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糊里糊涂(6)(1 / 1)
10
搞完这一系列比赛,就到了校运会。这下轮到马振海大显神通了,他在长跑、跨栏等项目都拿了奖,简直像个全能。我就问他怎么这么厉害,他说他以前是练体育的,我听后就在心里说了句“难怪”。
其实我也有参加校运会,不过是参加在校运会前学院举行的选拔赛。我自知是个没有运动细胞的人,跑完八百米都能要我半条命,但头脑发热的我为了发掘一下身上的体育潜能,居然就报名参加了学院的四百米选拔赛。我想自己跑八百米是剩下半条命,那么跑四百米肯定是还有一条命了。于是我跑啊跑,跑得心脏狂跳,气喘吁吁,满头大汗,快到终点时却突然感觉非常美好,像飘在云端般,飘飘欲倒,最后真的倒了,一头栽在跑道上。
正在不远处参加跳高选拔赛的嘉文师兄似乎一直在关注着我,一看到我摔倒了,就奔过来把我扶了起来,半抱着把我拖到了休息处,在行走过程中,我整个身体几乎是倾倒在他身上的。
等我缓过来之后,才发现周围有不少人用一种狐疑的眼神盯着我们俩,即使我神智不太清醒,我也能读出他们眼神下的潜台词。我想自己当时的脸色不是苍白,而是无比通红。
我低着头不敢看站在我面前的嘉文师兄,他关切地问我感觉怎么样,我赶紧说好多了,谢谢他,然后叫他快去比赛。他应该猜到了我的尴尬,讲了几句叫我好好休息之类的话,就走开了。
我再也坐不住,一个人向宿舍走去,一边走,眼眶里的泪水一边在打转。我努力抑制住它们,不让自己哭出来。这是我自找的,有什么好委屈,幸亏没摔掉门牙呢,幸亏捡回了一条命呢,还哭什么。不过想到自己丢脸到家了这个事实,我就想要撞墙,我想这就是龙俊庭说过的有别人在场见证,还可能会广为流传的那种糗事。
校运会闭幕的那天晚上,学校为庆祝四十周年校庆,在大广场上举办了一场大型演出。我压根就不想去观看,自从那次摔倒之后,我连宿舍门口都不愿走出,生怕被别人认出来。
但学校要求新生都要搬凳子去看,否则就要扣分。为什么我们永远都要活在学校规定这个筐子里,永远都要被分数压迫?我们这么害怕规定,害怕被扣分,规定是个什么东西,分数是个什么东西,难道真是学生的命根,要把它保住,要向它屈服?
我听不到任何人的回答,我也不得不屈服。
不得不说那是一场热闹的表演,劲歌热舞,人山人海,连广场周围的栏杆上都坐满人,不少人举着望远镜观看,人群尖叫声的分贝也可以赶上帕瓦罗蒂的高音,一切都好风光。可我坐在那里,眼神呆滞,心情沮丧。我是没见过这么大的场面,但我也从未感到如此孤独。
第二天再经过大广场去图书馆时,却看到繁华过后的满目苍凉。热闹过后就是荒凉,冷清的舞台自不用说,诺大的广场铺满垃圾:纸巾、荧光棒、零食袋、口罩……在阳光的照耀下,触目惊心。
这就是大学生的素质?不知羞耻,真该向幼稚园的小朋友学习一下怎样爱护环境。想起在中国的任何一个大集会,最后除了消失的声音之外,只剩下垃圾,而中国游客所到的任何一个旅游胜地,除了留下脚印外,还有随处可见的“到此一游”。垃圾和“到此一游”固然很讨厌,但错的不是它们本身,错的是人心,龌龊的人心。
11
这些活动完结之后,当我们以为终于可以停下来喘口气时,谁知又来了个团组织生活,还规定了一个主题:融入大学,成就自我。
这下可好了,终于有个机会逼迫着我们全班人一起出动了。班里只有蒋成杰一个人不是团员,不用参加这个活动,其他的人不是被团支书上官磊指派了节目,就是要当傻傻的观众。大家羡慕地看着蒋成杰,悔恨自己当初怎么就加入了共青团,搞到现在想毁灭自我。
说到上官磊这小子,一眼看上去是长得骨架精奇,再仔细看就有点贼眉鼠眼,是那种天生就似乎要惹人厌的模样。可悲的是他还没有自知之明,总是摆出一副领导派头,指使你去干这干那,把你当成他的专属跑腿,我这个掌管财务的生活委就是这样被他折磨惨的。
他组织活动,事先又没有详细的计划,总是一时兴起,一会要买这个,一会又要买那个,把我支使得团团转,一日三趟地往超市跑。
买着买着,我就忍不住向他发火了:“你开张单子给我,让我一次性买完吧。”
他就真的开了张单子出来,让我按单采购。
我们班的团组织活动就这样跌跌撞撞地完成了,活动上的唯一亮点是龙俊庭的表演,他自弹自唱了谢霆锋的《边走边爱》。除此之外,别无看点,人人一脸哀怨,呆若木鸡。
这让我感觉团组织活动不是我们团员的聚会,而是做给那些由团委派来检查的人看的一场秀,枯燥无味,既虚伪又矫情。
12
你可以看到,我们是实在太忙了,忙到没有时间上课,没有时间看书,所以每周要交给曹卓东老师的那篇作品也只得马虎应付。我猜测班里大部分人所写的作品无论属于哪种形式,里面那个主人公的生活应该都跟张天翼笔下的华威先生差不多,因为曹老师说过“文学来源于生活”。
我就是严格遵守了这条规则,然后拼凑出一些忙碌啦迷惘啦之类的废话交上去。发回来之后,我看到曹卓东给的批语是“不要无病呻吟,要用心去感受深刻与沉重”。
我感到惭愧,我也想把它写得好一点,可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虽然明眼人都知道我这是在自欺欺人,在为自己的不认真而狡辩,可我无论如何就是写不出那些曲折离奇的故事,那些美丽高深的文字。我太无知了,我只能流于肤浅。
在这种忙碌生活里唯一能忙里偷闲的是马东明,他总能挤出时间去经营他的生意。天气冷了,他就批发了一些绒帽围巾手袜之类的保暖用品回来卖,有几次我去校门口的超市买东西,就看见他在街边做生意,而且旁边还有个女生在帮他的忙。
我的好奇心又发作了,有一次我就问他:“你怎么不和上官磊合伙了?”
马东明说:“他‘弃商从政’了,加入了院团委,还说以后要入党要考公务员。”
我点点头,眼珠转了一圈,又不好意思问那个女生是谁。
他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般,指着他旁边的那个女生说:“这是我现在的生意伙伴,她是经济学院的,她也想赚钱。”
那个女生听到马东明在说她,腼腆地对我笑笑,说了句:“你好,我叫秦琴。”
“你好,我是柳莎。”我也礼貌地对她笑笑。
之后她就不再说话了,自个整理那些商品。
我又问马东明:“你怎么不像别人那样去给人家做兼职呢?”
对于这个问题,他回答得非常成熟和骄傲:“给别人打工是当伙计,怎么也比不上自己当老板,是亏是赚都是自己事,与别人无关。而且我现在也不太在乎可以赚多少钱,我这是在为将来创业积累经验。”
听完他的话我又迷惑了,这话怎么和他在辩论赛上说的互相矛盾了,他当时的首要目标可是赚钱啊。为什么大家说话都喜欢前后不一致,是我反应迟钝,还是太幼稚?
我又愣头愣脑地问了一句:“自己做生意会不会太麻烦太累?”
“还好啦,反正早晚都要吃苦的。”
他的这句话可是回答得很实在,说完后他还笑了一下。
我觉得没什么可说了,就跟他道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