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被捡的小白兔(1 / 1)
我实在不想说我叫红氤。
对于这个大俗大雅的名字,则是我曾经的主人现在的小姐阿淑取的。
阿淑这名字很淑,她的全名更淑:木窈淑。一听这名字就让人浮想联翩脑海中不由自主的描绘出一个窈窕淑女。
然而,木孤大人显然愿望太过美好,于是现实来得分外残酷。阿淑小姐非但不淑女,反而十分的恶女。每每阿淑小姐玩得忘形时候便会上串下跳拆房揭瓦,还从半空中传来爽朗而又豪放的狂笑声。而木孤大人则是一边摆着恨铁不成钢的表情忧愁的望着他的宝贝女儿,一边温柔的抚摸着我的毛发,咬牙切齿的说:“阿氤啊,你说,我是不是该把她塞回娘肚子里重新投一下胎啊,这是男孩吧这是?这是男魔吧这是?”
每每这时,我都不由得打一个冷战,默默的望着阿淑,心中默默庆幸:幸而阿淑遗传得了她母亲的八分美貌和十分窈窕,若是打得残了废了哑了,倒也能算是一个十足的淑女!阿淑你改日还是多给你娘磕两个头上两柱香吧!
扯得远了,我还是说回我这个大俗大雅的名字吧。
听他们说,我是被木孤大人从忘川河边捡回来的!
捡到我的时候,我已经在忘川河里泡了三天三夜了,生死未卜,整个身体肿了至少两圈,最明显的就是一只兔鼻子泡得像个红萝卜一样,雪白的身体就像是打得结结实实的棉花糖一样。
木孤大人提溜起尾巴仔细打量着彼时棉花糖搭配红萝卜的我十分高兴,想着马上就是女儿的一万两千岁生日,好歹也算是个大生日,得送点与众不同的新鲜玩意儿。不如就把这只兔子给送去,活下来了就养着,要是没活几天死了,就煮了吃了!
跟我描述这段过去时候,二师兄竹羌手舞足蹈惊心动魄,仿佛当初那个差点被吃掉的是他一般,见我没什么反应,又用一副高深莫测的掂量肉价的眼神看着我:“你说阿淑拼命把你救活是不是为了把你养大一些,好煮了还能留些炒,炒了还剩点用来腌?”
我伸手把他头上的头巾拆了下来,立时变成了一个竹制枕头,正好睡午觉。幽幽的对他说:“二师兄,相比兔肉,阿淑更喜欢吃笋你是知道的,更何况是又白又胖又嫩……”
我还没说完,他便吓得跑了,才将将跑了三步又绕了回来,在我头下一抽,那竹制枕头又变成了一方头巾。他都顾不及重新扎上,便一溜烟跑了。二师兄修为不高,时不时就会露出真身,我总是恐吓他,偏偏每次还都恐吓成功。
正如二师兄所言,阿淑拼命把我救活了。彼时我只是被忘川水泡得前世尽忘修为尽失的小兔子。连开口说话都不能,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阿淑从她仅会的几个字里面挑了一个写得比较顺手的“红”字做我的名字,为了避免被叫红红小红阿红甚至于再被我那有文化的主人翻出个字来配成红杏这名字,我连忙跳到了书桌顶层将那本厚厚的辞典叼下来翻了个氤字给她。
为这事,阿淑是一直肯承认我是只聪明伶俐有灵性的兔子的。
我的灵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我是一只不爱吃胡萝卜以及萝卜以及白菜的兔子;2.我记得我曾经是个神仙。
他们说只要喝过忘川河里水,无论你是神还是人,是妖还是魔,都会忘记一切!
然而奇怪的是,我竟然记得我曾经是个神仙。尽管我已经忘记了我是个什么样的仙,有些什么样的仙友,当仙人是什么滋味。
每次我再提起这件事的时候,阿淑总会笑嘻嘻地不分轻重地伸手揪了揪她给我扎的两个包子头:“神仙,如果你真的是神仙的话,那证明你是因为在天上喝水喝饱了从天上一头栽进了忘川河。喝水掉下来的神仙,要不要来个肉包子?嘻嘻!”
对于这个毫无逻辑的推断,我无从理解,但是阿淑向来就没有逻辑可言!我想要阿淑的逻辑,果真是智商被她影响了么?
相对于喝水掉下来的神仙的称号,我还是比较喜欢小妖兔红氤这个称号。我决定,以后再也不提我是神仙这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