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终于如愿的变成了一朵洁白的云(1 / 1)
“火焰,火焰。”好像是宇的声音。我睁开眼,微弱的阳光懒懒的摊在我的脸上。今天不是一个好天气。华呢?我的身边空空的。我依旧穿着昨天的衣服,酒气浓浓的。
“火焰,火焰……”宇在叫。
“哦,来了,来了……”我摸到门边,把门打开。宇几乎是冲进来的。无头苍蝇似的乱找。
“怎么啦?”我揉揉眼问他。
“他走了,他走了,他又走了……”边说边无力的瘫坐在床上。好像一下子没了主心骨。
“谁?谁走了?”我睁大眼睛,有种预感。
“二弟,振华,刘振华他走了,他又逃了……”宇悠悠的说。
“华,他……怎么会?怎么会?昨天他……”突然明白了昨夜的一切。“他走了,他真的走了。”我无力的靠在墙上。告诉宇,也是告诉我自己。我应该有这种预感的。
“我找过了,他的行李箱,还有他的护照。他走了,他出国了。”宇把手指深深插入发间。他低下头,沮丧的。他的头发长了。早已没有了板寸的踪影。
“去追呀,可能会追上的。”我突然想到。
“不用了,也不必了。追上又如何,他已经做了选择。”宇从来都是这样的。
“那……”
“顺其自然吧。”宇摆摆手站起身走出房间,“你说的对,顺其自然吧。”脚步很沉重的走出了别墅。之后,几天都没有见到宇的身影。手机也打不通。也许他忙吧。所以我也没去烦他。后来,“粉红色的回忆”的生意越来越好。每天客人的留言上都是要求再次听“穿拖鞋
的天使”的歌。很多人点唱《拖鞋》,并且一天比一天多。每天不到点酒吧门口就围满了人,怕来迟了没有座位。酒吧门外的墙上也挂满了广告牌。最显眼的是一幅“穿拖鞋的天使”,一切服饰都是粉色的卡通画,连翅膀也是。一切都是天的注意。他现在越来越精。不但精心研究调酒,还时常给我提些建议。像:搞个抽奖活动,过节日搞个优惠活动什么的。我觉得也挺好。就直接让他告诉于强,经过和于强的研究分析,活动真的搞了不少,把客人搞的满屋子都是。要是墙上能挂,就都上墙了。服务生也埋怨:“要这样下去,我们会累死的。”就又多请了几个,可没过几天还是照常埋怨。于强说我太民主,打工的都想指责老板。我笑笑:“人人都是平等的。”于是我决定放两天假。也免得遭别的酒吧得红眼病。群雄高呼“天使万岁!”于是职工全回家休息,除了我和天。酒吧是我的家。华走后我就一直住在酒吧。天发誓不混个人样,不回家见关东父老。
之间的日子,宇也给我打过几次电话,只是简短的几句而已。我也没有多嘴的习惯……
于是,于是,又是于是,于是又只有我一人在酒吧。天又去买书了,我让他专心研究调酒,他却钻到调酒书里去了。各三天就去买书了,风刮不倒雨打不动。现在天的宿舍里已经满地都是书了。他说这样便于找。然后他说还要去建议各大书店,不要再用老式术柜了,把书全部都倒到地上,让人们趴到书堆里去找自己喜欢的书。我说,书店的老板见了这样的场面一定会吐血的。他说,这才能真正体会到书海无涯嘛!我倒!他却朝我做个鬼脸,我吐!
所以我一个人坐在沙发里,还有一杯橙汁和我的粉色日记本。我在想是否要再在里面加一首歌曲。于是我想起了华,他已经走了快一个月了吧。圣诞和元旦都早过了。但那晚宇的“剩蛋快乐”,“圆蛋快乐”还在耳边。华的拥抱时时出现在梦里。醒来,身边却是冷冷的。只剩下孤独的梦。心里,虚虚的,空空的。也许华的选择是对的。想到他的逃离和不勇敢面对,他的影子在我的心中慢慢变得模糊起来。华如果是对的,那么宇呢。难道宇错了吗?虽然我不知道宇的云里藏着哪些还未下的雨,但我总觉得他是迫不得已的。我感觉越来越接近宇的痛苦。但我这只小羊看着熊被猎人的夹子给夹住,也不能靠近。我去过他有蓝枫叶被子的家。但屋里的一切陈设好像很久没动过。
我膝盖上的伤口已经愈合,但被宇摔出去的那一瞬,总浮现在我的眼前。特别是看见那个柜子上破了的洞,一直没人修过,空空的留在那里。记得第一次被摔,施力物体是华,那次膝盖上留下了五颜六色的大包。隐隐的感觉不舒服。第二次被摔,施力物体是宇。淤青刚退完的膝盖上流下了鲜红的血。跟第一次比第二次却只有一种颜色,但痛痛的刺在心里。宇和华是相同的,像他们的模样,形似神也似。宇和华又是不同的,像他们摔出的同一物体,华摔出了一个大包,宇却摔出了鲜血。有质的不同。但不管他们的相同与不同,却在我眼前和心里一次又一次的出现。为什么是我?为什么?
我翻出了那张有宇和华还有和他们面容相似的妇人。它一直夹在我的粉色日记本里。那美妇依旧温柔的,幸福的笑着。我从没见过她,也从没听宇和华提起过。她应该是他们的妈妈吧。这么年轻,这么漂亮就……我不敢猜测那应该是件痛心的事吧。宇和华都不想不愿更不会提起吧。
哦,我又想的太多太远了。人家说,女人想的太多会老的。但我就是不想也会老一岁的。春节又快到了。过了一年会又长一岁。小时候每次过年大人们都给压岁钱的。压岁钱,压岁是压着年岁,让孩子们永远长不大,永远没有烦恼吧。但我们还是长大了,有了很多的烦恼。压岁钱没有压住岁,所以现在就一年一年的变老。看来人是逃不过老的,就应该想着活着的时候应该留点什么给后人吧。
我还是想充实一下我的日记本。这样也许会帮助后人充实自己的生活。我一直都是喜欢笔的,喜欢用笔把自己心里的东西都展现出来。我又要写了:
“当月亮悄悄爬上树梢的时候
我依然趴在窗台默默的愁
天上的星星总是闪啊闪
闪在我的心头总是惆啊惆
我不知道天上到底有多少颗星星
它们总是闪啊闪的让我数不清
那是你悄悄的围住我的身后
还轻轻的吻住我扬起的额头
你说天上的星星永远数不清
就像我对你的爱是无边的森林
迷失了的我在无边的森林
只有一个方向在无边的森林
我深深的向一个方向走
直到远远的消失在尽头
我已习惯懒懒的趴在窗台
今天依旧是个群星灿烂的天空
夜幕中瓢来一个温柔的男人
带我飞到天上去摘星星
于是我来到一个欢乐的世界
每颗星星都可以捧到手中
迷失了的我无数的星星中
只有一个愿望再和他飞向夜空
于是我有个胡思的乱想
森林中能不能永远看见星星”
写了长长的一段,吸了好几口气。审查自己写下的内容,好像里面隐藏了什么东西。乱乱的谱上曲,却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名字。那么一大段词语好像没有一个完整的主题。都是胡思乱想的胡画乱写。好吧。不想再害死更多的脑细胞,就命名《胡思乱想》。
抬起头,太阳又到了窗前。中午了天还没回来,偷偷的跑去约会了吧。臭小子,一定交了女朋友,也不告诉我。回来再考他,非把他“烤”熟了不可。
找点东西吃吧。只是已经中午了,人们都吃中午饭了。人活着其实大部分都是随波逐流的,除了极个别,因为那些及个别是掀起波浪的人。我没有海风的力量,也掀不起大浪。就只有随波逐流了。
“姐,姐,快,快……”是天的喊叫声。他回来了,正好我们一起找食去。“嘭”,天破门而如,他怀里横抱着一个女孩,看不清脸,因为她的长发盖住了脸。
“姐,姐,快,快……”
“怎么啦?怎么啦?”我急忙跑过去帮他。
天把女孩横放在沙发上,急促的喘着气:“我,我,我买书回来……”
“好,别慌,慢慢说,慢慢说。”我倒了杯水递给他。天一仰脸牛饮而净,用袖子一抹嘴:“我买书回来,发现她慢慢的倒到路边上,像是抽风,浑身发抖。我就过去扶起她问他哪里不舒服,要上医院吗?她却一下子揪住了我的衣服,恨恨的瞪着我。她说,她说……”天咽了一下口水。“她说让我打她,把她打晕。我不明白,于是她就往地上撞头。我看她实在太痛苦太可怜,就一拳打晕了她,并,并把她带,带了回来。”
“噢……”天的叙说,使我把自己的经历映在了女孩的身上,天就像华把她捡了回来。
“水,水。”女孩好像醒了过来,嘴里轻喊着。天急忙去倒水。我扶起女孩盖脸的长发。呵!长长的睫毛,根根分明的排在那里,微翘的小鼻子,加上小小的嘴唇,圆圆的脸蛋,好一个芭比娃娃!
“水来了,水来了。”天把水送到她的唇边,女孩却夺过水杯,一下子全灌到了肚里。天愣愣的瞪在那里,可能是见到对手了吧。女孩的喝水速度比牛饮强多了。女孩睁开了眼坐起身。外星人似的看者我和天。天急忙解释到;“你,你刚才刚才……”
“天,再去倒杯水。”我把杯子塞到天的手里截住了他的话。女孩是最不愿意在别人面前出丑的,特别是男孩面前。
“哎。”天吐了吐舌头,接过杯子。
我看着女孩呼扇着两只大眼睛,越看越像布娃娃,“你哪里不舒服吗?”她真的像我有说不出的痛吗?
“恩,恩”女孩点点头“不,不”又使劲摇摇头“我,我……呜呜……”趴在我身上哭了。我拍拍她的肩膀说:“哭吧,把所有的不快都哭出来就好了。”“哇”女孩哭的更凶了。听到她的发泄,我的心里像卸下了什么。天在我们的面前来回的转悠,不停的抓抓头摸摸脸,纯粹一个烧到了屁股的猴子。
好一会儿,女孩的竭嘶底里才变成了抽咽。她慢慢的抬起头不敢看我们,好像意识到了刚才的失态。我递给她纸巾。她擦了擦脸。泪还是顺着她长长的睫毛流下来。我伸手把她的头发别到耳后,又拿起纸巾给她截流。女孩才慢慢开了口,还不断的抽动
着:“我是去年考到这个城市的大学生。今年前半年我认识了一个大四的师兄。他很会讨女孩子欢心。于是我们就恋爱了。后来他经常带我出入迪厅,酒吧。你不是穿拖鞋的天使吗?我们也来过这里,我见过你也很喜欢你的歌。”没想到她认识我,我笑笑给她换了一张纸巾,“他经常带我和一些朋友泡吧。很长时间我都沉静在这种自认为很自豪的快乐之中。有一次,他的一个朋友给我一支烟让我抽。我说我不会。他说,没事,现在的女孩都抽,我还那么落后,太不给他长脸了。无奈,我就抽了,并且还上了瘾,一天不抽就难受。后来,我再跟他要烟,他说没有,他说现在那货很缺,不好搞。再后来我烟瘾上来的时候,我就浑身像万只虫在咬,都咬到心口了。同学们告诉我。这是吸毒上瘾了。我在再去找他时,他已经不见了。他的那帮哥儿们也都不见了。老师都说好几天都没见着他了。我越来越难受,又不敢告诉家人。爸妈是借钱让我来上学的。于是,于是……呜呜……”她再次被洪水冲垮。我的眼角也湿湿的。
“砰”天一拳砸在茶几上,几上的杯子都跳了起来`,差点没摔下来。幸亏天的功夫没练到家,不然的话,女孩的残局还没收拾,就该收拾他的残局了。“该死的家伙。”天“腾”的站起来“我去找他。”就往外走……
“天,冷静点。找到他又如何?还能回到从前吗?先坐下,别做无谓的冲动。”天一屁股坐进沙发里,“呼呼”的喘着粗气。
“姑娘,你叫什么?”我把纸巾盒放到她手中。
“余乐,我姓余,叫余乐。我知道你们都是好人,但我不希望你们为我做不必要的牺牲。”她不停的抹着泪。
“多好的名字!像你的样子,乐,来。”我捧起她的脸,重新帮她把泪擦干,“不要伤心了,你应该快乐的。我相信你的父母给你起这样的名字就是希望你快乐的。”
“可是,我……”她的泪又来了。
“不要怕,不是还有我们吗?我不是天使吗?上帝把你带到我们身边就是让天使帮你的。”天跳了起来,像找到了香蕉的猴子蹦到我的面前。我对天笑笑,捧着余乐布娃娃似的脸,再次为她抹去泪水,“放心吧,有我和天会帮你的,是吧,天?”我对天挤挤眼。
“哦,哦”天领会了我的意思,说道:“是的,我有个朋友是解毒所的医生,我帮你去找他,他一定回帮你的。”
“对,他一定会帮你的。”我故意把好事让天做,是想让他做一回英雄救美。
“是吗?”余乐的笑触落了她眼角的泪。却有突然皱起了眉头,“可是,可是我的钱已经不多了。”
“没有关系的。天有的是钱,对吧,天?”
“哦,哦,是的是的。”天一直朝我努嘴,示意我跟他说悄悄话。直到把余乐安顿在酒吧的宿舍里。睡了。
天急忙把我拉到一边;“姐,你什么意思?你知道我吃多少拉多少的。”
“怎么?你不是一直喊口号要做真正的男子汉吗?让你做回英雄,错了?”
“不,不是,我,我……”天急的直冒汗。
“哈哈!别急,别急,既然帮你,就会帮到底的。给,预支你一年的工资。”我塞给天一张银行卡,一万的。我刚接手一个多月,赚了不只这个数字。
下午,我让天带乐到一个偏僻的戒毒所。这样乐就不会被别人知道,女孩是特爱面子的。天高兴着去了。乐千恩万谢的走了。我笑着,替宇接受了。是宇的钱,该算是他做的好事吧。我只是个管事的。也帮华做了他自己想做的事。华说过,自他失忆以来就特别喜欢吸毒者戒毒治病。要是华在就好了,他一定会亲自给乐治的。像他当初把我捡回来一样。只是我不是吸毒者。华错救了我,现在却不敢面对这个错误。我又想《拖鞋》了。晚上,我走进了别的酒吧。因为“粉红色的回忆”放假了。来到了名为“有趣”的迪厅。里面人很多,也是因为“粉红色的回忆”放假了吧。我从不关注别的,只是找可以唱歌的地方。我只想唱。想有很多人陪着我,有很多人听我的心声,即使他们不懂。但至少不是我孤独的一个人。厅里的人全都欢呼着,吹着口哨。只是因为看见了“穿拖鞋的天使”,只是我没有穿拖鞋来。“有趣”的经理热情的把我请上台,他那明显凸出来的“将军肚”,明显是后现代的杰作。台上也有一架钢琴,黑色的。虽然没有“回忆”里面的那架大,但也够水准。其实这已经是这条街的流行。钢琴,弹钢琴的歌手。
于是我在人们的拥呼声中,又开始了我的歌曲。我开始唱《错了》,《拖鞋》和《梦的纱衣》。之后,我对着话筒说:“现在我为大家唱一首我的新歌,希望大家能够喜欢。这首歌的名字是《胡思乱想》:”
“当月亮悄悄爬上树梢的时候
我依然趴在窗台默默的愁
天上的星星总是闪啊闪
闪在我的心头总是惆啊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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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习惯懒懒的趴在窗台
今天依旧是个群星灿烂的天空
夜幕中飘来一个温柔的男人
他带我了一个快乐的世界
……
只有个一愿望再和他飞上天空
于是我有个胡思的乱想
森林中能不能永远看见星星”
一口气我唱了四首,那是我全部的歌曲。这次我没有流泪。我不想灌溉我的眼泪痣。而后我拒绝了“将军肚”的盛情,一人离开了“有趣”。耳边依然有歌迷的欢呼声,可现在只有我一人徘徊在街头。
街上的灯都是闪闪的,窗里也是亮亮的。路上的行人是匆匆的。是赶着去约会吧。也有成双成对的偎依着,嘻笑着……,都是幸福的……
“你是这样一个女人,让我喜欢让我忧……”周华建的歌曲。是宇为我设置的手机铃声。
“你在哪里?”是宇的声音,那么有磁性。
“我,我,我在街上。”心中无名的狂喜。
“我需要你。”我就知道宇需要我是会找我的。我飞也似的跑。“想你了,宇。”我在心里叫着。
没过几分钟,我就到了宇的身边,在那间有蓝枫叶的被子的房子里。门是开着的,屋里黑黑的,没有开灯。
“宇,你在那里?”我轻喊着。
“在这里。”宇的声音沉沉的在卧室里。我摸了进去,也没有开灯。我不想破坏它的宁静。“哐当”我好像踢到了一个瓶子。
“你喝酒了?”我发现了床上的影子。窗外有月光,弱弱的。宇躺在床上,绻缩在那里。
“是的,不过我没醉。”宇把身体放直,让我躺在他的身边,我们都仰着脸,静静的躺在那里。睁着或闭着都能感受到对方的呼吸。宇的右手抓住了我的左手,紧紧的┅┅
“你拿了我的照片?”宇问。
“是的。”我平静的回答着,但心是提在嗓子眼儿的。
“你看到了,那是我的妈吗,是两年前拍的。”我静静的听着,大气也不敢喘,我知道宇是承受的重量已经逸出了。“我爸爸比我妈妈大八岁。在我妈二十岁的时候就有了我和振华,我们差两岁。妈妈是幼儿园的教师。但为了我两就放弃了自己喜爱的工作。在家安心的做起贤妻良母。爸爸的生意越做越大,常常不在家。妈妈就把她全部的爱都给了我和弟弟。妈妈说过,她的生命一半是我,一半是弟弟。爸爸一直不在家,但她从来没说过一句生气的话。她总是说:‘女人就是男人的港湾,是应该让男人休息的和娱乐的,不是给他们压力和气受的。’在我和弟弟的心目中最温柔最完美的女人就是妈妈。我和弟弟会因为妈妈多摸了一下谁而斗气,吵架。妈妈总是一手摸着我们一个的耳垂说,你们都是我的心肝宝贝。
直到我们长大了,找女朋友都照着妈妈的标准。妈妈喜欢穿粉红色的衣服,甚至把自己的房间都换成粉色的。我和弟弟都会不约而同的半夜里跑到妈妈的房间,陪妈妈说话,因为爸爸总是不在家。那时我们都已经上大学了。可我们没有一个想离开妈妈。后来,毕业了,我跟爸爸学做生意,弟弟则喜欢学医,妈妈让他出国深造。弟弟不想违背妈妈的意愿,也就艰难的离开了。”宇深深的吸了口气,身体一直没动,只是右手紧紧的握着我的左手,紧紧的。
“我和弟弟一直没有结婚,只是没有发现有像妈妈一样的女人。我们是那么的爱妈妈,依恋着她。弟弟出国后,我因为忙着跟爸爸做生意,陪妈妈的时间也就少了。妈妈就自己开了间酒吧叫‘粉红色的回忆’。因为她喜欢粉色。她把生意打理的很好。但同时也能把我和爸爸照顾的很好,都不知道她是如何做到的。她每天从酒吧回来依然温柔的,总是微笑的给我们做饭。妈妈做的饭最好吃了,我和爸爸都这么认为。除了应酬,我和爸从不在外吃饭。当时我们三口围着桌子吃饭说说笑笑,我总会跟爸爸争着吃妈妈夹的菜。尽管那时我已是二十几岁的人了,就像妈妈的说的在母亲面前我总是她的儿子。”宇睁大眼睛看着天花板,在努力的抑制着什么,好久好久┅┅
“直到有一天,爸爸在回家的路上出了车祸,就再也没跟我争妈妈夹的菜。妈妈默默接受了这天大的变化,面对这晴天的霹雳,妈妈没有大哭没有大叫,只是对着爸爸的照片喃喃的说:‘人都有生老病死,我一个弱女子怎能阻挡得了这样的变化。’但我发现爸爸的车祸不是单纯的交通事故。并存在着故意伤人的因素。于是我告诉妈妈我要为爸爸报仇,找出真凶。妈妈抱着我说:‘别去,别让爸爸在那边为你担心。只要你们幸幸福福的,我相信他会含笑九泉的。更何况怨怨相报何时了,一个仇字会引出多少流血牺牲。舍得舍得,舍去愁怨,会得到更大的快乐。’”宇大声的吸着鼻子,我伸出右手摸到他的脸,湿湿的。宇捧起我的双手放在自己的唇边,好久好久只到我的手心里全是湿湿的泪。
“我没有听妈妈的话,并且还深入虎穴,投奔了唐雷忠,就是唐佳玉的爸爸。我拿着爸爸留下的财产在唐雷忠的建议下开了那家‘雨花石’运输公司。雨是我,花是弟弟,石是妈妈的姓。我想我们永远在一起。我一切计划都采取唐雷忠的建议。因为我要让他把我当成自己人,因为我怀疑爸爸是唐雷忠害的。他和爸爸是多年的好朋友,也是生意上的伙伴。他一直想吞并我爸爸的生意,可爸爸比他诚实讲信誉,生意一直比他的好。他就一直怀狠在心。爸爸生前也提醒过我,要防着唐雷忠。可是没想到┅┅”宇的声音从他的牙缝里蹦出,“于是为取得他的信任,我让奔丧回来的弟弟,故意接近他的女儿。可很长时间以来弟弟一直不喜欢唐佳雨。虽然弟弟不反对我报仇,但并不支持。最后也同意我试试。没想到唐佳玉真的爱上了弟弟。并且爱的死去活来。以至唐佳玉告诉他爸爸要跟我弟弟结婚。与此同时,我对唐雷忠忠贞不二,包括他让
我做毒品生意。我帮他贩毒,在我的运输车上动手脚。终于妈妈知道了。非让我放弃,她不想让我为了报仇而牺牲自己。可我正当快要的手的时候,我不能放弃。”
宇开始呜咽,他转过身把头藏到我的怀里。我只能抚着他的头,为他抹去那硬铮铮泪:“一天,我发现妈妈怪怪的,没想到,做梦也没想到,妈妈她……她,她在吸毒。妈妈说,她,她说要让我看看吸毒者的痛苦,我……我,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宇终于哭出声来,“我不知道妈妈会用自己做实验来劝住我停止。我后悔已经迟了。弟弟恨我,骂我,甚至打我,我都没有话说,只是不论如何也治不好妈妈了。她吸的次数不多,但每次吸的量却很多。那,那都是我亲手贩来的毒呀,却害了我最亲爱的人,她是我妈妈呀,我最爱的妈妈呀……天哪,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宇自责的用双手捶起自己,一拳一拳打在他的头上我心像是被铁链紧紧的勒着,不能呼吸。不知多少泪流过我的眼泪痣。我竭力阻止宇的动作,用我的牙齿咬着他捶自己的拳头。许久,他才有了一点平静。“我不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妈妈她终于受不了毒瘾的折磨,出走了。我疯了似的满世界狂找,弟弟躲到衣柜里哭泣。当我找到她的时候,已经是一星期以后。她已是满身伤痕的躺在一家小旅馆的床上,奄奄一息。她看到我们兄弟俩时,依旧微笑着伸出瘦如柴骨的手,捏捏我们的耳垂。说了一句话,她说,她理解我们的选择。说完,她,我的妈妈,我最深爱的妈妈就永远闭上了眼睛,再也不看我们了……”
宇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久久不能言语……
很久,宇抹抹脸上的泪,深吸了一口气,把身体放平,他的右手握着我的左手。“我再次求弟弟帮我,求他帮我答应和唐佳玉结婚,但弟弟他恨我入骨,恨我的不顾一切害了妈妈。他发了狂的满街跑。直到被车撞了,就是两年前的时候,弟弟他失去了记忆,他忘了我,忘了唐佳玉,甚至他忘了妈妈。只是他他从此不能见吸毒者,一见有吸毒者或者谁有吸毒者的症状,他就疯狂的看医书,给他们戒毒,甚至会不时的动手揍他们。但他也治好了不少的吸毒者。他的医术也从此偏向了戒毒这方面。可是我不想让他受更大的刺激。因为他每治好一个毒瘾者,就会有自残的行为。我不再逼他跟唐佳玉结婚。他所在的那条街里,我也派人看着。不准有一个带有毒瘾症状的人让他看到。好久,他平静了好久。我曾一度羡慕他的失忆。直到他见了你,又疯了一次。
我才叫人把你送出去。他却千方百计的又找到了你。当然,后来知道你不是有毒瘾的人,就没再理会。”
宇大声的吸一下鼻子,又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平静了许多。“唐佳玉也是痴情。弟弟失忆后就不再理会她。她说她理解,并且扬言要找回来原来的弟弟。与此同时,我开始秘密调查唐雷忠。当我的调查刚有了头续时,出现了你。也许有了你,弟弟失忆后的玩世不恭才渐渐停止,才开始打点我交给他的酒吧生意。但也许有了你,他也渐渐疏远了和唐佳玉刚建立起来的感情。于是那天我决定见见你。我见到了你,见你的长发,你的笑容,见你坐在钢琴边弹唱《莫斯科郊外的晚上》,你叫我单字宇……我终于明白了弟弟为什么迷恋你。他找到了妈妈的感觉。妈妈叫我宇,叫弟弟华,妈妈最爱穿粉色的衣服,妈妈经常坐在钢琴边给我们兄弟俩唱《莫斯科郊外的晚上》……虽然弟弟已经失去记忆,但对妈妈的印象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抹去的。我终于知道弟弟为什么发狂似的爱上你。因为我发现在我的心里也从此烙上了你的影子。你的失踪更让他受到第二次打击,像那次妈妈失踪一样,一直躲到衣柜里,封闭自己。直到有了你的消息。后来的事,你都看到了。我已经将要成功,不能让他的固执破坏我的计划。但他选择了逃离,他的逃离我理解,我不想再有像妈妈一样的第二个例子。”
宇转过身,背对着我;“现在我已经深陷泥潭,并且沾的浑身是泥,通臭黑色的泥,永远洗不掉的黑泥。就让我继续下去,并且我会继续下去。哪怕最后争到鱼死网破,我不会放弃,我不会放弃的┅┅”
不知道宇的叙述用了多长时间,也不知道我们流了多少泪。
只是宇的一字字,一句句,击打着我的心;一滴滴,一行行的泪,都烙在了我的心底。我的心在艰难的蠕动着。一件件的往事涌上心头。我是谁?我一直在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我的出现延续了他们兄弟俩的永恒思念,更把我当作他们终身寻求的爱人。这么久以来我都不知道自己的肩上有如此之重的担子。不,太重了,这样的担子太重了。但无形中我好像已经接下了这副担子,并且已经挑了很久,只是自己都不知道罢了。我已经把我的心都掏给了他们。是宇我拉到了深渊,并且我已陷入深渊不肯出来,而且自己还心甘情愿的往里钻。像现在,我看着宇宽厚的背,想着里面却有颗伤痕累累的心。好像在等着要我去抚平他,像妈妈,更像爱人。
我扳过宇的肩膀,隐隐看见他脸上的晶莹。我伸出手为他摸去泪,用我的唇吻上他的。冰凉的,他的脸和唇。“宇我想为你生个女儿,像妈妈,像我,更像你。”宇猛翻过身,压我在下面。呼着重重的气在我脸上,他的泪和我的泪交融在一起。
“记住,我永远爱,你是我唯一的爱人。”宇说。然后他的吻一一印在我的脸上,身上……。宇的温柔渐渐变成了疯狂……。我忘记了疼痛,咬住下唇,只想要为宇生个孩子。最好是女孩,像妈妈,想我,更像宇……
当微弱繁荣阳光早在我的脸上的时候,宇的吻叫醒了我。“早安!我的甜心。快起床了,我要吃我爱人为我亲手做的早餐才能去上班。”
“是,我的主人。我早已是你的奴隶。”我笑着,幸福着。
我为宇做了第一次早餐,西式的,一杯热牛奶,两个煎鸡蛋。两片抹上奶油的面包。“我要是一直能这样吃你做的饭就好了。”宇大口的吃着,笑着,憨憨的,幸福的,眼中亮亮的……
我为宇披上我们一起选的黑大衣。
“我真的像黑熊吗?”宇问。
“是的,我是你的羔羊,是你的猎物。我的主人。”我吻去他眼角幸福的泪。宇捏捏我的耳垂,“我是守护小羊的善良的黑熊。”他也吻着我眼角的眼泪痣,“答应我,不要在流泪。我很幸福。老天对我不薄,因为有妈妈,还有你。”宇站在门口,拥我到他的胸口,紧紧的,久久不肯离去。
“去吧,我会在家等你。”我说。
“如果真有下辈子,我还会找到你,只是求上帝不要让你改变样子,我永远会认出你。还有个只是,只是说好了,眼角不要再长这颗眼泪痣。”宇摸了摸我眼角的眼泪痣,转身走了,头也不回……
我像个家庭主妇在屋里,在屋里来回的转,直到把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都收拾的满满意意。然后提上菜篮也加入了熙熙攘攘的买菜人群。谁说围着锅台转无聊,原来为自己的爱人做一些琐事,是这么的幸福。菜场的人好多,有这么多幸福的人和我在一起,只感觉脚步那么轻快,连讨价还价都那么高兴。
有人说,做菜时用上好心情,心里想着对吃菜人的祝愿,吃菜的人就能在菜的味道中尝到你的心声。我一一照做。三菜一汤端上桌。只等宇回来享用。
“你是这样一个女人,让我喜欢让我忧……”是宇,我就知道。
“可爱,我需要你,在公司的楼顶,我等你……”宇的话,温柔中透着轻松,只是不等我回话他就挂了。
我飞奔,出租司机说:“干嘛?这么着急,要生了?”他看了一眼上气不接下气的我,“肚子也不大呀。”我什么也不想,只要马上飞到宇的身边。我只是急急的说了一句:“要快!”
没错,是宇的公司大楼前,只是有好多人仰着脸,指着上面,议论纷纷。我顺着他们手指的方向。是宇,他高大的身躯站在楼顶边缘,我再近视也能看得清,是宇。他孤燕般站在那里,他真的需要我,没有人陪他。
“宇,我来了。”我奋力的往上冲,却被一个穿警服的人拦住了去路,说什么也不让我上去。警车在“哇哇”的叫着,车上下来一个警官模样的人,嘴对着喇叭向上喊:“上面的人听着,你已经被包围了,你只有下来跟政府合作才有出路。上面的人听着,你已经被包围了……”我无暇听他们说什么,只是拼力向上冲。我没有时间去掉眼泪,宇还在上面等着我,他是那么的孤独,他需要我……。一会儿从上面跑下来一个穿迷彩服带着帽子的人,他端着机关枪,直径跑到警车边,跟肚子最大的一个官员,说着话。他指指我,警官也看了我一眼,然后点了点头,又嘱咐了他一句什么。迷彩服跑到我身边说:“你,可以上去了。”
我终于来到了宇的身边。我和宇来过这里。宇在这里给我讲人生的道理。这次我又来了,还是宇叫我来的。“宇,我来了。”只是这次不光是我和宇,楼下还有那么多人。楼口还有几个端枪的警察。宇站在没有护栏的缺口处。笑着,看着我,那么轻松,像一朵夏天里的白云。他张开自己的怀抱……
“为什么?为什么?”我不想走过去,也不敢过去,而后退了两步。
“为什么?为什么?不,不,不要这样,不要,我不要……”我尽量控制自己将要崩溃的感情,看着宇,像在问宇,也在问自己。
“你终于来了,让我等了好久。你总是这样让我等你,等了三十一年了,你还是要我等,不过,我喜欢等,等自己深爱的人也是一种幸福。”宇还是笑着,那么轻松。
一步一步挪向宇,如此的慢,却那么的快。挪一步心中就被刀剜一下。终于带着趟血的心抓住了宇的怀抱,拥有了他。我想再次停住自己的思维,不去预想将要发生什么。
宇捧起我的脸,吻去泪,“我说过,不要再流泪,你没有做到。你说过要我变成一片白云。我会做到的,并且很快就做到。”
我拼命的摇头,“不,我并没有让你离开我,你不能离开我。”
“你看见那些穿制服的了吗?”我看看下面骚动的人群,像一群蠕动的黑头黄蜂。让我感到一阵眩晕。“他们都是唐雷忠叫来的。雷忠,雷公,就像天上的雷公。只要手一挥,整座大楼都能抖三抖。他已经发觉了我的用心,并把我调查的一切都销毁了。现在我已经一无所有,轻的像一片云。但却是一片乌云。我身上有太多的脏水,不是想甩就能甩掉的,想清理它,只有让风吹散了。我的爱人,”宇牢牢的抱紧我,他的每一句话都在我的耳边。“我说过的,你是一阵风,那请你把我吹散吧。我不想让他们的子弹穿透我的心。我怕心破了,你在里面受冷。”他的每个字都在撞击着我那已经破碎的心。
“不,你为什么那么残忍?”我无力的喊。
“记住,好好的经营‘粉红色的回忆’,那是妈妈留给你的礼物。到那边我会给妈妈讲你的故事,她一定会喜欢你的,并且会很开心。答应我,不要再流泪,不要责怪弟弟,他也不想失去记忆,他也有自己的痛苦。答应我,等他回来,替妈妈,替我好好照顾他。他太爱你才做出这样的选择。答应我,一定要答应我。”宇紧紧的抓住我的手,却一步一步慢慢的向后挪,一直到最后的边缘。
下面的人群,一阵阵的惊呼,还有喇叭的声音不断的发出。宇看着我,依然笑着,眼睛亮亮的,轻松的,幸福的。但我找到了其中的不舍。“我要变成一片白云,我的负荷太重了,你帮我把它们吹散吧。”
我深吸一口气,努力擦去脸上的泪水,笑笑。让宇永远记住我的笑容。尽管我的心里一直在滴血,“好吧,我的主人,也许你的选择是对的。”
宇把我的手放在他的胸口;“你要小心,下辈子我还会找你……来吧!”宇闭上眼睛。没有人能听到我的心一片一片碎落的声音。我努力咬紧下唇,手轻轻的一用力,
宇像一只巨大的风筝,坠入空中:“下辈子我还会找你的。”宇的声音消失在楼下。身后的武警一窝蜂的围了上来……
身边顿时乱成一团……
“哈哈哈!哈哈哈……”天知道我亲手葬送了我的爱人,“哈哈哈……”
“哥,哥,”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随即我的重心向下沉,点点血红落在的前襟,透过模糊的血泪,我看到了华的身影……
“焰,火焰,怎么啦?怎么啦?我哥呢?我哥呢?”华用力晃着我的身体,惊叫着。
我笑笑:“他做到了,他终于做到了。他变成了一朵洁白的云,你看,你看,那不是吗?”我手指着天空依稀看见的一片云。
“不”华丢下我,跑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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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人很多时候都是自己困住自己的脚步不能前进,跟别人无关,更不要去找那么多得理由,战胜自己,就是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