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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昨日重现(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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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时开始文理分科,如夏微凉所说,苏墨歌选了文科,留在原来的班级,而她,被安插到理科班。

分班那天,她抱着一撂书艰难地从走廊的这一端挪到另一端,站在教室门口时,便看到苏墨痕坐在最后一排的位置上,正与一名体态庞然的男生扳手劲。早晨的阳光透过教室的窗棂射进来,打在他线条流畅的侧脸,看得出来,两人势均力敌,那男生呲牙咧嘴,而他手臂亦已青筋毕露,脸上有了细细的薄汗,在阳光的映衬下,仿佛透着一圈水晕。

周围是此起彼伏的助威起哄声,不知谁回了一下头,看到站在门口的她,一声口哨穿透嘈杂的人群在教室里尖锐地响起,紧接着是一个吊儿郎当的声音:“哟,咱们班来了一位美女!”

不少人被转移注意力,齐齐回头望向门口,他亦恰恰抬头望过来,与她目光有短暂的交汇,一双漆黑的眸子便在淡金色阳光下显得格外清亮,然而就在这一瞬间,对手成功将他扳倒。

唏嘘声顿起,先前那位吹口哨的男生再次吊儿郎当地调侃:“噫——苏墨痕,你不行啊,看一眼美女就败北,以后怎么混啊!”

一众人跟着起哄,她站在门口,进退两难,却见他站起,扬手朝那男生的头一掌拍下去:“滚——”

阳光在他带了笑意的眼角眉梢轻盈跳跃。

而即使在同一个班级,如果不是苏墨歌,她和他也许一个学期下来,可以不用讲半句话。

她被排在走廊靠窗户口的位置,每天早晨,苏墨歌都会将一个鼓鼓的小纸袋从窗口扔到她桌上,同时扔下一句话:“微凉,麻烦你拿一下早点给苏墨痕。”话音一落,人已风风火火跑远,从来不给她拒绝的机会。

于是每天早晨,她都会和他说这样一句话:“墨歌给你带的早点。”而他会在接过后,从唇瓣间轻轻溢出一声,“谢谢。”

如此持续一个月有余,再次拿着苏墨歌扔下的早点给他时,她便不说什么,只放下就走,他看着她,抿了抿嘴,最终却什么也没说。有时她实在懒得起身,便叫旁边的同学帮忙传过去,再后来,苏墨歌再也不扔早点让她转交了。

第二学期班级进行了一次座位调整,因她个子颇高且视力极佳,被排在倒数第二的位置,后面坐着他,以及那名与他扳手劲的男生朱磊,她的同桌则是那吊儿郎当调侃他的瘦竹杆男生陈喜乐。

而即使是如此临近,他和她的关系仍只是淡如止水的普通同学,只有在讨论学习时,会被朱磊或陈喜乐拉进他们的讨论小组,但极少极少能与他对上话。

不过她和他之间也会有小矛盾。

因为是前后桌,他的腿又生得格外长,一双脚常常会不自觉伸到她的凳子下,那时他虽少年老成,安静且沉默,但到底再规矩也只是十七岁的男生,一下课不像其他人疯跑出教室,却会塞着耳机听歌,听得入神之际,也会忍不住哼出来,哼着哼着,那双搁在她凳子下的脚就会有节奏在凳子腿上打拍子。

刻苦学习的她常常下课了还在做习题,他打着拍子,她就感觉屁股下面总是一颤一颤的,次数多了终于忍不下去,有一次便回过头对他说:“苏墨痕你别老踢我凳子呀。”

他把随身听的声音开得很大,她都听得到里面在欢乐地唱“take me to your heart,take me to your soul……”他愣了一下才明白她在跟他说话,立刻摘下耳机问:“什么事,夏微凉?”

她以为他在装蒜,有些着恼地转回身继续做练习,而他不明所以,复又戴上耳机继续听,一双长腿又开始在她凳子下晃啊晃,甚至后来一双脚已伸到她凳子的前端,她的脚想要缩回来都没地方放。最后她实在是忍不住,便照着他那双雪白雪白的鞋一脚踩下了去……

他被踩得呼痛出声,但也立即明白了她的意思,此后,他的长腿再也不曾逾越至她的凳子下,只是,后面常常会传来同桌朱磊的调侃:“苏墨痕你腿又麻了啊?”

有好几次,他回座位时经过她,都似乎顿了一下,她偶一次抬头,他欲言又止看着她,见她望过来,又马上回座位了。

她猜他大概想跟她商量能不能匀出一点地方让他搁那双长腿,因为被她踩过一脚后,他每天不是因为双腿曲在矮矮的课桌下麻痹掉,就是必须打开双腿搁在两侧,可他的同桌朱磊虽没他那般高,却很胖,一双肥腿在桌子下根本塞不进去,也只能搁在两侧,这样一来,造成他们两个人都极不舒服。

她心知肚明,但是不想每天被凳子底下一双总喜欢晃啊晃的腿打扰,他欲言又止,她就装作不知。

后来,是他自己想办法解决了这个问题,因为他已经是坐在最后一排,距离后墙黑板还有一些距离,他就干脆把课桌往后移,人贴着墙,然后舒舒服服伸长了双腿。

学习中因为有了这一些小插曲,日子就仿佛要变得快一些,那时她与苏墨痕,仅仅是这样,远远近近的,不咸不淡,极少交流攀谈。她所有的时间,都用在努力学习和身体锻炼上,力求能够跟上骆锦年的步伐。

高三后,数理化老师纷纷开始利用晚自习时间讲一些重点难点习题,她并不住校,但为了能汲取更多的知识与积累更多的解题技巧,每晚都是上了晚自习才回去。然而,本就胆小怕黑的她每天一个人骑着单车在霓虹渐歇的街道穿行,特别是中途要穿过一段没有路灯的巷子,每次都是毛骨悚然怕得不行,而担惊受怕了几天后,竟开始有了伴。

是苏墨歌。

苏墨歌学文科,物理化学自是不必理会,但数学是必修,便每晚留下来听数学课,而数学课每次都恰好排在晚自习最后一节。两人同路回家,才发现两家距离并不特别远,中间只隔了一个公园两座楼盘,每次都是先送夏微凉到庭院门口,她才折返回家。

再两天后,又多了一个人:苏墨痕。

其实他各科成绩均优秀,尤其是数理化,稳居年级前三,来不来听课,对他都没什么影响,据说是苏墨歌非要他同行的,理由很简单:送夏微凉到家后,路上就只她一个人了,怕呀!

于是变成三人行。

很久之后她才明白,那时苏墨歌会来上晚自习并拖上苏墨痕,单纯地是在给苏墨痕制造所谓的机会,因为如果苏墨歌真的要学好数学,让苏墨痕教就可以,完全不需要跑到学校里来。

只是那时单纯的她并不知道,只是觉得,啊,有人一起回家真好,一路上都可以很欢乐,而不是心里发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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