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惨烈的过去(1 / 1)
那时她刚满18岁,因为和家里怄气离家出走,在纽约街头遇上了同样叛逆的他,相同的都是离家出走,不同的却是他有一个天生会挣钱的脑袋,更重要的是他还有一所大大的别墅,而她,只有一股脑的冲动和一个大大的行李箱。
当时他在追一个小偷,不小心殃及坐在街边的她,大力的撞击压断了她的胳膊,后来林景初才知道,顾彦之追那个小偷,是因为他偷了安逸送给顾彦之的皮夹。
再后来她死缠烂打赖在了他家。
顾彦之事后也想过,他并不是佛祖般的人物,那时候怎么就同情心泛滥容忍了她呢?后来想通了,也许就是命中注定,命中注定相遇、相知、相爱,林景初就是那块他一直在外放逐的肋骨,现在它自己回来了,他就完整了。
可按林景初的逻辑却是,你丫那时一定是看上姑娘的绝世姿容了,又不好明说显得自己肤浅。说林景初容貌绝世可能有些夸张,但不可否认,即便当时还带着婴儿肥的林景初,红颜祸水的资本已经初露端倪。
就这样开始了打打闹闹的同居生活。
他俩纯属日久生情,可仿佛冥冥中又自有定数。
彼时的顾彦之有一个青梅竹马安逸,那时的安逸还不叫阑珊,一直住在国内,是个名副其实的大小姐。
安逸一到假期就会跑去看他。林景初第一次和她见面,就收到了浓浓的敌意,可她当时的全部心思都在学校布置的作品上。
林景初天生就是学霸,三两下就考入了顾彦之所在的学校,并选修了表演课程和绘画课程,当时的顾彦之除去主修课外,还报了一个导演课程,俩人经常就一些艺术问题争论不休,这次还合作了这部作品,所以,安逸就自然的被经常晾在一边无事可做。
无事可做的人就容易自己找事,所以林景初没少被安逸找茬,但她从不是被人欺负的主,再加上安逸扮演的一直是端庄大方的角色,林景初就经常以十倍的内容报复回去,使得安逸在美国的生活多姿多彩,内容丰富。
顾彦之性格冷傲,对这些事情从不上心,但他一直把安逸当妹妹看待,从小就养成了包容安逸的习惯,一心一意疼爱安逸的习惯,所以说习惯这种东西是最让人蛮不讲理的借口。
林景初虽然斗得过安逸,可在顾彦之这里却没少受委屈。
18岁的孩子智商再高情商也高不到哪去,更何况人都说智商和情商是没什么大关系的,有时还经常呈反比。
林景初经常一肚子的火没处发泄,就是在这个时候,她遇到了她认为的此生最好的朋友里格,也是这个最好的朋友,后来做了朋友最不该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