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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之刘梦易(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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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曾相见便相知,相守更似相依时>

我,刘梦易,自小就是个大不咧咧,好管闲事的人。

家境颇优,所以一直活得无忧无虑,像是住在城堡里的公主。

小时候,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为此,爸爸和妈妈伤透了脑袋。

还是哥哥狠,建议爸爸,把我送去巴黎求学,只给学费,生活费让我自己负责。

我一听这消息,当然不愿意啊!

但是即便自己再怎么哭闹,哥哥就是不改变心意。

没有办法,在家人的逼迫下,我孤身一人来到巴黎,开始了漫长的人生三年光景。

遇见林紫初的第一面,就觉得好生熟悉,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那天,我因为下个月生活费没着落的事情,烦的很,便去了一家叫“尘世”的酒吧里面喝酒,看能不能找到靠演奏赚钱的工作?

自己一直瞅着那边的老板,所以,当那边传来声响时,自己也没有注意到。

隐约听到那男人骂了一句“SHIT!”

后来,看老板走了,自己觉得还是等下次再说吧!

往出走的时候,刚好听见那男人的骂声,一句句流利的骂人的法语传入自己耳朵,实在不能忍受下去。

纯属好奇,看了一眼事故现场。

只见满身污秽的男人站在那里破口大骂,地上还倒着一个女人。

那女人,好像和自己是同国的人!

因为同国,所以自己才格外注意了点。只是我终究没有想到,这个女人,在之后竟然让自己那般心疼。

那男人对她狠狠的用脚踹的时候,自己挺身护了一句。

“Monsieur。Commentpouvez—vousintimiderunefemme?”

(先生,你怎么能欺负一个女人?)

“Tulaconnais?C'estunamiàtoi?”

(你认识她吗?她是你朋友吗?)

眼前金发碧眼的男人,看起来有三四十岁的样子,指着地上的女人问我。

“Nesaitpas”

(不认识)

说这话的时候,我还摇摇头,因为自己的法语不是很标准,怕他听不清楚。

“Nesaispas?—jeneconnaispasdec?té”

(不认识?不认识就给我一边去!)

“Monsieur,neditespas?a!Commentavez—vousditquec'estunhomme,pasunefemmeméchanteunivrogne!”

(先生,话不能这么说!你怎么说也是一个男人,不能这么欺负一个醉酒的女人吧!)

“—jesuisletube,fatiguédevivre?”

(敢管老子的闲事,活腻了吗?)

“Tu……”

(你……)

我正准备破口大骂,真的是忍他很久了,旁边一个男人说了句话,我便就想离开了。

“Mademoiselle,Madamegerbercemonsieur,commentpourrait—ilnepasencolère?Etaujourd'hui,ilaégalementétéviré!”

(小姐,这位女士吐了这先生一身,他怎么能不生气?何况他今天还被公司开除了!)

听到这话,我便有些尴尬,就想一走了之了。

只是,地上一直躺着的女人,不知何时似乎醒来了,勉强站起来,抱着我一直喊“樱若,若若……”

明明看似那么柔弱,似乎没有力气,可是,我当时竟然动弹不得。

“小姐,麻烦你起开点!”

明明是个醉酒的女人,可是眼睛霎时无辜的一直盯着我看,嘴里喊着那两个字,抱着自己不放手。

僵持了几秒,那男人又开始在骂了,让给他赔偿损失。

没有办法,自己最后还是掏钱给人家付了洗衣服的费用,还外加白送了一杯伏特加!

真的是好贵啊!

自己当时兜里真的是干干净净了。

出了酒吧之后,没有别的地方去,她已经昏昏沉沉,睡的不省人事。

没有办法,便带她回家了。

那天夜里睡得真的很熟,折腾了一夜,真的是累坏了!

所以,第二天早晨起来之后,她已经离开了。

桌子上放了500欧元,还留了一张纸条。

“谢谢你昨晚的收留!”

虽然她没有写那句话,但是自己知道桌子上放着的500欧元,就算她给自己付了一夜的住宿费。

真是的!

把我这里当宾馆了吗?

只是,不满归不满,总不能跟钱过不去啊。她现在,这种情况,正是需要钱的时候。

那钱好歹让自己买了身合适的衣服,找了一份还算正经的工作,在咖啡店当服务员。

只是没有想到,再次会遇见她。

“小姐,您好!这是您点的卡布奇诺。”

“谢谢”

我把咖啡放下的时候,便看清楚了她的模样,这,这不就是那晚自己收留的女人吗?

“你,你……”

只是这种惊讶,只有自己一人有,眼前的女人就那样一直看向窗外,不再言语,落在旁人眼里,这举动是自己认错了人。

可是,我刘梦易没有什么优点,最大的优点就是记性好。何况那夜两人睡在一张床上,自己怎么可能忘记?

当然,我绝对不承认是因为那个女人的冷清面容,自己才特意记住的。

好在我也不是个死缠烂打的人,那女人摆明了不认识自己,自己何必再惹人嫌呢?

那天,咖啡店里的人不是很多,所以自己的视线时不时的会飘向那里,窗边呡着咖啡的女人和那夜的女人,真的是同一个人吗?

我瞟着瞟着,越觉得不太像,真的差别很大啊!

她长发即缠腰,那瓜子型的白嫩如玉的脸蛋上,颊边微微泛起一对梨涡,仔细看时,好似能盛2两米酒,簇黑弯长的眉毛,似画非画,非描似生。最让人沉迷的还是那双眼睛,看似淡漠无波,仔细一看却又感觉温柔恬淡,清冷飘渺,如梦如幻,又似一湖静谧的秋水只是偶尔泛起几缕涟漪……

嘴边沾着一些咖啡,真的很有气质!

这个世上,怎么会有这种女人,只是那么坐着,便已风情万种!

“小姐”

果不其然,终究还是有人去搭讪了,那个男人西装革履,长得倒还好,应该是成功的商界精英,因为他眉眼间的自信和霸道已然尽显。

“我可以坐这里吗?”

那个女人还是没有说话,只是当那个男人坐在她的对面时,她已经起身,准备离开了。

好冷啊!

这女人和自己一样,对于这种搭讪,都是不用言语,只是用行动表示而已。长得那般漂亮,身上还有一种独特诱人的气质,可是也不招惹男人,这种女人,瞬间在自己心里产生了一些好感,那晚醉酒的状态,所带来的不好印象已然慢慢悄悄的消失着。

“小姐,等等”

“有事吗?”

简简单单的三个字,我竟听出了一种疏离感。

“可以留个电话吗?”

那男人此话一出,她便已经再次迈步离开了。

“哈哈,你看他又输了吧!”

她刚刚离开,咖啡店里便传出来一阵笑声,原来,这个男人刚刚在与同伴打赌,看能否搭讪成功。

这不,自信满满的他被同伴给嘲笑了。

何必呢?

“下班了!终于下班了!”

我领着这一周的工资,心里感觉美美的,想去哪里大吃一顿,好好犒劳下自己的肚子,只是快走到尘世酒吧那条街道的时候,前面传来一声“救命”,再次让自己滞留在那里了。

怎么回事?

现在虽然是黄昏,但是好歹天还亮着呢,怎么光天化日就有人做坏事吗?

我本就是好管闲事的人,没等自己劝自己不要去,我便已经站在那群人前面了。

怎么又是她?

脸颊通红通红的,一通酒味再次袭鼻,这个女人怎么又喝酒了。

“你,少管闲事!”

听着眼前的人,操着一口不入流的很是蹩脚的中国普通话,我实在觉得很是好笑,当然,自己没有忍住,终究是笑出声了。

听着前面那几个人在嘀咕着,估计是在想自己为什么笑吧。

“Monsieur,qu'est—cequ'ellea?C'estpasvomirsurtoi?”

(先生,她怎么了?不会是吐了你一身吧?)

我有些小心的问道,千万别又是因为这个,这样的话,真的很尴尬啊,出门在外,好歹注意下国人的形象吗?

“Non,onveutjustel'emmenerdansunendroitsympa”

(没有,我们只是想带她去个好地方)

好地方,什么好地方。这男人说这话,真的一点都不脸红。

“Monsieur—elle?Elleestmonami,etmoncopainvachercher”

(麻烦先生放开她好吗?她是我朋友,等会男朋友会来接的)

我本来觉得这是个极好的主意,只是没有想到,眼前的五个人瞬间便笑了。

“Non,elleestcélibataire”

(不,她是单身)

刚刚,一看到他们脸上的笑容时,自己便觉得这句谎话穿帮了,只是,这女人不会是在这里天天喝酒吧,那人都知道她是不是单身。

看来,他们已经盯了她好几天了吧!

凭自己一个,肯定斗不过那五个男人,只是,放下她不管,自己也于心不忍,怎么办呢?

只能蹩脚戏演到底了。

“皓然啊,你怎么还没有来,LILY已经在这喝醉了,你赶紧开车来吧!”

“什么,你已经在路上了!”

“那好,快点吧!”

挂断电话的时候,看着五个男人一头雾水的感觉,我才反应过来,刚刚自己说的是中文啊,那他们哪里听得懂啊!

这个蹩脚戏还真的是蹩脚啊!

“Commentfaire?”

(怎么办?)

“Touslesdeux。”

(两个都带走)

“Oui,aujourd'hui,c'estdegagner。”

(耶,今天赚到了!)

自己虽然法语学得不是很好,只是那短短的几句话,怎么会听不明白。怎么办?怎么办?自己不会被那几个人带走卖了吧!

好端端的管什么闲事吗?

这下,可把自己也赔进去了!

想到这里,我便狠狠的瞪了一眼倒在地上的女人,这一看,火气瞬间冒上来了。

她,她竟然睡着了!

“小姐,发生什么事了吗?”

身后传来熟悉的国人声音时,我心里的不安真的一下就荡漾无存了,当下立即转过身,冲向声源体,等到自己反应过来时,我已经抱住了那个男子。

“小姐”

听得出来,他有些尴尬,这两个字说得也有些不利索。

“噢,对不起,对不起!”

他咳了两声,我才终于回过神来,自己这是怎么了,怎么就这样冲进一个陌生男子的怀里。

“无妨,小姐,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听到他这话,我才抬起头来,本来打算说自己的困难,可是,再次楞住了。

长得帅的男人,我见过;面容精致的男人,我也见过;精英级别的白金男,真的见得太多了。

可是,眼前的男人,一身蓝色正装衬得他卓尔不群,只见他俊美绝伦,脸如镌刻般五官分明,有棱有角的脸俊美异常。外表看起来好象放荡不拘泥,但眼里不注意表露出的精光让人不敢蔑视。一头黝黑茂密的头发,一双剑眉下却是一对颀长的桃子树花眼,布满了多情,让人一不小心就会沦陷进去。高挺的鼻子,厚薄适中的红唇这时候却漾着另人目眩的笑颜。

“小姐,小姐……”

听到他再次礼貌性的问话,我瞬间脸颊有些发烫,自己这是怎么了?不就是一个长得帅气的男人嘛!有什么大不了的啊!

“抱歉,我和朋友刚刚从酒吧出来,便遇上了他们。”

一句话,不用多说,那人已然明白,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情。

“小姐,你可以带着她走了!”

不晓得他跟那五个男人说了些什么,他们便好心的散了,刚刚还被人围着的场合,瞬间只剩下我们三个人了。

听到他那句,我只得口头上表示感谢,勉强搀扶起地上的女人,打算带她离开。

可是这女人睡得真叫一个沉啊,自己架着她刚刚走了两步,便又摔倒在地上了。

完了,完了,这次是真的完了!

一个狗爬式的摔倒动作,这下在美男心里的形象全毁了!

“????”

平常自己喜欢看韩剧,一下子这句怎么办就溜出口了。

“???。???????”

(没事,我送你们回去)

好在爸爸之前给自己请过韩语家教,他的那句话自己也是听懂了。

怎么能这么丢人啊!

送自己和那个女人回去之后,他便离开了,从头至尾没有说一句话,也没有问自己叫什么名字,多少有些失落。

只是还没有等我失落感消失,床上的女人似疯了一样的,不知道从哪里拿了一把刀,嘴里一直嘀嘀咕咕的,不晓得在说些什么。

我哪里还顾得上她说了什么啊,眼睛一直盯着她手里的刀子,一下都不敢眨。

不是吧,她把自己当成色狼了,想刺自己吗?

这个想法在我脑袋里滋生起来的时候,我瞬间大叫,准备撤离。

刚刚跑到房门口,身后传来的落刀声响,止住了我的脚步。

下意识的回头看,血!

“你疯了吧?”

这女人,究竟是什么做的啊?

竟然用刀划她的手腕,看着血迹开始在床单上蔓延,我赶紧拨通了急救电话。

给她稍微处理伤口的时候,这才发现她手腕上,胳膊处,小腿处,有大大小小的刀伤,当下觉得很是惊恐。

“这女人,不会有自虐症吧!”

送到医院之后,我才终于在她手机里,找到一个电话号码,连想都没有想,就打过去了。

接电话的是个男人,是她男朋友吗?

是叫什么君昊吗?

我也不是很清楚,只是,她一直嘴里呢喃的那两个字,应该是君昊吧!

那男人到病房门口的时候,已然满头的大汗,应该是一路跑过来的。

“谢谢!”

这话是对我说的吗?

怎么,这女人的男朋友长得还蛮帅的,看着有种温文尔雅的感觉,如沐春风。

“不客气!”

美男的感谢,自己向来是来者不拒,何况,我是一个懂礼貌的孩子!

后来,才知道那男人叫沈博辰,不是她的男朋友,也不是她口里一直喊着的“君昊”。

从那以后,我和她好似进了一步,关系有些熟络。

原来,她叫林紫初,是云城的人。后来,两个人的关系慢慢变好,慢慢熟悉,再后来,我知道了她爱的那个人是北城顾家独子:顾君昊。

这个名字,不是很熟悉,只是顾家,我倒有些印象。

林紫初,紫初,初儿,其实,如果没有她,或许便没有自己和卓文安的这一段恋情,没准自己现在还单身着呢,怎么可能成为两个孩子的妈妈?

那夜,从五个男人手里救文凭和林紫初的男人是他,卓文安。初次遇见他,是因为林紫初;再次遇见他,也是因为林紫初。

第二次遇见他的时候,两个人在酒吧喝酒,自己那天穿得有些鬼魅,一直在舞池跳着舞,拽着紫初一起疯狂着。

哪里料到,第二天醒来的时候,自己竟然是在酒店的房间里,还好歹不歹的一丝不挂。

不会吧!

我不会是跟林紫初睡了吧,我对女人没有感觉的啊!

我保留了二十五年的清白啊!

现在,我还能够想起来,当年自己醒来的时候,看着一丝不挂的自己,瞬间便崩溃的表情。

我当时的第一反应,竟然不是自己的处子之身被破,也不是在担心什么因为这事,爸爸会让对方娶我,我当时第一想到的竟然是:我不是gay!

我也是蛮搞笑的,当时身子那般痛,怎么可能是跟同性人呢?

看到那陌生而熟悉的面容时,我当下崩溃了!

怎么是他?

“你,你,你……”

我连说了三个你,都没有说出下个字来。

“我可能喝多了!”

只是,那个男人的一句话,当即给了自己迎头一棒,我向来手比脑袋动的快。

当机立下,一脚把他踹下去,随即穿上衣服,离开了那个鬼地方。

后来,才知道:那夜自己和紫初都喝醉了,只是紫初被沈博辰带回去了,而她偏偏也碰上了一个醉酒的男人,两个人就那样顺理成章的滚床单了。

因为这件事情,我便搬离了宿舍,几个月没有出门,不想让任何人找到我。

半年后,我回国了,不愿意继承百货公司,生生把那些生意上的事情,全都交由哥哥负责,而自己便时常去游玩,那样的日子一直过了一年。

一年之后,父亲便安排自己开始相亲,见各家企业的精英继承人,真的是没有想到,见到的第二个男人,便是他。

“你”

“你”

两人见面,分外眼红,当即我便想摔桌子而去,这个睡了自己的男人,用一句自己喝醉了打发了我,有什么好说的。

只是,碍于爸爸的面子,我还是沉着一张脸,坐了下来。

“怎么会是你?”

“卓少,别来无恙啊!”

若不是今天相亲,我大底到死,都不会知道那个夺了自己初夜的男人是卓氏集团的继承人,叫卓文安。

“刘小姐,好记性!”

不晓得为什么,眼前的男人说话一直咬着牙。

若是卓文安知道,眼前的女人在想什么,恐怕真的会掐死他,那天早晨醒来,他刚刚感叹了一句,便被人踹下床了。

等到自己爬起来的时候,那女人已经溜了。

随后一想,算了!全当一夜情吧!

这年头,富家子弟睡过的女人少说也有十来个了,虽然自己只是和前女朋友做过,不过也不碍事。

只是,当他穿衣服的时候,看到床单上的一滩血迹,瞬间便懵了!

处女?

这年头,有这么老的处女吗?

当时觉得那女人或许是在玩什么欲擒故纵的戏码,只是,自己等了十天,一点消息都没有,那女人好似人间蒸发了一样。

想起来自己之前送过她一次,便直接找到她的公寓,想给她一笔钱,补偿她的损失,只是,等到自己到了公寓,却被房东告知:她已经离开了!

之后,再怎么找,都没有找到!

后来,想想或许那女人也是不想再添麻烦,自己也便没有再找。只是哪里料到,再次相见,竟然是父亲给自己介绍的相亲对象。

“卓少今日来相亲,这红粉知己可会答应?”

“刘小姐谬赞了,哪里有什么红粉知己,不过都是一些床伴罢了!”

无耻!

绝对的无耻!

这男人,摆明了是在讽刺挖苦自己。

“卓少胃口很好?”

虽然是疑问句,只是说话的口气确实肯定的。

“一般,大都是第一次!”

可耻!

这又是在挖苦自己!

不吃了,呆不下去了!

我向来手脚比脑袋反应快,等到自己反应过来时,一杯水已经泼向卓文安脸了,而自己也已经离开了那方桌子。

只是,后面的男人哪会那么容易的放过自己,将自己拽着,一直拉到车里。

“你干什么?”

“你说呢?”

“你有什么好恼羞成怒的?”

“刘小姐,要不要我给你提醒下,我们曾经的一夜温存?”

“无耻!”

说这话的时候,我右手已经扬起,可是,生生被那人抓住了!

“你放开我!”

还没有等自己反应过来,一袭男子气息就那样窜进了自己口中,他,他竟然吻我。

什么情况?

可是,我还是不明白,自己怎么能那么可耻的回应他,这不是摆明了自己很是享受吗?

神马啊!

“想起来了吗?”

“若说这事,吃亏的可是我啊!”

得理不饶人,绝对是我的行径,他放开自己后,为了缓和自己的尴尬,他说什么,我便回击道。

“吃亏的是你?那夜可是刘小姐把我拽进酒店开房的?”

“神马?”

“神仙也是这么说的!”

什么跟什么吗?

不会真的是自己吧!

“卓少,那夜的事情,我忘记了,也希望你忘了!以后,我们不要再联系了!”

“那今日的相亲呢?”

想走,哪里有那么容易?

“我会跟爸爸说,我们互相看不上的!”

“可是,刘小姐,我看上你了,怎么办?”

痞性!

这绝对的痞子行事作风,自己怎么会当初认为他帅气有礼貌,见义勇为,是个善良的男人!

怎么会眼睛瞎到那种程度。

“可是,我看不上你啊,卓少,这可怎么办?”

当然,言语间认输,绝对不是我的行径。

“无妨,我们可以慢慢相处!”

在自己一路的尖叫声里,他已经发动引擎,车已经飘在公路上了。

怎么会这么点背?

“我找了你很久……”

他只是说了那么一句,我却有些明白了。

这话是说,他找过自己,他不是那种不负责任的人!

“你找过我?”

“找过,只是你搬家了。去你学校也找过,只是你休学了!”

好吧,是自己错了!

可是,那也不能怪我啊!

“那日你说你只是喝醉了,我以为,我以为……”

“以为我不负责任,所以才逃走了!”

这男人,怎么什么都知道啊!

我,是刘氏集团的独女,虽然有哥哥,可是,哥哥是大伯家的,真正可以继承公司的,只有自己一人。

可是,我对公司管理什么的,丝毫没有兴趣,所幸全让哥哥管了。

毕竟爸爸也是只有那个一个哥哥,两家向来很是和睦。

所以,爸爸便想给自己介绍一个好一点的男人,长相,家世,钱财,权利,人品,学历……

各方面都是极品的人才会给自己认识,所以,卓文安的所有条件,在爸爸眼里都是蛮符合的。

若不是因为之前发生的事情,没准两个人还真的能够安然在一起呢!

“卓少,之前的事情,已经过去了!”

“打住!刘梦易,别太得寸进尺!”

“你到底想干嘛?”

“我突然觉得,如果结婚对象是你的话,应该是蛮不错的!”

“可是,我觉得不好!”

“不好?刘梦易,要不要我告诉伯父,我们在巴黎发生的事情啊?”

“你敢!”

“我有什么不敢的,诚如刘小姐所言,那事吃亏的好像是你!”

完了,这次是真的完了!

爸爸若是知道那事,肯定会立即把自己嫁进卓家的,肯定会的!

“你到底想干什么?”

“刘梦易,我们在一起试试吧!没准,会是个好提议呢!”

卓文安的声音好像有一股磁性,一直吸引着自己,那眼神也好像在迷惑自己,等到自己反应过来时,我已经点了好几下的头。

本来想立即反悔,可是,看到那般俊秀的侧脸时,忽然便想起来了两个人在巴黎初次遇见的场景,或许,真的是个蛮不错的提议。

“一年,最多试一年!”

“好!”

一年,已然足够自己夺取芳心,何况他觉得,那女人心里应该也是有自己的。

倘若不然,当初那夜醉酒的她,怎么能单单拽着自己去酒店开房呢?

后来,我才知道:卓文安,早就喜欢上我了,之后的一切,不过是环环相扣的追妻路罢了。

至于,自己为何会答应那个荒唐的提议,不外乎自己也是有些动心的。

只是关于林紫初,我与她之间的闺蜜患难情谊。

可能是一见如故吧!

很多年,我都是那么想着我和紫初的关系,只是,当我看到何樱若的是时候,从文安嘴里听到何樱若和林紫初大学生活的点点滴滴的时候,我才终于明白:原来,所有的一切冥冥之中自有安排。

我倒没有觉得自己是何樱若的替身,不过是代替她去守护着紫初。

每个人不同,所付出的情感也不会相同,所以,我相信紫初,或许最初的相识,她只是想将我当成何樱若,偿还自己欠下的债,可是,后来的那十年里,两个人的友情绝对不是谁可以替代的!

初遇紫初,便很是心疼;再遇紫初,有些不忍;后来的所有相伴相帮,不过是友情的愈演愈烈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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