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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生日快乐(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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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睡眼惺忪的从床上爬了起来,天刚微微亮,胤祥怎么就不在床上了?这家伙,起床怎么不叫我呢?

我抓起桌子上的水杯,喝了一口,揉揉眼睛,被眼前的场景吓了一跳。我简直怀疑是不是有人半夜把我偷走了,然后扔到了花丛中!不过一切东西的存在告诉我,我还在帐篷里。

满帐篷到处都是花,全是草原上常见的花,芍药、马兰、狼毒、金莲花、百合、山丹、龙胆……

我东摸摸西摸摸,一个人呵呵笑出了声,傻乎乎的模样,我相信,我的嘴一定乐得苍蝇都可以飞进去。

肯定是胤祥弄的,可是他人呢?

我正准备叫一嗓子的时候,小碗来了,端着洗脸水,一脸的神秘,搞得我神经兮兮的。

“岷姐姐,洗脸吧,一会我给你梳头。”

“十三爷呢?”我唏哩哗啦的就洗完了脸。

“十三爷不让说。”小碗动手给我梳头。

“不说拉到,吃饭的时候他指定回来。”他什么时候人都不好找,但是,吃饭的时候从来不用人叫。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小碗抿着嘴,偷偷的笑。

“对了,昨天让你泡的绿豆你泡了么?”

“哎呀,忘了!”

“本来说做绿豆汤,得,你自己忘了泡,那你自己一会守着炉子去!”

“今天呀,你就不用操心了。”

说话的功夫,头发也梳好了,小碗神神秘秘的,又出去了。

我继续研究我的花。

有人走了进来,我没有回头也知道是胤祥。

“一大早,你跑哪里去了?”

“娘子,用膳了!”

“小碗还没有过来呢,用什么膳啊?”到草原上,都是小碗负责我们的一日三餐,当然,我其实经常自己动手。我一回头,看见他已经把食物放到了桌子上。

“嘿嘿,十三爷,今天刮的什么风,你怎么端盘子当小二了?”我往桌子边走,却在看到食物的时候,想不笑都不行。东西其实很丰富,有粥,有豆浆,有油条,有包子,有鸡蛋。但是,粥黑不黑,白不白的,实在看不出来是什么粥,油条跟受过伤似的,歪歪扭扭粗粗细细,我敢保证,不是碱多了,就是火大了,黄的发黑。包子更不说了,都是张着大嘴巴,而且,绝对的皮厚陷少,豆浆暂时没有看出来什么异常。

“这是谁做的?太有才了!哈哈!”我第一次做的都比这好N倍。

“你笑什么,你先尝尝,兴许很好吃呢!”他自己先坐下,红着一张脸,把粥用小碗装好,放到我面前,又给自己盛了一碗。

我也坐下,在他无比期待的目光中,尝了一口,妈呀,一股糊味。“这是谁做的?”肯定不是小碗,小碗闭着眼睛弄来也不是这样的。

“我!”他自己也吃了一口,然后,表情痛苦的咽了下去。“真难吃,算了,还是不要吃了,我端走……”

“不准浪费粮食。”我低着头吃了起来,话说好孩子是表扬出来的,难得他这个一向秉承君子远厨庖的家伙会突发奇想下一会厨,而且,搞不好他是皇子里唯一做过饭的,我绝对要吃掉才对得起他。

“那个,岷岷,不好吃就算了,今天是你的生辰,又是我们成亲一年,我就想给你做一回饭,可是,这么难吃,还是不要吃了。”他拉着我的手。

“花也是你给我采的,对不对?”我都忘了这些事了,对呀,今天是七月初十,也算双喜临门,但是对于我这种一向有点没心没肺的人来说,真的忘了今夕是何年了。

“嗯,喜欢么?”

“喜欢。”

“就是饭不好吃。我还让小碗帮我了,我太笨。”

“第一次就做成这样,很厉害了,而且,是我的老公专门给我做的呢,没有比这更好吃的东西了!快吃吧!”

“还多亏小碗和小丸子帮忙,要不然,和面我都不会,哪能做成油条和包子啊?”胤祥不好意思的挠挠自己的脑袋。

“你真是个大傻瓜!快吃吧。”我低着头,一边吃,一边偷偷的笑。也许东西是不怎么好吃,但是,我却觉得是我到清朝以后,吃得最幸福最香的一顿饭。

“哇,那个,胤祥,那个,我要那匹马!”我兴高采烈的挣脱胤祥的手,跑向一匹可爱的马儿。你知道有多可爱么?整个就是一101忠狗,白底黑斑,跟斑点狗一模一样,只不过它不是狗,是一匹马。我以前在草原就见过一回,当时就想要得不行,但是,那时候哪有条件养马啊?

我回头的时候,胤祥颇为无奈的看着我。吃完饭,他就把我拉到了马厩,说是有礼物要送我,该不会就是这匹马吧?

“胤祥,那上哪里找的这么好的马儿啊?你要送我的就是这个吧?”我摸着马儿的毛,开心的说。

“福晋,爷要送你的是那匹马。”小丸子也很无奈的看着我,并且用手指着马厩里的一匹马。

“不是这个啊?那这匹马是谁的呢?”我有点失望。

“你不去看看我送你的是什么马么?”

“是什么马啊?”我跟着胤祥往马厩走,却还回头看着那匹斑点马。

“就是它。”

眼前,是一匹和御风差不多的马儿,不同的是,御风是纯栗色,而它在栗色中还有少许的黑色,比御风还漂亮,和现代流行的挑染差不多。

“你,你把它送给我?”我实在是有点受宠若惊,这算得上是神马了吧,而且,十四的御风是机缘巧合给抓到的,这匹又是怎么来的?

“嗯,你不是说十四的御风名字太难听太没意思了么?你不是说要御风是你的,你不给起风清扬就要起梅超风么?它是你的了,你想叫什么就叫什么!”胤祥拉过缰绳,交到我手里。

“福晋,爷为了驯服它,可是费了好大的劲,跟着马群跑了几天,才找到它的!”小丸子不无骄傲的说。

我说怎么这几天十三天天不见人,我还以为是和兄弟打了架,又被罚了心里郁闷,原来是这个原因。

“可是,我不需要这么好的马儿啊!”有时候我觉得想这样的马儿,是自由的象征,它们就应该在草原上自由的奔跑,不应该成为人的坐骑的!

“你喜欢,就送给你,你想骑的时候就骑。”

“我觉得有点暴殄天物了。”

“没有关系,它是你的,你想怎么样都可以。”

“那,胤祥,我们把它放回去吧,让它回到草原上,好不好?”

“这是我送你的礼物啊。”

“我喜欢那条斑点马,你送我那个,好不?我们把这匹马儿放回到草原,好不好?”

“福晋,那匹马,就是那匹斑点马,不知道是那个牧民家的马混进来了,是最普通不过的马儿了,也就能拉个磨套个辕的,昨天赶走了,不知道怎么又跑回来了。”养马的侍卫很不解的对我解释。

“你看,它都不走,就是和我有缘,等我来找它呢!胤祥,我们把梅超风放了,我就要斑点马,好不好?”

“真的要把马儿放了啊?”胤祥有些不舍。

“你也喜欢它自由的奔跑的,对不对?要是我们把它带回北京,也许它就很难有几回奔跑了。我们骑普通的马儿不可以么?”

“好,那我们就让它会草原上尽情的奔跑吧!”

“侍卫大哥,我把这匹马儿带走了,要是有人来找马儿,你就把这个钱给他。”我掏出50两放到侍卫手上。

“福晋,用不了这些钱,而且,也不一定有人来找的。”侍卫不收。

“没关系,有人来,你就给他,剩下的银子就当福晋请你喝酒了!”胤祥打开马厩把马儿放了出来。

“那,福晋,我去找缰绳马鞍,帮您把马儿套好。”

“成,谢谢你!”

和胤祥烤完鱼、喝完酒、骑完马会去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而我今天生辰的消息,还是不胫而走了。

本来过一个生日不算什么大事,但是几个兄弟和胤祥熟识的几个大臣还是送来了贺礼。

老四很大方,而且,不知道从哪里弄出来的,这大草原上,按说也不好找,最后我得出来一个结论,就是他忍痛割爱了,他送了我一副马远的画。因为,如果他到草原现买是不可能了,那就只能是他随身带的,既然随身带,就可见他是很喜欢的。

别的兄弟都有贺礼送上,十四当着众人支支唔唔半天,说他实在是没有什么好送的,不知道怎么办。

“十四弟,你放心,你什么都不送,你依旧可以来吃饭。”我笑着说。

“怎么没有呢,岷姐姐喜欢你的御风。”十七鬼灵精的说道。

“那,那我就忍痛给爱,我把御风送你吧!”十四大出血一般的说到。

“别,十四弟,毓敏一贯是有眼不识金香玉的,前几日有人看她喜欢狗,给她送了一只藏獒,你猜怎么着,她就要马尔汉家那只黑狗,说藏獒毛太长,不好看,不要。”老十非常不给面子的叫起来。哼哼,他们要是知道今早上我刚放生了一匹梅超风,不还不得把他们气死啊?我低着头偷笑起来。“十四弟,你要是真送我御风我还真要,我拿去卖钱。”

“那我还是不送你了,我回京再送你别的吧。”十四就像有人踩到他的尾巴一样,跳起来说。

大家送了礼,我自然不能不请客,于是,又弄起了烧烤晚宴。说实话,我还真有点没心情,这人越长大越奇怪,不知道这几兄弟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反正常常说话都是明枪暗箭的。这次来的皇子福晋又多,这人一多,我真怕被箭射死!可是,有什么办法呢?谁让胤祥有这么些兄弟呢?

后来还好,也没有什么风波,大家倒是尽情的吃上了。只是吃的正欢的时候,李德全和老康来了,说是听说我今天生辰,他也要来凑凑热闹。其实,他一来就不热闹了,最后变成了大家伺候他一个人了。

临散的时候,老康居然又赏了我一对玉如意。有人还好像颇为羡慕。我当时差点就说,谁要是喜欢谁拿去好了,我不稀罕这破玩意,当然,我只是在心里说了一遍。

我的十八岁生日,这就算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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