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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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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正襄吻了吻她的发丝,闭上眼,眼前仿佛又出现了漫天的火光,枪林弹雨中鲜血一层层的浸透了土地,不知何时最亲密的战友就会在炮弹轰隆声中倒下,也不知何时他就会倒下,他甚至还能感到子弹挟着劲风擦过脸颊的那种疼痛,他血管里的战意似乎下一秒就要沸腾了。

他不自觉抱紧了她。

她轻轻哼了一声,他睁开眼,看着她如画的眉目,激烈跳动的心脏慢慢平静下来。

都过去了,他对自己说,一切都过去了。

刚从战场上回到家中的那些日子,傅正襄大概是还没从残酷激烈的战场上彻底回过神来,他总是觉得胸腔里有股左突右撞的暴戾杀气,外加他实在是太过思念薇莺,所以他总是像狼一样眼冒绿光,恶狠狠的盯着薇莺,一看到薇莺,他满脑子就是把她扒-光了,压在床上这样那样。

到后来,薇莺真是被他缠怕了,只要在家,她总是装出一副很忙的样子,要看剧本啦,要去厨房看看今天吃什么啦,要陪着傅忠捷啦,反正是忙忙忙。

但仍然架不住傅正襄的缠磨,他只要逮住机会,不管是连哄带骗,还是装可怜,装郁闷,装病,只要能成事,他什么都行。

傅正襄一向都是这样,不择手段,底限也比旁人要低。

在他面前,薇莺本就摇摇欲坠的防线总是一溃再溃。

终于在《花好月圆》上映半年之后,薇莺再次怀孕了。

得知怀孕,夫妻俩面上都是惊喜的神情。

“什么?!前三个月要禁欲?!艹!臭小子,来的不是时候!”这是微微郁闷的傅正襄。

“哎呀,好儿子,真是来的及时!总算是可以消停一阵子了。”这是偷着乐的薇莺。

只有傅忠捷最直白,他高兴的满院子乱窜,欢呼道:“哦~太好啦!我要有弟弟喽!我再也不是家里最小的啦!”

傅正襄与薇莺无奈的对视了一眼,谁知这一眼便让两人的视线胶着在一起,难舍难分了。

良久,两人同时展颜一笑。

“怀瑾,”薇莺拉过傅正襄的手,放在肚子上,“我好高兴。”

傅正襄轻轻的扶着薇莺:“微盈,辛苦你了,这次我会好好陪着你。”

傅正襄与薇莺的二儿子满周岁时,他们举家从沪上迁往香江。

抗战打赢之后,傅正襄就不止一次的说:“抗击外侮精忠报国乃鄙人职责所在,然自己人打自己人,这事鄙人做不来。”

他渐渐从核心圈子里抽身,将手中的权力移交出去。

他下了决心,任凭上峰同僚威胁利诱或是温情挽留,都不为所动。

时间一长,上峰看得出他去意已决,决计留不住,终于接受了他的辞呈。

傅正襄早已将身家安顿好,从部队里一退役,就买了船票,带着一家妻小去了香江。

赵敬丞和韭芽小夫妻俩也带着女儿与他们同行。

到了香江,傅正襄开始跟海因里希一块儿做生意,贸易、海运、船务、地产,只要是赚钱的他都做,他前半生是血染沙场的将军,后半生是精明狡猾的商人。

但他骨子里一直都有军人的忠诚秉性。

生意场上不是没有过诱惑,甚至有人劝他纳妾,他回到家拿这些事当笑话讲给薇莺听,目的很猥琐很阴险,就是为了在床笫之间多占薇莺的便宜。

他一生只对这个女人的身体有兴趣,他满心满眼都是她,看不见旁人。从青春年少到华发丛生,他对她的热情从来没有消退过。

虽然有时这热情太过炙热让他女人不堪其扰。

薇莺到了香江之后,受电影公司邀请,陆陆续续的又演了几部电影,只是随着孩子一个个的出生,她精力不济,只好中断了事业。

倒是韭芽念完香江大学之后就开始写作,从在报纸上发表小豆腐块到书店里摆着一排她写的书,纪玲珑的笔下是温柔又残酷的三千世界软红尘里。

她在自传里描述,她曾经在战争中经历的极端恐怖,和她亲眼看见的那些无辜女子,在一生中最好的时光被□□致死,没有尊严也不会有人纪念,没有人知道她们转辗反侧的相思,也没有人知道她们蹙眉轻叹的眼泪,就好像她们从来没有活过。

而她,想用自己的笔为她们在这世上好好走一遭,嬉笑怒骂,爱恨嗔痴,活色生香。

薇莺演出的最后一部电影,就是根据纪玲珑小说改编的。

姐姐出演妹妹写的剧本,也算是影坛一段书香气十足的佳话。

从此,薇莺就彻底在荧幕上沉寂下来了。

女人前半生爱谈丈夫事业,后半生爱谈儿女。

时常有人上门拜访薇莺,她总是矜持又自豪的提起她的几个儿女:“我大儿子从麻省毕业就跟着他爸爸做事,如今算是能勉强接班了吧。我二儿子啊,也没让怀瑾和我操太多心,从德国回来就和他表弟合开了家什么科技公司,我也不懂,让他们去闹腾吧。我三儿子从小学习就好,在英国念到博士,如今在香江大学教书,钱是挣得不如他两个哥哥多,但好在稳定啊...呵呵呵,你真是过奖了...哦,我大女儿啊,前几年就嫁人了,小夫妻感情可好了,我早就抱上外孙啦,哈哈哈...”

傅正襄与薇莺的大女儿珍珍没上大学就跟青梅竹马的恋人在一起了,大学没毕业就怀孕,如今说起来高兴,当时真是要把薇莺愁死。

海因里希和金碧带着大儿子上门赔罪的时候,傅正襄差点要把小伙子给打死,小伙子不知是心有愧疚还是吓傻了,愣在那里不知道躲,没想到珍珍挺着肚子拦在心上人前面:“爸,你打死他,我肚子里的孩子就没爹地啦!”

海因里希没忍住笑出了声。

傅正襄最后还是得同意两人的婚事。

等到孩子出生,这事儿就算翻了篇,珍珍又是千好万好的乖女儿了。

来人不免又问:“那您的小女儿呢?”

薇莺呵呵的笑:“我小女儿前年从华威大学毕业,如今在中环做事。”她顿了顿,“整天不着家,如今的女孩子,不像我们当年了。”

她没好意思提,她这小女儿简直是他们夫妻俩的心病。

他们的小女儿柔柔,长相极美,按她大哥的话说就是一贯恃美行凶,每每做了坏事,总是因为长得美,就被轻易原谅。

薇莺生小女儿的时候早产,柔柔生下来不如兄姐健康,所以傅正襄对她格外偏爱,从小就宠溺的过分。

柔柔小时候还看不出来,一直乖巧可爱,谁知一过十五岁,夫妻俩才察觉不对。

她三天两头换男朋友也就算了,只是这男友的年龄从十几岁到二十几岁,再到三十几岁,只要柔柔看着好的男生,只要是未婚没有女朋友的,她不计较长相,不计较身家,不计较年龄,不计较国籍,甚至有一次柔柔还曾经带着一位黑人同学回家,傅正襄差点当场犯心脏病,好在柔柔解释说只是同学关系。

等到她工作自立了,夫妻俩更是管不了她了,头发都为了这个让人操心的女儿白了多少。

他们只能等着能有哪个男人从天而降,擒住他们这个快要成祸害的女儿。

岁月如梭,直到桑榆暮景之年,偶见镜中苍老的容颜,才惊觉原来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

傅正襄九十大寿时,夫妻俩儿女孙辈加在一块儿好几十口人济济一堂,儿孙们对于两人牵手走过风风雨雨的一甲子实在艳羡的很,非要傅正襄说一说。

傅正襄身体仍旧健朗,只是耳朵有些不好使,薇莺在他耳边说了好几遍,他才明白。

他想了想,惜字如金的答道,“身为男儿,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自当言出而必行。”

他永远记得,半个世纪之前,他从战场上回来,他承诺薇莺白头偕老。

他说完,握紧了身畔妻子嶙峋而苍老的手,如今他要守的承诺是,不能让妻子一个人独留于世上,他要活得尽量久一些。

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从此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世上的美满大约如是。

(剧终)

作者有话要说: 写完啦~撒花撒花~

第一次写文超过20万字,不容易啊~啊哈哈~

谢谢大家支持捧场~

下一篇写古文,摩拳擦掌中...希望我打败了拖延症之后能很快回来!握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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