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 第九十章 礼物(1 / 1)
生活还在继续,我仍然像一个只会转动的机器,繁忙而又带有目的地地进行着各项工作,一切的事情,没有任何波澜壮阔地进行着。
半年后,林明和谢冰的孩子出世了,是个重达六斤二两的大胖小子,取名林和。
我并没有在他出世的第一时间看到他,因为这份为人父母、为人爷爷奶奶之类的喜悦并不需要我在第一时间分享,但是小儿的百日宴,林明说我无论如何都应该和孩子打个照面。
我本来并不打算回县城,但是孩子百日的时间很巧妙,刚好是周六,这对于身在离县城只有两三个小时车程的X市的我来说,如果不出席,未免太对不起这个长期以来,一直是我的心灵导师、兄弟好友的林明,我必须得出席。
但是在选择孩子的礼物上面,林明给我的建议是:“你只要来救可以了,你的到来就是孩子最好的礼物。”
我说:“我可不希望孩子长大了,说这个阿姨太过于吝啬了,连礼物都没有一份,我不要和她玩了。”
“他要是敢这么说的话,”林明说,“那铁定不是我资本家林明的儿子。”
我笑他:“别一开口一开口就说自己是资本家的,到时候也不怕我们控告你是吸血鬼。”
“吸血鬼也行啊,”他笑嘻嘻地说,“总好比过被人吸血吧?”
我嘿嘿地笑:“说起话来,真的是越来越贫了,简直欠扁。”
“没办法啊,”他说,“生意坐久了,不能像你现在这般不食人间烟火啦。”
“我也没有不食人间烟火,”我说,“在这个时代,不食人间烟火的人还能存在吗?”
“总比我要脱俗一点,”他想了一想,问我,“话说回来,要我去接你吗?”
“不用,”我说,顿了一顿,“你该不会觉得我不回去吧?我答应你的事情,就肯定会回去的,放心。”
他这才没有继续和我贫嘴下去。
我挂了电话之后,忍不住找了几个年纪较大的同事,咨询关于小孩百日宴的礼物问题。
有人建议送长命锁,有人建议送银手镯,也有人建议送衣服、玩具,甚至有人建议直接送毛爷爷,反正答案缤纷多彩、不胜枚举,最后的结果是,我一概拒绝了他们的建议。
倒不是我的要求太高,只是固执地觉得,以自己和林明的交情,对他出生百日的孩子,不管送什么东西都不为过,但是如果和大众相比,不显得突出被人记住,那还不如不送。
然而不送的这个念头,在还没说出口的时候,早就被我残忍地扼杀在脑袋中。
兴许关于送礼物的这件事情上,我唯一感到意外的,是不谋而合地与周文宇的想法一致。
他给我打了电话,问我:“你觉得送什么好呢?以林明和谢冰的为人,虽一再强调说不要礼物不要礼物,可你要是说不送,对他们是无所谓了,对我就非常有所谓了。”
我说:“我也是一样的想法。”
“那你打算送什么礼物?”他问我。
“暂时还没想到,到时候再告诉你吧。”我说。
“到时候是什么时候,总不能到时候人家拆礼物的时候,全部人都知道了的那个时候吧?那还有什么用?”
我想了想,便问他:“那你打算送什么礼物?”
“素素说打算送个长命锁,我觉得太俗了,简直拿不出手,你知道吧,那个小孩子身上挂的那个。”
我沉默了一会儿,说:“那是个中规中矩的办法,如果到时候我还没有想起来的话,这倒不妨是一个备选。”
“你这话实在是太欠扁了,”他似乎在咬牙切齿,“我是不怎么相信你会有这种想法,而且你也不会那样做!”
“谁懂呢,”我说,“人被逼急了,能随大流就已经很不错了。”
挂了电话之后,在过后的几天内,我仍是没有任何头绪。
日子一天天地逼近,我真的差一点就如自己所说的,几乎要去银饰店买长命锁,那是在周四下班的时候,我的这个想法十分有执行的必要。
但是走到半路的时候,我的电话响了,这回又是周文宇打来。
他说:“沈佳倩,我想到了一个绝佳的礼物。”
“那就赶紧说啊,”我说,“我都一脚跨入银饰店了。”
“那不刚好吗?”他美滋滋地说。
“别卖官司了,”我催他,“不说的话就长命锁了。”
“呸,你们怎么这么无聊啊,”他说,“谁告诉你说去银饰店买长命锁了?”
“那你把你的建议说出来。”
“是这样子的,”他兴高采烈,“我刚刚下班的时候,忽然想到,如果我们各自送他一条十八年以后才可以使用的手链,到时候让他把你送给他的那只手链戴到喜欢的女孩手上,那孩子铁定感谢你今天送的礼物。”
我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反应过来之后问题也随着而来。
“你在人家还没到一岁的时候就送他十八岁的礼物,会不会太超前了点?而且到时候手链的款式样式还时髦与否,这些问题你考虑到了吗?”
“这就不是我应该考虑的范围了,”他说,“这是你应该考虑的事情。”
“为什么啊?”我问。
“点子是我想出来的,难道我除了想点子,还要去选礼物不成?”他顿了一下,言词激动起来,“好歹我还把这么好的想法跟你分享了,不至于你拿个破铜烂铁去丢人现眼,你现在倒好,还问我为什么是吧?”
“行行行,”我说,“我照办就是。”
“这就对了!”他说,不忘再加上一句,“记得选十八年后还流行的款式啊!”
可话虽然是这样子说,执行起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以我对时尚潮流的掌握,别说是我很难判断十八年后的时尚潮流走向,两年后的时尚是什么,我完全没有任何概念。
不得已之下,我只好向陆崇成求救。
倒不是他对于时尚潮流有见解,有判断,而是因为我觉得,他与徐曼曼在一起了这么多年,至少懂得一点对未来潮流的判断,而且,一个人的看法未免有点不准,两个人选择兴许会好一点。
他来到银饰店后,一开口就问我:“到底是谁想出来这种奇葩想法的?”
我没告诉他,只是说:“我觉得这想法挺好的,至少,如果孩子不念着你,他的父母总会因为这个礼物而念着你吧。”
他表示很无奈,但也只能在一边帮忙挑选。
最后,我们真的选了两条手链,一条粗,一条细,粗的那一条,粗的手链是给十八岁后的林和用的,上面的花纹,是带着小小的龙身。虽然看上去有点俗,但是陆崇成认为,孩子是在2012年出生的,属龙,不管到他十八岁,还是二十八岁,这样的礼物,永远不会有过时的时候。
倒是在试手链的时候,不知道十八岁的男孩的手腕有多大,陆崇成伸出手去,让专柜员照他的手腕定制,说:“我十八岁那年就差不多这副身板,现在也不差到哪里去。”
我笑着说,兴许以后的林和是个大胖子,到时候是绝对戴不了这样的手链。
陆崇成耸耸肩,说:“这就没办法了,如果孩子到时候是个无可救药的胖子,相信我,他也不会戴这种手链的。”
到选择细的手链的时候,专柜员没咨询过我,就将我的手拉过来,比拟地将手链戴在我的手上。
陆崇成一见,笑得合不拢嘴:“龙配Hello Kitty,我也真是见识到了。”
“对于20岁以下的女孩子来说,Hello Kitty永远不过时,这你就不懂了吧?”
“我是不懂,我只不过觉得这样的搭配,实在令人感到好笑,但是为了十八年以后的时尚,我也就忍了。”
“那有什么办法,”我说,“两个组起来还能成一个‘龙猫’,这也不赖,不然,你难道还能给一个十八岁的女孩也戴一条龙的手链吧?”
“我是不介意的了,”陆崇成说,“反正到时候,我们都老了,他们戴什么东西,对我们来说,都无所谓了。”
“那是你,”我说,“对我而言,这个小孩子还是很重要的,我还想让他在十八年以后,将手链送给女朋友的时,想到我这个阿姨的用心良苦。”
“但愿吧,”他说,“但是你也不要抱太大的希望,谁能够预测十八年以后的事情呢,尽力而为之就可以了。”
两个人选到最后,心情竟然变得十分好,陆崇成还和我开玩笑地说:“我也真希望,我十八岁那年,有这么个亲戚,在我出生的时候,就为我准备这样的礼物。”
我想了想,说:“到时候吧,到时候你的孩子出世了,我帮你给他准备这份礼物。”
他看着我,笑了笑,不再说话。
但是,这样一份连挑剔的陆崇成也称赞的礼物,在林和的百日宴上,并没有给我和周文宇带来太大的欢乐。
如果那一个晚上,我知道这样两条手链,会引发不愉快,我断然不会依照周文宇的话去买手链,我宁愿随大流地送个长命锁或者银手镯之类的普通礼物。
可是,我并不知道。
所以,在我将礼物送给林明,周文宇也将配备相似的礼物放到他手上的时候,而同一时间,黎素素将她准备的长命锁拿给他的时候,简单的一句玩笑话,被曲解成了另外的意思。
林明说:“你们两个到底是几个意思啊?”
后来我才知道,林明的话,他其实是想问,缘何在他三番四次强调不收礼物的情况下,我和周文宇还买了礼物,而且我们两个人的礼物,几乎如出一辙,同样的包装、同样的规格、同样的色调,还有,对小孩子同等的祝愿以及对大人们的同份心意。
至少,林明在拿到礼物的那一刹那,他定然懂得我们的友谊,是被镌刻在我们相聚的旧时光中,以送小孩子礼物这样的方式来延续我们今后十八年的友谊,这应该是一种值得他感动的方式,所以,他的话,明显带着我们年少时的那份快乐与哀愁。
可这话于黎素素看来,却是另外一层意思。
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原来她在X市买长命锁的时候,和我走进了同一家银饰店,在店里面,兴许是我和陆崇成一心关注着选礼物,并没有意识到她一直在我们附近,把陆崇成和我说的话,听了个大概。
就她的理解,我所挑选的两件手链,都是我和陆崇成送给林明的心意所在,而在百日宴上,她看到我和周文宇拿出我和陆崇成在银饰店里买的礼物,除了大感疑惑以外,更多的,就是心灵上所受到的伤害。
她当然是被受伤害的那一方。在她设想的环节中,她的男朋友,原本应该和她站在同一条战线上,两人一起送长命锁的礼物,而我,作为一个早已与她男朋友撇清关系的男朋友的朋友,应该和自己的亲密朋友共送一双手链。
可事实完全相反,她作为一个“孤家寡人”送了长命锁,而我和周文宇却像两个知根知底的人共同送了一双手链,换作是我,我也一定会给我的男朋友甩脸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