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乐意至极(1 / 1)
那一天晚上的聊天,害得我胡思乱想了一早上,原本以为自己说错了话,开罪了哥。可没曾想第二天清早,我又如期见到了他,他匆匆忙忙地跑来,脸上洋溢着往日那般热情的笑容。正待问他,他却嘟嘟囔囔,不好意思起来:“小微,我想…想让你帮忙杜撰一篇诗……”
我觉得非常地不可思议,无论如何我都不相信,哥,文学部的才子竟然要我代笔写诗。后来,转念一想,也许正因为那首故乡,他想考考我,看看我是不是能扶的阿斗。当然,毫无疑问,我绝对不能推辞了,一来害怕被哥看扁,让他觉得给我个大才女的绰号不太合适,活脱脱地丢了自己的脸,二来我和哥是兄妹,理所当然,哥哥有难,妹妹是必须要帮忙的,可是后来我才发现自己有多么大意,好比那句话:稍有不慎,全盘皆输。更可悲的是,我差点连做人之本都赔上了。姐姐曾说,世界上最舒坦的,莫过于那些不要脸的人。而我就是太要脸了,以至于后来面对写诗一事,头昏脑胀了很久!…
这句话,无可厚非,我默认了!当我百无聊赖时,哥却是傻傻地定在那里神彩飞扬,似有股幸灾乐祸的意味:“小微,别气,这是个活动,哥想妹露一手,在我好友面前显摆显摆,难道妹不愿意参加?”
“哥,你也真是的”我假装不乐意:“我们有共同的兴趣,你说小微我会不会参加的?”
“嗯,说得也是,小微,那…那哥错啦!”他学着军人的姿势,挺直了脊梁,向我敬了一个仿若正规的军礼:“怎么样,这个道歉还不错吧!”
我用力挤出一个笑容,阴阳怪气地说:“是啊,真是世间难得几回闻呢!”
“那你打算写什么?”他俯下头,淡淡地说:“小微,那可要思想健康额!”
你绝对想不到我是多么尴尬地结尾的。那时我正仰头准备喝口矿泉水,忽地听见这词,不自觉地干了坏事,那口矿泉水很不客气地喷到了他那身白得发亮的衬衣上!
“啊,那个…那个。”我瞅了瞅他衣服被我打湿的部分,再瞥了瞥四周,恨不得立马逃之夭夭,可惜,天爷爷不爱,地姥姥不怜,硬生生地让我夹在中间,尴尬地道歉:“可…可真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额,是哥胡说才变成这样的,不能怪我!
我真是得理不饶人,将全部责任原数奉还。本来,我最后的打算,是主动要求给他洗衬衣,不想四周还有看客,也就把这话搁在喉咙里,没能说出来。
”没事。“他用手很自然地拍了拍胸膛,正义凛然地说:”它呀,可是打不湿的衬衣,再说,太阳一晒,指不定什么时候就干了,我本来想凉快凉快,现在反倒拣了便宜!“
就这样,他不动声色地解决了当时挥之不去的尴尬,而我,就像范了错地孩子,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了父母的原谅…
午后,太阳早早隐身了,徒留乌云密布的鬼天气。小天在俱乐部里,日日为他的乐队和街舞蹉跎,好几天都不来看我。而我自己也不能忙里偷闲,尤其是有了哥交代的任务之后,我便真的着了魔,只希望着雨能下大点,给我那么丁点的灵感。
易水学院不仅依山傍水,就连我们女生宿舍都与农家房子相接,大雨那排山倒海的气势,最不能成为鸭鹅的烦恼,它们往往是展开双翅,敞开怀抱激动地相迎,再看农家院子的那口水缸,活像张开血盆大口的石狮子,一时间,我计上心来,想起姐姐在家时写的那首雨诗刚好符合主题,便拿出笔原模原样地照搬过来…
那张稿纸此刻在我的笔下变得厚重而充实…
《雨》
雨,你来得及时
在水管流成线的时刻
在水缸干涸的无助里
你来了!以你潇洒的姿态,温柔的气息,洒上了大地
我感受到了树苗的欣喜,青山的欢呼,还有那小草的奔腾
于是,你笑了,笑出了泪,笑了一天一夜
雨,你来得及时
大地充足地淋浴,溪水疯狂的拥挤
于是,你走了,回了天堂,回了你的梦里…
这诗落到一半,我又踌躇了,英雄好汉都是光明正大,我怎么能干这偷鸡摸狗之事,于是我又坐在寝室发起了呆,想着重写一篇,只属于自己的诗。于是乎,在孤单的角落里,一首诗从脑海里蹦了出来…
《一个人的日子,也很好》
一个人的日子,也很好
不用怕春日的暖风吹进你的心窝里
不用怕夏日的蝉唱惊扰了你的美梦
不用怕秋日的金黄抹去了你前行的足迹
不用怕冬日的安宁赶走了你热情的记忆
一个人的日子,其实很好
不用想晨起时那床板的摇晃
不用想刷牙时水杯胡乱地碰撞
不用想洗脸时那急速的水流
不用想打扫卫生时的无奈
一个人的日子,真的很好
当深秋的风儿不知不觉地吹进你睡意浓浓的房内,你有没有那么一瞬些许的凉意,亦或是冷冷的惊喜
当晨曦不由自主地爬进你的视野,你有没有那么一时睁不开紧闭的双眸,亦或者,有颗想要和它们逗着玩儿的童心
一个人的日子,也很好
当天空的云彩汇聚一处时
切不可担心没有一朵属于你
因为那就是你的方向
我很佩服,终于战胜了自己,初时的阴霾一扫而过,取而代之的是我心中涌起的自豪感。第二天,我向哥递交了我的作品,他看后,先皱了皱眉,随后又满意的一笑,说:”没想到,我的小妹又做到了,哥觉得挺好的。“像拍马屁般给我竖起了大拇指!
我微微一笑,心里面却在想,这可总算过去了!说句实话,我不是诗人,这些东西能够出来的原因,无非是我一时头脑发热。那些所谓的诗人能够写出那么多美好的东西来,一开始也许并没想过自己在写诗,这纯粹是,一个响当当的真理!
对,只因我对哥不同凡响的乐意至极,所以我早先一步领悟了。妙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