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大姨妈来势汹汹(1 / 1)
中午我洗完碗,垂着头老老实实地跟桑落花交代了班长的事。桑落花眼睛瞪得快要凸出来,咬着牙气得发抖,半天才骂道:“靠!这大尾巴狼!”
平静下来后,狠狠剜我一眼说:“真不让人省心,我以为你起码能撑过这一学期。”
我嘟着嘴腹诽:谁叫我开窍早呢?都像你不开窍才省心。
“我和他接触也不多,真没想到,人前谦谦君子,人后坑蒙拐骗!对了,他道行没你深吧?”
我想了想,看他那么会装,还真下不了定论,但这点自信我还是有的:“反正只是一时,你还不信我?”
桑落花哼道:“我信,当初魏朋都打不动你,更何况个玩暧昧的。你怎么就看上他了?他哪点比莫柏泊好?”
“呃,他比莫柏泊能装,有点意思……”我摸摸鼻子,“我太空虚了嘛。不过他不戴眼镜笑的样子,真勾魂!”
桑落花鄙夷兼放心:“原来是□□啊,那看来他也顶不了多久,你看几次就腻了。”
我也这么想。
再见面,那就不只是点头微笑了,一个眼神、一个表情,都含着隐秘的意味。我的座位后面是桑落花,桑落花左边是弋菲,弋菲左边就是班长。每次他发言,我都会光明正大地研究他的零件,一点一点地研究透彻。帅这个字放他身上显得轻浮,他是斯文英俊。五官脸型都不锋利,皮肤比较白,总是挂着笑,一看就是温和懂礼有教养的孩子。
晚上班长发信息来——
【你再看,当心我扑上去】
扑?真是个邪恶的字眼哈。我狞笑着挥动拇指——
【谁扑谁还不一定呢!】
白天眼神,晚上短信。这一周就在不近不远的暧昧中度过了。周六我要睡懒觉,于是他约我周日早上八点半去书店,陪他买一些法律方面的书。他下个月要参加什么辩手的比赛,获奖的话对高考有帮助。我们国家的高考形势并不严峻,他的成绩极好,但想上天城大学这样的一流学府还不够。
周日被锲而不舍的闹钟们叫醒,先看铺在身下的小毛毯。
……靠!
大姨妈来势汹汹,掀翻两只卫生巾骄傲地玷污了我亲爱的小毛毯。真他奶奶个腿儿!
加快速度换洗一番,临出门瞄一眼挂钟,已经八点半了!出门发现正在下雨,又拐回去拿上雨伞。我倒是喜欢下雨天,但今天不适合淋雨啊。上车才发现手机没带,没法告诉他,又不知道几点,真是急死我了。
车站正对书店大门,一眼,我就在人群中看到他。穿着白衬衫和卡其色休闲长裤,斜靠在书店门口的大理石柱子上,仰起下巴望着远处灰蒙蒙的天空。世界仿佛被调小音量,众生喧哗全做了背景,只为了突显他的悠闲安适。我两百度的近视看不清他的表情,心里却清晰地勾勒出他英挺中带着温和的脸部线条,和嘴角永不会消失的浅浅的微笑。
当街犯花痴,真丢人。我定定神朝他走去,觉得自己像个公主。呀呸,我抬头看伞,再低头看衣服……这乌压压的黑伞,和我黑漆漆的男装,其实更像女王吧,不然女巫?或者男巫?
“对不起,我又迟到了。”
“没事。”他笑着牵起我的左手,自然得过了分,我脸上一热。
他不戴眼镜时气质比较邪,而那温柔一笑,啧,我不幸地又看呆了。以他的性格应该会早到,等我有半小时了吧,怎么没有半点不耐烦?
我问:“你几点到的?”
“八点十五。”
进书店瞟了眼挂钟——九点整,他等我四十五分钟。我的愧疚瞬间泛滥,决定还是解释一下:“我大姨妈不听话,不是故意迟到的。”又补充问:“你知道大姨妈是什么吧?”雷孟高一时不知道大姨妈是什么,还大大方方问过我,我说完后雷孟的脸比我带去的苹果还红。
他会不会脸红呢?我盯着他的侧脸。一朵可疑的红晕泛起来,慢慢慢慢,连耳朵都红了。
“噗……哈哈哈……”实在太有趣了!
他惩罚性地捏了下我的手,我从善如流地收了声,仍然盯着他的侧脸笑。他要买的书在四楼,我笑到三楼才停。为什么不乘电梯?因为走路更有气氛啊!
四楼几乎无人,政法类的书架整整齐齐排列着,我们像被淹没在书海里,可怜兮兮。我对这些不懂,只能帮他参谋哪本封面好看哪本纸质舒服,他也照单全收。
看几本我就失了兴趣,自己溜达。想走回去时,发现我不记得怎么走过来的了。试着走了走还是没看到他,脑中突然闪过一个关于书架的鬼故事,我心里发慌,想喊他的名字——他叫什么来着?我好像,呃,又忘了。只好小声喊:“班长,班长举个手。”原地转一圈,没看到手,心里更慌了。又走过几排书架喊:“班长,我找不到你,举下手呗。”再转一圈——
我面前突然站着一个人!
“啊——唔!”尖叫被堵住,我瞪大眼睛。
靠!是班长!
他妈的居然用嘴堵我!老子废了你!刚提膝,班长一步跳开,急道:“我不是……”
我气得要发疯,管他说什么一脚踹上去。班长惊得用手里的书挡住关键部位,被震得后退,书也掉在地上。我抬脚要继续踹,班长扑过来抱住了我。
渐渐平静下来。
“我没想到你那么害怕,两手都拿着书,情急之下就只能……对不起。”
书?余光一扫,地上三本厚厚的书,其中一本白色的封面上还印着我的黑脚印。
错怪他了?“……我当时,想到一个鬼故事。”所以才尖叫的,不是胆小。
确定我没事了,他放开我捡起书,笑着说:“你那一脚真够狠,想让我断子绝孙吗?”
呃……其实我想踹的是他的肚子,但是,太久没练了,腿抬不起来……
“还有,别叫班长了,你不会又忘了吧?”
呃……我能不能说我又忘记他名字了……
看我一脸尴尬,他笑着揉揉我的头发:“这次记住了,齐,英。”
我讨厌别人碰我脑袋。不和他计较了。
结账出门,他从我手里劫走伞,左手撑伞把我们严实地罩进去,右手揽着我肩膀。我没丢掉他的手臂,不过,那个,人的胳膊怎么进化得……嗯……这么合理?大臂正好可以揽过肩膀,而小臂自然下垂手的位置正好在胸部附近……
我不会打伞,撑单人伞总会湿半个身子,所以我的伞都特别大,容纳两个人很宽绰,保证了某种狗血言情剧情节不会上演。这把纯黑伞是我最喜欢的一把,像乌云一样。我一向认为乌云是最美的,此刻也不例外。不知道是巧合还是他发现我喜欢走在右边,和他一起的时候他都主动走我左边,这种感觉,像是不经意间被呵护,很暖心。
“你怎么不带伞?”
“我出门的时候还没下雨。”
啊,我忘了,我出门时他已经在等了。又小小愧疚一次。
“你现在要回家吗?”
他扭扭撑伞的手,说:“才十点。你有想去的地方吗?”我这才看到他戴着我送的手表。脸又有点升温,靠了。
“没有的话,去公园吧,离这里不远。”
公园?调情宝地啊,我怎么会不同意。其实能干什么呢?但拥抱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