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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易见落难寻(一)(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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痕迹

蜗牛一步一步往上爬的时候在树干上留下一条发光的银带,那是它走过的痕迹是为了不迷路。人类亦是如此,我们在世界上留下我们生存过的痕迹只是为了不忘记回家的路吧忘记自己来这世间的目的,也不想让同伴忘记。

有一个很经典的比喻,说青春是一场长途旅行。蜗牛要留下旅行的痕迹,为了不忘记回家的路也害怕一旦走错,就再也找不到原来的方向。

那个钉子和小男孩的故事影响了全世界的人,因为在木桩上留下的坑坑洼洼,是他做错事的痕迹,这痕迹无论他做多少好事都无法弥补。也许是受了这个故事的影响,我们都兢兢业业小心翼翼地生活,生怕留下一点点的痕迹成为日后永远抹不去的阴影。

其实人无完人,不会犯错的人叫做圣人,而圣人从来不存在过。我们是要一个完整的但是有错误的生命,还是宁愿要一个完满却虚幻的世界?如果我们不曾存在过,那我们做到的完美又有什么意义?那些抹不去的痕迹正是印证了我们生命的完美。

孔子错把涛声当雷声的时候,面对牧童的嬉笑诘责,笑而纳之,所以世人都叫一作“圣人”,不是他不会犯错,是他坦然地将这错误公布天下。既然圣贤都会犯错,那么我们的错误似乎就是可以原谅的了,那么我们又为何逃跑。

既然是无法抹去的痕迹,我们又何必遮掩,此地无银三百两。拼了命地想要把那痕迹撕毁抹去结果欲盖弥彰,多么可笑,就像是犯罪分子杀了人然后擦去指纹,却忘记监控探头看见了一切。

很多痕迹无法抹去,我们只能尽量擦拭好让它变得淡一点不引人注目一点,有时候我们还得拿它出来晒晒太阳以免发霉。也许这样做以后那痕迹会淡得几乎看不出来,但那并不代表它不存在了,世人可以原谅你的错误但你自己不能忘记。

把污点晒晒阳光的效果比你用无数洗衣服的漂白要有用得多,错误的痕迹并不会膨胀,只会因为虚心而突兀,也会因为悔改而缩小,当然会因为心里的阳光而芳香四溢。要做的不过是提醒自己,不忘记,不抛弃而已。

——有谁提醒我,我住错了森林(一)

《路,在你走过之后》

你说你憧憬着美好,但不知怎样迈步,怎样走。我想,你应该明白,你的青春之路,是在你的面前摆着呢,还是在你走过之后?

先哲说,人生像大海。

那你就是大海中一叶洁白的帆,彼岸是美好的,但前后都是风浪,眼前没有路呵,你该怎样走?

渔人是你的榜样,迎风亡,踏浪走。眼前没有路,路在你的脚跟之后。

也许,世故会对你说,前人已经把路踩出来了,你沿着走下去保准没错。须知,人生并不是跟屁虫,这一辈子,恐怕你还在前人的屁股之后。

--摘自母亲的日记

我不是在那个时候开始喜欢上一个人的。

我喜欢的人有很多,他绝对不是第一个,也绝对不是我最喜欢的那一个。我最喜欢的人是爸爸,还有妈妈和奶奶,如果再多一点的话,那个我最好的朋友文婧大概也可以算进去的。

但是我知道,他和他们都不一样。我是说,我对林解的喜欢和对爸爸妈妈奶奶以及小妮子文婧的喜欢都不一样。因为,我是正常的女孩子而林解是高高帅帅的男孩子啊。

我始终记得我第一次遇见林解的时候,他像太阳一样热烈而耀眼,但是他所在的那个地方太亮了,所以虽然我不能把自己的视线从他身上离开一分一秒,林解却从来没有看见过我,哪怕是一秒钟。

第一次见到林解是在学校的跨年晚会上,林解是主持人。他站在台上穿着西装拿着话筒的样子太迷人了,我简直想象不到一个高中生原来也可以这样成熟有魅力。那个时候我才16岁,是一个刚刚升入那所重点中学的新生,而林解已经高三了。高一的新生看高二和高三的学长学姐总是有一种崇拜的眼光的,觉得学长什么都懂什么都会,学长好温柔好好相处,学长好帅气怎么可以没有女朋友呢。

我的视线从那个时候开始就再也不曾离开过。我喜欢他,很久,很久了。可是他不知道,我想他永远也不会知道的。谁会去在意一个初入学院横冲直撞什么都不懂又什么都好奇的小学妹呢?他不认识我,这让我有一点小丧气。

不是没有想过想办法去接近他的,可是我能有什么办法呢?我知道他是校学生会宣传部的部长,可是我去参加学生会的面试被刷下来了,我不会画画又没有才艺也不懂得跟人打交道,怎么可能被宣传部的人任用呢?

我也知道他是那个学校最拉风的社团话剧社的副社长,可是我这样一上台就会紧张脸红不会说话的人怎么可能去表演话剧呢?最终我参加了文学社,似乎写写文章看看书什么的更适合我,谁让我有一个在大学里教文学的爸爸和一个省作家协会的爷爷呢?

只是这样以来,我好像更没有机会接近林解了。

我叫初见,纳兰容若有一句词“人生若只如初见”,很巧的是,我姓兰,兰初见。我有一点点小自卑,因为我很害羞不会在陌生人面前讲话。可是几乎每一个人第一次认识我,都会很惊讶:“初见?你叫初见?哇,好好听的名字啊!”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我不知道我是哪里有问题,我害怕与人交往。

我不敢和任何人说我喜欢林解的事情,不能跟别人说,所以林解永远也不会知道的。我不奢求自己能从他那里得到什么,因为他根本不认识我嘛。有一个人会因为仅仅见过他一次而喜欢上他吗?

一见钟情的事情,我以前是不相信的,但是现在,我相信了,因为林解啊。

参加文学社并不是我的本意,只是社团报名面试的那一天,文学社的面试地点恰好就在话剧社的旁边教室,我没有敢去参加话剧社的面试,虽然那里有林解。但是我只能从打开的教室门口往里面张望,从那一个角度,可以看见林解的侧影。去报名话剧社的人的确很多,我相信多数人是冲着林解去的,我听见门口等待的几个学生在那里窃窃私语:“喂,那个就是林解啊。”

我有些颓丧,毕竟自己喜欢的男生被别人喜欢着,而自己又绝没有可能让那个男生认识自己。我低着头准备离开的时候,文婧看见了我,她准备报名文学社,于是把我也拉进来了。

我能和文婧叫朋友纯属异事,因为文婧是那种成天叽叽呱呱绝不消停的人,她总是认识很多的人,总是能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和别人迅速打成一片,她很漂亮,一个爱说话嗓门大又漂亮的女生注定走到哪里都是别人关注的焦点,美中不足的是文婧的成绩很差,不是一般的差,而是她考倒数第二绝没有人可以考倒数第一的那种,能进这所重点中学完全是靠她那个在区教育局当官的爸。

能和文婧成为最好的朋友绝非我本人的意愿。只不过文婧的爸爸和我爸爸是非常好的朋友,我和文婧是属于从小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关系,所谓闺蜜发小,就是这样的吧,无论性格脾气有多不相投,都无法离开对方。

很多时候我很羡慕文婧,能和周围的所有人都玩得很好。可是文婧说她羡慕我,因为我和她一天到晚在一起,我们一起上同一所学校,报同一所补习班,买一样的参考书,可是我就是考比她高五六倍的分数。文婧不是不聪明的学生也不是懒孩子,我想她只是把所有的学习时间都用来交朋友和说话聊天了吧。

去文学社面试我几乎毫无悬念地通过了。虽然基本上连自我介绍都是文婧替我讲的,那个负责招新的社长余元愣是听了大呼小叫:“兰初见!你是那个那个兰国章的孙女?我知道你爷爷!那个在XX杂志上发表过很多文章的作家是不是!我读过很多你爷爷的书!你爷爷简直就是我的偶像啊!”

余元社长的声音实在是太大了,把周围人的眼光都吸引过来了,我只能低下头。

只有文婧还在笑嘻嘻地跟人大叫:“兰初见!虎爷无犬孙!她写文章也很厉害的!”

我当时只有低下头躲起来的欲望。

最终我和文婧都加入了文学社。

高中的生活并没有像我想的那样容易,学的课程很多,难度也很大,尤其是高一是文理科都要学的,物理和化学是我的弱项,我都有些焦头烂额了。第一次月考的成绩下来,我只有年级第3名。而我觉得,我是要考第一名的。

------题外话------

你不知道这个王国的疆界,但你已经是它的国王。

——泰戈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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