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情梦(1 / 1)
对于这件事,父亲一直都有这个想法,而今他已经名成利就,早想这样做了。也不是念在夫妻旧情,只是念在他的独生子郜枫感受上,他不希望他还在上初中的宝贝儿子,受到父母离异的伤害。
对于郜枫来说,这件事并不意外。因循着父母之前的相处而言,这几乎是必然的结果。
一般而言,像这样家庭的孩子尤其是男孩子,都是会护着母亲那边,对自己的父亲不屑和鄙弃的。因为做错事的是父亲,而且男孩子天生就有种想要孝顺保护母亲的天性。可是,对郜枫来说,却不太一样。
父亲虽然不是一个合格的丈夫,却是一个合格有余的父亲。父亲纵使对母亲再不好,对他这个独生儿子却是极好的。可见父亲就算再花心,也没有再婚再生孩子的打算,父亲是打算将家产全部留给他的。
他的父亲从不打骂他,更从不亏待他,包括后来他可以一直去真情梦,钱都是父亲那里来的。父亲固然不知道他是去哪里玩,亦不规限他用钱,只因他从来不会乱花钱。他需要钱在家里拿,用完了父亲就再去提,这是他用钱少,从不胡乱花钱的结果。父亲权当他买零食去了。
至于母亲么,也不能说他的母亲不爱他。只是母亲爱他的方式,有些痴狂,有些暴烈,让他承受不住,甚至有从母亲身边逃离的冲动。
其实,他有些怕母亲。
他的母亲,平时对他是和蔼的,脸目柔和而温情,仅仅是一旦生起气来,发起疯来,就可以是毫无理由的,不讲道理的一阵毒打。最终还是父亲回来,才制止住疯狂的母亲。那时父亲直叫她“疯婆娘”。
愈是父母亲关系破裂的时候,这样的事情就发生的愈频密。与父亲不同,母亲在家里总是担任一个保护者那样的角色,管这管那,不许他做这个,不许他干那个。要是不听她话,就疯狂的打骂与侮辱,这种没有自由的束缚,让他喘不过气来。
只当父母正式决定要离婚的时候,他要选择跟谁,父亲还是母亲。说对母亲毫无感情是不可能的,当时,他来到伏在地上披头散发的母亲跟前,半跪在她身边,“母亲,你要我陪在你身边么?”
母亲只是摇头,只是笑,披散的头发下露着一双疯狂的眼睛,“不,你跟你父亲走吧。走了,永远不要回来。”
“你要我陪你的话,我可以留下来的。”他沉默了许久,才挤出这么一句话。从小就沉默寡言的他,实在是不怎么会哄人。
“你爸他有钱,可以给你好的生活,”母亲自嘲的笑笑,说,“跟着我,你就得吃梅干豆腐啦。跟他,你有更好的前途。”
“你明知道不是这个问题。”郜枫无情的揭穿了她。
心里被揭穿的妇人,突然像受了什么刺激似的,双目含泪,接着两行泪水流下来,好似要哭出血泪似的。然而她的眼睛却在笑,她的整张脸庞都是扯着笑容的,带着此生的肆意,与癫狂,“儿子,我的好儿子,你知道吗……”
她从破旧的衣服口袋里掏出一包粉末,打开,嗅了嗅,深吸一口气,思绪沉浸了在其中,无法自拔。白色的粉末沾上了她蓬乱的发丝,她双目迷离,陶醉痴痴,仿佛她的整个世界就在那包小小粉末之中。两眼笑得弯弯的,她不知道自己现在蓬头散发的样子有多狼狈。然后她徐徐的开口:
“幸亏你是初中生,已经不是任由我控制的小孩子了。如果你还是一个小孩,我已经抱着你把你杀掉,一起去死,教那个男人悔恨一生――我杀了他的儿子!他最疼爱的儿子!他对我这个女人毫无感情,但儿子,他不会没感觉的。别怪妈,女人都会这么做的,这是报复抛弃你的男人,最好的办法。”
她傻傻笑着,眼神流露着她自己没有发觉的嗜血,目光是这样锋利,如镰刀。如此嗜血的世界,嗜血的灵魂。唇边还有白色粉末,她却全然不知不觉。郜枫想说点什么,最终,却什么都说不出口――
他默默的转过身,没有发出一点声音的,离开了那里。离开了他的母亲,永永远远的离开。原因不是母亲那席话,而是那包毒品――他深深的知道,谁一旦沾上了那种东西,就将万劫不复,永远无法回头。
无法回头。
他没有回过一次头,离开了那个地方。不经一句道别,就离开了他的家乡。
在法庭上,他可以面无表情的说出“我跟我爸爸”。父亲这次终于没有了家庭负累,可以全心发展他的事业,于是带着他的儿子,到大城市去。就这样,郜枫跟着他的父亲,来到了广州。
广州是一座高度现代化的大城市,郜枫中考来到了这里,成为广州某高中的高一生。新的环境,完全陌生的一座城市,这里让他感到迷失,与慌乱。这里的每个人都口操粤语,在一座座的摩登大厦之间,他找不到出路,找不着方向。
有时候他觉得自己不是真的活着的,就像空有一个躯壳,而没有灵魂一样。可若是真的不是活着,又为何故感到这么痛苦——
那痛楚痛到入了心里,教他无法动弹,似要被扼住喉咙一样。当他每天望着从他身边走过的一个个老师同学,桌上一本本不知道写着什么隔世的内容的书本,他便觉得自己只是过客,只是一个全然不可能参与其中的旁观者。
他只将一切压抑在心里。
他本以为自己会以这样的状态继续过下去的。
可老天非不让他如愿。
不知从何时开始——其实他大概是知道的。具体时间他不清楚,应该是他来到广州上高中不久,他的内心就开始产生了变化。他经常会做了自己不知道做了的行为,说过的话,做过的事,他全没有意识,也没有记忆。这并不是间歇性失忆症,而是好像另一个人占据了他的身体一样——
“同学,你为什么不来上课?”
“郜枫,你的作业纸你自已撕破了!”
“你昨天才和我们打完篮球耶,不是忘了吧。”
“儿子,你刚才不是说吃过饭了么?”
……
是的,那些他所不知道的说话,行为,皆不是他本人的作风。而是另外一个人的,只是刚好用了他的身体而已。这感觉,就好像皮肉和心灵活生生剥离一样,永远不知道有人会用自己的身体去做什么,就算和家人同学全部反目了,就算是打了架,杀了人,那后果还是会被认为是自己做的——
那段时间他放逐自己,从一开始脑海内充斥作奸犯科,怪力乱神等各种想法,到后来上网找了很多资料,到最后心平气和又恐惧惊惶的接受了这个现实——他的体内有了另一个人格,他成为了所谓的双重人格的人。
至于他为什么放弃了怪力乱神之类的怀疑,虽然很是不想承认,但其实他心里知道,这个第二人格,就是自己所创造出来的。记忆的沉淀,那些不愿回想起来的痛苦的往事,是他内心阴暗的凝聚物。这些黑暗被排斥出他的内心,自成了一体。
说只有这些也不准确,事实上,他知道自己内心深处一直有个渴望。每次做了噩梦,他就会看着无星的夜空,在心底里呼出无人知道的呐喊:希望有个人来,帮助我,陪伴我……
然而事情的发展早已偏离了轨道,他的二人格,并不是在单纯的帮助和陪伴他。而是有着自己独立的思想和行为,俨然是藏于他体内的另一颗内心。那人不受束缚,不受控制,自作主张的可以随便操纵他的身体,随心所欲做任何事。
大约他最害怕的是——他不敢想象要是被别人知道了,他体内有第二个人格的事情会怎么样。他无法想象该怎么办,更不敢去想。自己有时会变成第二个人,那人做了什么自己全不知道,好可怕——
他本来都想要放弃自己了,处于黑暗的世界里,没有光明,隧道并没有出口。所幸,刚好,这时有一只温暖的手,将他从阴冷深渊中稍微扯了一点上来。
这只手的主人叫赵令花。她是一个郜枫喜欢……喜欢过的女孩。是救过他的人,也是对他而言特别的女性。据说她的名字之所以叫令花,是因为他们家传到这一辈是令字辈的,而她一出生就笑得如花一样灿烂,那眉眼亦是相当好看的,想必长大了以后也是个月貌花容的女孩子,于是便起名叫令花。而结果将来待她真的长大时,却招致六亲不认,那是后话。
她和郜枫一样,不是广州本地人,老家甚至离郜枫他们的还挺近,彼此文化相近。所以,郜枫从刚开始就对她有种特别的亲切感,好似在这里唯一相依为命的知音。而且,她比郜枫更早来的广州,还在上初中时就来了,会一点粤语,可以充当郜枫在广州的引导者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