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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48-(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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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上次谁说的求朝夕和林萧的对手戏,不知道这算不算QUQ

←这个……可以说是背景乐,自己选择是否戳开吧。觉得这首歌很适合朝夕这个角色。

昨天没有更新,所以今天字数爆表了OVO-48-

我一直都知道,不管我再怎样阻挠,崇光还是会像剧情发展那样和林萧相遇、相知、相爱。所以看见这样的场景,我一点都不吃惊。

因为林萧是小四笔下的女主,所以即便她胆小怕事、自卑善妒,她还是得到了校草简溪和万人迷崇光真挚的爱情,所以她可以轻易地获得崇光的爱情。而为崇光做了那么多的我,就只能在一旁看着他们拥抱,冰冷的雨水落在身上,淋得我活像个落汤鸡。我想林朝夕如果能看到我这副狼狈样,她一定会皱着眉装作不认识我的样子。

明明林萧认识崇光的时间没有我长,可是为什么此刻站在崇光身边的是她而不是我?难道就是因为我在你最需要陪伴的日子里离开了你吗?你应该知道的——我不信你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

想天天见到你,看见你开心就忍不住地笑起来,看见你难过就有想哭的欲|望……是你把我从一个不知道何为喜欢的感情白痴变成了患得患失的痴情种!

你凭什么,凭什么,在我认识在这一点之后就转身离去?

是,当初是我先离开你,可我没有办法!我用的身体是林朝夕的身体,我和你相处的时间都是从她那里借来的、偷来的,我只能顺从林朝夕的意愿。你知道吗,如果当时我转身离去的时候,你能一把握住我的手,而后紧紧地抱住我,那么我也一定会哭着抱紧你。

我一定会什么都不管了,我一定会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牵着你的手直到我不得不离开的时候。

可你没有。

身为作者,你应当和我一样会猜对方的心思;和我一起生活了那么久,对于我的性格喜好你也基本摸清楚了……所以说,当初放手是你自愿的,是吗?

其实你一直都觉得我是累赘是包袱对吗?如果不是因为宫家亏欠林家,你是不是连和我说话都觉得累呢?那么,真是辛苦你了,要每天装作开心的样子和我相处,要刻意设置一些能让我动心的场景来留住我,来让我不要记起那些对你们不利的记忆。

过去你没有喜欢过我,那么在林萧出现之后,你就已经彻底地遗忘了我,遗忘了那个叫林朝夕的傻姑娘了吧。

我真恨你,我也真恨林萧。

如果你心里真的有过我,那么你现在就不该这样顺从地靠在林萧的身上;而林萧呢,如果她真的爱简溪,一开始就不应该去招惹上司的弟弟,更不该让你喜欢上自己。

此时的我突然想起了简溪最后写的那封信中的一句句子:“我好像灵魂出窍看着我们两个在接吻一样。”

现在我也是一样,我在欺骗自己,我就好像灵魂出窍一样看着崇光和我在拥抱。

可是我心里清清楚楚地知道,这不过是自欺欺人的鸵鸟心理。

全身上下的每一块骨骼仿佛就被针扎一般地疼痛起来,眼前愈来愈模糊。心里那个笑声越来越响,我分不清那是我在笑还是林朝夕在笑,又是在笑些什么。可是这样的笑却让我莫名地感觉悲哀。

上海天空的乌云渐渐浓厚,雨点加快了进度刷刷地淋着我这个疯婆子。

冰冷的温度再一次蹿进我的皮肤,让我忍不住打了个冷颤。自从和何杨住在一起,我有多久没有过这样的感觉了呢?

忽然肩上一沉,一股温暖的气息就包围住了我。有力的臂膀把我整个圈在怀里,熟悉的味道让我绷紧的神经缓和了不少:“解决了。”

我没敢转身。因为我知道我刚刚那样任性跑出来的行为一定会让何杨觉得伤心、难过甚至失望,聪明如他,怎么可能不知道我是因为追崇光才会那样地像个疯子呢。

他静静地拥了我一会儿,任凭雨水一点一滴打在我们俩的身上。可何杨一站在我身后,把衣服披在我身上,把下巴搁在我的头顶,替我大部分的雨,那么他自己呢?我浑身一震,手碰了碰他的袖口处,本来就不厚的衬衫湿了个透,皮肤也冰冷得死气沉沉让人害怕。

心里说不清的情绪不断膨胀、膨胀,席卷了我体内所有的情绪和空气,我转过身,胸口快要被气炸了!如果说刚才看见崇光和林萧我是难过,那么对于站在我对面的何杨,我就是愧疚和生气。而隐忍了很久的泪水在转身盯着何杨的时候也控制不了地溢出。

我冲着他大吼:“你笨吗!为什么要跑出来,在下雨知不知道,会生病的知不知道!你病了可别指望我照顾你!”

声音已然哽咽。

早上好不容易弄好的头发因为我的嘶吼和经雨水淋湿而贴在我的脸颊上,像是一条腥臭的细蛇。何杨一言不发地把我的头发以指带梳梳成原来的模样。之后他抬手,抚上我的脸颊,像是因为缺少安全感而寻求安慰一样。最后的最后,他以他一贯的霸道扣住我的后脑勺,把我带入他的怀中。

“因为你在这里,”他回答,又怕我不懂他的意思似的补上一句,“我为什么要跑出来淋雨,那是因为你跑出来淋雨了。记住,以后,你去哪里,我去哪里。”

我在他的怀里哭得像个孩子。

何杨啊,你不知道,你对我越好我对你就越愧疚。

我不是你喜欢的那个林朝夕,可我用了她的身体,享受着你对她的关心疼爱。而最让我觉得难受的,是在对你微笑的时候,我的脑子里满脑子想的都是崇光一个人。

至今为止,我才知道我喜欢起一个人来居然是如此的偏执。在现实世界里,我看《失恋33天》的时候,记得里面的一句话:“忘记一个人最好的办法都是喜欢上另外一个人。”所以我也曾经试着去喜欢何杨。

可任凭我再努力,我都发现自己办不到。只要我还喜欢崇光一天,我心里就没办法装下另一个人。

况且用喜欢一个人去喜欢另一个人,这样的手段也太卑劣了。

我和何杨像是两条相濡以沫的鱼,垂死之际拼命地抱住自己可以接触到的温暖。相拥的力道恨不得将我们揉进对方的身体里。

可是我只是……想找个人,好好地,让我肆意发泄而已。

****

全身湿透了之后首先做的是洗个热水澡,再换一身干净的衣服。

原本我和何杨的计划就是从《M.E》出来之后直接去我们预订的酒店,连行李都在后备箱里放好了。谁知道在雨里来了这样一出,弄得我和何杨只得找了一家附近的酒店匆匆洗澡换衣服。

人家都说一盆冷水能让人清醒,而我却站在暖洋洋的灯光之下,淋着热水之时清醒了很多。

林朝夕的声音在我的脑中响起,一如既往的冷冽:“你不该那副样子,如果是我的话,我不会这样做的。”

“胡扯,”这次我揉搓着头皮,不客气地反击,“高中毕业那次,何杨被埋在下面,是谁哭得梨花带雨在那里用双手要把他挖出来?”

“……”看得出来林朝夕被我噎住了。

热水温和地滑过指缝,落在我的肌肤上,周身一片氤氲,朦胧而美好。我双手抱着臂,一动不动。

“我只是想说明一个问题——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世界,也总有一个人会闯进你的世界。只有当那个人受伤的时候,不管你再冷静,也不可能不管不顾。你就是最好的例子。”我轻声喃喃,似是呓语。

“真奇怪,我居然可以理解你的心情。”林朝夕轻轻地笑了笑。

“那当然,因为你爱何杨不会比我爱崇光来的少。”我说得如此理所当然。

女人和女人之间的对话是很奇妙的,对于一个话题,聊得来的时候就会聊得很开心,意见不合的时候就会吵得像一千只鸭子在叫。我和林朝夕之间的对话正好夹在中间,不冷不热,像温水一样刚刚好。

林朝夕,现在你的世界里只有何杨了,所以你会比以前更加在乎他,但是你自己没有发现。

而我,自从来到这里之后,没有可以撒娇的父母,没有可以吐槽的闺蜜,和这个世界的联系就只剩下了崇光。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会这样依赖崇光吧。

于我而言,他是一种毒、一种瘾。我能戒,可我不愿意戒。

****

来到这里我发过两次高烧,一次是鬼魂缠身,一次是淋雨。所以在去滑雪场的路上我就在担心自己这破身体会不会在这个时候掉链子,不过还好,这次是洗了热水澡,还和林朝夕聊得比较开心,心情自然没有那天那么糟糕了,也就没有生病。

反观一向身强体壮的何杨,从酒店出来就一直清着喉咙,很难受的样子。

听说不怎么病的人一病起来就很吓人,所以看见他咳嗽我是吓得半死。让他去医院又不肯去,说是不想耽误我们的计划。我拗不过他,不过在我的坚持之下,何杨还是在途经药店的时候买了一些退烧、止咳、消炎的药。

何杨说没事,那么我也没有多想,来到预订酒店的第二天就开开心心地拉着何杨出去滑雪了。

表面上的我嘻嘻哈哈,什么都不放在心上,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夜深人静的时候,那些痛苦美好的回忆会把我毫不留恋地湮没。心里的伤从来都没有好过,只是我骗自己已经结痂了。

我已经输了他了,可是我不能让自己输得那么没有面子,即便输了,我也是笑着的。

心里有多苦,脸上我就会笑得多开心。

而在真正滑过雪之后,我的心情真的好转了许多。在前一天晚上,我开着手机查了很多滑雪的资料、技巧等等,看得我眼花缭乱,最后心烦意乱干脆关灯睡觉。第二天穿滑雪靴的时候也是换了一双又一双,因为我总是觉得双脚被箍的很紧。最后还是无奈扶额的何杨帮我挑选了适合的滑雪靴。

而何杨相对于我来说,明显更有滑雪的经验。看他挑鞋子、器具和站在雪地上的起步动作时都是那么老练,可是他却在起步摔了之后很淡定地告诉我:他从来没有滑过雪!

我被惊吓得差点直接扑在雪地上。

然后他告诉我他那么熟悉的原因是前一天我在查资料,而他是直接去请教一些滑雪的游客或者工作人员的。不过即便知道了滑雪的技巧也不一定能控制得到,必须自己上手了才能领悟到。

不得不说何杨学东西真的很快,明明第一天摔的次数不比我少,第二天居然可以滑一段比较长的距离却不摔倒了。

相比于他,我真的是弱爆了——第一天,摔;第二天,摔;第三天,在何杨的指导下进步了不少,但还是摔了几跤。直到第四天,在何杨放慢了速度的情况下我才能勉强跟上他。

虽然摔了之后很痛,不过摔在雪地里冰冷的雪点溅在脸上的感觉还是很舒服的,再说厚厚的衣服也不会让我受伤。只是有时候会觉得很冷而已。一次次摔倒、爬起,再一次次地重复,我累瘫在雪地里之后还是笑得非常开心。

这样的感觉能让我回忆起小时候在家里打雪仗的场景,一模一样的欢笑声。

当我以为这样的快乐会一直持续到这场旅行结束的时候,我们迎来了一对不速之客——当然,是对我来说的。

在来到这里的第五天,酒店的大厅里我看见了崇光和林萧两个人,看样子明显适合我们一样是来滑雪的。

崇光那个混蛋总是在我最开心的时候摧毁掉我的快乐,而他身边妆容精致的林萧看起来也那么光鲜亮丽,刺眼无比。他们背对着我在前台处不知说些什么,我就站在不远处看着他们。何杨不在我的身边,所以我只能在背后用左手握住右手。

我想此刻我应当转身走开,应该装作没见过他们,可是我做不到,我的脚被钉在远处,挪动一步就是鲜血淋漓。

崇光转过身来,脸上没什么表情。可是他在看见我的时候眼里清清楚楚地写满了不可置信。我下意识地缩了缩身子。见他不走的林萧转身回来,视线落在我的身上,皱了皱眉。

在我不知道该怎样做的时候,林朝夕竟然一下子控制了我的身体,换上了一副冷漠高傲的带笑表情,一步一步走向他们,步子里透露出一阵独属于女人的魅力。

“你干什么?”我的心里尖叫起来。

想来她此刻可以轻而易举地控制身体,那么在《M.E》的那一次也是她自愿让我控制的吧。

她没有搭理我。

在崇光面前站定,她脸上挂起无懈可击的笑容:“崇光,好久不见。”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自然,好像我从来就没有和崇光闹翻过。

“好久……不见……”崇光呆呆地重复了一遍,而后展开一个礼貌而疏离的微笑,“是啊,好久不见。”

分开之后的第一句话,你竟然是用这样疏离的语气对我说的。

林萧在一旁思索了一会儿,恍然大悟道:“你是不是上次在楼下截住我然后又把电子稿发给我的人吗?”她的笑容很是真诚,“一直很想和你说声谢谢的,上次如果不是你,我可能就被解雇了!看,现在我和周崇光都很熟了。”

“我和崇光说话你插什么嘴,”林朝夕视线一斜,气场无形之中开启,“什么时候需要你说话了吗。身为助理,居然那么没规矩。”

林萧被这突然的转换噎得身体一顿,表情上有着从呆愣转怒的意思。

崇光似乎是意识到林朝夕的敌意,下意识地上前一步挡在林萧身前,皱眉道:“朝夕,你别这样。”

林朝夕冷笑一声:“我怎么了?我说话不一向都这样吗,从小到大和我一起过了那么多年难道你还不清楚吗?”她嘴角一斜,“有了新欢忘了旧爱,不知道你的粉丝们知道你是这样一个人会不会很难过哦。”

“闭嘴!”连一开始只是默默听她说话的我都忍不住了,这样对崇光说难听的话……那不是我!我怎么可能这样对崇光说话!

“就是你一直这样卑微,才会让他一而再再而三地伤害你。”她的声音在心里听起来非常温柔。

此时此刻我真庆幸我们的交流别人都无法听见。

“……你不是这样的。”崇光避开林朝夕直视着他的目光。

“那你倒是说说我是怎样的啊。”林朝夕不依不饶往前逼近一步。

在旁边听着的林萧估计也听出了些眉目,一时气愤之下竟然拨开何杨,冷冷地对着林朝夕:“我是真心感谢你的帮忙,可是无缘无故被你一顿臭骂脾气再好的人都是忍不下去的。崇光他怎么惹你了,你针对我也就算了,针对崇光算什么。你以为你是谁?谁不知道崇光一直以来都是单身,就算和你在一起过又怎样,用得着看杀父仇人看着崇光吗!现在婚姻都是自由的,分个手又怎么了!看你那泼妇样,我要是崇光我也甩了你!”她的眼中,是我看得真切的怨毒的光芒。

崇光身体颤抖着回头:“林萧你闭嘴!”

“哦,一个大老爷们要你个小姑娘出什么头啊,一个助理而已别以为自己翅膀有多硬,”林朝夕对于她的语言攻击没有任何反应,“谁说我和他谈过恋爱啊?要说杀父仇人呢,他确实可以用这个形容词;我说话一直都那样啊,没逼着你听下去,不想听完全可以不听嘛;最后呢,看看我们现在的样子,到底是谁更泼妇?”

由于林萧刚刚赶到,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而且她明显刚入社会没多久,不知道控制自己的情绪,经过刚刚那一吼,狰狞的表情我都是看在眼里的。经验多成熟老辣的林朝夕把面部表情控制得特别漂亮,即便不化妆也是个美人。

“你——”林萧气急地往前走了一步作势要动手,被崇光拦下。

“还想动手吗?看你那小身板还得靠崇光帮你摆好架势吧。”林朝夕一动不动,冷冷地嘲讽。

……直到此刻,我才承认,林朝夕的嘲讽技能已经满级了,而我还是LV0的菜鸟。

【周崇光好感度-10。】

听见系统的提示音,我的心一瞬间空了出来。原来林萧在他心里这样重要,他会为了她减了我那么多的好感度。

我积累了那么久的好感度……我为了他什么都愿意干……

“都别说了!”崇光深吸了一口气,低吼出来。

林朝夕冷哼一声,转身走人。林萧在她背后被气得呼吸不稳,啐了一口:“什么人啊。”

怒火就在那一刹那点燃,我猛地转身,借着转身的那一份力狠狠地甩了一掌在她脸上,清脆的声音回荡在耳边。

大厅里一瞬间安静了下来。

没错,那一掌是我送给林萧的,而不是林朝夕。被愤怒和仇恨蒙蔽了眼睛的人是没有理智的。那些嘲讽是林朝夕的,可是那一掌是我发自内心想要做的。

如果没有林萧,崇光就不会喜欢上她,就不会这样对我。

我什么话都没说,连看都没有看他们,只是低着头快步走回去。在走到没有人的角落,我捂着嘴巴奔跑起来。

你不知道在伤害你的时候,我的心受到的两倍于你的疼痛。

手心湿了一大块。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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