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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一个旧结局(7)(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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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减少花费,我和杂志社里另外一个实习生合租一个房间来住。

我们的房间不大,却要摆两张床,还有一个洗手间,里面有个小浴缸,平时可以舒心地泡个澡,只可惜没有阳台,也没有我喜欢的大窗台,所以衣服都只能晾在窗户外面的铁丝网上,让冷风吹干。

对此我也没怎么抱怨,我知道事物总不会十全十美的,我需要的是接受。

跟我同屋的当然是个女生,是刚刚从本市一间大专院校里出来的,叫华青梅。她相貌普通,性情却很开朗,平时会不停地跟我开玩笑,还笑着说过她们班里的同学给她取了个绰号叫“话梅”。

我听了后,咧开嘴笑了,我想起自己已经很久没有笑了。

除此,她的一切都挺好,只是我很不喜欢她无论做什么事都有点莽撞,总是要弄出很大的声音,因此常常吵得我无法静下心来做点事情,比如写点东西之类的。

最受不了的是她甚至无法让我安眠,因为她在睡觉时都不安分,不但会打很响亮的呼噜,还大声说梦话,仿佛要让全世界都听到似的。她睡着时还会突然在半夜蹬床板,蹬得“咚咚”响,吵得我怒火中烧。

没办法,为了保持精力,第二天上班时不至于变成“国宝”,我只得用纸巾塞住耳朵,塞得牢牢的再倒在床上,就当作“两耳不闻房内事”吧。

这时我常常不自主地想念在学校宿舍唐默默睡觉时发出的磨牙声,那么亲切可爱的磨牙声,以后再没多少机会听到了。

“女人,要有一个人属于自己的房间”,伍尔夫这样说。我也想要实现这个理想,可惜现在条件不够,自己总得暂时忍耐一下,坚持到最后的才是胜者,我知道。

我所在的杂志社规模不是很大,出版的刊物其主要内容属于青春校园那类,读者和投稿者通常是隔壁几个城市的青少年,包括学生、因辍学而早早踏入社会的年轻人等等。他们的文字都比较稚嫩,甚至纤尘不染,像我在中学时写的那般纯洁幼稚。

整个杂志社只有十几号人,全部挤在一间大办公室里工作,每人一个小套间,都配置有电脑。他们每天的工作,就是集中精力对着电脑屏幕,迅速扫视上面的每一行字。你只要稍微注意一下,就会发现他们多数面无表情,一脸疲倦,灰头土脸,没有任何活力可言。

主编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终日红光满面的,很胖,腆着个大大的啤酒肚,肯定是应酬过多,酒肉囤积成了脂肪,藏于肚中,以为可以代表“满腹经纶”。

主编性情比较好,跟大家都容易相处,空闲时候会跟我和青梅这两个实习生开开玩笑,做出一副亲民姿态。我们只得无奈地给点反应,至少我是这样。

副主编就恰好相反,是一个近四十岁的女人,比较瘦,整副身子简直可以说干枯得像一根枯藤,或者说像童话中的老巫婆。

一个正当更年期的女人,想也知道是很难相处的。她开会时动不动就会发火批评人,杂志社的几个组长都被她那张干瘪瘪的大嘴巴吼过,仿佛他们做什么都是错的。只是他们好像早就打过预防针,对此免疫了,坐在那里神情泰然,连主编都是咪咪笑的模样,任由她大喷口水。

我和青梅面面相觑,眼里发出的信息是“这里真是奇怪啊”。

不幸的是,副主编对我们两个实习生尤其看不上眼,鄙夷到在平时瞟都不瞟我们一眼。不过这也好,难得耳根清净了。

幸好主编和副主编都另有办公的地方,就设在大办公室的隔壁,可能是方便监视吧。大办公室的另一边还有个小休息间,员工可以在里面抽烟,喝东西,放松一下神经,只是也放松不到哪里去,没一会就得被现实拉回来。

看着这些可怜人,我在心里想着:“我绝不要成为他们这样。”

我这样想,没有任何抬高自己贬低他人的意思,我只是明确表示自己不喜欢这种生活方式。

我不知道自己会选择哪种,其实哪种都一样,无论我怎么选择,终究逃不出生活的魔掌。但是我很想问,生活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为何人人都要为它奔波劳碌,一天天地被这个吸血鬼来压榨,最后一滴血都不剩,悲惨地干枯死去。

生活让格里高尔这个旅行推销员变成了一只大甲虫,而这些人呢,还不是一样,窝在一个小地方,几十年弹指一过,只是为了满足欲望中的生活?

我不怕平凡,我相信自己终会平凡。因为在人类历史中,除了少数伟人和天才之外,大部分人都是平凡的,都将被历史给淹没。

我害怕的是平庸,是丧失了尊严和自由的平庸,作为一个人,只能无奈地向拥有强大力量的生活低头,想想都悲哀。

做一个有尊严,有自由的平凡人却不一样,每个平凡人的背后都有一段不平凡的故事,如果有人愿意去了解、挖掘,把它记录下来,写成一本书或者拍成一部电影,这样世界上肯定会减少许多垃圾文化并同时产生许多优秀文化。

我是愿意做一个拥有不平凡故事的平凡人,可惜生活不是我愿意就行了的,我也逃脱不了这个窠臼,只希望不要继续当行尸走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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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梅在学校里学的专业是编辑,在处理文字和图片方面都在行,所以办公室里的人经常会把一些简单的排版工作交给她去做。

她就一脸兴奋,认真地完成工作,以博得大家的赞赏。

我却是个什么都不会的人,每天的工作首先是打扫一下办公室,然后哪个人需要帮忙的话就把我叫过去,帮着做打字、打印、复印这些简单的手工活,有时别人忙得不可开交,甚至还要我斟茶递水。总的来说,我就是办公室里一个打杂的,可有可无。

我想起曾经有老师吹牛说中文系毕业的学生出到社会时,能胜任大部分工作,就像万金油,哪里都可以搽。现在我知道我们确实是万金油,只是哪里都搽不到点,治标不治本,所谓“通才”就是这么悲哀的了。

实习时,等到没事干了,我就会坐在一台空置的电脑前敲敲字,我在尝试着写一些短篇文章,诸如小说、散文之类,诗歌当然是不会的了。

这种写作念头是在寒假时冒出来的,我想自己这么大一个人,总得找点事情来做,不能白吃干饭,才不枉活在这世上。

那些写出来的散文几乎都是我的呓语,而小说无论从哪方面看都千篇一律,主人公是一个孤独无聊的女人,为了保持贤淑优雅,绝不抽烟,爱喝牛奶,很少喝咖啡,原因是她喝了咖啡会失眠,整夜都醒着那种。她却没有告诉任何人这个秘密,因为如果有人请她去喝咖啡的话,她会毫不犹豫地答应,眉头都不皱一下就喝下去,永远都那么识大体,那么规矩,不过是为了找到一个爱自己的男人。她总是在和自己熟悉的、陌生的,爱的、不爱的那些人告别,所以到头来除了寂寞,她什么也抓不住,注定孤独一个。她就是这样一个忧郁的、寂寞的、渴望爱的可怜女人。

写完后,我猛地心惊,这简直就是我。

我在创造我自己。原来小说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作者的生活写照或者未完成的白日梦。生活实在是太枯燥了,如果我不在小说中寻找出一点慰藉的话,真不知该怎么过下去了。

除此,我还会写一些戏剧片段,写那种全是两个人不停地在对话,大段大段的对话,语无伦次地说到口干舌燥仍不罢休,还要继续和空气说下去,就是为了这样说话。想想能调剂沉闷枯燥的现实,让我感到些许轻松快乐,明知是假的,却无法自拔。

我就这样一天天虚耗着日子,不知在等待什么,不知会等到什么,我猜也许什么都没有。

毕淑敏说:“蓝天下的女孩,在你纤细的右手里,有一粒金苹果的种子,所有的人都看不见它,唯有你清楚地知道它将你的手心炙得发痛。那是你的梦想,你的期望!女孩,握紧你的右手,千万别让它飞走!相信自己的手,相信手掌加上手指的力量,相信它会在你的手里,长成一棵会唱歌的金苹果树。”

看了这段激励人心的话,我再一次相信努力就会有结果,可惜不是在这里。我想自己是不会留在这间杂志社工作的,这里不适合我,每天的忙碌工作,只求得一份温饱,还要学会伪装术、攻心术,总之就是难呐。

虽然我那么热爱文字,但如果以这种方式让我天天跟文字打交道,对着电脑做呆瓜,除了产生厌恶感,我会变得毫无知觉、麻木不仁,跟这里的人没有任何区别。

我想自己是仍然有选择的吧?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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