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自然不是一见钟情(1 / 1)
“下午好。”叶重秋将花递给她。
刚刚修复的脑回路立马就又搭错了,蔡小陌不接,警戒地看着他:“陆明轩不在。”
叶重秋一愣:“你们住一起?”
这句话什么意思?
难道他是来找我的?如果让肖妈妈误以为肖随带着男朋友去相亲,还和朱朱同居了?
那肖随会死得很惨的!
意识到自己说错了什么,蔡小陌支支吾吾转移话题:“你怎么知道我住这儿?”
叶重秋不答,只问道:“不请我进去吗?”
一般情况下,蔡小陌不是这么自恋的人,但是他表现得这么明显,还带花什么的,蔡小陌也不得不想一想,难道他对我一见钟情了?
别的技能也许不精通,但厚脸皮这个技能还是点数很高的。请他到客厅坐下,胡乱泡了杯茶给他,蔡小陌开门见山,说道:“叶先生,我从来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当然如果是我误会了更好。”
“你的确是误会了,我对你,当然不是一见钟情。”
遇到这么快言快语的人,真是开心啊开心啊。
蔡小陌放松下来:“那么叶先生是有什么事?”
“没有就不能来看你?”
“当然不能,我们又不熟。”
叶重秋做了个很受伤的表情:“你一定要这么直接吗?”
“孤男寡女,直接点好。”蔡小陌说道。
门铃又响了,这次蔡小陌长了心眼,先从猫眼里看了看,熟人。
叶重秋看她捧着个袋子进来,倒进杯子里,居然还烟雾淼淼,热的,好奇问道:“这是什么?”
“加多宝。”
每天一包的中药,雷打不动,她住哪儿,厚泽堂寄哪儿,连她回老家,那快递都不送的小镇,厚泽堂也每天准时送到,所以说能做到业界老大的还是有原因的。
她虽然没问,但依稀也察觉出这是因为陆明轩的关系,因此每天按时喝药,不愿让他操心。
一口气喝完了,叶重秋居然还没有告辞的意思。
蔡小陌决定迂回地赶人了:“叶先生,我今天很忙。”
意思说你茶也喝够了,可以走人了。
“有什么可以帮忙的吗?”叶重秋笑得很无辜:“正好我很空。”
遇到厚脸皮程度比她还高的,蔡小陌败下阵来,无语地到厨房端了泡面出来吃。
叶重秋看看表:“三点钟,你这吃的是什么饭?”
蔡小陌饿得厉害,口里包着面条口齿不清地说:“早饭+午饭+晚饭。”
“陆先生年薪百万,居然让你饿肚子?”叶重秋走过来,看了看她的泡面:“不是有厨房吗?怎么还吃泡面?”
不要说得和陆明轩很熟似的!你们昨天才第一次见面呢!
哎?蔡小陌想到一个可能,小心翼翼地问道:“难道,你对陆明轩一见钟情了?”
自来熟地从冰箱里拿东西的叶重秋身形晃了晃,走进厨房自言自语道:“好冷,冬天不要讲这么冷的笑话。”
又不是?那他到底来做什么?
蔡小陌捧着泡面尾随他进了厨房,就见他拿着昨天的剩饭、一些牛肉、一颗青椒、一颗胡萝卜和半块咖喱,开了火准备做饭。
居然跑到别人家里来做饭,蔡小陌相信了,这个人是真的很闲。
但是,现在这世道,男人都会做饭的吗?噢,真是个美好的新世界。
“你不用上班的吗?”看到有好吃的,蔡小陌很没节操地放下泡面,守在门口眼巴巴地等吃的,也不赶人走了。
“你不是也没上班。”叶重秋一手锅一手铲子,技法很娴熟的样子。
咖喱化开,那浓烈的香味,和锅中已见金黄的米饭,蔡小陌咽了咽口水,拿了个围裙跑过去:“戴上吧,别把你衣服弄脏了。”
气氛突然就融洽和谐起来。
金黄喷香粒粒诱人的咖喱炒饭出锅。
蔡小陌吃饭的时候,叶重秋就坐在斜对面,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蔡小陌不好意思了,试探着问道:“你是不是也没吃饭?要不分你一半?”
不上班的人啊,肯定都是半下午才起的,有时间去买花,居然没时间去吃饭,再加上肖随妈妈选人的标准,蔡小陌怀疑他是个游手好闲的富二代。
他点点头。
蔡小陌起身准备给他找一副碗筷,他居然拿起她的勺子舀了一勺炒饭放进嘴里。
蔡小陌抓狂了:“那是我的勺子!”
她刚刚还吃过的啊!他这自来熟也太过了吧!
被她吼得,叶重秋吓得呆住了,含住勺子无辜地说:“可是我饿了。”
好吧,饿的人都是不讲究的。
不得不承认,叶重秋是一个很容易让人想亲近的人,好像暖玉般,通体没人让人不舒服的地方,这样的人,做朋友是再好不过的了。
吃了他做的饭,蔡小陌再也说不出凶狠赶人走的话,只好改变策略:“我待会儿要出去一趟。”
“好啊,我送你。”叶重秋笑着说道。
“可是,我要换衣服。”
意思是男女有别你先走吧。
“好,我到门外等你。”
额,这样也行吧,再拖下去,万一陆明轩回来误会了可怎么办?
蔡小陌特意磨磨蹭蹭,花了大半个钟头,才抱着笔记本背着包包出门。
他竟然还在,双手放在大衣口袋里,背靠着墙闭着眼睛不知道在想什么,走廊上呼呼的冷风,他吹了这么久,连耳朵都微微发红,必定很冷吧。
蔡小陌有点自责:“对不起,让你等这么久。”
叶重秋听到开门声,转过头来看她,那绽放的笑颜,和深切的眼神,好像在看爱人一般,慢慢说道:“我心甘情愿。”
这个眼神有些熟悉,好像来自浩淼记忆中的某个破碎片段,一闪而过,难以拾取拼凑完整,蔡小陌被他看得心惊,几乎下意识地问道:“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他不答,只用那眼神中的温柔,小火慢炖般暧昧着流转的空气。
他其实五官长得极好,俊朗中带些阴柔,是个会让人过目不忘的男人。
蔡小陌摇摇头:“算了,当我没说,像你这么好看的男人,我没道理见过就忘。”
叶重秋走过来,帮她拿着笔记本,笑道:“谢谢,符合你的审美,我很荣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