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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 穿越(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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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云坐在一块平整的石头上,双手飞快的动作着,四五个竹针连着一长块类似布料的编织物搭在她的腿上,阳光洒在身后的茅草屋上,反射出些微金色光芒,配着村落后的青山和环绕的小溪真是一个旅游的的好地方啊,如果忽略掉她身上已经看不出颜色,甚至有些小洞的睡衣,以及到处的都是的低矮的茅草屋。王晓云同学已经穿越到这个蛮荒异世一个月了。

王晓云是一个正在念大二的宅女,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宅在家里看穿越小说,万万没想到自己居然也成了穿越大军的一个。虽然喜欢看穿越文,可是她一点也不想穿越好不好!。

王晓云是睡觉醒来穿越的,过程不痛苦,总比车祸、掉山崖一类的强吧,就是穿越地点不太好,在荒郊野外,幸好遇见了一个外出采药的郎中李刚,发现她,并且把她叫醒。按照穿越定律,当即王晓云就说自己失忆了,本来以为自己穿越到古代了,当即还把穿越古代必修技能重头到尾数了一遍,但是种田、种菜、卤猪大肠、酿各种酒、刺绣、织布,她全不会,更不用说做香皂、造玻璃、做火炮了。直到她跟着李刚回到村落才的时候,她感到了穿越大神对它深深的恶意,难道是她平时死宅在家里,所以穿越大神让她穿越是准备让她劳动再改造一下吗?不过李刚虽然衣服破了点,但是打扮还是标准的古代服饰啊?

后来王晓云才了解到李刚也是穿越过来的,原来是宋朝的一个郎中,比她早穿越了一个月,因为医术比村落的里巫医好很多,而老巫医年纪也大了,正好他就取代了老巫医,成了新一代的巫医,地位还是比较高的。这个村落是一个小部落,大概有两百人,男多女少,有些就男人与男人搭伙过日子,看来无论到了哪里都有基友的存在啊,王晓云本来就是一个宅女,当然也有点腐,不过自从看见这个部落里的男人长相以后,她就决定不当腐女了,实在是这里男人的长相不敢恭维啊,不细看简直就是缩小版的金刚啊!三次元简直不能跟二次元比,太幻灭了!李刚这个这个唇红齿白,温润如玉,翩翩佳公子在这一群异形当中,不但受女人欢迎,还受到很多男人欢迎。不过这一情况在王晓云到来以后有所缓解,不过部落的民风实在太开放,本来王晓云自己住一个茅草屋,但是半夜总有各种各样的男人来求欢,吓得她常常往李刚家里跑,结果李刚也经常遭受各种骚扰,两个同命相连的人决定假结婚,才终于止住了这些人大胆的明面追求。所以现在王晓云已经是已婚人士,目前住在李刚家里。现在正值夏季,住在李刚家里一个极大的好处就是,李刚总能采一些驱蚊的药草,放在茅草屋内正好能驱蚊虫,要不然他们两个细皮嫩肉的,在这蛮荒异世非得喂蚊子不可。

太阳慢慢西斜,王晓云放下手里的竹针,伸了神腰,又揉了一会脖子,把那块编织物收好,放到屋里的一个篮子里面。篮子是李刚编的,王晓云可不会这个。因为穿越过来的时候是春末,她是穿着长袖睡衣过来的,现在已经是夏天了,这里到处绿树成荫的,天气有些闷热,王晓云本来打算剪短睡衣睡裤的,但是又舍不得,以后去哪里弄长袖的衣服啊,只好忍了。后来有一天看见部落的小孩玩一个黑乎乎的类似线团的东西,问了一下才知道是一种树的果实,本色是米色,这块大陆上有很多这样的树,但是果实不好吃,可以抽出细细的丝,她当时就想到了织布,但是织布的原理她大概能想清楚,但是织布机要怎么弄啊?还好以前曾经流行过织围脖送男友神马的,虽然她没男友,不过看同学们热情高涨,她也跟着学习了正反针这种最简单的编织方法,可以用竹针织一块布出来啊。部落不远的地方就有一块竹林,她让李刚拖了一根竹子回来,做了十根比较细的竹针,这样织出来的布才能比较密实。王晓云已经织了两天了,织出来的布料手感还可以,有点滑滑的,做夏天的短衣短裤正好,她打算再织两天,然后就给自己和李刚一人先做一套,以后再慢慢增加。

看看天色,李刚快要回来了,王晓云快步向部落前面的小溪走去,只不过脚上草鞋实在不舒服,有时候踩到小石子很硌脚,所以还得注意脚下,速度没快到哪里去。走到一棵树下庇荫,沿着小溪向前看去,果然李刚背着一个类似宁采臣那样的背篓,好吧,只不过是一个背筐,上面顶着个一个遮阳的大叶子,想王晓云这边走来。

“今天到得挺早的,咱们过去吧。”李刚还没到跟前,离王晓云不远的地方打着招呼。

王晓云边走边看向李刚,嗯,不错,今天脸虽然有点红,但是应该不会爆皮,前几天,日头太大李刚出去采药,脸都被晒爆皮了,作为他名誉上的妻子,自己就提供了这个用大叶子支在背筐上遮阳的注意,以后布料织的多了,可以换成布的,不然每天找大叶子也很麻烦。

李刚放慢脚步,让王晓云跟着走向一块比较平坦的草地旁,上面还插着几根树枝。他放下背筐,坐在一块紧挨着树枝的石头上,看着王晓云把草鞋脱了,平躺在另一边,“我看我们估计是永远都不能成功的,哎!”李刚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双臂抱着膝盖,抬头望着天边,不知道想些什么。

王晓云闷闷的应了一声:“恩,我知道。我看的穿越小说里面都没有穿回去的,都是说既来之,则安之,安之个毛啊,作者怎么不穿越过来安之一下试试!”王晓云很想再接着加几句三字经之类了,但为了不在宋朝老祖宗面前丢二十一世纪新好青年的脸,只能打住了,“起来啦,回去,以后再也不来这破地方了!”她快速的站了起来,穿上草鞋,急冲冲的往回赶,好像后面有洪水野兽一般。说起来她和李刚穿越过来的地点都是这里,还挺有缘的,本想着没准哪天还能从这里穿回去,所以这一个月他们每天都来这里试试运气,可是没能成功一次。显然时间这么久了,王晓云已经很灰心了,估计是没什么机会再回去了。

李刚背起背筐也一道跟着回去了。

回到部落的时候,正好外出打猎采集的人们也回来了,因为李刚教了这里的人挖陷阱,现在还是夏季,所以猎物很丰盛,大每天大概下午三点的时候打猎和采集的人们就回来了,王晓云并没有跟着这里的女人一起去采集,以前也是去过一次的,不过遇到了蛇和毛毛虫,也没人帮忙把这些赶走,她就再也不去了,反正分给李刚的食物足够他们两个吃的。再说她本身是个宅女,不太会和人沟通,而且她本身也是一枚清秀小佳人,再和本地的女人一对比,简直就是女神,有不少女人很是嫉妒,所以采集的时候都孤立她,只能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啊!

因为李刚巫医的地位还是很高的,所以每次挑选食物都是第二位,第一位挑选食物的当然是部落首领了,所以说阶级这个东西哪里都有了,不过数量上还是基本上与其他人一样多得。李刚放好背篓,向王晓云问到:“晓云,今天想吃什么?我去领食物了。”两人现在也比较熟了,刚开始的时候李刚总是叫王晓云王姑娘,后来两人假结婚后,王晓云就让他改口加晓云了,王晓云则直接叫李刚的名字。

王晓云在简易的灶台那里看了一下,还有两个类似酸苹果的果子,打算烤肉吃算了,今天没心情做饭了,于是回道:“就领点排骨肉吧,我看今天猎了一头野猪,晚上烤肉吃吧。”

“好的。"李刚答应了一声,就转身去首领那里去领食物。到了分食物的小广场,已经有好多人在那里等着了,看到李刚到来,好几年纪比较轻的女人就向李刚靠了过来,其中一个麦色皮肤,身材姣好的女人开口问:“巫医大人,怎么又是你来领食物啊?不是我说,你的伴侣太不合格了,每天也不采集,只在家里呆着,连领食物这点小事她还要您来做,实在太懒了,您怎么就喜欢她啊?”女人一边说,一边就向李刚身上靠过去。

李刚连忙闪身躲开,脸色微红,不要误会,可不是害羞的,而是闭气引起的。虽然她们身上穿得都很清凉,不过李刚看多了也习惯了,可是一群人在这闷热的天气劳动介绍后,身上味道不太好闻,更何况那乱蓬蓬的头发,距离近了都闻到酸味了,实在不是一般人能抵挡的。

李刚有些无奈,这些女人真是大胆,每天都找机会让他看病,向他抛媚眼,用言语调戏他,太不守妇道了,要是在他原来的地方早被浸猪笼了。晓云就从来不乱和这里的男人说话,每天都呆在家里等他回来。王晓云不和这里的男人说话只是她本身就是个宅女,而且这里的男人实在不是她喜欢的类型,还被他们的求爱行为吓得半死,哪里敢和他们说话,于是一个美丽的误会就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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