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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第四十五章 相思引一(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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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相思引一

内城的护城河边,在集市上买了些新奇的小玩意儿,交给任天权拿着,任天凝跑到一颗大树下乘凉,任天权去水果摊上买了几个鲜红的柿子。

“这东西能解渴麽?”任天凝接过一个柿子,捏了捏,有些怀疑。

“管他呢,能吃就行。”任天权掏出帕子擦了擦手上的柿子,直接开咬。

任天凝嘴里很干,便咬了一口,绵软的果肉像棉花絮一样,没有什么水分,唇齿之间充斥着一股软塌塌的甜味。她困难地咽下了,说:“二哥,这东西竟然会有人吃!”

“很甜啊!很不错!”任天权几口就将一个柿子吃完了。

任天凝嫌弃地将柿子扔了,任天权皱眉说:“你真是暴殄天物,这东西北方很少见的。李大娘做的柿饼堪称一绝,爹娘他们都很喜欢,就你挑剔!”

任天凝想起来了,每到秋收季节,李大娘就会托人买一篮子柿子回去做柿饼,庄里的人都很喜欢吃那东西。不过,无论他们如何赞不绝口,她都不会去碰一下那柿饼的。毕竟,各人口味不同。

任天凝抬头看了看天色,说:“不早了,我们去找他们会合吧?”

任天权应了一声,又去买了几只苹果,跑回来递给妹子。任天凝笑道:“二哥真好!”

任天凝啃着苹果,走了几步路,就听到前方有铜锣声,回头拉上任天权跑去看热闹。街边围着许多人,都在指指点点,任天凝一看,原来是个方形木台子,台子似乎是仓促之下准备的,上面零零碎碎地放着些工具。台上拉着一条红色绸带,摆着几盆菊花,任天凝听到那些看客议论说是有个漂亮姑娘要在台上抛绣球招亲。

招亲?任天凝张望了会儿,问身边的人说:“谁要招亲啊,怎么不见人?”

“还没出来呢!”那人说,“刚刚才得到消息,咱们知府大人家的二小姐要在大集上选亲!”

“知府大人家的二小姐?”任天凝低声重复了一遍,眼疾手快,一把拉住了欲逃之夭夭的二哥任天权。

“唉,放过我吧!我有急事,要赶回去呢!”任天权就想挣脱妹子的手。

任天凝紧紧拉住他,笑道:“那个韩小姐都为你做到这份上了,你就没有一点同情心?”

“什么跟什么啊,她要选亲,关我什么事?”任天权翻掌袭来,任天凝巧妙地避开了,依旧紧紧扯住二哥的手。

“她一个大姑娘家,敢在集市上选亲,不顾名声,不就是为了你麽!”

“这叫不知羞耻!你别烦了,那个母老虎,谁娶了谁倒霉!”

“谁是母老虎啊?”一个清亮的声音□□来。任天凝转眼一看,笑眯眯地说道:“哎呀,韩小姐这么快就出来啦!”

“妹子还好吧?多日不见,愈发美艳动人了。”那韩小姐穿着一身时新的衣裙,袅袅婷婷地从木台子后面走出来,任天权翻了个白眼,低声对妹妹说:“你拖住她,我先走了!”说着,就想趁任天凝不注意摆脱她的爪子逃走。

结果,他被任天凝顺势一推,大大方方地送到了韩小姐的面前。

“嘻嘻,任二哥,我们真有缘哪!”那韩小姐高兴地上前扯住任天权的袖子。

任天权甩开她的手说:“谁是你二哥,老大不知羞!”

那韩小姐也不生气,又伸出手拉了拉任天权,明眸皓齿,巧笑倩兮:“你排行老二,我也排行老二,咱俩都是二啊!”

周围的看客们看到知府大人家的小姐出来了,都起哄说要她遵守约定,上台抛绣球选夫婿。周围的人越聚越多,眼看着,就要将任天凝几个人淹没在人海里。

那韩小姐叉腰大声说道:“本小姐定了规矩,自然会遵守。你们看热闹的一边凉快去,别来掺和!”

任天权回头对妹妹说:“你瞧瞧,这哪儿像大家闺秀?”

“任二哥!”韩小姐换上娇滴滴的语气,对任天权说道:“你也来参加好不好?人家特地等你来了,才举办这场招亲会的。”

“你怎么会想出这种馊主意?”任天权面无表情,冷冷回道,“快回家呆着去吧!虽说你年纪不小了,但是好好找一找,还是能找到如意郎君的。”

“你这是关心我呀,放心,我早就选好了!”

任天凝插嘴道:“我二哥是木头呆子,你得跟他明说!”

那韩小姐害羞地以袖遮面,娇软地回道:“好吧,呆会我就给你一个答案!”她走上台,从仆人手中接过一个红艳艳的大绣球,那仆人摆手示意底下的人静一静,说:“各位,今日我家小姐亲自选夫,被选中的人就是韩家的乘龙快婿,赏黄金一千两、锦缎百匹,另有豪宅一座,位于城南!”

话音刚落,人群里发出一阵欢呼。有两个长相过得去的男子挤到台前,跃跃欲试。这韩小姐也算是个大美人儿,且家世不错,娶了她,说不定就能得知府大人相助,平步青云。

盛装的韩小姐俏生生地站在台上,像一朵名贵富丽的牡丹。她面上很冷静,眼珠子一转,就看到台下某处,那道俊秀不凡的身影。

任天权皱着眉跟妹子好说歹说,就是想离开。他有预感,那个韩小姐肯定打算对他做些什么,说不定会是很出格的事,所以呢,此地不宜久留。

任天凝拉住他劝道:“人家对你痴心一片,日月可鉴,知府大人已经到咱们山庄提过好几次亲了,你别跟我说你不知道啊!”

任天权疑道:“我以为她是开玩笑的!哪有那么死心眼的人啊,都说了,不喜欢她这种的。”

“哼,除了在家里摆那些古怪的阵法,你还喜欢什么呀?”

“我说,你是不是牵红线牵上瘾了?非要跟我作对是不是?”任天权俊眉一挑,就要发怒。

任天凝反而比他先一步生气,说:“跟人家耗了那么久,也不给个明确的说法。韩小姐快二十了,再等下去,黄花菜都凉了。”

任天权无奈地摊开手:“不是说了,不喜欢她这种的麽!”

绣球一抛,准确无误地砸中了正在跟妹子磨叽的任天权,任天权全身一抖,急忙将丢在脚边的绣球踢开了,那韩小姐气得直磨牙。再一看,绣球被一个男子抢走了,另外几个人冲上去抢那绣球,一时间,人群里纷纷扰扰。韩小姐嘟起嘴,对旁边的仆人吩咐了几句。

那仆人大喊道:“第一个接到球的人是谁?”

任天权拔腿就溜,身后传来妹子的警告声:“你这样,韩小姐很难做人的。”

他回过头苦笑道:“那我怎么办?”

“我哪儿知道怎么办!”任天凝示意他看台上,“知府大人肯定会找到我们山庄去。到时候,你就给个确信,到底是娶不娶。别把人家的一颗芳心当狗屎!”

任天权瞪了她一眼,说:“你不能好好说话麽!”

那韩小姐见任天权转身回来,心下松了口气,秀眉也舒展开来了。任天权飞身一跃,凌空将那绣球抢回怀里。韩小姐高兴地给了仆人一个眼色,那仆人也高兴地给了敲锣的人一个眼色,敲锣的人立即将锣敲得震天响,嘴里还嚷道:“知府大人家的姑爷选出来啦!大家快让开!”

众人一看,接到绣球的是个俊眉朗目、斯斯文文的年轻男子,再看那台上的韩小姐,娇羞的脸上显然是一副满意之色。众人心下都有了计较,便给任天权让出了一条路。

任天权故作镇定地走上台,向韩小姐施了一礼,悄声说:“你把这台子撤了吧,我替你难为情!”

韩小姐又以袖遮面,娇声道:“听你的。”

“这次不算数。”任天权又说,“你这是打马虎眼,故意引我来的。”

“没关系!”韩小姐回道,“反正我知道慰雪山庄在哪里,到时候我自个儿上门去找你就行。”

“喂,我不是这个意思。这件事到此为止吧!”

“可是,你早晚要娶亲的,娶我比娶那些陌生女人好多了!”说话间,韩小姐已经悄悄地靠近了,两个人紧紧地挨在一起,旁人见了,都以为是郎有情妾有意,天生的一对!

任天权反应过来时,已经晚了。那韩小姐羞答答地对外人宣布说,慰雪山庄的任二公子已经同意这桩婚事啦!

因为是知府大人家的小姐,她说的话是有些分量的。又因为对方是鼎鼎有名的慰雪山庄,这么多人在场见证,想赖也赖不掉。那韩小姐身边的仆人说,为了庆贺选亲会的圆满落幕,韩府送在场的观众每人一份小礼物。众人一阵欢呼,拿了礼物,各自散去。

“闹剧,真是闹剧!”任天权踢着脚下的石子,颇有怨气。他可不想无缘无故地被女人绑住一辈子。

这会儿,韩小姐也被她府上的人带回去了。

任天凝跟在后面,面上一片淡然,心里却在偷偷发笑,痛快得很,总算有人制住这个在□□上总是傻愣愣的二哥了,眼看着庄里好事将近,能不高兴嘛!任天权回过头埋怨道:“你啊,惟恐天下不乱,我的事什么时候轮到你来管了!”

要是换成别人,听到这话估计就会不舒服了,任天凝了解她二哥,也未生气,只回了一句:“我什么都没做,你冤枉我了。”

“睁眼说瞎话。你就这么喜欢那个韩小姐做你嫂子啊?”

任天凝头一扭,望天,奚落道:“二哥你也老大不小了,韩小姐是直来直往的脾气,很好相处的,你试一试也无妨啊!”

任天权哼哼了两声,继续往前走。一个仆人穿过人群找到他们,说齐乾和林落薇在一家酒楼里等他们过去一道吃晚饭。天色已晚,集市上仍然人来人往,热热闹闹。有的贩子在摊上点起了灯,不少店铺门口也都挂起了灯笼。任天凝问那个仆人说:“我小舅舅哪儿去了?找得到吗?”

仆人回道:“少爷和千公子还在外面逛,方才我见到他们了,少爷手上提着鸟笼子在遛,千公子也抱着一只花斑小狗。”

“额,那就算了!”任天凝拉起二哥去了不远处护城河畔的一家酒楼“四味居”,这家酒楼专卖海鲜,其中有海参、鲍鱼等四种海鲜味道奇佳,所以起了这个名字。任天凝二人熟门熟路地进了门,那小二立即上前领着他们上楼。楼上的雅间里,林落薇和齐乾面对面坐着。齐乾在看窗外的风景,林落薇托着下巴出神,不知在想什么。

任天凝咳了一声,唤回两人的注意。齐乾收回目光,淡定地说了句:“这么晚?快坐吧!”

对面的林落薇轻声说:“凝姐姐,我们等了多时了。”

我们?任天凝看了看她,打趣道:“我还以为你们玩着玩着就忘了回去呢。”

任天权暗自摇头,说:“林姑娘没买什么东西嘛。不要舍不得银子,齐公子有的是钱。机会难得,乘机宰他一顿,多好!”

齐乾无语,林落薇红着脸说:“买那些东西也没什么用。”

“你们还没点餐麽。”任天凝坐下后,唤来小二,点了一席海鲜,说:“这里的东西都是直接从东边海域上运过来的,一路用冰块镇着,运到这边不过一天功夫,又新鲜又不贵,物美价廉!”

任天权给自己倒了杯茶。说:“我妹子是老饕客了,长宁州这一片没有她不知道的美食!”

“哼,你少说风凉话。今天这顿饭你请客!”

“喂,有齐公子在的。”

“他是我们山庄的客人好不好!”

“那我也不能越俎代庖啊。”

“……”

海鲜很快就上了桌,小二顺带送了一壶上好的米酒来,说是四味居自己酿的,送给熟客品尝。任天凝满了一杯,闻了闻,清香扑鼻,沾了几滴,味道醇郁可口。这米酒并不烈,也不容易喝醉,任天凝就问林落薇,要不要来点儿。林落薇尝了一口,也觉得不错。所以,他们让小二多送了几壶来,边吃海鲜边喝米酒。一顿饭吃得是平静无波。齐乾随意地吃了几口,时不时地朝窗外看上两眼,林落薇就趁他不注意偷偷瞄他。任天凝津津有味地品尝美食,偶尔与二哥斗几句嘴。

“凝姐姐,你被选为太子妃,还可以在家里自由走动吗?”林落薇突然出声问了一句。她问得有些乖巧,看不出用意。

任天凝轻轻点头:“圣旨上没说要我住到皇宫里去。再说……”她顿了一顿,“那个太子,我认识的,他也不会提什么要求。”

“唉,我大姐当年选秀被选进宫,无论在家里还是进宫都受了不少规矩,那时候礼部专门派了个嬷嬷教了她一年的礼仪。”林落薇不无遗憾地说道,“后来,我姐姐成了大家眼里标准的贵妇,可惜还是不受宠。”

“那林贵妃现在怎么样了?”任天权问,“听说皇上受制于一众老臣,很难伸开手脚做事。”

林落薇低下头,咬了咬唇,苦笑道:“我听爹说,大姐已经被皇上贬入冷宫了。她曾经告诉过我,一旦被选进皇宫,这辈子大概就没什么指望了。凝姐姐,你……你也会这么想吗?”

任天凝不语,一旁的齐乾开口淡淡回道:“女孩儿家出嫁后受些规矩并不奇怪,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若是什么都不管不顾,定会遭人诟病。不过,心自由、天地宽,只要你保持一颗明朗自由的心,哪里都会是天堂。”

林落薇小心翼翼地抬眼看向齐乾,眼中满满的都是隐忍的爱慕和期冀,她微笑道:“齐公子是豁达之人,以后肯定不会束缚自己的妻子。凝姐姐,齐公子不是向你求亲了麽,你为何不肯呢?我觉得他是个好人。”

任天凝丈二摸不着头脑,不知道林落薇肚子里打的是什么主意,她倒了杯米酒,美滋滋地呷了一口,慢悠悠地回道:“在现在这种世道上讨生活确实不易,有多少痴男怨女渴望着与心上人双宿双飞啊,可惜,花好月圆往往是镜中花、水中月,齐公子说的虽对,可我更喜欢自由,正因为有了这种追求,才会明白自己的心之所牵、情之所系。你们说,对不对?”

林落薇眨巴着大眼睛笑道:“原来是姐姐心里另有他人啊。”她的笑容简单而纯真,让人无法责难。

齐乾微微眯了眯眼,不动声色,然后扫了面前的两个女子一眼,林落薇乖巧地喝酒,任天凝托着下巴若有所思。

“你说,你今天会不会遇到你的心上人?”林落薇凑到任天凝耳边,低声问道。

“什么?”任天凝愣住了,“他在梓州呢。”

林落薇落寞地笑了笑:“不一定,你看,我不是千里迢迢地从梓州辗转过来了麽。在茫茫人海中相遇,要的不就是冥冥之中的缘分麽。”

任天凝暗叹一声,低声回道:“其实齐乾对你并非无意,你要有信心,以后陪在他身边的人,不是别人,而是你自己。”

“我知道。”林落薇端正了坐姿,又喝了口米酒,脸上红润而明丽。

晚饭后,外面已经是夜市了。

任天权摸着肚子率先走出来,四处看了看,说:“我们去买个灯吧,到河里放灯许愿!”任天凝在一旁给林落薇解释了一番,这买灯放灯是湄城大集的活动之一,届时会有许多青年男女相约去河边。

林落薇下意识地看了看齐乾,说:“不是情人之间的活动麽,我们去做什么?”

任天权笑道:“河里有画舫,我们可以去听小曲,看美人儿跳舞。”齐乾无语,望天。

秋日的夜晚带着清爽的凉意。路边的梧桐树已经开始落叶,黄叶轻舞,犹如枯蝶。地上铺着一层叶子,走上去便有清脆的响动。一行人来到外城的萧梁河边。河边分布着许多石板砌成的码头,码头上坐着一对对年轻人。他们手里拿着各种形状的灯。而河面上确实停着大大小小的画舫,任天凝数了数,大概有十来艘,个个张灯结彩,十分喜庆。

任天权搓了搓手,一副猴急的样子往前走去,说:“妹子,你陪他们玩儿吧,我先走一步。”

任天凝无奈地回头拉住林落薇说:“你去买盏灯来试试?”

林落薇“啊”了一声,站在原地不动,表情十分犹疑,任天凝又招手对后面的齐乾说:“你继续陪着林姑娘,我有点事要办。”

“什么事,我帮你!”齐乾回道。

“额,我去找小舅舅。你别跟着我呀,晚上人也多,你走了,林姑娘怎么办,不安全的。”说着,任天凝就使出轻功一溜烟地钻进不远处的人群里去了。

齐乾无声地叹了口气,转脸瞧了瞧弥漫着无数灯光和浓重的烟火气息的萧梁河河面,那林落薇主动走近了一些,轻柔的声音像一滴细雨落入他耳中:“齐公子,我们去那边坐一坐,好不好?”

在人群里钻了会儿,任天凝找到一个卖鸟兽的集散地,她停在路边,打算歇口气,面前有一座茶楼,茶楼里灯影绰绰,时不时地传出猜酒令的吆喝声。白若水和千心澜不知在何处,齐乾也在陪着林落薇,二哥寻花问柳去了,任天凝抬头望着干干净净的夜空,身边人来人往,而她孤身一人,寂寞的感觉,竟然是如此。

兴许是心中的思念化成了执念,原本平淡无奇的爱情仿佛被一道魔法化腐朽为神奇,开出了不败的花朵,芬芳了整个韶华青春。

任天凝回过头,忽然想到一首前不久在诗集上读到的诗: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她忽然觉得自己很矫情。但,也很窝心。

这时,眼前走来一个略显模糊的人影。之所以模糊,是因为这一路上灯火阑珊,而那人踏着悠雅的步伐不紧不慢地走过来。脚下是十丈红尘,四周是熙来攘往的烟火人间。

林落薇说得对,冥冥之中,的确有一种东西,叫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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