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怎么隐藏,我的悲伤。—再次相见,即是毁灭。 【1】(1 / 1)
今年过后我就大三了,许夜一的样子,似乎已经记不起来了,当然,是在自欺欺人而已。
“忙完了吗?”
我抬起头,一排整齐的黑色纽扣,在白色的制服上排列着,领口一朵朵黑色蔷薇花,优雅的花纹衬上笔直的西装裤,白皙的皮肤,稍长的亚麻色发梢遮住左边的眼睛,仅露出一只浅金色的眸子,剑眉,似有似无的笑容,这个男人叫浅苍·目,日本龙头企业董事的公子哥,作为一个学生来讲,他的确帅的有些过分,真不愧是个混血儿。
“嗯,文件全部批完了,最近那几个小崽子有消息吗吗?。”
我伸了伸懒腰,眉眼迷茫。
“说会尽快赶回来。女人,去喝一杯吗?”
浅苍双手抱胸,鄙视的看着对对面不雅的翘着二郎腿的,姿势不雅的女生说。
“好啊~”
我抬下放在办公桌上的腿,站了起来,双手撑在桌面上,眼眸里光芒一闪,纵身越过三米宽的大书桌,理理制服,拉下草草扎着头发的皮筋,放下了几乎即腰的褐色卷发。
“走吧~”
“啪”的一声,空旷的办公室里,瞬间陷入黑暗。
微黑的道路上,我拽着阿目的衣角,无视他充满恨意的眼神。洁癖男,我几乎见他一次就鄙视他一次,自恋的人都患这种病,我心里表示理解。
“今晚去黑蔷吧。”
浅苍放弃挣扎,反正都习惯了,观看今晚上的好戏更加关键。
“虽然说没有在宿舍里住也没有门禁了,但是黑蔷离我租的房子太远了。”我摇头,耸耸双肩。
“这样啊...”浅苍·目心想:这可不好办,看来要开车过去了,不过鉴于载曲莫依都会在每次停车后遭到她的毒打,有些犹豫呢,不过黑蔷在城南,打车过去要半个小时,迟到可就不好了。
见阿目停下脚步,右手扶下颚,做思考状。微弱的灯光下苍目的表情又变得认真起来,我发愣。这家伙真是做什么事都很认真呢,怪不得智商这么高。
“喂,我说!”
我一个用力勾下他的脖子,一米八几的大男人就被我憋屈的禁锢住了。
“放手,曲莫依,你想勒死我啊!”浅苍脸色骤变。
“嘿嘿,谁叫你想问题想得那么认真,完全无视我。”我扬起欠扁的坏笑。
“......”数根出现在浅苍额头上的黑线。
“好啦,去黑蔷吧,知道你只喝的惯阿空调的酒。”
我松开胳膊,迈开脚步,活动着手腕说着,却不料一脚踏空。
“额~”
睁开紧闭着的眼睛,因为没有预想中的疼痛。
微弱的灯光下,浅苍的表情有些怜惜,淡金色的右眼眼眸映照出我的脸颊,第一次被人看得如此的慌张。
“谢谢。”
几乎是下一秒,我站起身推开浅苍,转过背。
那种眼神,让人很不爽。
“不用谢,你也别逞强,那么严重的夜盲症每天还工作那么晚,走吧,我牵着你,不用担心会摔倒。”
我的夜盲症是在许夜一走后变得更加严重的,害怕黑暗的我,真的只能深陷黑暗之中,永远拥有不了光明...
右手被人温柔的牵起,带领着向前走,浅苍只牵我的右手,他的手心有些粗糙,应该是常年习武造成的,看着浅苍挺拔的身影,似乎能挡住一切危险,我承认,自己的心里突然有些感动,阿目,陪了自己两年了。
第一次见到浅苍,是什么时候呢?
我陷入了沉思,认识太久,似乎都快忘记是怎么认识记得了。
啊。想起来了,那是两年前大学开学的第一天,那时我17岁,没有上完高中的我却收到了T市一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而决定去那里的原因只是因为离家很远,决定离开L市之前,我到发廊将几乎即腰的直发烫染成褐色的大波浪,似乎发型的改变能让我整个人的性格都改变了一样。
接近一天的奔波,终于到了目的地。火辣辣的太阳光照射在史莱克学院五个烫金的大字上,从门口看,就能看到从绿色植物里冒出的豪华的装潢和气派的欧美式建筑物,大楼,路边栽种着法国梧桐,笔直道路的尽头是一座美丽的喷泉。
而此时我站在这座大学门口,嘴里叼着棒棒糖,扎的高高的马尾,黑色紧身无袖T,左手微微晃动,手腕那里戴着三四条金属手链,似乎是想刻意掩盖些什么,松松的休闲裤脚上却踩着帅气的黑色骑士靴,另类的朋克风装扮让不少路人纷纷侧目,我用空闲着的另只手遮着眼睛,躲避这耀眼的日光,一片云层飘过,阳光才暗了一点。
戴上太阳镜,走向那座城堡般的学院里,右手拿着的黑色旅行包,里面的几件贴身衣物和手机钱夹便是所有的家当。
“大学生活,要开始了吗?”我咬着着嘴里甜腻的棒棒糖喃喃道。
刚踏在史莱克这所全市闻名的怪物学院,便发现奇怪之处了。
明明是录取单上今天是录取截止日,但是,偌大的学院里竟然空无一人。
空中划过几声清脆的鸟叫,我慢悠悠的走在这林荫里,摘下墨镜,挂在胸前,拿出包里的录取通知书。一边走一边仔细看着。
“还要到大会议室去报到吗?”我皱了皱眉。“真麻烦,谁知道大会议室在什么鬼地方。”
抬起头左右巡视,才发现左右全是树木草地,根本没有人的踪迹。
“诶?”
我双眼霎时放光,阳光渗透过树叶,碎成一片片的光斑,耀眼的光芒照射进了我的眼睛里,尽管只有一瞬间,我向那个一闪而过的光芒走过去,定格草丛里。
光芒消失,我站定在他面前。这个学院里,竟然有人。
刚想开口,一道光斑闪过,我瞪大双眼,身体立即给出了反应,一脚踹向那个倒霉鬼。
厚重的皮靴,加上我的蛮力,结果可想而知。
“啊!!!”
“哇啊哇啊...”声音惊动了树林里的鸟儿,一瞬间全飞向天空。
那个倒霉鬼捂着自己的腰惨叫着。
这就是我和阿目的第一次见面,非常不愉快的见面。
“请问大会议室在哪里?”我挂上我最和蔼的笑容问。
“有哪个人会再被你无缘无故的踹了一脚后还回答你问题的?”浅苍抬起头,语气凶狠,眼神毒辣。
看清楚这个人的长相,我呆愣了一下,这个人,长得好像子茗哥,同样的亚麻色头发,身高体型也很像,不过,眼眸的颜色和个性非常不像。
直到现在我还很自豪,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脾气也还算温和的(不打架的前提下)待人冷淡的浅苍只有在面对我时才会像一只易怒的豹子,全然没有了平时的冷静。
“不然呢。”我语气顿时变得和平常一样清冷,淡定的从嘴里拿出棒棒糖,“你是更愿意当小鸟的化肥池还是被我踹一脚?”我把旅行包向身后一甩,眼眸移动,停在男生刚刚躺着的位置。
“······”
刚刚还绿油油的草地上现在正有一滩不明白色液体,倒霉男脸色剧变,几秒后变的铁青,几乎是连滚带爬的远离这块草地,倒霉男白着一张脸说,“看来,我得谢谢你。”
“嗯,不用谢。”
我又笑了笑,弯弯眉眼,尽管眼眸中并没有笑意,完全无视那个满头黑线的陌生男子。
“算了,我带你去大会议室吧。”倒霉男看看手腕上的表。“时间也差不多了。”
“万分感谢。”
走过无数蜿蜒的道路后,一座独立的欧式建筑出现在我的眼前。
“就是这里了,进去吧。”
我推开眼前的金色大门,刺眼的光线,我抬手遮住眼睛,只能听见一句话语。
“我等你们很久了。”
“在想什么?”
“嗯?”突然惊醒的我,回过神来,才发现已经到黑蔷门口了。
“没什么,不过你这家伙,又飙车过来的吗?”我推开这辆黑色保时捷的车门,走了下来。
如果不是飙车过来的,半个小时的路程他会只用十分钟吗...
“咱俩明明是同好嘛,呵呵。”阿目也走下驾驶室,靠在他自己攒钱买的爱车前,对我笑了笑。
我活动了一下手腕,扬扬拳头,“念在你没让我晕车的份上,饶了你。”
“看来你偶尔发会呆也不错。”
浅苍挑挑眉,习惯性的伸出左手拉住我,向这条狭窄悠长黑暗的道路深处走去,很少人知道,这条被人称为黑街的十三街,位于城南的地段的深处,就是传闻中的黑蔷酒吧。
《黑蔷》是一个酒吧,但却和普通的酒吧不一样,因为不是每个人都能进去,只需要符合下面的条件,便能凭着黑蔷的徽章随便进去,1:是学生。 2:雄厚的财产。 3:过人的智慧。
据统计,全市能拿到黑蔷徽章的只能有二十人,这个数字不会增加,只会减少。一个新人的进入,便意味着有一个拥有着黑蔷徽章的人被另一个PK下去了,黑蔷徽章之所以抢手,是来自黑蔷本身的魅力所在,采用阿目这个标准的富家少爷的一句话:黑蔷很有趣。
强强联手,PK、对决,充满刺激。
黑蔷的游戏规则,只要你在黑蔷榜上被人挑战,就必须在挑战者规定的时间来接受挑战,除开周日,而挑战项目,没有任何限制,也就是说,可以是粗鲁的打架,也可以是优雅的比弹琴,只要是比赛就可以。挑战者并不吃香,因为由于黑蔷的老板是一只贪钱狐狸,挑战者的报名费便是五千元,而被挑战者不管输赢,都能获得一半的奖金,同一名挑战者在第一次挑战中不管挑战谁,只要结果是失败,在下一次挑战中,报名费翻倍,由此累积,被挑战者的奖金会越来越多。其实对于大多数的黑蔷中的有钱公子哥小姐们,在他们眼中,黑蔷徽章就是一份尊严,而对于我来讲,拥有徽章就能一直在黑蔷骗吃骗喝。
说实话,黑蔷里我唯一喜欢的便是司空请来的世界各地的大厨们所做的菜,真是慰劳自己可怜的胃。
每周日晚黑蔷都有一场精彩的团队PK,有时候也会是单纯的表演show,想想时间,今天就是周日,团队PK输的一方是不会输掉徽章的,胜者会在黑蔷榜上加积分,失败者则扣翻倍的积分,目前榜上排名前十而且我认识的人有,NO.1的浅苍·目,NO.2的白修,并排NO.4的南宫两兄弟,NO.5的黑田织户和第六名的星优,和作为NO.9吊车尾的我。
而几乎包揽的黑蔷榜前十名的家伙,都是史莱克特优班的怪物们,就阿目的积分来说,他的和第二十名的积分有几倍之差,真搞不懂。
由于积分的相同,会出现并排第几的情况,但这种情况,只有第一名和第四名,与浅苍并排第一的人据说非常神秘,登上第一的位置竟然只用了一个月,这得需要多大的能力啊!至于第三名的那个神秘人,我还没有见过,黑蔷榜上的第七八名也都是空着的,似乎是一个定律,只要是在黑蔷榜上贴近五名以内的人们,他们相互都会有莫名的敌意,至于前十的人就更为嫉妒,所以,每人都会刻意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
黑蔷的开放时间很有限,只有晚上九点到凌晨一点的时间段里才会开放。
对于司空开出的三个条件,我想我符合的只有第一项,但是阿空告诉我,“你是特殊的哦。”我不以为然,那家伙给我徽章,只是想还我小时候的人情吧,不过这个人情对我来说的确帮了我很大的忙,黑蔷相当于是我的一个工作,每周去报到,再陪那些骄傲自大的有钱人玩着金钱游戏,过程不重要,我要的是结局。
苍浅的眼睛跟猫一样明亮,在黑暗中闪闪发光,也是我在黑夜里唯一能看到的光亮,胃有不适,我只得拨开一个棒棒糖,皱眉道:“阿目,我想应该给狐狸建议在黑蔷外面安上几盏灯,虽然说他是被称为铁公鸡吝啬鬼爱财如命的家伙,但也不至于扣成这种样子吧...”
“这些形容词真是适合他。”浅苍点点头说。
黑暗的尽头,一扇雕着妩媚的蔷薇花大门,从门缝中发出诱惑的光芒,我和浅苍同时停下脚步。
“来了呢。”
我轻声说。
浅苍眼眸一沉。
“出来吧,何需躲藏。”
“浅苍大人,莫依大人。”
原本黑暗的道路被一盏盏火光照亮,之见两个衣着一模一样的年轻男人从两边跳出来,速度敏捷,半跪在我们的面前,异口同声的说:“虽然是熟客,但还是请出示黑蔷徽章。”
“没问题。”浅苍抬起左手,一枚闪着银光的黑蔷薇戒指缠绕在阿目的食指上。我也抬起手,将右边长长的头发捋在耳后,一颗小小的银色蔷薇耳钉在我的右耳耳骨上闪着光,黑蔷徽章没有重复的,每款都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浅苍的是戒指,修的是一条做工精细的腰链,他经常随意绕在手上,律和勋是一对耳扣,一左一右,织户的是一枚蔷薇胸针,优是一条手链,我的则是一颗耳钉。
阿恒是哥哥,他俩兄弟都比我大,但为什么要在名字上加“大人”两字,当然是司空那个无良老板规定的,他俩的美型程度和南宫俩兄弟不相上下。
简单的形容他俩的长相就是,祸水。兄弟俩也有很好的身手,身材匀称,长手长脚,今天他们都穿着非常休闲的衣服,但是颜色还是以黑为主,唯一怪异的就是,为什么要带上半边金属面具,狐狸雇佣这两兄弟不就是因为他俩的美貌来吸引客人吗。但两兄弟就算只戴了半张脸,尖尖的下巴在黑色丝质衣服的映衬下,皮肤像牛奶一样白皙,红颜的唇诱人的色泽,也能惹人想入非非,他俩也是混血儿,金色的发丝,有一缕非常长,在背后由一根紫色的丝带系上,和眼眸相配,他俩的发式和优几乎一样,不过要长得多。阿恒阿希最漂亮的便是眼睛,是紫色,他俩就这样水淋淋的望着你,不管是谁看着都想把他俩抱在怀里□□呀!
“曲莫依,你流口水了。”冷不丁的,浅苍鄙视的看了我一眼说。
我眼眸一暗,脚下一用力,“有吗?呵呵...”随即一声由苍目发出的闷哼,我笑的很温柔,事实是我走神了,但也不能这么说我。
“没...没有。”浅苍咬牙握拳道。
“对嘛,呵呵呵呵~”我似笑非笑,把脚从阿目脚背上移开。
“苍目大人,莫依大人请戴上。”阿希递上两张金属面具。
“没问题。”我拿过一张戴上,甩甩头发。
“消过毒吗?”浅苍没有接过,待看见不知道是阿恒还是阿希点过头后才犹豫的戴上,因为一旁来自曲莫依的射杀光线太强烈了,在消一次毒恐怕又会被踩。
“两位大人请进。”
名为阿恒阿希的两位双胞胎一左一右的拉开门,右手附在左胸口,半鞠着恭。
终于有机会跟他们说话了,我跑上前,“好久不见了呢,阿恒阿希。”我嘴角一弯,手一边在兜里翻找,掏出两个棒棒糖递到他们面前,对左边的阿恒和右边的阿希说:“阿恒喜欢苹果味,阿希喜欢草莓味,呐~我在路上就准备好了。”
“谢谢莫依大人。”阿恒阿希两兄弟对我点点头,语气不温不热。
我对阿恒阿希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和那六个人一样,他们能唤醒我心中那少的可怜的温柔,但和南宫兄弟不同的是,他们虽然拥有不凡的相貌,长得一模一样,但却没有任何物品区分,不过我还是能一样一眼将他俩认出,还有便是,阿恒阿希俩人的身世却非常可怜...
习惯了他们这副冷淡的样子,我只是笑了笑:“不用谢,不过我很奇怪,司空今天在玩什么鬼把戏。”我指了指他们俩脸上的半边金属面具,将头一转,看向门里面的世界,五彩斑斓。
“进去看看。”
我拽上阿目向里面走去,抿着嘴角。
望着关上的门,两兄弟心有灵犀的对望一眼,眼眸里传递着同一个信息:果然,在这个世界上,只有莫依大人能认出我们。
刚进门口,便看见司空欠扁的一张脸出现了,兔子跳一般的跑过来,上前就抱住我的胳膊。
“哎呀呀~稀客呢,小莫依。”
我狂汗,自己可是戴着面具的,这还能认出来?...
“我老远就闻到小莫依的味道了。”
喂?你是属狗的吗?我甩甩手臂,发现某只家伙怎么都甩不下来,又一大滴汗落下。
“怎么,今天的主题是吸血鬼之夜吗?”我环顾四周,发现每个人都带着面具,身着古代欧洲皇室的吸血鬼服饰,有俊美的吸血鬼造型,也有配着宝剑帅气的王子造型,还有穿着蓬蓬裙的卷发少女,也有穿着□□的恰到好处的晚礼服造型的公主。
“是呢是呢~”司空噌着我的手臂,萌的我想咬他一口。
面前这个高我半个头,却长着一张像动漫人物的狐狸脸,琥珀色的眼眸,巧克力色的头发,一个怎么看怎么美型少年,和浅苍同龄,上一周刚满20岁...
浅苍用眼神警告司空离开我的手臂,司空更得寸进尺的攀上我的肩膀,护在怀里,冲浅苍吐着舌头扮鬼脸。
然后我任他俩用眼神K架,自己跑到吧台上坐着。
不一会,两人揉着眼睛过来了。
“话说...你俩就穿成这样来的?”嘴里含着从我这里抢劫来的棒棒糖,司空口齿不清地晃着调酒瓶说着。
见我和苍目点点头,司空露出一脸“败给你俩了”的表情来。
因为没有回家换衣服,我和浅苍身上穿着情侣版的特优班制服,完全不符合吸血鬼之夜的主题,不过我们都没怎么在意。
“他们几个呢?”我四处张望。
“在路上了,不过律和勋似乎还没消息。”
我点点头,对于那两人,心里却有种不祥的预感,这预感在明天时,完全应验...
“今晚来的人倒是比往常多呢。”
苍目举着高脚杯,摇晃着里面的液体,看着舞池里一个个面具人说。
“除开吸血鬼聚会,恐怕是到有格外的节目。”我咬着冰可乐的吸管。
“小莫依还是那么聪明~~~今晚可是来了大人物哦。”司空狐狸刚兴奋的想上前献吻,我伸手,拍在他白嫩的脸上,唇微张,轻轻吐出两个字。
“死开。”
突然,身边一个声音响起。
“VODKA。”
“好的~,请稍等~”狐狸忙着倒酒去了,我有些好奇,来黑蔷买醉?开玩笑吧,伏特加这么烈的酒在黑蔷并不是很受欢迎,再怎么说黑蔷的多数客人都是些学生,一般来说BRANDY (白兰地)和WHISKY(威士忌)更受欢迎一点。
偏过头一看,微黑的环境下我努力借着灯光辨认着,是一个穿的比自己还休闲男生,非常匀称的身材,褐色的铅笔裤,短绑的最新款匡威帆布鞋,我眼睛亮了亮,这双鞋我已经垂涎很久了,因为是限量版的,我最终也没买到,他穿着一件白色打底黑色针织的短袖外套,针织衫有些长,样式很新颖,我似乎在律的一本外国时尚杂志见过这套衣服,听说是大师设计,纯手工制造,上好材料并且只有一套,因此价格上万。
我皱了皱眉,我不喜欢黑蔷的原因就是因为这里的孩子大多败家,因为全是有钱人的后代。
视线移开,却猛地发现男生胸前那条蔷薇项链,这是...
我这才想起来这是和浅苍并排第一的人,那个人的标志,就是黑蔷项链!
或许是觉察到我带着质疑的目光,那个男生转过脸来,首先映入眼眸的就是他的眼眸,褐色的。
正巧一束光打过,我只看到那个男生半个脸,尖尖的下巴,薄薄的唇,我无法形容他的长相,只知道他比混血儿浅苍还要好看,似乎是巧合,他的面具和我的一模一样,几乎遮完了整张脸,但不用摘面具也知道,是个帅的离谱的男生,他的发色的浅棕色,在灯光的照耀下接近板栗色,那颜色很像我原来头发的本色,他的头发很蓬松,不长不短,看起来很舒服,能看出他的眼神很深邃,却发现不了颜色...
这个男生真的很像他...
对视了几秒,我先将目光收回,咬着吸管自我暗示,不就是帅哥嘛,帅哥特优班里那几个全都是,一个不比一个逊色。
但心里不得不承认,没有一个能比上这个。
“你还是那么爱喝可乐。”
声音带着点沙哑,像一口久久干枯的井。
我搅着吸管的手一顿,脑海里回想起了许夜一曾问过的一个问题...
“又是可乐,你每次来KFC都会点这个。为什么那么爱喝可乐?。”
“因为它很刺激,每喝第一口的时候,就会把心里所有的泪都咽回去了。”
那时我没有看到许夜一的脸,满满的疼惜。
瞬间,陷入了更长久的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