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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已经送到来了,展宇拿起一瓶酒,倒进玻璃杯里,二话不说就倒进口里。那不是用喝的,是灌的,他一次就把整杯酒灌进了肠胃里,“呵……”他开口发出笑声,似是对着周围的人说的,又像是对着空气在说,“臭老爸,今天又找我算帐来啦,让我和糖糖分开,和别人结婚去。他以为我会答应么?我就是和他断绝父子关系,也是决不会答应的……”

“又是这么件破事么,展少。”旁边一个人开口了,正是洪雪。“不是我说你。你一个富家公子,你老爹公司早晚亦是你继承的,你整天脑海里除了爱情就是爱情没点别的么?”

展宇重新倒了一杯酒,猛喝了几口,酒水还沾在唇边隐约透亮,

“我不管呢,我才不管。反正我和糖糖是真心相爱的,老爸怎么拆也拆不散的。我们情比金坚,我是一定要娶她的,怎么能去娶别人呢,怎么能对不起她的这个心意呢! 你懂得么?我追她的时候,她是和我们学院一个最帅的学长一起的。学长大我们一年,人又帅又成熟,待人也是极好的,很温柔。当时个个女生都羡慕她,她是和那帅逼学长分了手,和我在一起的……我不能对不起她。”

洪雪摇了摇头,叹气道,“你就没想她和那学长在一起,是因为学长条件好。而她和学长分手来和你一起,是因为你的条件比学长更好?”

展宇认真地想了想,眨眨眼道:“不,她和我在一起,是因为她真心喜欢我。因为我对她穷追不舍,她说她爱上了我,那个时候,她已经对学长没感觉了。真的,我绝对信她。我也觉得学长比我长得帅,我家背景是比较好,但糖糖不是那种贪钱的物质女孩,她是真心爱我的。”

洪雪决定不和他去纠结这个,转而问道:“你觉得你为什么一定得和她结婚呢?”

展宇很是理所当然的答道:“因为我爱她啊。”

“你对她的爱会消逝,会变淡,一切的一切,到最后都会淡的。”洪雪叹了口气。“婚姻是一项很有力的工具,它可以将你和另一个家族互相绑起来,你想过么?为什么你老爸非要你娶别人不可,是不是那姑娘的家族能为你事业带来什么好处?和哪个人结婚,又是谁对你的前途更有帮助?爱情是随时来而随风去的,只有事业,金钱,是可以依靠可以信赖的存在,你不可以只懂得感情啊——”

展宇听了这番话,好像明白了一些什么。

他思考了许久。

然后他才慢慢的开口,“可是……和一个没有感情的陌生人结婚,生活,不是很辛苦么?”

洪雪淡淡的一笑,“爱情到最后也会淡的,只是看你习不习惯而已。结婚对许多人来说,其实就是搭伙过日子,各取所需,仅此而已。真以为这世上这么多真情真爱么?你的那个结婚对象说不定还不愿意呢。

可别再说什么断绝父子关系那种话,你的这个家世,多少人盼都盼不来呢?成功的人,出身可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啊……你看我,平凡人,平凡世家,一事无成。你想和最爱的女孩捱苦捱穷,整整一辈子,你真愿意么?

说起来很浪漫,可现实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了。以你的家世,还有你的聪明才智,若是加上有妻子家的助力,创一番大事业可是很有望的啊。你看我,有个平凡的爹,小打工仔的人生,多惨……”

展宇放下了酒杯。听了这一番话,他没做出任何回应。其他人也没说半句,大家都静默着。

他其实是有点无话可说。虽然心里千万分不愿意,也一万个不想说……他看了看洪雪一眼,那因平凡和庸碌而发出的无力感。他实在不想承认,他居然觉得洪雪所说的有几分道理。

他的深深心底里,竟然出现了一丝犹豫。

或许,在潜意识里,他知道她是对的。

【字条】

第二天郜枫如常地上学。

不平常的是,这天有“人”要找他的麻烦了。

在他放学之际,他的身体,就被另一个人格操控了。

正是学校放学,同学们都拿起书包离开学校之际。“咦,这不是郜枫吗?今天一起去打球怎么样?篮球场好多人哦今天!”小程。

“郜枫” 完全无视他的存在。目露凶光,在这校园里亦毫不避讳,直接在小程的身边走过。见“郜枫” 不理会自己直接走,小程伸出手去,一手搭住他的肩膀——

“郜枫,你怎么不理我?”

从伸出手那一刻他就后悔了,因为他深深感觉到“郜枫” 身上发出的寒意,从眼神,到气质,整个人身上散发出的寒冷,和平常那个郜枫完全不一样的气质。他脸上挂着勉强的笑,“啊,额,怎么了?没事吧?”

感受到肩膀上传来的重量,那只一直粘在自己肩上不放的手,“郜枫” 的脸一下子就黑下来了。他面上是没有表情的,但双眼底却发着强烈的凶狠和厌恶,他的声音冰冰的,“我没有说过我讨厌别人碰我吗?”一手将小程放在他肩上的手拍了下来。

小程摸着那只被拍下来的手,正想着该说点什么,就听到“郜枫” 又开口了,“别让我再看到你。”

说完,提着背包就离去了,径直的走出了校门。走时,他还勉强听到有把娇嫩的女声在说:“程程,你为什么要忍他——那个家伙这么没礼貌——”

由于他并不能现身很久,所以他只能是第二人格,作为副人格一样的存在。他得给点颜色他的主人格看看,他想。一抹冰寒的笑意呈现在了他的嘴角。

走出校门,他走往一家文具店的方向。他并不是因为犯脾气而拒绝小程的邀请,他做的每件事都是有他考虑在的,他是真的有要去做的事情。实际上,就连他恶劣态度拒绝小程,也是有背后原因在的。

他并不是一个乱犯脾气无理取闹的人,要扮乖的时候,他相信他也可以扮得很乖。

他只是要给他的主人格添堵而已。

到了文具店,他随手抓了一叠白纸,还有一支特意挑选的血红色的墨水笔。走到店员阿姨面前,把钱给付了。在现代社会的基本规矩守则他还是懂的,作为副人格,又不是从原始森林里走出来的野蛮人。

“噢,多谢啊。”阿姨用她的三脚猫普通话说着,把钱收了,用袋子简单的把纸笔包了起来。

“郜枫” 拿着那包纸笔回了家。

这天“郜枫” 没有去真情梦,因此自然很早就回了家。碰巧这天父亲下班比较早,本以为他还在外面,不想一进家门就看见他坐在沙发上,“诶,今天这么早回来啦?”

“郜枫” 朝父亲徐徐笑了一笑,“哦,嗯。以后我都会早点回来的,同觉得以往回的太晚了。”从改变主人格的生活做起,更准确的说是将身边的人所认同的他这个人的形象,从主人格改变为自己,这是他计划的第一步。

果然,父亲非常满意,“那当然好啦。”父亲展开笑颜,走近他,惊奇道:“咦,这是英语书?枫儿,你不是一向最讨厌英语的吗?”

父亲的注意力放在了他手中的英语读物上。他露出一个虚假的笑容,“哦——爸爸。是啊,我以前的确不喜欢英语。但是呢,最近看到这本英语小说,讲述在森林里的冒险故事,还挺有趣的。”作为副人格,最具优势的一件事,就是他可以对主人格的喜好与厌恶了如指掌,而主人格对他却是一无所知。他早就知道主人格向来英语不济,他首先要从家人入手,颠覆他们对主人格的这一认知。

到最后,主人格的形象就会被他彻底改造成另外一个人——改造成他自己……呵。

父亲笑道:“那就好,那就好。你得多点练习英语,高考的时候可别考砸了这科啊。”看到自家儿子认真的看英语书,他很放心。

“嗯。”“郜枫” 乖巧的点了下头。

那天晚上“郜枫” 很早就睡下了。当然,事实上他是否真的有睡着,那就只有他知道了。实际上他得养精畜锐,他的现身状态得保持到明天的那个时候,不能耗费太多精神力。

第二天醒来,“郜枫” 从白纸上撕下来一片,用那支血红色墨水笔在上面写了点什么。接着就出去了,他拿起了书包,书包整夜未收拾。

然后,他缓缓闭上眼睛,离开了身体。脱离了对身体的操纵。

【闲言】

郜枫恢复意识的时候,是在上学途中的路上的。

他抬头看了看天空,正是清晨时分,空气特别清新,连鸟儿的啼鸣也特别动听,动听得直让他寒了心。一阵恐惧袭上心头,他不是正下了课在放学的时候么?

——不需两秒钟他就想明白了。又是那个人,那个第二人格,占用了他的身体,这次居然是一天一夜那样久……

从未试过被控制这么久。

他找了路旁的一棵树倚着,渐渐的,整个人重心往下坠,仿佛失了力气般,就变成了跪坐在地上,倚在树旁。他需要冷静,他觉得好累,世界在他眼里亦显得可怕,陌生,他双手抱膝,仿佛要从中找回一丝力气般,好累。

……明明应该已经习惯了不是吗。

他在心底重重的,叹息了一声。

看了看手表,已经快到要上学的时间了。虽然他现在真的非常非常不想去,但他更不想被当做旷课,或者学生失踪,闹出个什么大事儿来。以现在的他而言,实在是没办法,不可能,再有精神去面对个什么大事情了。

他扶着树干站起身来,这才发现他还没有吃早餐,刚才光顾着害怕了,现在才肚子觉得饿。他飞快的去离他最近,就在前面的一家店买了个面包,丢下钱在店员桌上就走了。

他一边拿着面包,胡乱的咬了几口,一边朝着学校方向奔跑。这是一个学生经常会做的动作,对此时此刻的他而言,却觉得非同一般的难受和疲累。就算不想上学又怎么样,不想跑又怎么样,现实就是要他必须在那个时刻之前赶到学校,现实就是残酷的。

真实世界便是如此,不是想做抑或不想做,而是某些事情,我们必须去做。身处的环境,逼着他必须去做这样一件事,没有人理会他跑得累不累,哪怕是迟到一分钟都不可以。在影视剧里面,人们可以悠闲的走在秋天铺满落叶的大道上悲秋,而真实世界里的人们,则必须咬着面包奔跑在大街上,做着他每日必定会去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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