生活,最终发现我还是更适合做梦。

什么是真实的生活?16岁的学生天天上学下课考试,家长天天柴米油盐酱醋茶,这样的故事虽然真实但是真的很无聊。我们读书看小说,不就是为了在自己平凡的生活里找点不一样?因为自己过的生活只是这样,所以很羡慕别人的生活。我们喜欢的青春小说里男主角像王子一样多金帅气,女主虽然平凡但是总会变成灰姑娘然后坐进南瓜马车里。为什么我们喜欢这样的故事?因为我们虽然不是书里的主人公但是每个人都希望坐进成为主人公。如果我们是因为厌倦了平凡而去看书,发现书里的人物还是平凡,那一定无聊透顶了吧,所以小说里的人,总要经历一段不平凡的事情。

这个世界什么事情都有可能会发生,16岁的孩子们经历了什么都有可能。我觉得就算我们生活在真实的世界里,我们也要虚构一下我们真实的生活。我承认我很厌倦16岁时候的嘴角过着太平凡的生活,每天都只知道读书读书读书,然后在晚上的时候偷偷做梦。我希望我笔下16岁的女孩子男孩子能够经历一些我没有经历过的,然而我又觉得要是给他们完美的人生,对我这样的平凡的人来说太不公平,所以出于嫉妒心,我给他们全部定下了悲剧的结尾。我不是什么圣母,所以我做不到别人好好地活着而我还在衷心地祝福他们,我想要我笔下的人活的惨一点,因为我不是由于喜欢那些主人公而去写他们的,我是想要安慰天底下所有平凡的人们,包括我自己:“上帝是公平的,就算是那些有钱人,也有他们痛苦的事情,不是平凡就一定不幸福,不是成功就一定幸福的。”

我承认我写的结尾很不像结尾,我的主人公们才16岁,我不想要他们的一生都不幸福,所以流下几十年的空白让他们自己去寻找自己的完满。

我觉得,不管人生经历了什么,不管有没有实现梦想,不管有没有功成名就,完满都是可以在悲剧过后,迎来幸福的。就像我在写着悲剧的时候,想到自己的处境要比主人公幸福很多,我就觉得很幸福了。

------题外话------

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静言思之,躬自悼矣。

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诗经《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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