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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33-(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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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都不知道接吻的滋味会是那么销魂,销魂到……不一会儿我就气喘吁吁眼前星星一片完全找不着北。我突然想起哪本书里——大概是笛安的吧——里面说,接吻是最能让人体会到唇齿相依的感觉的。

唇齿相依……多美的词啊。

我用近乎膜拜的姿态迎合着崇光的行为。我不敢睁眼,我怕一旦睁开眼睛崇光就会发现我眼中对他的痴迷,那样的痴迷已然足够烫到他烫到我自己。我只能闭着眼睛,紧紧地环抱住崇光的脖子,陪着他一起沉沦。

崇光的动作急切中似乎还带着一些粗暴,他喜欢啃咬我的嘴唇,但是舌尖却和他一样充满柔情地扫过我口腔里的每一个角落。仅仅是扫过而已,不停留,引得我也不得不追逐着他,与他共同嬉戏。他身上的阳光气息像是海洋拍过来的海浪一样,一瞬间就把我整个人都包围在了里面。

我不知道怎样的吻才算是美好,可是对我来说,只要是爱人的亲吻,哪怕只是啃咬我也会如痴如醉。

是,我喜欢崇光,我喜欢他。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对崇光的感觉就已经不是单纯的“读者对小说人物的喜欢”了,而是真正的女生对男生的喜欢。科学上把“喜欢”这种世界上最美好感情归结于荷尔蒙导致的结果,这样一来温暖无比的词就成了硬邦邦的冰块。

已经记不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变得非常在乎崇光的一字一句,想迫切地见到他,想和他说说话。我曾经说过,我是个不懂爱情也不想懂爱情的人,所以哪怕我有些感觉到我对崇光有莫名的情愫的时候,我也会刻意不往那方面去想。

爱情在我看来就是绊脚石的存在,如果我做不到像顾里那样绝决,那么我宁愿不要。

可是虽然我不要,爱情这种东西却由不得我,爱上了就是爱上了,我不想爱任何人,但更不想骗人骗己。如果正如科学所说爱情是由荷尔蒙所导致,那么爱情的期限就只有一年,一年过后,你是你,我是我,我们毫无关系。

现在如果追溯起我喜欢上崇光的那个时刻的话——

也许是第一次遇见他,他推开病房的门进来,连阳光都黯然失色的那一霎;也许是他突然昏迷,我惊慌地把他送进急救室的那一霎;也许是他在超市里为我挑选日用品,侧脸在灯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的那一霎;也许是无数次和他吵架斗嘴被他坑着写稿子打游戏的那些时候……

他时而卖萌时而严肃的表情,他永远闪闪发光可以映出我的倒影的洁白牙齿,他起床时总是顶着鸡窝头对着充当闹钟的我闭着眼撒娇“我再睡一会儿”,他有时装作生气装作伤心只为了让我上钩……

脑中很多很多有关崇光的画面闪过,最后汇聚成一条锁链将我紧紧困住,不管我怎么挣扎都是崇光。

崇光……都是你啊……到底是什么时候啊,我的记忆里竟然都是你了。

你真是个会勾引人的大混蛋!你就是顶着这样一张人畜无害的小脸、土豪的身份和写作能力,虏获了无数少女的芳心。而这些少女里面,居然还包括了我自己。

我的眼泪流得更凶,拥着他的手臂也加大了力气。我不客气地张嘴,学着他的样子轻轻地咬着他的舌头,却不敢太用力。我不想伤害你,我不敢伤害你,只有一个原因,你是我喜欢的人,仅此而已。

我们就像是两条被冲上海滩、正在垂死挣扎的鱼。我们拥着对方,渴望相濡以沫。

“不要离开我……”趁着唇分开的间隙,崇光贴着我的脸颊,低声喃语。我用力地点头,他随即俯下身来再次封杀掉所有我想说的话。

不会离开你了,只要你不赶我走,我都不会再离开你了。

有温热的液体落在他的脸颊上,我怀里的崇光的身体在微微地颤抖,我一怔,却仍是紧闭着眼睛。

我知道,崇光他哭了。

****

把崇光额头上的冷毛巾拿下来,换上新的。顺便拿出他口中的温度计,眯着眼睛对着阳光一看,三十八点五度。

无力地叹了口气,看了一眼躺在床上昏迷不醒的崇光,我再次考虑起要不要打120。手机拨号拨到一半就想起刚才崇光拽着我的手,明明病得连力气都没了还坚决地看着我说:“我不要去医院。”

别看崇光平时文文弱弱的像个书生,但脾气犟起来谁都拉不回来。

第一次量体温的时候是三十九左右,虽然现在退了一些但仍是烧得厉害。况且现在才上午就已经那么厉害了,到了晚上岂不是要飙到四十度?崇光一向身体好,家里只有我上次发烧没吃完的退烧药,拼了命地给他灌了几粒,他又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如果去医院的话,我也不用那么累啊。可是偏偏崇光就是不想去,对了,上次我生病的时候还不允许我去!

实在是理解不了啊,崇光和医院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居然连去都不肯去。

不过嘛……我环顾了一下房间,心里打起了小九九。这就是崇光说什么都不肯让我进来的属于他的房间,一直以来我都在猜测他在这里藏了什么不能让我知道的秘密,然而进来之后,我因为照顾崇光也没心情去想那种事情。

现在一得空,我那些脑子里的想法就一点一点浮现出来。

【啊呀~好不容易得到了机会呢朝夕酱~要不要翻一翻看看线索呢?】

这当然是废话。千载难逢的机会我林朝夕不可能放过,但相对于这件事情来说,我还是更关心崇光的烧什么时候能退。

【亲爱的林朝夕玩家您真是说笑了,身为NPC的周崇光是不会有事的,不然故事怎么继续下去呢?再者……记得我给过您的提醒么?您对周崇光、何杨二人的好感度加起来已经达到47了,如果不想强行回去的话就不要有这样的想法了哟~】

我怔住。原本已经遗忘的事情经系统一提醒,这才记起来系统说的“好感度超过八十就要回去”的规定。

所有要破口大骂、类似于“在我眼里崇光不是NPC而是活生生的人”的话全部被系统的那一番话封杀在喉咙里,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打了个冷颤然后冷静地回复:“我知道了。”

看吧,林朝夕再一次附体了。

崇光的房间没有了我的整理乱得一塌糊涂,刚刚进来的时候我因为看惯了外面干净的客厅而被吓了一大跳。如果不是崇光看起来虚弱无比,我还以为他是特意拿这个房间来示意我“喏看吧就算世界上没有东西能吓到你还有我的房间做最后一道防线呢”……

趁着崇光昏迷的时候小小地整理了一下,虽然不及外面干净但好歹也看得过去了。况且整齐的房间搜索起来也会让我心情不错=w=!

但崇光的房间不算小,崇光又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醒过来,所以我必须得缩小搜索的范围——比如说一张桌子或是一个柜子……但是范围要缩小首先得有什么提示吧?我苦恼地托着下巴,咬着牙打算不靠那个杀千刀的系统。

视线触及门上的锁,忽然灵光如同一道闪电般地在脑中闪过!

——钥匙啊!我上次病刚好收拾客厅时捡到的钥匙啊!那个时候系统还提醒我要好好收好啊!

一有线索,我整个人都和打了鸡血一样,要不是崇光还在旁边我都要手舞足蹈地跳一支肚皮舞了~不对我也不会跳啊T_T——好了这不是重点。

首先钥匙的作用就是打开锁,那么就是把范围缩小到了有锁的物品上;其次,那把钥匙非常非常小,所以和它配套的锁也不会很大,那么就是把范围缩小到了比较小的地方。可这时问题又来了:小的东西可以藏起来,也可以放到外面当做装饰物,如果不仔细看根本不会注意。

烦躁。我抓了抓自己的头发,恨不得把它变成一个鸡窝。

我坐在崇光的床沿上,回想起平日里会用到钥匙的地方。纷乱的片段快速划过——开门的时候要用到、开车的时候要用到,还有……柜子!没错就是柜子!我是一个从初中开始住宿,对于一个资深的住宿党来说,柜子是再熟悉不过的东西了。通常的柜子都是由自己配上锁和钥匙的。

那种锁很常见,一般都是用在柜子里的。

有了方向我又在房间里扫了一圈,令我失望的是,没有发现我想象中的那种锁。

难道又想错了吗……

那么除了柜子里会用还有什么地方会用?旅行箱?我呸!崇光家里怎么会有旅行箱那种东西。如果有地图之类的东西指引我去找就好了嘛!地图——纸——书——写字——……日记?!

【经验值+10。】

【恭喜您成功升至3级!获得新技能:万能解锁。请继续加油!】

……矮油我的妈!还真的被我蒙对了?!

那么接下来就是要找到崇光的日记了嘛。我满意地伸了个懒腰,闭着眼睛思考着——一般人的日记本都会放在写的时候离自己最近的、但是不容易被人家看到的地方,那么就只剩下……书桌了。

视线落在崇光的书桌那边,果然,在右手的下方有一格抽屉是装了锁的。

你们是不是觉得既然知道了日记藏在哪就应该干脆地下手把日记拿过来?不是!既然已经知道了在哪里,那么就更不用着急拿了,反正崇光不发现端倪是不会动的,日记自己又不会长腿跑,还是等崇光外出的时候拿比较放心。

其实我的想法是——万一我拿到一半崇光突然醒过来了那我不就是在作死嘛!

所以啊……我们要淡定。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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