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得过且过(10)(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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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大森实习完要回来了,叶星儿要帮他搞一下出租屋的卫生,我也要去校门口的超市买东西,就和她一块走。
我又买了烟,把它们塞在裤袋里。从超市出来后,我想着回宿舍也无事可做,就跟她一块去了何大森的出租屋。
那里离校门口比较远,要走完一条长长的小路,好像何大森这个画家在隐居一样,我想叶星儿经常待在那里也是因为离学校太远的缘故。
我们去到了那个出租屋,那是一幢六层高的小楼,墙外是白瓷砖,上面残留着一些斑驳的雨迹,前后两面都有阳台,楼房看起来已经是半旧。
我们走进去,看到粉白色的石灰墙壁,楼梯既陡又窄小,光线也昏暗。走上去,发现每层只有两个房间,两门相对,中间是楼梯。何大森住在三楼的一个房间,我们上去后,叶星儿打开了门,我们走了进去。
我看到里面是一个套间,就像旅馆的房间,连带一个厕所和冲凉房,还有个阳台,两扇落地窗户直接作为阳台的门,配着两片蓝色窗帘,环境好像很不错,“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房里看起来有点凌乱,摆了张大床,白色的床铺,床对面靠墙放着一张长长的桌子,桌上散落着一堆画笔和废纸,桌前有张椅子。床的侧边,靠阳台的地方摆着一个画架,地上有几个洗干净了的调色盘。
叶星儿卷起袖子开始干活,我也帮忙扫了地。搞完卫生后,我们提着垃圾袋走出房门口,叶星儿关好门后突然对我说:“柳莎,许风就住在楼上,你要不要上去看看?”
“不用了。”
我们说着的时候,刚想下楼,谁知正看到许风从楼梯走上来。
天气转凉了,他穿着牛仔裤和翻领的长袖T恤,脖子上挂着上次的那个挂饰,它随着他的走动而轻轻摇晃着。
许风意识到前面有人,一抬头就看到了我,我无处可躲,只能站在原地。
“柳莎,怎么是你?”
我不说话,他看到我和叶星儿提着垃圾袋,还没等站在我后面的叶星儿答话,他接着说下去:“星儿你来帮何大森搞卫生啊?”。
叶星儿回答:“是啊,他实习快回来了。”
“那柳莎你跑来这里干什么?”他望着我,语气里带着惊奇。
“不干什么。”
“你们要走了吗?”
“是。”
“柳莎也走吗?”他又问我。
“嗯。”
“先别走,到楼上我那里玩一下吧。”
我说:“不用了。”
“走,我们上去吧。”他走上来拉住我的手。
“柳莎你去吧,我先回去了。”叶星儿一说完就夺过我手中的垃圾袋,像只老鼠一样窜下了楼,我都来不及向她喊叫一声。
虽然我不太想留在这里,但是叶星儿已经扔下我一个人跑掉了,我只得跟着许风上去。
许风看起来很高兴,他拉着我的手一路走上去。走到他的房门口,他用脖子上的那根钥匙打开了门。
一走进他的房间,我闻到一股淡淡的烟草味,那么熟悉。
房间的格局跟何大森的一模一样,连窗帘都是相同的蓝色,只是许风的床铺是淡蓝色的。他的桌面上有台手提电脑,一个透明的玻璃烟灰缸,里面堆积着一些烟头烟灰,桌面上还散落着一些乐谱和笔,床的侧边有把原木色吉他靠在墙上。房间很简单、整洁,一点也不像某些外表光鲜亮丽的人的作风,据我所知,他们的内务常常是乱七八糟的。
我走进来,他关上了门,对我说:“你坐吧。”说完他脱下脖子上的挂饰,把它扔在桌面上。
我坐在他的床尾,他并没有坐下来,而是靠着桌子站在我面前,像打量一个孩子一样看着我。
“你剪了刘海呀。”
“嗯。”
“真可爱!你怎么不接我电话?我打了好几次给你呢。”他的语气很随意,丝毫没有责备的意思。
“我不接陌生的号码。”
“那把你的手机给我。”
“干什么?”
“把我的号码输进去就不是陌生的了,拿来。”他伸出手来。
我想说自己没带,但犹豫了一下,还是把手机从裤袋里掏了出来。他拿去后,把自己的号码输了进去,又还给我。
“我听龙俊庭说过你的事。”他突然说。
“我的什么事?”我平淡地问。
他愣了一下,笑了,“也没什么事。”
我转移话题,“你们乐队不用练习吗?”
“最近不用。”静了一会,他问我,“要不我给你唱歌吧,你想听我唱歌吗?”
他说着把桌子前的椅子搬到放吉他的那边去,拿过吉他坐下来调音。
我侧过身望着他,他调好音后问我:“你喜欢什么歌?”
“辛晓琪的《味道》。”我不假思索地说。
他却不乐意了,“这么女人的歌我不会,换一首吧。”
“我只喜欢这首,张学友也翻唱过《味道》啊。”
“所以我不喜欢张学友。”
“你喜欢谁的歌?”
“许巍,认识吗?”
“听过。”
“我喜欢他的《像风一样自由》,你会唱吗?我给你伴奏。”
“不会。”
“嗯……”他把左手的食指指尖放在下巴上,望了我一会,“听说你以前的网名叫‘流沙’,是吗?”
我愣了一下,“是。”
“那我给你唱《流沙》吧,陶喆有一首歌叫《流沙》。”
他就给我唱了起来,他开口的时候,从他的喉咙里发出一种很温柔的声音,清晰地在房间里回荡。
爱情好像流沙
我不挣扎
随它去吧,我不害怕
爱情好像流沙
心里的牵挂
不愿放下
Oh baby让我这样吧
唱完后,他很随意地问:“好听吗?”
我不说话,我是不喜欢挣扎的,可我也一点都潇洒不起来。
看我没有回答,他继续说下去:“我再给你唱一首吧,容祖儿也有一首歌叫《流沙》。”
他又弹起吉他,开始唱起来。
有什么放不下
青春如昙花
岁月如流沙
天再高
地再大
也容不下寂寞啊
谈感情要潇洒
我的耳边回荡着他柔软的声音,我看着他认真的脸庞,又看着他的手指熟练地拨弄着吉他。
他的指甲全都剪得短短的,整整齐齐,露出圆圆的指肚,像我的指甲一样,几乎一尘不染。
我突然很想握住他的手,但是我却握紧了自己的双手,我感觉到心里有什么东西正在融化。
他唱完了,“怎么样?好听吗?”
“很好。”
“你喜欢哪一首?”
“不知道。”我的内心无法安静,于是对他说,“我可以抽烟吗?”
“可以。”他毫不犹豫地回答。
我从裤袋里掏出刚买的烟,拆开包装纸,利落地抽了一支出来点上火。
他抱着吉他看我的动作,“你怎么抽三五?”
“我喜欢。”
“女孩子抽三五不好。”
“别告诉我什么好什么不好。”
他愣了一下,我不说话,继续吸烟。
“你抽More或ESSE吧,那才是女人烟。”
“是没有烟味的女人烟。”
“或者抽寿百年,520也行。”
我不想再讨论自己抽的烟,就转换话题,“你抽红双喜会不会影响歌喉?”
“不会,哪能这么容易影响,还有歌星吸毒呢,一样唱得很好。”
“你会不会给人签名?”
“会啊。”
“你练过签名吗?”
“不用练,随便划两划就行了。”
我会心地笑了,他很诚实。我认为连签名都要找人设计的人,已经泄露出他们内心里的不自信。
他透过烟雾微笑地看着我,“看你笑得这么可爱,干嘛还整天板着张脸,很不好看。”
我止住了笑,沉默了,大口地吸烟,从我口中喷出的烟雾在房间里弥漫。
我把香烟吸到一半,突然不想吸了,就站起身,把它摁灭在桌面上的烟灰缸里。
我看到他扔在桌面上的那个挂饰,用手把它拿起来,手指轻轻地抚摸着那把钢制的小吉他。
他站起来把吉他放在床上,向我走过来,站在我身后,“你喜欢吗?”
我转头望向他,没说喜欢,也没说不喜欢。
“可惜我不能把它送给你,它是我的最爱。”
“我知道,我不夺人所爱。”
“你是个懂事的女孩。”
“那次你上台表演时为什么把它塞给我?”
“我怕你走掉。”
他看着我的脸,伸手从后面抱住了我,把头伏在我的耳边。我近距离地闻到他身上的烟草味,感觉到他的体温,我的心跳开始加速,就想转身用手推开他。
“不要动……”他在我耳边轻轻地说,他温暖的口气让我的耳朵发起热来,“就让我这样抱着你。”
房里静得可怕,我站在原地,手里握着那个挂饰,呼吸急促。
“我喜欢你,你知道吗?”
“你喜欢我的什么?我又不漂亮不可爱。”
我知道自己不是个可爱的女孩,可爱的女孩才适合当男生的女朋友。这样说是因为她们漂亮、讨人喜欢,带出去玩可以撑场面。
至于我呢,我有自知之明,我还曾有点自嘲意味地暗暗评价过自己:“我不适合当女朋友,我适合当老婆。”女朋友是用来宠的,老婆是用来用的,直接地说就是“煮饭婆”。
可是过了好一会,他说:“你是这么安静,这么特别。”
“我一点也不特别。”
“每个人都很特别,你最特别。”
“我特别地冷……”
“我给你温暖,你是害怕再次受到伤害所以才时刻保持一种防卫姿态,是吗?”
“我……”我哑口无言。
他用脸轻轻地摩擦着我耳际的头发,我感觉到很舒服,身上发起软来。
“你也喜欢我吗?”
“我……不知道。”我的声音有点哽咽,我已经害怕轻易付出。
“那我们从朋友做起吧。”
他用手抚摸我的头发。我觉得那堵一直筑在心房周围的墙完全融掉了,正在一滴滴往某个地方流失。我转过身子,把头靠在他的肩上,双手放到他的背后,拥抱他。
我总是不能拒绝爱。
他把我抱得更紧了,过了好久,他才放开了我,双手捧着我的脸,“我们去吃饭吧,你想吃什么?”
“鸡翅膀。”
他笑了,“好,我们就吃鸡翅膀。”
他在我头发上吻了一下,我们出门去吃饭。他把那个挂饰挂在我的脖子上,拉着我的手走。
他走得很快,简直像在拖着我走,我踉踉跄跄地跟在他后面,脖子上的挂饰晃荡得厉害。可我却喜欢他的这种野蛮做法,让自己感觉变成了一个小女孩。
我们找了家饭馆吃饭,走进去时遇上了嘉文师兄。他跟一个女生坐在一起,那个女生也有点瘦削,好像正跟他相配,两人的神情动作看起来却不太亲密。他看到许风拉着我走进去,眼神在一瞬间变得暧昧,死死地盯住我。
我没有跟他打招呼,因为我的那一次愧疚和现在的不愿继续纠缠,我紧紧地握着许风的手,仿佛抓着一根救命稻草,目不斜视地从他身边走了过去。
我和许风坐在饭馆角落的一张桌子,远离着仇嘉文。我看到他那个曾经让我无比愧疚的瘦弱背影,现在我却无动于衷,原来他过于懦弱的爱情已经使我变得冷漠。
我们的菜上桌后,我若无其事地消灭了两只鸡翅膀,装出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许风用手抚摸我的短发,我也不拨开他,以显示我们的亲密。
在吃饭过程中,我发现许风居然是用左手使筷子的,我好奇地问:“你是不是左撇子?”
他很轻松地说:“不是,只是习惯,因为弹吉他要用左手按弦,所以我开始学吉他时就注意训练左手,以增强按弦的力度。”
我听了后,怜爱地望着他,这件事让我觉得他是个认真努力的男生,但是我没有把自己的这种想法表现出来。
“你还会用左手做什么?”
“嗯……刷牙、打电话这些。”
“写歌呢?”
“写歌就不行了。”
“以后你会成为大明星的。”
“你也会成为大作家。”
我们傻傻地相视而笑了,可惜我没有感觉到自己在恋爱。
我又说如果他用刀叉吃西餐,肯定会很绅士。他对着我笑,是那种像一个大男孩在受到母亲的称赞时的骄傲笑意。
仇嘉文比我们先走,他和那个女生站起来时,我装作不经意地向他望去,其实我的眼神一直在追随着他们的脚步。他在走出门口时也装作不经意地回望了我一眼,我赶紧转开视线,他走了出去,从此我们真正成为陌生人。
我低头继续吃饭。
我和许风吃完饭后在校门口分手,我回宿舍,他回出租屋。
我把脖子上的挂饰还给他,他把它戴在自己脖子上,走之前他叮嘱我:“记得接我电话啊。”
“好。”我应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