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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香: 桃花扇上的金陵往事(三)(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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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核心层,说话有些分量。

出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侯公子不可能与这位“父执”阮大铖互通款曲,聪明如阮胡子,当然不会被这个难倒,他走的是曲线救国的道路。

阮大铖有个好朋友,名叫杨龙友,这位杨先生是个中间派,既不像阮那么小人相,也不像清流那么有原则,他性情如此,倒非骑墙,所以复社的公子不讨厌他,但也拿他不太重视。

阮大铖知道,就算通过这位中间人,空口说白话地求过去,不会有什么效果,这世道,不给人家些好处,怎么可能对你的事有责任心呢?清流也是人,也跑不出这个理儿。

这就接上了《桃花扇》。那里面说,侯公子虽然客况不堪,也就是口袋里没几个大子儿,架不住春情难耐,想去秦楼楚馆消遣,眼光又高,口味又挑剔,一定要梳拢个雏妓,所费自然不菲。阮大铖见缝插针,提供了一笔经费,却被李香君识破,愤然掷回,阮大铖白讨了个没趣。

故事编得不错,把阮大铖的银子和李香君的终身扯上了关系,使得香君姑娘却奁之举更显无私无畏。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

再怎么说,侯方域也是前户部尚书的公子,岂能指着来路不明的银子去逛妓院?杨龙友笼络他,采取润物细无声的方式,金钱之外,还有感情投资。

相对于河南商丘,南京是极度繁华的大都会,侯公子初来乍到,肯定充满了好奇心,这位杨先生拿着阮大铖的活动经费,带着他游览这花花世界。今天卡拉OK,明天泡桑拿,后天吃XX第一楼的馆子,几乎要一天四十八小时地泡在一起,面对这样的殷勤,侯公子到底是大家子弟出身,竟然能够不以为意,来者不拒。

还是香君姑娘看出蹊跷来。

与《桃花扇》里的情节不同,李香君不是在收到阮老爷代为置办的妆奁之后,才和侯公子走到一起的。她的假母,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鸨儿叫李贞丽,是陈贞慧的相好,侯方域一到南京,就和陈贞慧走得很近,自然会认识。

李香君年龄不大,身材小巧,肤色如玉,慧俊宛转,善调笑,解音律,人题之为“香扇坠”,余怀有诗赠之:生小倾城是李香,怀中婀娜袖中藏。何缘十二巫峰女,梦里偏来见楚王。这种品题也属一种炒作手段,李香君之名,由此盛于南曲,四方才士,争一识面为荣。

侯方域那年二十出头,世家子弟,才华出众,只要没有什么过分的恶习,就是天生的如意郎君。和李香君走到一起,顺理成章。

欢场也是生意场,妓女的商业意识肯定比公子哥儿发达,深谙投资是为了回报,又擅长区别富人穷人,这位杨老爷,咋看也不像有钱人,为啥出手这么阔绰?花天酒地的背后,藏着怎样的一盘棋?

她说出了这疑惑,侯方域一听,还真是这个理,杨老爷再来登门,少不得要问个明白。

杨龙友扭捏了一下,屏退家人,将阮大铖的央求和盘托出。侯方域一时没了主意。他毕竟刚出道,和阮大铖没有过节,加上还有层旧关系,他暂时没感到,仇恨阮大铖的必要。

于是就有了香君姑娘那一劝。她道,妾自小,因假母的缘故认识陈贞慧,此人有高义,听说那位吴公子也是铮铮汉子,现在跟公子你关系都不错,你怎么能因阮胡子负了至交?再说以公子的家世名望,怎能为姓阮的服务?公子读书万卷,所见岂能不如贱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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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君姑娘石破天惊(2)

香君姑娘真是立场坚定原则分明,大胜于侯公子,这也跟她的身世背景有关。

彻底激怒阮大铖

身在青楼,她们也希望自己灵魂清洁,品质高尚,希望获得尊重与爱慕,但作为在编的“贱民”,这些,她们每每收获得只是异性的轻狎和同性的鄙视。

一颗向上的心,如轻易折断的羽翼,可是仍有向上飞翔的愿望。让我们想像,当陈贞慧吴次尾们结束了一天的奔忙,在她们的住处谈起那些崇高的东西:气节、情操、国家、天下……一个又一个伟大的词汇奔涌而出,取代了欢场风月、迎来送往,让她们暂时忘掉了自己的卑微耻辱,一股凉气顶到头顶,她们与那庄严肃穆的气氛融为一体。这样美妙的感受,让她们如何,不对那些崇高的词汇心存向往,并激烈地捍卫?

在李香君的感化与支持下,侯方域毅然投身到打击阮大铖的活动中去。某日,他跟陈贞慧还有那个冒辟疆在鸡鸣棣喝酒作乐,有酒无歌,岂不太闷,三个人一合计,决定去喊阮大铖家的戏班子。这可不是示好之意,类似于鲁迅当年在家乡办报纸,有军阀送来大洋若干,他们眼睛不眨就收下了,军阀以为收买成功,可以高枕无忧,没想到那报纸照样把他骂个没完,原来,鲁迅他们的意思是,钱只管收,人还要骂,两个不搭界嘛。

阮大铖也像那军阀一样,会错了意,以为是个转机,巴巴地赶紧把他的戏班子给送去,还叫家人混在里面偷听。

他的戏确实不错,三人边看边赞。家人反馈到阮大铖那儿,他大喜过望,说,嗯,看来复社的君子们准备跟我交好了。又叫家人再去看,却见那帮轻浮的家伙箕踞而嬉,听其曲,亦称其善,夜将半,酒酣,辄众中大骂曰:阉党的干儿子,还想通过当艺术家来自赎?然后,引满浮白,拊掌狂笑,达旦不休。

看来,崇高伟大什么的,也不见得非要跟沉重挂上钩,人家的斗争方式多好,酒也喝了,戏也看了,粗话也骂了,心情也敞亮了,还完成了一次道德消费。

过去他们也常聚会,吃饭啦,写诗啦,花头不多,顶多拉个把名妓喝个花酒,虽说一时偎红倚翠,风流自许,过后想想,不过是醉生梦死,空虚得紧,要知道人家也不是没有抱负的人,不想十年一觉之后,只留得青楼薄幸名存。而现在,他们可是在正义真理的名义下寻欢作乐,自己都要对自己生出敬意,不再有那种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

虽然在《公揭》里,他们也声称,“既读圣人之书,自知讨贼之义,但知为国锄奸,不惜以身贾祸。如果阮大铖有力障天,能逃刑戳,复能杀士,领衔者愿一身当,存此一段公论,寒天下乱臣贼子之心”。但只怕是以此提升语气,看阮大铖后来东山再起之难,人家根本不敢接他的单,就知道在世人眼中,他是死灰不可复燃,尽管尿他好了。

若不是世事难料,阮大铖兜兜转转,竟然活了过来,那一段激情燃烧的岁月,应该成为那些年轻人垂暮之时乐于回顾的青春印象,他们聚会、奔走、发言、游说,少不了还要吃吃喝喝,拉动内需,促进消费,真是相当的有娱乐性,那么,日后被阮大铖疯狂报复,陈、侯二人下狱,冒四处躲避,是不是可以叫做娱乐至死呢?

露水情缘

这是后话,暂且不提,回到才子佳人的一段情上来。不多久,侯方域落榜,要回河南老家,李香君不曾哀怨苦留,在桃叶渡口,她置酒饯行,为他歌《琵琶曲》,之后,道出了自己的良苦用心。

她说:“公子才名文藻,赶得上蔡邕。但蔡邕追随董卓,学不补行,今《琵琶》所传词固妄,然尝昵董卓,不可掩也。公子豪迈不羁,又失意,此去相见未可期,愿终自爱,无忘妾所歌《琵琶词》也!妾亦不复歌矣。”

这段话透露出两点,一,她从一开始就知道,他们不过是露水情缘,她没有死活相跟上的打算,两条轨道短暂相交,之后亦各自伸向自己的远方;

二,她对他有殷切的希望,要他能成为清白磊落的伟男子,但又有点不放心,遂把自己的看家本事变成绝唱,激励他不要像蔡邕那样,一失足成千古恨,毁了自己的名节。

如果不是知道她的思想导师是陈贞慧,知道所谓道义,不过是那些公子精神游戏的载体,我想我会更感动一点。

都到了什么时候了,清军虎视眈眈,李自成正在与张献忠合兵,崇祯皇帝心有余而智力不足,这样一个危急存亡的关口,那些公子们拿不出任何建设性意见,却和一个落水狗磨牙较劲沾沾自喜,只能说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但李香君坚守着这些。与侯方域分手之后,世界突然变成一只不停旋转的万花筒,李自成开进北京城、崇祯上吊、清军入关,故国神州,只剩下半壁江山,她仍然不改初衷。在南明弘光朝,淮扬巡抚田仰听说了她的名头,花了三百两银子求见,李香君竟断然拒绝。

《桃花扇》里处理成李香君为侯方域守节,却不知,这离那场分别已有数年,他俩再也不曾见面,王宝钏寒窑苦守十八年,还有个名分,李香君也哭着喊着去做望夫石,就有点像感情讹诈了。

李香君不买巡抚大人的账,乃因这田仰是马士英的亲戚,而马士英,是阮大铖的好朋友,那么,“田公岂异于阮公乎?吾向之所赞于侯公子者谓何?今乃利其金而赴之,是妾卖公子矣?”

她是为了侯方域拒绝田大人,但不是为了情,而是为了义。当年她循循善诱,教导侯公子要拒腐蚀永不沾,不要接受阮大铖的拉拢,侯公子听话地这么做了,现在,她自己倒为了金钱去赴和阮大铖属于一类人物的田仰的约,不是出卖了侯公子吗?

不管那些道义本身是多么虚无,一个女人能够这样坚贞守护,都让我肃然起敬。

谁在描画一把桃花扇

又过了几年,年号变成顺治,朝廷上坐着异族的皇帝,百废待兴,要将天下英才揽入囊中。河南商丘通向开封府的官道上,施施然走来一位赶考的士子,他眼神沉着,步履稳健,中年气象已压到眉间鬓角,不似那些意气风发的少年。

三十三岁的侯方域终于没能忍住。不错,眼看着天崩地裂、山河破碎,痛感是有的,也许还动过采薇首阳的念头。久之,见天还是那个天,地还是那个地,鸡栖于埘,羊牛下来,老百姓的日子如流水,重重地颠簸了一下之后,依旧晃晃悠悠地朝前淌去了,似乎,不用那么泾渭分明;经国济世的抱负,重振家业的念想,拧成一种冲动,细细地,却是坚定地敲打着他:要么,就出去试一把?

陈寅恪先生说起此事,替他开脱:“建州入关,未中乡试,年方少壮之士子,苟不应科举,又不逃于方外,则为抗拒新政权之表示,必难免于罪戾也。”但侯方域应乡试的大作,收入他的文集中,共五篇煌煌大文,替清廷出谋划策,十足下了一番功夫,高阳先生评价,“既非一味颂圣,虚与委蛇,更未故违功令,意在被摈。如说并无用世之志,或者对满清仍持反感,实在用不着这样大卖气力”。

尽管这样,他还是仅中副车。就像一个清高的女人,咬咬牙狠狠心把自己给卖了,却只卖了个白菜价,再回头也来不及了,价码一经定下,就要携带终身的,哭天抢地捶胸顿足也没用。

他很后悔,非常非常后悔,第二年出了一本文集,叫《壮悔堂文集》,没过两年,他去世了,高阳先生认为,他是抑郁而终。到底是不是,我并不关心,我关心的只是,假如他皇榜高中,一帆风顺,他还会这么后悔吗?

看来,后悔不后悔,由失败与否决定,和失节与否无关,更与李香君无关,他不会像她那样,把辜负对方看成天大的事情。

李香君下落不明,有人说她做了尼姑,有人说傍玉京道人卞玉京为生,总之语焉不详,无论哪种结果,想来都不过是活着罢了。在为生计苦苦挣扎的日子里,在某个早早醒来的清晨,她会不会记起秦淮河畔的旧时光,那个清坚决绝不肯苟且的自己,如果能记起,她应该微笑,因那姿态已足够优美,至于坚守的是什么,已不是那么重要。

智慧美女陈圆圆

如今,我已无从考证,陈圆圆什么时候开始了长斋茹素的生涯。

我只知道,那时节,她花明雪艳,技压群芳,挣得五陵少年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的繁荣局面。换一个沉不住气的女子,不知道轻狂成什么样,她却能于夜阑更深之际,从那喧哗与骚动中敛退,回到自己幽僻的住所,对着香烟袅袅的神龛,缓缓地行礼如仪。

一个人的虔诚,往往因为有恐惧,由此判断,陈圆圆是个有智慧的人,她早早地从众人的目光中读出了自己的美,亦早早地明白,就自己的身份与处境而言,做美女,是一件机遇与风险并存的事。机遇的得与失,最多影响幸福指数,风险的有与无,却性命攸关,所以陈圆圆在规避风险上花的工夫,大大多于争取机会。

崇祯十五年,圣上对才貌双全的田贵妃恩眷正浓,田父宏遇却目光长远,知道要想占领不败之地,须得不断推陈出新,把两个女儿送进宫中还不够,他又借去普陀进香的机会征集佳丽,好呈给崇祯,再加一层保险。

这消息如秋风掠过江南岸,美人们纷纷花颜失色,陈圆圆知道自己在劫难逃,得赶紧把自己处理掉,也不讲究营销手段了,见到可能的买主,就开出了跳楼价。

冒辟疆是这些可能的买主中的一个,虽然,看这厮的文字,好像陈圆圆对他情有独钟,执意托付终身,但我猜测,未必没有其他的候选人,只不过人家可能不是文化人,又没有找枪手写情史的爱好罢了。

形势那么紧急,陈圆圆怎会把宝全押在一个只见过两面的人身上?后来她被田家抢走,亦有人纠集上千人众把她抢回来,我想这个如此卖力的人,和陈圆圆的关系,不见得只是歌迷会会长跟偶像。

她不是没有防范,却都是弱女子的手段,情急之下,还常走眼,冒辟疆这鸟人我就不说了,她的那个歌迷会里,好像也都是有勇无谋的乌合之众,结果她被拉锯似的,抢过去又弄回来,弄回来又抢过去,两个来回之后,还是,上了田家的小轿。横塘双浆去如飞,何处豪家强载归。她就这样,告别了花明柳暗露重烟微的江南,踏上她的不归路。

当然了,对于野心勃勃的人来说,这也未尝不是个机遇。传说中武媚娘进宫之时,面对忧心忡忡的老娘,十分地不以为然,虽说伴君如伴虎,可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要想成为成功人士,就得先跟成功人士打交道。

陈圆圆她们那一拨里,也有这种胸怀大志的人,比如被钱谦益推为可与柳如是、王修微三足鼎立的杨宛叔。杨女士比陈圆圆年岁要大,已经嫁过一次人,正在守寡,忽听田国丈来选歌征色,遂视为二次创业的大好机会,自个儿送上门去,却不想,竟被田国丈“以老婢子畜之”,也就是拿她当老妈子使用,杨女士自投罗网兼自取其辱,后来还是装成乞婆才逃离田府。

杨宛叔倒霉固然是投资失误,但由此可见,田宏遇决不是个厚道人。史书上说,他在江南,闻听有殊色的女子,不论娼妓,必百计致之,遣礼下聘,必以蟒玉珠冠,餤以姬侍。入门三四日,即贬入媵婢,鞭笞交下。陈圆圆落到这人渣手里,可想而知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就算她才貌出众,好歹得田国丈另眼相看,但兔死狐悲,天知道那噩运哪天会落到自己头上,任她这雪做肌肤花为肠肚的人儿,也只能硬着头皮过日子。

流浪在男人身边(1)

好容易进了宫,却碰到一个不那么好色的皇帝——崇祯这不多的优点之一,对陈圆圆是个灾难。她被放还回田家,还得在那人渣田手下讨生活。座客飞觞红日暮,一曲哀弦向谁诉?在田国丈的私家歌舞团里,陈圆圆的日子昏昏茫茫,看不到出路。

忽有一日,田府张灯结彩,大摆宴席,歌舞团也接到通知,要好好准备,迎接贵客,其中有几位还被点了名,叫她们卖力表现,陈圆圆也在其中。

当晚的客人是宁远总兵吴三桂,这厮新近走了狗屎运,发了国难财。他出身于武将世家,父亲和舅舅都是驻守辽东的重要将领,对于官场的游戏规则和潜规则十分熟悉,稍稍谋划一下,就够不得其门者使尽全身力气。因此,尽管吴三桂在历次战斗中表现平平,却一路升迁,不几年,就连升三级,从从三品的游击,升至正二品的总兵。

崇祯十四年,明清主力在关外交锋,还没见怎么样呢,吴三桂撒丫子就跑,慌乱中连印信都被清军缴获,多亏了家里那些老关系,他才免予处死,被连降三级发落到宁远。

宁远是一座小小的边城,山海关一线,有若干个这样的边城,清军要想入关,得先把这些边城全部搞定,不知道真的是吴三桂骁勇善战,还是命运的特别照顾,当其他的边城纷纷陷落,唯有吴三桂,还能撄守此处,成为大明王朝的屏障。

此刻明朝兵力在与李自成的抗衡中消耗得差不多了,这支“吴家军”成了朝廷心中至关重要的一笔资产,吴三桂突然从一个倒霉的谪将,变成了政坛新星,当他来到京城公干,想要与之结交的人排起长队,连国丈田宏遇,也要想法设法来笼络他了。

那一晚,在田家的后花园,月明花媚,柳影婆娑,田宏遇与吴三桂觥筹交错,把酒为欢,后者的心情相当放松,从那鸟不生蛋的地方回来,这京师里的风,都是香的。当田家歌舞团的演员们鱼贯而出,一个个粉雕玉琢,肌肤胜雪,更让吴总兵开足了眼界。

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当田宏遇发现他尊贵的客人,吴三桂的视线被歌姬陈圆圆的红袖绿腰所牵动,一丝难以察觉的笑意,出现在脸上。

宝剑酬知己,红粉赠佳人,佳人呢,当然要送给英雄吴大将军了,交换筹码是,吴答应一旦天下大乱,他调拨自己的人马,给田宏遇家做私家保安队。

有力者的一拍即合中,陈圆圆的命运被安排了。如果天下太平,这也算一个转机,总比跟着田人渣混要好,但是当时清军虎视眈眈,吴三桂肩负保卫边疆的重任,新婚燕尔之后,吴总兵踏上征程,陈圆圆待在家中做留守妇女。

不曾想,这一去之后,便是天翻地覆,变数像层层浪涛,一个接一个地扑过来,让人应接不暇,瞠目结舌。米脂城政府接待处下岗人员李自成竟然真成了气候,那支打着“闯”字旗号的大军,走出陕北,一路攻城掠地,打进了北京城。

消息传来时,吴三桂正在千里勤王的路上,此前,他接到崇祯皇帝的命令,撤回宁远守军,保卫京师。不曾想,他还没回来,皇帝已经吊死在景山上,李自成手脚利落地搬进了紫禁城。

吴三桂没有惊慌,他手里握有数万大军,谁坐了龙椅,也要跟他套近乎。果不其然,不久,李自成的招降人员就来到了军中,大概开的条件还不错,吴三桂遂“决意归李”,他的队伍继续西进,这回,他们的目的是“朝见新主”。

这是一趟漫长的行程,注定要发生很多事情。吴三桂的信使刚刚带着他写给新主子的效忠信出发,他父亲吴襄的私函已至,老头子用万分急切的口气要他赶快来救自己,说是李自成的部下正在京城里,对大小官员大敲竹杠,名其名曰拷夹、追赃,吴家也未能幸免,吴老爷子估计也挨了几顿胖揍,一时间竟觉得性命堪忧。

吴三桂没太当回事,说,等我回去就能放人还东西了。但接下来的消息就让他很难平静,刘宗敏在搜刮财物时,捎带着把陈圆圆也给“顺”了,吴三桂勃然大怒,掉头东去,自此与李自成誓不两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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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在男人身边(2)

难怪吴三桂生气,一辆自行车丢了,找回来时,只要掸掸灰,就能照骑不误,一个女人丢了,弄回来时,就算头发丝都没少一根,但有哪些耗损,当事人最是心知肚明,所以,这“冲冠一怒为红颜”,实质是保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吴三桂的实力不足以跟李自成对抗,就勾搭清军入了关。虽然他的初衷是“借兵”,成事后以玉帛子女酬谢,可是那种倾倒式的局面,岂是吴三桂的三招两式能控制得了的?这个小人的成与败都是被命运所弄——它给了他机遇,却不给他驾驭的能力,他的那点小机灵,不足以成事,却有本事弄出许多的笑柄。也许我会专门写一篇文章谈谈这位平西王,这里先打住。

我一直没弄懂,陈圆圆是怎么从刘宗敏府中逃出来的,史料说到这里,皆语焉不详,不过,也能够想像,看似铁桶般的局面里,也有不为人知的死角,总之,当吴三桂带着清军进入北京城,他用人家的江山,换回他自己的美人。

亦没有资料告知,陈圆圆的感受与心情,这点与秦淮八艳中,那七个女子有很大的不同,我想,这是因为她被政治风浪裹卷得太深,一个只顾得上左扑右闪的女子,哪有余暇去弄些曲曲折折的心事呢?我们只知道,她从此跟了那个男人,离开北京,去了比江南更远的南方,小资们最爱的旅游胜地,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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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身引退

据说陈圆圆受宠很多年,吴三桂一度还想把她扶正,被她婉言谢绝,后来上位的大老婆容不下她,陈圆圆遂提出出家为尼,得以自保,还有的说,陈圆圆当尼姑乃是因色衰爱弛,她审时度势,还是提前走掉比较好。总之,那轰轰烈烈的一场“倾城之恋”,亦逃不出这样灰暗的尾巴,她不能成为幸福的白流苏的原因,乃是因为,任她拥有过怎样的痴恋恩宠,说到底,也不过是个战利品。

有多少传奇的背后,是这样的底色,比如说三国时的甄后,她是袁绍的前儿媳,曹丕之妻,传说中曹植暗恋的对象,有个叫刘桢的家伙就因为多看她一眼被曹操杀了头,也不知道这位公公吃的哪门子干醋。

她身上有太多传奇色彩,曹植的名篇《洛神赋》,据说还有一个名字叫《感甄赋》,是为她而写,该作被顾随先生批判为“除了豪华,一无可取”,我深以为然,但总之可以算作一个女人的荣耀吧,可是,实情又是如何?

当年她和曹丕在乱中相见,他是征服者,她是战利品,她抬起头来,把脸仰起来,像一个牲口张开嘴,等待主人的挑选。当是时,她蓬头垢面,却不掩国色,果然是极好的货色,她因此拯救了自己。

然而,再美的女人也会老,中国没有欣赏高龄美女的传统,张爱玲原本设想白流苏起码三十多岁,但为了照顾中国国情,也只敢写她二十八。专栏作家朱碧这样写道:二十岁的男人喜欢二十岁的女人,四十岁的男人喜欢二十岁的女人,六十岁的男人喜欢二十岁的女人,八十岁的男人还是喜欢二十岁的女人……这是没有办法的事。

尽管甄后的容颜依旧美丽,如瓷,如美玉,她的身材依旧窈窕,和最初的一握没有任何区别,但是她怎么也不及那些美少女们生动,无法激活一个同样正在老去的男子的青春与热情,而这些,正是他迫切要抓住的,她给不了他,他就离开她。

起初,甄后企图以道德自保,做贤惠端庄状,可这有什么用,曹丕这种有力的男子,不爱与爱一样坚定。

容貌曾经使她占据制高点,现在她跌了下来,当甄后发现低眉顺眼认低服小全无用处,多年的自我压抑使她反弹,对曹丕生出了怨言。

男人都烦老婆唠叨,但曹丕这时已经当了皇帝,我们知道皇帝一皱眉,就能让人死得很难看——凭你是谁。

甄后的死刑是这样的:披发覆面,以糠塞口。她披头散发地出现在他面前,那一刻他是惊艳,又披头散发地从他视线中消失,那一刻他唯有残苛。

后来又有传说,说他将甄后的玉镂金带枕送给了曹植,李商隐亦有“宓妃留枕魏王才”之佳句,极是风流缠绵,我倒相信曹丕做得出来。他只是残忍,并非恶棍,在他愿意的时候,他亦感情丰富,追求诗意的栖居,有诗句曰:高山有崖,林木有枝,忧来无方,人莫之知。人生如寄,多忧何为。今我不乐,岁月如驰。我以为,这对生命的沉思,比曹植那些金碧辉煌的诗文更加恳切。

可是这一切跟甄后又有什么关系呢?她从来没有奢望拥有一个男人的灵魂,做为一个宝贝,她小心翼翼战战兢兢地使用各种方法自保,这样过了一辈子,最终毁于一旦。

陈圆圆得以善终,也许因为她在男人堆里跌爬滚打的年头足够长,对男人太了解,在危险到来之前,抽身引退,于是她活了下来,当这个韶华已逝的女人,在云南山中某个尼姑庵中,对着青灯古佛嘴唇翕动的时候,她应该不会去想,她将作为影响了历史走向的女人,被载入史册。

的确,历史是人家的,传奇是人家的,世间隐隐的耳语,是人们自说自话的意淫,而她这样一个绝代红颜,一生只不过做了一件事,就是将生命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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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八艳里的尤物顾媚

秦淮八艳里的尤物,非顾媚莫属。

董小宛的孤注一掷让人不安,柳如是有才女的硬和锐,卞玉京太闷,马湘兰太冷清,李香君的原则性会反衬出某些男人的软弱,谁愿意自找不痛快?陈圆圆尽管温柔典雅,实际上是最让人摸不透的一位;寇白门倒是比较性感,一大把年纪仍然跟诸少年玩姐弟恋,可是有几人能够理解并承担她支离破碎的灵魂?中国的老女人再谈爱情,只会把自己和对方弄得尴尬。

只有顾媚,香喷喷,甜蜜蜜,余怀描述她的外表,鬓发如云,桃花满面,弓弯纤小,腰肢轻亚,这还只是皮相,顾媚最具吸引力之处,在于她从内到外的轻盈,她轻盈盈地从男人的生命里飘过,犹如一朵粉红色的流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可是——谁真的能将她忘掉呢?

秦淮女子的出身,多是两种,或为生计所迫不由自主,或是家中有做娱乐业的传统。没看到关于顾媚的背景资料,想来当是后者,因她一出场,身后便有一座华丽奢侈的眉楼,绮窗绣帘,牙签玉轴,香烟缭绕,檐马丁当……已经让来者的听觉、视觉、嗅觉应接不暇,随后更有顾家美食精绝无双,凡此种种,构成一场隆重的感官盛宴,让来者轰然间不辨南北西东。眉楼的常客,文人余怀喻之曰:迷楼。隋炀帝那座华丽的建筑物就是如此命名。

耸立于桃花古渡旁的这座眉楼,也令顾媚与其他名妓有所区别:其他人或者加盟大的娱乐公司,或让家人做经纪人,干的,还都是单纯的娱乐明星;顾媚身为高档酒楼的法人代表,兼任女企业家一角。明星可以耍大牌,使性子,在粉丝眼里那叫做酷,女企业家就要理性得多,所以,在顾媚身上,没有发生过冷若冰霜的桥段,她从来都是艳若桃李、笑靥迎人的。

另一方面,殷实的家底,使顾媚活得比较优裕从容,她掂得清自己的分量,站立的姿势相对安稳,诚然,如一切女子一样,在凉风悠忽而过之际,心头也会细碎地浮起些身世之感,但风一过就散了,不会聚成一份沉甸甸的恨嫁之心。男子不担心被她讹上,没了后顾之忧,她格外的受欢迎。

身在秦楼楚馆,顾媚的状态更像一个有商界背景的大家闺秀,明朗而自有尺度,豪放而不失精明,抓一大把男朋友在手中,长袖善舞,姿态横生。

八面玲珑的大众情人(1)

满世界的灰姑娘,除了做做南瓜变马车的白日梦外,就是把惟一的追求者记得刻骨铭心;略有几分姿色的轻浮美女,则得意于有那么几个男人会自己争风吃醋,最好大打出手;混到顾媚这个级别,无须以暴力证明魅力,她的本事是让所有的爱慕者坐到一个客厅里开沙龙,切磋文艺探讨人生,混若心无芥蒂。

比如那位才子陈则梁,和另一位才子张公亮及冒辟疆等一共五人结盟于眉楼,算是至铁的盟友。除了这份交情外,陈则梁和张公亮还可互称一个“同情兄”——钱钟书的《围城》里,赵辛湄这么称呼方鸿渐,他以为方与他都在追苏文纨。

不过,陈则梁的爱慕相对含蓄,他的定位是做顾的蓝颜知己,给冒辟疆的很多书信里,提到顾必称眉兄,显得见那份亲昵,却又略略地给中性化了。

假如缘分只有这么多,这是一个聪明的处理方式,与其弄得朋友都没得做,不如保持这个温度,走吧,走吧,就当她是个老朋友吧。张公亮就有点过分,他似乎以为顾媚爱上了自己,他有一首《结交行》,先是赞美顾媚:秦淮道上初见顾眉生,倭堕为髻珠作(衤日)。本歌巴蜀舞邯郸,乃具双目如星复如月……好像已经倾倒得可以,然而笔锋一转:何年曾识琴张名,痴心便欲掷红拂。顾我自憎瓦砾姿,女人慕色慕少恐负之。以兹君赠如意珠,我反长赋孤鸿辞。……却原来,前边的赞美都是铺垫,目的是隆重地推出自己。曾在网上看某俏皮MM讽刺一委琐男说,凡是跟他有关系的女人,都被他夸得像仙女下凡——别管是不是脸先着地。

不过,这套写作手法人家宋玉早就用过了,那篇无赖兮兮的《登徒子好色赋》里写道:我家隔壁有个美女,增一分太高,减一分太矮,敷粉太白,施朱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这么个美女趴在墙头上偷窥了我三年,我都没有搭理她……那么作者是何等的风流,看官您自个儿去想吧。

但宋玉因此落下了轻浮的名声,张才子比他成熟,解释道,他没有接这杯茶,原因乃是自惭形秽,这么一来,宋玉也扮演了,柳下惠的秀也做了,还显得谦虚内敛,而读者决不会真的就以为他是“瓦砾姿”——即使是,也一定有其他过人之处吧?不动声色间,实现了表扬与自我表扬的有机结合。

后来顾媚跟了龚鼎孳,张公亮还写诗道:昔年交会白门垂,亦有顾家女郎能修眉。江南秀气尽一室,至今秦淮之水异香澌。嘿嘿,这到底是谁在暗恋谁啊?容我不厚道一把,我得说,明明是这位可怜的张才子,在孤独地、无望地爱慕着那美丽的女人。虽然他诗里说得铿锵确凿,心里却明镜似的,顾媚那秋天的菠菜不只送给他一个人,她用这个调节气氛,见者有份,一个不落,她的眼风均匀地撒播到四方,不会只跟帅哥眉来眼去,让青蛙有向隅之感。

经常有美女抱怨没人追,也许她们的意思是,没有很多人追。有志做万人迷是好的,恃美傲物是行不通的,不要以为你漂亮就能把人家弄得五迷三道的,人人都很自恋,拿自己最吃劲。集我多年冷眼旁观来的经验,在人群里受欢迎的人,多半有办法先让别人自我感觉良好,让对方以为,别看我眼神乱飞,投给你的那一瞥才是真正的意味深长呀。

可以想像,当顾媚面对张公亮以及陈则梁,一定不是冷心黑面的,她柔媚的笑眼里都是鼓励,她清脆的嗓音里透着欢喜,当他们离开,她也一定有办法传递出她的不舍和期期艾艾,那会儿,他们怎么能够杀风景地想起“青楼惯技”四字?即使情知如此,心里只怕也难免一震,也许,她真的高看我一眼。

离我们更近一点的辰光,诗人徐志摩收到一封来自美国的电文,林徽因小姐跟他倾诉独自在美国的孤单苦闷,只有他的来电能让自己感到安慰。徐志摩心潮澎湃,连夜写了一封情意绵绵的长信,第二天一早冲到邮局,那位经办人神情异样:先生,今天在您之前,已经有四个人给这位密斯林发去电报了。徐志摩一看名单,全是熟面孔,他找到那五个人对质,发现,五封电文的内容一模一样。

八面玲珑的大众情人(2)

这个典故出自徐志摩的诗《拿回吧,劳驾,先生》,不过是用的是第三人称,梁锡华在《徐志摩新传》里确定男女主角即为林徽因与徐志摩,后来,陆小曼也是这么告诉篆刻大家陈巨来的。作为情敌,她有可能攻击林,但不至于编个小故事来诬蔑她,更何况,这个小故事里,林的形象,和钱钟书的《猫》、冰心的《我们太太家的客厅》里的女主角十分相像,这两篇,都摆脱不了影射林的嫌疑。

有点倒胃口是不是?有点破坏那空谷幽兰的形象是不是?林解释说这是一个玩笑,其实它是一种技巧,会玩这个的女孩子还真不少,不动声色地给男人幻想,像在驴子额前吊一串萝卜,看得见,吃不着,放不下,把对方弄得神魂颠倒,她还可以睁着大眼睛装无辜。比如这位密斯林,这会儿自管扮柔弱少女,多少年后照样可以跟人家说,她从来不喜欢徐志摩。

只可惜任凭林徽因冰雪聪明,也料不到邮局的人这么八卦,也难怪,那会儿发向美利坚的电报大概没多少,经办人偷窥一下情有可原。倒是徐志摩太没劲,心里有数就是了,何必刨根问底?弄得大家都不HAPPY。这一点上他也得向张公亮学习,与其靠近导致破碎,不如远离保持完美,人家张公亮就不会“给个棒槌当个针”,而是傲然地转过身去,这“孤鸿”状使他永远不用去检测她真心或是假意,他握住那份错觉,如同握住不曾启封的书简,可以用一生去想像里面有怎样的字句。

出嫁从良(1)

但眉楼上人来人往,素质参差不齐,除了文化精英,还有衙内、暴发户和不学无术的二世祖,不是每个人都会玩、愿意玩这精致的感情游戏,顾媚不巧就碰到了一位。

这是一位来自浙东的“伧父”,南京兵部侍郎的侄子,很把自己当成一号人物。一开始顾媚应该把他敷衍得很有感觉,某日他突然发现,原来另有一位词客刘芳更加得宠,这不是玩弄我老人家的感情吗?不由怒了,在眉楼上大发酒疯,还跟狐朋狗友合谋,诬陷姓刘的偷了他的金犀酒器,要让顾媚脸上下不来。

饶是顾媚八面玲珑,也都是用来对付文明人的,碰上这号人,顿时手足无措,没了主意,还好有她的那些蓝颜知己挺身而出,各展其能,充任护花使者。

先是余怀写了篇檄文,有云,某某本非风流佳客,谬称浪子、端王。以文鸳彩凤之区,排封橥长蛇之阵;用诱秦诓楚之计,做摧兰折翠之谋。种夙世之冤孽,煞一时之风景……他对这文儿大概挺满意,多少年后还写进了回忆录,可我真的很怀疑,那么多掌故对偶,那伧父有无耐心看清楚?再说了,檄文的功用是什么?煽动民愤,鼓舞斗志,就你们娱乐圈里的这点子破事,普罗大众还真不愿劳那个神。

这封信后来还是起到了一点作用,因余怀曾做过南京兵部尚书的幕僚,“伧父”的叔叔不愿得罪顶头上司的门客,加上也恨侄子不争气,叫来一通臭骂,撵他回浙东老家去。顾媚这边也见好就收,由陈则梁出面,摆了个场子,让顾媚给“伧父”陪了个不是,免得这厮日后报复,才算了局。

“伧父”事件影响了顾媚的人生,她发现,众星捧月乃是虚假繁荣,再怎么风光,她在社会上仍是边缘人物,要想改变这一处境,只能依靠男人,有能力的男人。这时,那个惹是生非的词客就不在候选人之列了,顾媚快速翻动大脑里那本通讯录,龚鼎孳的大名浮出水面。

这个男人大她四岁,年轻有为,冒辟疆三十好几了还吭哧吭哧地奔波在赶考路上,龚鼎孳二十岁就中了进士,外放到蕲水做县令。那一年他北上过金陵,像广大浪漫的才子一样,少不了有狎邪之游,如此认识了顾媚,沦陷到她无边的温柔里,不去想回头的路。

崇祯十二年七夕,二十五岁的龚鼎孳已向二十一岁的顾媚流露出求婚之意,在她的小像下题诗:腰妒杨柳发妒云,断魂莺语夜深闻。秦楼应被东风误,未遣罗敷嫁使君。言下之意,楚王有情,神女也不是无意,但还没能走到最后一步,是什么,使这对有情人没有成为眷属?

第二年正月二十三,顾媚在这首诗下添了四句,识尽飘零苦,而今始有家。灯煤知妾喜,特著两头花。听口气,好像是已答应了,实际上,仍然拖延着,直到数年后被“伧父”吓得花颜失色,又经陈则梁一劝,才真正地摧栋息机,矢脱风尘。

从良,是每一个青楼女子的终极梦想,即便她在这一行当里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心中的辉煌,仍然在嫁人的时候。按说,龚鼎孳是一个极理想的人选,年龄相当,事业正处于上升期,最关键的是,他有足够的诚意,愿意娶她,这么一比,蓝颜知己什么的,都成了花架子,中看不中用的银样蜡枪头。

顾媚犹豫不定,倒不是故意拿捏身段,让我设身处地地想一想,我若是她,怕也不敢将身轻许人。

美人出嫁,如新车落地,身价与前一分钟不可等日而语,这准则在青楼里同样适用。比起良家女子,还多一重担心,她们的婚姻,没有伦理道德和社会关系的牵连维护,完全依靠男人的爱情,可是男人的爱情最靠不住,用紫鹃的话,就算弄个仙女,不过三天两日,就丢到脑后去了。

没有能耐的,只好在墙角惨淡度过余生,弄得死不死,活不活的;有点本事的,像寇白门,重新拾起老本行,徒增笑耳不说,那段短暂的婚史也会折了自个的“腕儿”,踢出排行榜都有可能。顾媚活得好好的,干吗要投身到那水深火热之中呢?人最终是要嫁的,但她得睁大眼睛,看个清楚,别像某些沉不住气的姐妹,见个眉眼端正的就以为是社会精英,生生把自己变成一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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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从良(2)

当然,她也知道,龚鼎孳这样的人材,不是每天都能遇到,过了这个村,不一定还有那个店,不妨先应承着,把他当成后备军,欲将如何,日后再说。

从某种意义上说,是那位“伧父”成全了龚鼎孳,使他终于抱得美人归。崇祯十五年,余悸未消的顾媚下定决心,不再摇摆。因为龚鼎孳尚在京城任职,她先充任金陵外室,一年之后,她翩然来京团聚,再没有与他分开。

按说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收尾,连那位“伧父”都变成了一个可爱的小丑,但是,在我的叙述中,落下了一个人,那位词客刘芳,我们以为,无能的他,应该接受顾媚的安排,识时务地从她的生命中淡出。但是,这一次她估计错了,刘诗人选择了最为激烈的告别方式,殉情而死。说实话,这件事我觉得真不能怪顾媚,靠,欢场上还活动着梁山伯或罗密欧啊?任她想像力再丰富,也料不到这一点。

情场得意官场失意

撇开这点不和谐音——容我先为痴情郎刘芳默一个,顾媚这纵身一跃,跌入了幸福的旋涡,事实证明,她在经营上有着超乎常人的天赋,即使这次不无冲动的投资,仍然收到了良好的回报。

顾媚与龚鼎孳的关系,不能用“知音”这样的字眼来形容,他甚至都不一定懂得她,可是“懂得”这件事,真的那么重要吗?白流苏和范柳原是相互懂得的,姜喜宝和勖存姿是相互懂得的,李碧华的青蛇与许仙是相互懂得的,那种“懂得”,如一柄锋利的小刀,割开温情脉脉的面纱,后面,是男人女人清楚的眼神,互不同情地,冷冷对望。

若没有达到一定的修行,可以化解,可以宽容,可以像神一样体贴原谅,也许,迷恋比懂得更好一点。从龚鼎孳初娶顾媚的诗里,能看出他对这个女人的迷恋,比如“倾国温柔老是乡,却怜袱被待明光”,比如“秋砧遥送玉壶迟,辜负香衾是此时”,又比如“珍重近来千唤熟,珊瑚敲枕易分明”,连明史专家孟森先生都惊呼“淫艳”,可以想像,婚后的顾媚,是何等的成熟性感,龚鼎孳孜孜于宣告这份情欲的沉迷,也算一个另类。

崇祯十六年秋天,龚鼎孳的感觉一如赤壁之战前的周公瑾,雄姿英发,小乔初嫁,再能建上一番功业,就是锦上添花了。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当时身为谏官的他,一个月就上了十七道奏疏,又是建议迁都南京避兵,又是攻击内阁庇贪误国,慷慨激昂,很像是那么回事。但是,谏言这件事,带有一定的投机性,你若一不小心说到皇帝老儿的心坎上,没准会给你一个大大的赏赐,若他心里正烦着,你还不识时务,得吧得吧没完没了,他的眼神斜睨过来,不说你是讪君卖直已是客气,定个机会主义分子是起码的。

龚鼎孳情场得意,官场失意,他的一鸣非但没有惊人,还把自己弄到了监狱里,这个小插曲对于欢情正恰的男女,如给鲜汤里加点胡椒面,来得更有滋味。狱中的龚鼎孳拥着顾媚送来的被子,口占二首,诗云:

霜落并州金剪刀,美人深夜玉纤劳。

停针莫怨珠帘月,正为羁臣照二毛。

金猊深拥绣床寒,银剪频催夜色残。

百和自将罗袖倚,余香长绕玉阑干。

难中的诗,都能写得这么香艳,到底年轻,声势壮。另一方面,亦可看出,这龚鼎孳不是一个心事沉沉的人,他的一生,顺风顺水,一切来得太容易,他对失去还无概念。享受每一天!《泰坦尼克号》里的杰克这样蛊惑不快乐的富家女露丝,龚鼎孳也许没有这样总结提炼过,但他始终不自觉地,这么活着。

不久,河山变色。李自成率领他的农民军走进了北京城,崇祯吊死在景山上,官员们无非三种选择,逃跑、投降、或者殉国。龚鼎孳的学生严正矩说他选择了最后一种:寇陷都门,公阖门投井,为居民救苏。寇胁从不屈,夹拷惨毒,胫骨俱折,未遂南归。

对龚鼎孳的底细稍稍了解的人,看了,都会失笑,他老人家那会儿是在井底不错,但他不是投井,而是避祸,那原是一口枯井,他带着顾媚,躲在里面。

出卖了严同学的,是龚鼎孳本人,虽然这位门生有意替老师遮掩,但老师乃是不羁人,不肯帮学生圆谎,做苦大仇深的秀。他有一阕《绮罗香》,下面的题目是:同起自井中赋记,用史邦卿《春雨》韵.词云:

弱羽填湖,愁鹃带血,凝望宫槐烟暮。并命鸳鸯,谁倩藕丝留住。搴杜药、正则怀湘,珥瑶碧、宓妃横浦。误承受,司命多情,一声唤转断肠路。人间兵甲满地,辛苦蛟龙,辛苦蛟龙外、前溪难渡。壮发三千,粘湿远山香妩。凭蝶梦、吹恨重生,间竹简,殉花何处。肯轻负,女史苌弘,止耽莺语句。

“搴杜药、正则怀湘”,听上去好像是要效仿屈原大夫,沉湘报国,但他的真实表现,倒更像那位带着张丽华躲进胭脂井的陈后主,听得上面兵荒马乱,仍然一肚子的儿女情长。《天龙八部》里,虚竹认为,世上最幸福的地方是枯井底,污泥中。在那里他与心爱的女子相聚。我怀疑老金庸的灵感,就是从龚鼎孳的故事里来的,换副言情的眼镜照一下,两人躲在井底,生死未卜,相互安慰,没准还把来生许给对方,大有在天愿为什么鸟,在水愿为什么鱼的意思,倒也很是浪漫。

郎情妾意互相担待

一旦出了井底,天光下的情节就要现实得多,龚鼎孳投降了大顺军,接受直指使之职,巡视北城。不久,大顺政权失败,龚鼎孳又投降了清朝,人家是再做冯妇,他则于极短的时间内做了三回,龚鼎孳给别人的解释是:我原欲死,奈小妾不从何。

我曾以为这是龚顾两人的共谋,他替她挣金钱地位,她替他担当罪名,反正女人在政治名节上本来就被看轻,贪生怕死,更对得上大众的想像,俩人分工合作,齐心协力搞好小家庭建设。再一想,不对,我在关于董小宛的文章里说了,历来男人做道德文章的嘴脸,首先得对女人恶声恶气,在男性的社会里,一个怕老婆的男人,比软弱的男人更没面子,仅仅为应付世人,这实在不是一个上好的借口。

更像是一种真性情,这么想的,也就这么说了,只说一次可以理解成脱口而出,但他见人就说,除了跟人解释之外,似乎还有那么一丝不易察觉的自得。龚鼎孳乐于别人知晓,他和“小妾”的郎情妾意,她不愿意他死,他愿意听她的,这或者跟那个天翻地覆慨而慷的大背景不搭调——那样的背景下,只有死亡,才显得可歌可泣,但是凭什么非要别人成为伟人呢?你没有经过考验,如何知道自己就一定能杀身成仁?仅从女性的角度来看,这句“奈何”比史上另一句更著名的奈何要可爱得多。

一千多年前,项羽兵败如山倒,四面楚歌层层涌来,如逼人窒息的浪涛,绝望的男人把脸转向他的女人:虞姬虞姬奈若何?翻译成白话就是,虞姬虞姬我该拿你怎么办呢?再笨的女人都知道该怎么办,最困难的时候,他还挂念着自己,她该拿什么回报?跟随?碍手碍脚,徒增累赘;离去?若落入敌人手中受辱,等于给他的脸上抹黑。她的生命不是她自己的,一切际遇都关乎他的尊严体面,舒芜抨击某些人把“淫人妻女”与“夺人财物”放在一块说,认为是把女人当成了男人私有财产的一部分,考虑到国情,老先生发这样的感慨,似乎不无书生气。

只剩下一个死,用她的贞烈衬他的勇毅,如同在浓墨的乌云上描一枝血色蔷薇,笔意恣肆,墨迹饱满,阳刚与阴丽,坚硬与柔软,不可能有更完美的参差对照了,他的人生,就此成为经典中的经典。

经典不可复制,唯美难以仿效,没关系,能做到惨烈就可以了。男人们这样塑造自己的光辉形象:当敌人匪盗到来时,他们先把刀刃对准家里的女人,死掉事小,失节事大,说来是为她们好;如果他们是地方官员,守城将领,被敌人围困至弹尽粮绝,他们的妾,最好是爱妾,就是天然的肉食,那曾经缠绵竟夕的身体,分割了大家共啖之,士兵们感动莫名,一时间士气高扬。

这样的故事千百年来屡见不鲜,大家敬仰呀感叹呀同情呀——全是针对男人的,好像那些妾真的就是肉食一样,现在,突然跳出一个口口声声“我原欲死,奈小妾不肯何”的龚鼎孳,也太各色了一点吧?

像是一种反讽,他再老是那么说来说去的,就类似于行为艺术了。可惜,没人有耐心仔细玩味,一句无耻便打发掉,即使同样投降过来的人,在他面前也有道德上的优越感,起码,人家不是因为小老婆不干才投降的。

大事糊涂小事明白(1)

降清之初,他仕途不顺,他老是把小妾挂在嘴边,人家挤兑他,也拿他的小老婆说事。顺治三年他爹去世,他循例申请恤典,言官孙昌龄参上一本,在骂他是“明朝罪人,流贼御史”之后,又说他在江南千金置妓,“名顾眉生,恋恋难割,多为奇宝异珍,以悦其心。淫纵之状,哄笑长安,已置其父母妻孥于度外。及闻父讣,而歌饮流连如故。亏行灭伦,独冀邀非分之典,夸耀乡里,欲大肆其武断把持之焰”。这么一来,照顾没混到,还被连降二级,而顾媚女士以一个名妓、小老婆的名字上了官员的奏折,也算独步古今。

虽说根本原因,在于清廷想杀一杀汉臣的威风,给他们一个下马威,但说起来总是被顾媚断送了政治前途,换成一般人,怎么着都要迁怒一下的。但龚鼎孳就是牛,照样带着顾媚寻欢作乐,“虎噬都无避,蛾眉哪可捐”,他的这两句诗,真是气冲斗牛。

南归之后,龚鼎孳和顾媚回到了更适宜的土壤里,湖光山色,风晨雨夕,两人尽享风月之美。龚鼎孳这样描述那些辰光:

五月十四日夜,湖风酣畅,月明如洗,繁星尽敛,天水一碧,偕内子系艇子于寓楼下,剥菱煮芡,小饮达曙。人声既绝,灯火楼台,周视悄然,惟四山苍翠,时时滴入杯底,千百年西湖,今夕始独为吾有,徘徊顾恋,不谓人世也。酒话情话,因口占四调以纪其事。子瞻有云:“何地无月,但少闲人如吾两人。”予谓何地无闲人,无事寻事如吾两人者,未易多得尔。

多少年后的今天,坐在一层不变的生活格局里,读这些句子,不羡慕是不可能的,尤其“四山苍翠,时时滴入杯底,千百年西湖,今夕始独为吾有”一语,幽幽古意,沁人心脾。该是怎样一个瞬间,我望着你的脸,刹那,永恒,真实,恍然,花开花谢,雨飞云卷,时光迢递,而你,犹在我身边。在龚鼎孳有关顾媚的诗文里,总看见情欲如花绽放,唯有这几句,沉静了下来,如同灯火阑珊处的悄然携手,比华丽婚礼上的拥吻,更来得珍重。

假如能够忘掉龚鼎孳这时尚在丁忧期间,我们可以赞叹一句“神仙眷属”,可是就算我们能忘掉,他的政敌,还有大把大把的正经人,是忘不掉的。龚鼎孳的放荡形骸,屡屡成为公众攻击他的口实,奇怪的是,他从来不曾为自己辩护一句,那些被孟森先生考证为扶梓途中所在的诗,不见戚意,只见善持(顾媚嫁后改名徐善持),“同善持君限韵”“谐善持君至山半西来精舍”……他时时刻刻与他的善持在一起,不离不弃。

到了这会儿,我真有点怀疑他是故意的了,就算是情不自禁惯于夸张,经人一提醒,总会收敛一下下吧,事实上,他写这种不着调的诗不是一次两次了。比如说,人家恨他朝三暮四当叛徒,写诗咒他死,处理这种情况,上策是装不知道,中策是辩白,下策跟对方翻脸互殴,龚同学的选择不在这上中下之列,竟跟对方唱和起来,说“感君多难期我死”,还收入自己的文集中,无厘头得紧,自然又一次招来正经人的鄙视。

难道龚鼎孳真的缺心眼,孩子气?这样又把他想简单了。他要是个职业才子还有高智商低情商的可能,可是人家打小就是一考试高手,八股文章写得那叫一个溜,对于仕途经济世故人心那一套决不可能不知道。我觉得正是因为他这个人太聪明,对假的那一套太熟悉,才更容易生出厌倦之心。

本来吧,他知道也就算了,最多心里暗笑一声,到了还得在这个圈子里面混,装得像个正经人。无奈装正经人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喜欢生动热辣的性感美女,他珍惜自己的小命贪生怕死,这倒也罢了,其实男人都这样,但他的问题在于,他懒得掩饰这些,不像某些定性十足的家伙,男盗女娼之后,还笃信自己口中的仁义道德。

假如不能真的顶天立地,他宁可就势躺下,在冠冕堂皇的大道理面前,充当一个无赖小儿。“我就无耻我怕谁”,他都躺那儿了,你还能拿他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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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糊涂小事明白(2)

但是,真的可以坦然地把“无赖”坚持到底吗?我有点怀疑,王朔“我是流氓我怕谁”的背后,都有他不易被人知晓的柔弱,龚鼎孳虽借此与伪君子们分道扬镳,但他毕竟在儒家文化里浸淫良久,就算学了点老庄的虚无与通达,也不可能完全放弃三纲五常君君臣臣的思想,面对着纳入异族之手的故国神州,也决不可能全无心肝,他那首《赠歌者南归》里,或者可以窥见一点端倪:

长恨飘零入洛身,相看憔悴掩罗巾。

后庭花落肠应断,也是陈宫失路人。

这些痛,不知道顾媚是否了解。

之后,他和顾媚轻财好客,怜才下士,多次解救朋友于危难之中,有人说这是对自己“大节有亏”的一种心理补偿,我不这么看。大节和小节本来就是两回事,大节因为“大”,难免虚空、游移、纷纭,公理婆理地闹不明白,而小节却是清晰可见的,作家梁晓声说,他要求自己“大事糊涂,小事明白”,大事是正义真理之类,小事,则是不偷盗,借人财物要还,不要损人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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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绝代佳人

不管怎样,龚鼎孳把自己从正人君子的世界里放逐了,仕途上,靠天吃饭,几番沉浮,他不忧不惧,且和顾媚一起及时行乐。

顺治十四年十一月初三,是顾媚的三十九生日,中国人过大生日,喜欢提前一年,因此,算是四十大寿。正巧他两人北上路过金陵,特意请来曲中姐妹一聚。虽然已是初冬时候,但美人依旧,红颜未老,觥筹交错,衣袂蹁跹,足以有花红柳绿之感。她们垂下珠帘,看道贺的官员穿上戏服,串《王母瑶池宴》,更妙的是龚鼎孳的门客,就是前面提到的那位严同学,他褰帘长跪,捧卮称“贱子上寿”,其他人也纷纷离席凑趣,顾媚欣然痛饮三杯,龚鼎孳也大为得意。

这才叫做解语花,如意珠,人到中年,他对她的爱,还没有进入倦怠期,难怪有人说她是秦淮八艳里,最好命的一个。但是,上天不会真的给人间设计如此完美的样本,顾媚同样有她的烦恼,他们,没有孩子。

给龚鼎孳生一个儿子,是顾媚多年的心愿,顺治八年,他们居住在西湖边上,经常去庙里烧香求子,顾媚甚至用香木刻了个手脚会动的小男孩,锦绷绣褓不算,还雇了奶妈做哺乳状,拉开衣服把屎把尿,家人都唤做小相公。这一离谱之举超出了大众的承受极限,杭州人目之为人妖,他们也不在乎。

顾媚百计求子,乃至于有这么变态的举动的背后,应是这样几种心理:一是母性本能,每个女人的身体里,天生有着宏大的母性;二是感恩,想要生个儿子报答他;三是缺乏安全感,那样热烈的爱浮在上面,女人的心还是虚的,人生太长,风险藏在暗处,爱情能否最终赢了时间?她需要多几个支点,帮她稳立于不败之地。

那时节,贾宝玉对他的林妹妹说,你放心。但是,林黛玉怎么能够放心呢?不是信不过他,是信不过人性,尤其是男性本身存在的不完美,唐玄宗那样爱杨玉环,也能做到悬崖撒手,李碧华的《青蛇》里,许仙请青蛇跟他走,遭拒之后,脸色一变,说,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是什么东西?看到这一节,我击节称好。我们习惯了被伤害,对伤害有了足够的想像力与承受力,有了这样的前提,龚鼎孳再多的爱恋,也无法将顾媚的心填满。她苦苦求子,未雨绸缪。

她最终没有求到儿子,四十岁那年,她生下一个女儿,又在数月后出天花死去,借用钱钟书在《猫》里面的刻薄话,她成了真正的绝代佳人。

惟有依凭他的爱,他帮她挣来了一品诰命的头衔,据说这头衔本来属于正室童夫人,但是,童夫人说,我已在前朝两度受封,这次封赏,让给顾太太也可。

是不“仕”新朝的节气,还是女人间的醋意,抑或欲擒故纵,等老公回过头来好言好语来哄自己?童夫人也许不曾料到,他竟然顺水推舟,真的就把凤冠霞帔给了顾太太。想让龚鼎孳落入彀中,绝对是一种冒险,你参照的是人之常情,可他本来就不按牌理出牌。

四十五岁那年,顾媚去世,如曹公感慨李纨,喜荣华正好,恨无常又到……可是,相对于她风雨飘摇的姐妹,这已是善始善终。但善始善终的人生为人向往,却不适合观看,人们总想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的泪,完成一次感情消费,作为对平铺直叙的生活的补充。而顾媚的人生,矛盾冲突太少,撕心裂肺缺缺,不能提供太多茶余饭后的话题,也不适合拍成影视剧。

这也许是她在大众中名声不太响的原因,仅以后世的知名度论,这个大美人,反而变成了二线的人物,但我想,即使顾媚在天有灵,她也一定不会在乎这些,以她务实的性格推想,与其做个著名的薄命红颜,她可能更愿意做个闷声发大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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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老爸的低级快乐

刘邦打下江山之后,生活难免堕落,作风难免腐化,但是他对一个帝王的体面尊贵还是很缺乏想象力,所以当有个儒生向他提出,可以建立一些仪式规则时,他实在想不出那个东东到底有什么用处。只是手下那帮兄弟近来实在太没规矩,一天到晚争功请赏吆五喝六,动不动喝得醉醺醺的,要放在战争年代,这也不算什么大毛病,但现在刘大哥看他们越来越不顺眼了,弄个规矩整治一下也好。

于是,刘邦说,那就弄一个吧,但不要太麻烦,首先我得能做到。

第二年十月,长乐宫建成了,要搞个落成典礼,在那些经风雨见世面的的文臣武将们眼中,本是小事一桩,但经儒生们一摆弄,就完全不一样了。气氛那叫一个肃穆庄严啊——大臣步行,皇帝坐车,众官员举旗传警戒,诸侯王以下至六百石的官员依次朝拜,然后按照谒者的指挥,一一上前给皇上敬酒,一次还不行,仪式规定要九次,要是有人胆敢不守规则大呼小叫,就把他给叉出去——皇帝大哥就是这样跟弟兄们拉开距离的。

虽然说平时君臣一体零距离似乎挺快乐,但经过这一遭,刘邦的感觉不一样了。四面八方的静穆之气,酝酿成一个不同凡响的气场,一种强有力的暗示,远远地坐在宝座上的那个人,他怎么可能还是一个人呢?谁能看清他的脸?看清他肮脏的鼻孔和嘴角的黑痣?他已经抽象成了权力与威严的符号,这个符号的名字叫做天子。

这么一来,刘邦发现,快乐不只是弄到几个美女,或者吃吃喝喝,乃至更高级一点,攻城略地打下江山等等,还有一种更加迷人的快乐是,在高高的宝座上,孤家寡人,居临万方,通俗一点说就是人五人六人模狗样,没有经过的真的很难想像其中的美妙。仪式结束后,刘邦奖励了叔孙通五百斤黄金——说,我今天才算知道作为皇帝的尊贵啊。

我怀疑刘邦走上修正主义路线是打这会儿开始的,因为他的品位在前半生和后半生截然不同。前半生他大大咧咧咋咋乎乎,很没修养的样子,后半生却突然变成一个悲情老男人,经常和美丽的戚夫人一道唱歌跳舞,唱完了跳完了还哭,当然,这背后有着非常深刻的政治原因,大家都是知道的。我的感慨是,哪怕是刘邦这样粗鲁的人,只要有条件,还是想要追求那些更高级更精致的精神享受啊,尽管那些享受可能并不那么舒服。

舒服的享受大多是很低级的,比如说把脚跷到茶几上,或者四仰八叉地朝床上一躺,还有一些干脆没法说出来——因为很难换取别人的尊重,但有人就公然追求这种低级的快乐,这个与众不同的人就是刘邦的老爸,差点被项羽烹了的那位。

老爷子大难不死,自然当有后福,他儿子那会儿是口口声声拿他不算账,天下安定之后,却也乐于表表孝心。

但是这位刘老汉却相当地难伺候,山珍海味金银珠宝都没法换他一个笑脸,住在华丽的宫殿里,他仍然“凄怆不乐”。刘邦不明白老爸这是怎么了,只好请他爸身边的人帮着打听,好歹弄明白了,刘老爹好的不是那些奢华享受,他平生喜闻乐见的是屠贩少年、沽酒卖饼之徒,看着他们斗鸡蹴鞠,其中乐趣不足为外人道也。

由此推想,这刘老汉当年一定是个性情活泼的人,起码不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否则他怎么偏偏好这一口呢?更难得的是,环境变了,他却没有随着皇帝儿子一起变“修”,对财富权力毫不在意,华服美食也不入眼底,仍然留恋于小镇上的烟火尘事,我觉得他从骨子里还挺浪漫的。

刘邦充分尊重了老爸的怀旧情结。他老人家不是怀念家乡丰邑的景物吗?咱就在长安附近修建一个新丰镇,建筑格局按照丰邑的样子,再迁来父老乡亲,猪啊羊啊送到哪里去?一并带到这新丰镇上来。有一个细节可以证明这一乾坤大挪移的成功,把丰邑带来的那些犬羊鸡鸭丢在新城的路上,它们居然都能找到自己的家。

这样的新丰镇,当然没有贵族子弟,游手好闲于其间的,都是那些无赖少年。刘老爹这下可开了心。我们可以想像,在初冬的傍晚,他蹲在自家门口,两手揣在袖子里,看着那些无赖少年笑嘻嘻地走过,必有微微笑意在他落满风尘的脸上绽放,仿佛时光倒流,岁月止步,他一步一步地走回到属于他的年头里,那时候,他也是一个快乐的年轻人啊。

雍齿:他是刘邦的老邻居(1)

对于刘邦“无赖”的名头,我一直有点纳闷,他是有点流氓地痞习气不假,但在无赖辈出的中国史上,刘邦怎么着都不算最强的一个,怎么就一提起他,但凡有点文化的都做恍然大悟状,哦,你在说那个无赖啊!

翻翻史书,明白了,刘邦吃这个闷亏的原因在于祸从口出。像“无赖”这种负面评价,别人说说没关系,谁都知道他人即地狱,听者一般不会太当回事,但要是从自个嘴里说出来,那基本就坐实了,人家会说,他自己都如此这般说了,还不就是那么回事吗?

刘邦“无赖”的帽子,正是他自个儿亲手戴上的。

未央宫建成之后,刘邦感觉很好,带着大家伙在新房子喝酒取乐,也许那天喝得有点高,他不由飘飘然,对他老爹说,您老以前老骂我无赖,不置产业,没有老二肯出力,您现在瞧瞧,我跟老二谁的家业更大?

史书上没说刘老汉的反应,估计只有苦笑的份,但刘邦也没占到什么便宜,他无赖的名头很可能就是这次传出去的。不过,隔了两千多年,我来看这一段,总是忍不住莞尔,寥寥几句话,勾画出一个政治爆发户的小农心态,看他这几句话说的,可不就是老农民看着新屋上梁时的踌躇满志吗?

喜欢看刘邦这样满嘴跑火车。楚汉相争多年,加上对于功臣的血洗清算,那一段历史其实是残酷血腥的,只有间隙中,刘邦的几句大实话让人忍俊不禁,对着书页吃吃傻笑时,那么坚硬的历史也变得富有弹性起来。

刘邦还有一个经典对答发生在他和张良之间。那时天下已定,刘邦一口气封了二十多个大功臣,剩下的人就比较难封了,他们白天黑夜争相说自己的功劳,让刘邦很是头疼,就想先放一放,不忙着揭开这个盖子。

这天他在洛阳南宫,站在高高的复道上朝下看,瞅见他的一堆武将坐在沙子里说话——这个场面好幼稚啊,一般出现在幼儿园里,他们倒不怕弄脏衣服,那些沙子又是从哪里来的呢?这些按下不表,只说刘邦感到很奇怪,问张良,这些家伙说啥呢?

张良说,陛下不知道吗?这些人在谋反呢!刘邦听不懂了:天下这才安定,他们谋什么反啊?张良说,陛下起自布衣,靠着大家才得到天下,您当上皇帝后,封的都是您的亲信老友,杀的则是平生有怨仇的人,现在军吏们计算功劳,认为即使把天下的土地都划做封国也不够封赏的了,他们对能否得到封赏非常怀疑,又担心因以前的过失而被猜疑乃至遭到诛杀,就聚集到一块打算造反了。

刘邦听张良说得好像有点道理,担忧起来,问,那怎么办呢?张良说,皇上平素最讨厌,而且大伙都知道的人是谁啊?

刘邦咬牙切齿地说,当然是雍齿这鸟人!他曾多次“窘辱”我,我早就想杀掉他,但因为他的功劳很大,所以不忍心下手。

张良说,那就赶快先封雍齿吧,这样一来,大家就确信自己都能得到封赏了。

刘邦依了他的话,大设宴席,把雍齿封为什方侯。酒宴结束后,大臣们个个欢天喜地,说,连雍齿都封侯了,我们还怕什么?

在这里我们先不谈刘邦或者说张良的领导艺术,我更想八卦的是,为什么刘邦这么恨雍齿,而且恨得全世界都知道?

史书上关于雍齿的资料不多,只知道他原是刘邦的老乡,不过那时刘邦是个吃快餐盒饭的小亭长,而雍齿则是当地豪强,拽得人五人六的。后来刘邦斩白蛇起义,雍齿也追随他而来,但对刘邦这个人并不是很服气,也难怪,他俩没准就是一条街上长大的,雍齿太知道他的老底了。

但是没办法,雍齿想追随那样一种革命风潮,偏偏革命选择了刘邦,这叫形势比人强,雍齿再心不甘情不愿,也只得暂时在老邻居刘邦手下做个小弟。

在我们的印象中,故人仿佛是天然的同盟,同学啦,老乡啦,可以形成一个看不见的关系网,其实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比如说,同学分到一个部门,过几年,一个原地踏步,另一个提拔了,还是那一位的顶头上司,心气不平和的,就不服这个气了,看着对方在台上指手画脚,心里想的却是,嘁,当年你还抄我的试卷呢!

雍齿:他是刘邦的老邻居(2)

而另一个呢,也未必能心平气和,意气风发夸夸其谈的时候,一眼瞥见下面那翘起的二郎腿加上一张似笑非笑的脸,记起自己的“微时”,顿时找不到感觉了。所以我们家乡有句话叫“新光棍怕见老邻居”,“棍”读轻声,和新华字典里的解释不同,不是光棍汉的意思,而是风光体面,也就是新发迹者怕见那知根知底的人,两者的关系很有些尴尬的。

这个问题,萧何处理得很好。他当年是何等地瞧不起刘邦啊,吕老爹请刘邦进门时,他是那么不以为然,说,这就是一个吹牛皮不上税的家伙,干不了什么大事。后来革命烽火熊熊燃起,领袖之一的他,在形势尚未分明之际不愿意做那个出头鸟,才给大大咧咧的刘邦拣了个头把交椅,他要是摆摆老资格,说说当年事,实在太有理由了。

但萧何是个聪明人,一旦决定让刘邦当老大,就马上谨守起小弟的分寸。他知道,他和刘邦之间,有个整体利益,他必须认低服小,处处保护刘邦的颜面与利益,才能赢得自己的终极利益,至于那些陈芝麻烂谷子,都是些没用的废话!

雍齿似乎不懂这个道理,成日家阴阳怪气的不说,关键时候还让刘邦后院起火。那一年刘邦出门打仗,让雍齿驻守丰城,他前脚刚走,魏国军队后脚就到了,魏军的头头周市带话给雍齿,你跟着刘邦混个什么劲啊,你要是投降我们,还让你守着丰城。雍齿一想也是,虽说魏王也不咋地,但总是个陌生人,不像刘邦,原本街坊邻居的,我还高他一头,现在倒在他手下听喝,不如投降了事!

那年月军阀大混战,大家分分合合是常事,一会儿你投降我,一会儿我投降你,各有各的利益盘算,也都能互相理解,但雍齿这么做,让刘邦难以理解。他投降的原因并不是不得不这样,而是瞧不起自个儿,且以故人的身份瞧不起自个儿,怎么能不让他胸闷到暗伤?

尽管后来雍齿又投降过来了,按照刘邦的说法,还立了大功,但是刘邦一看这个人就不舒服,恨不得杀之而后快。他不是一个擅长掩饰情绪的人,他手下的那帮人又都是那么贼,如此一来,一传十,十传百,人人都知道,雍齿是刘邦最讨厌的人了。

我很难想象此时雍齿的心情,是忐忑不安等着达摩克利特之剑掉下来呢,还是继续满不吝爱谁谁呢?他立的功劳能大到刘邦没办法的地方,必然也有两把刷子,不能把这个人想简单了。

不管他揣着怎样的心情过日子,反正封侯一定是没想到的。刘邦把韩信、彭越他们都给干掉了,居然容下了一个他,还咬牙切齿地封了个侯。

这正是刘邦的成功秘笈之一,窃以为比所谓擅长用人论来得更为重要。单听刘邦说话,那是非常的性情中人,基本上想哪儿说哪儿,不用经过大脑,但看他做事,却是另外一套风格。他把大我和小我分得很清楚,大我是一国之君,小我则是一个有着七情六欲的男人,他的小我看似张扬,内里却随时准备为大我让路。

对于韩信、彭越他们,他应该是有感情的,听到韩信的死讯,他且喜且怜之,但就算他对他们的感情再深十倍,他照样哪怕是曲线地把他们做掉,因为他们触犯的,是他的大我,使他隐隐感到不安全,这是利益之争;雍齿冒犯的,则是刘邦的小我,一个普通人被人尊敬看重的需求,这是意气之争。

一个成熟的政治家当然会把利益放在意气之上,他嘴里说得夸张,却并不真的当成自己的底线,所谓的刻骨仇恨高高举起,然后轻轻放下。雍齿被封侯之后,刘邦没再找过他茬子,他一口气活到汉惠帝三年,此时刘邦已经去世三年。

在追随刘邦的诸将里,这样的善终不算太多。一个人因被憎恶而不是被喜欢,意外地获益,让人想破头,也参不透命运的禅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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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谋:我看嵇康与山涛

每次读《与山巨源绝交书》,都仿佛看到嵇康在那儿癫狂放荡才气纵横地说自己是如何如何不适合做官,因此山涛的推荐简直是陷害,他要与其绝交了。这篇文章的有趣之处不在于嵇康究竟是怎样痛骂山涛的,而是说他自己懒到半月不洗一次头,不到紧要关头,都不起来方便,以及“性复多虱,把搔无已”,“刚肠嫉恶,轻肆直言”,更有“非汤武而薄周孔”之语,在那会儿这可是一句石破天惊的话。那回王朔颠覆金庸,大伙还大惊小怪,跟这一比算什么。

总而言之,在这篇文章中,嵇康表现得十分另类,以至于有人搞不清他跟山涛之间到底是怎样一笔糊涂账,却对嵇康的狂傲不羁难以忘怀。一封绝交书,变成了一个人的独舞,嵇康将他最出彩的地方用这样一种形式表达了出来,似乎远离了他的初衷。

然而我猜,这正是他的初衷。我还猜测他并非真想与山涛绝交,因为他被害之前,曾对儿子说,山涛在,汝不孤矣。更有意思的是,多少年后,山涛又像当年推荐嵇康一样,把他的儿子嵇绍推荐给了当权者,而嵇康之子也就高高兴兴上了任,并没顾及是否会有违父志。所以我们有理由想象,嵇康并不反感山涛,也不仇视仕途,他所要张扬的仅仅是对自由的渴求。

身体的自由,灵魂的自由,嵇康洋洋洒洒千余字讲的就是这个。他的疏懒,他的张狂,无非是不想为外物所牵绊,他要发表的是一篇自由宣言。与山涛绝交是一个由头,不借助这个由头,这篇自由宣言就会显得平铺直叙,无人关注,因为人的天性就是喜欢看争战与冲突,嵇康利用了这惟恐天下不乱的人性,成就了一篇才情怒张、惊世骇俗的不朽之作。

用现在的眼光看,嵇康是个很会找卖点的人,从他一次次成功地炒作自己就可窥一斑。时人钟会慕名前去瞻仰,嵇康只是抡着锤子打铁,看上去对这个崇拜者豪不在意。但就在钟会无趣欲归时,他开口了: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冷冷的话语掩饰不住一个被瞻仰者的自得;即将被杀时,他犹能在刑场上轻抚一曲《广陵散》,看上去无所谓极了,但你看他的诗,一首一首全在讲死亡,他平时还炼丹服药,一求长生不老。由此可见,嵇康是个非常擅长“作秀”的人。这里的作秀倒并非贬义,而是说尽管嵇康在现实中也有庸常的一面,但当他要表达一个理想状态时,马上就会变得奇异精彩、充满创造性与感染力,真有“目送飞鸿、手挥五弦”之境界。这是一种艺术家的素质,嵇康玩的是行为艺术。我并不知道行为艺术该如何定义,只是这样理解:一个人的行为具有某种隐喻色彩,恰如一种艺术。

那么可不可以说山涛是个牺牲品呢?嵇康的行为艺术使他狼狈千年。倒也不尽然,嵇康的绝交书出来之后,山涛毫无反应,这个缄默的男人在多少年之后还重蹈覆辙,并不怕再次招来无妄之灾。

或许他始终理解自己的朋友,甚至嵇康追求的自由境界也是他的理想,只是他不似前者活得那么纯粹。然而他愿意以自己的声誉铺就理想之路,他的无声依然使嵇康不再孤独。

让我们想象这样一种相知,在形式上,他们是众所周知的陌路,在实质上,他们构成一种共谋。他们的交流不是用语言,而是用心,他们默契着,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将手握到了一起。

鱼玄机的堕落史

鱼玄机十三岁时认识了温庭筠,那时他们一个是著名老作家,一个是崭露头角的文学女青年,彼此又非常欣赏,从常识的角度来看,太应该成就一桩风流佳话。偏偏就没有。自然因为温庭筠不够主动,有人说是这老头担心俩人年龄差距过大,他又有“丑钟馗”的名头,但我觉得都像借口。猪八戒同志说了,粗柳簸箕细柳斗,世上谁嫌男人丑,再说还有一顶文坛泰斗的桂冠压住斑白两鬓,怎么着也不该在一个十三岁的、前途一片茫然的小姑娘面前自卑啊!

我怀疑是老温眼光毒,早早看出这小姑娘是个惹不起的主。并非她心如蛇蝎、穷凶极恶,她的难对付,在于她是一个真正的才女。

世上对于才女总有一种浪漫的想像,认为才女是温婉的、清高的、进退自如的,这可能与“才女”二字的形状有关,看起来那么简约而灵动,可是如果你在现实生活中有幸碰到一个才女,就会知道,她们其实没有那么可爱。她们的敏感、热情、自恋、嚣张,写诗作文时是优势,可是过起日子来,既让别人不舒服,也让自己不舒服。现代文学史上有大把的例子,不过为了避免这篇文章过长,我们还是只说鱼玄机吧。

十六岁那年,鱼玄机嫁给了状元李亿为妾。对于这个父亲早逝的小户人家的女孩,也算一条不错的出路,可惜过门三个月,便不能见容于李亿的老婆裴氏,被扫地出门。古往今来的文人大多是鱼玄机一伙的,都对裴氏气不忿,说她虐待云云,但我估计鱼玄机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如果裴氏真的是一个容不下小妾的醋坛子,鱼玄机也进不了门,也许她进了门之后,裴氏才知道小狐狸精的厉害,一不做二不休,索性撵出去了事。

李亿把鱼玄机安排到一个道观里,唐朝的道观是各色男女暗度陈仓的好场合,想象那个周旋于两个女人之间的男人,在天亮之前匆忙地穿衣束冠,然后悄悄合上门扉,假寐的女人该有多么委屈。她摸着自己的脸,柔滑如缎,却无法与一个黄脸婆背后的显赫身家相抗衡,那个男人不是不爱她,却更爱自身安定的生活。

失望就是这样一点点积攒起来的吧?但到底还有爱,就有不舍。几年后李亿去扬州做官,带了老婆裴氏,鱼玄机这才彻底失望也彻底清醒,当心降到冰点,她写下了“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的千古名句。

心灵的觉醒带来身体的觉醒,鱼玄机从此艳帜高张,迎来送往,不再苛求爱与被爱。她的成就感也许更多地来自于征服,李亿的离去与其说伤了她的心,不如说伤了她的自尊,这个要强的女人用更为凌厉的方式复仇。

既然男人都花心,不如找个年轻漂亮的,她看不上前来猎艳的贵公子,却相中他们带来的漂亮乐师,那个叫陈韪的乐师自然不会不谙风情,俩人一时打得火热。

下面就要接上张爱玲那篇《沉香屑:第二炉香》了,美人风华渐老,俏丽的小丫鬟就把她的男人收编到自己名下。张爱玲肯定是受了鱼玄机传奇的启发,有天鱼玄机外出归来,发现了弟子绿翘与陈乐师的隐情。

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滩头上,绿翘此举的意义不只是接管了她的男人,更重要的是,以新一代狐狸精的脱颖而出宣布了她鱼玄机的过气。虽然鱼玄机才二十四岁,但是,面对更为青春的面孔,已不复有绝对优势。何况,面对她的斥责,绿翘反唇相讥,大有翅膀硬了之架势,这些,转化成了严重的危机感,刺激得鱼玄机失去理智。

她打死了绿翘,埋在院子里,有客人发现浮土上苍蝇聚集不去,大感蹊跷,报了官,一桩刑事案件就此浮出水面。这结局太有戏剧性,以至于使人只注意到传奇本身,历来影视剧都着力于表现其中的艳情,却忽略了这文中所有的女人们,当她们感受到男性社会给予的压力时,总是把伤害给予自己的同类。

张爱玲情事(上):误解小辞典(1)

最初是在三毛的文章里看到张爱玲的名字,她谈到贾平凹给她的震撼,可有一比的只有一个张爱玲。那时侯,坊间还没有张爱玲的书,仅凭着对三毛的信任,我想象,必定是个非常精彩的世界。有一天,在街上看到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张爱玲选,叫做《色?戒》的,一股欢喜冲到胸口,翻也没翻,就买了回去。

那个选本很不错,而且,直到现在,《色?戒》都是我最喜欢的一篇。

然后听说三毛写了剧本,演绎张爱玲情事,名叫《滚滚红尘》。这题目很能投合年少者自命的沧桑,而罗大佑的同名歌曲也很好听,凄迷悠远,很像一个妩媚女子望向远方的目光。可惜我看不到那部得了无数奖的电影,连剧本也不曾看过,有人说,三毛的自杀跟剧本没得奖有关系,我有点相信这说法。并不是看轻了三毛,而是,在某些时候,一个小小的问题就能盘根错节,我们突然对自己失去了信心,死亡的一丁点挑唆也会显得那么诱惑,因为绝望做了它的催化剂,我们自个儿与它一拍即合。

回过头来,还说这剧本。很久之后,我对一些东西不再那么迷恋或者说迷信,可以看到的东西反倒多了起来,其中就有这个剧本。从头到尾读下来,我得说,这部剧本确实没法得奖,三毛把张爱玲塑造成了恋爱中的女子,时而娇憨,时而放恣,便是冷漠,也是突显的,要让人看到、感觉到的那种。那不是张爱玲,那是三毛自己,这两个女子是大相径庭的,单从死法也可以看到,一个是轰轰烈烈地绝望着,拿丝袜自缢,一个是静静地,等待生命终点的必然到来。

也许,三毛没有错,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张爱玲,我怎么能断定自己心中的那个是标准答案?但我愿意说说我心中的这一个。虽然说男女情事,本没有外人置喙的余地,我却认为,有一些注视是以生命观照生命,并期待另一些生命前来共鸣。

1943年末或是1944年初,胡兰成在南京寓所短暂赋闲,躺在藤椅上看苏青新寄来的《天地》。作为汉奸政府的要员,又是颇有声名的才子,想必时常收到这一类增刊,他也是有当无地看看而已。然而他看着看着,坐起来了,因为这一期上刊登了一篇不寻常的,《封锁》,作者是个陌生而普通的名字,张爱玲。他看着看着不觉坐直起来,细细看完一遍,复又从头看起。

那的确是一篇很好的。普通的女教员,和普通的中年男职员,因为封锁以及一个微妙的原因,得以在公交车上相识,短短的一段光阴,由调情走向爱情,他们决定相爱,各自背叛自己的家庭。然而封锁解除了,两人重新回归到固有状态,“上海做了个不近情理的梦”,一切景物经眼之后重新死去。这篇的好,在于描述了庸常人生:男职员西装革履,却被老婆勒令带包子回家,女教员面如白描牡丹,却即将面临老大失嫁的危险,都是凡俗男女,却不能完全收起渴望传奇的心,一点点不甘,朝着轰轰烈烈的人生的些微试探,成就了这场公交车上的艳遇,然而,当时间的封锁取消,不再是那样绝对的暂时,而重新进入无尽的过去与将来时,他们也任凭红尘淹没,不做挣扎。

胡兰成只说这写得好,没做过分析,其实文中的男主角倒和他有几分相似,想要浪漫,却脱不了俗,一点点油滑加无奈,偶尔也会豪气冲天,立即又自怨自艾地颓唐下来。张爱玲准确地刻画了这一类中年男子的情态,胡兰成最初对张爱玲的激赏里其实有一点如遇知音的过电感的,当然这么说他一定不会承认。

如上所说,他是喜欢弄传奇这东西的,稍有机缘,总会怂恿自己的心,做风做雨,做欢喜大快,兴奋得颠三倒四,潜意识里当一场情事的铺垫。

然后便寻了机会,登门拜访。张爱玲先是不见,第二天却打了电话来,反要去拜访他。张爱玲前拒而后访,大约警觉的本性使然,纵然对胡兰成不无好感——他入狱期间,她曾陪苏青一道去周佛海家为胡兰成说情——对这贸然的来访总是不习惯。然而他毕竟是她有限的生活圈子中一个不速的男客,而且据说颇有才名,虽说张爱玲的七窍玲珑心早将一切窥破,但正处于想要恋爱的年纪,却没有合适对象的她,也不免对此人多一些留意.

bao.

张爱玲情事(上):误解小辞典(2)

这样说或者会招得“张迷”不满,我自认为无一丝贬义。像张爱玲这等聪明人,外人决不可能将她瞒过,能瞒过自己的,还是自己的心。那时候,她需要爱了,就像花需要开了,她作为女子的千娇百媚需要寻得一个观众,若是不能情逢对手,她就要拿一个现实的人来做包装,用自己的想象将一个可能的人包装成她希望的样子。

这人必须与她有一定的距离。若是太近,那包装就容易捉襟见肘、四下透风;最好和她有着完全不一样的人生,她的想象力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因为她的自矜,使庄重男子不敢轻易靠近,倒是轻浮男子把一切看得稀松平常,勇于挑逗,更有可能进入她的生命。此刻,张爱玲的聪明不再用来判断,只用来粉饰,只要有一个着实的影象,她便能拟想成一个理想。朱碧曾说电视剧《橘子红了》之于原著,不过如《红楼梦》里的茄鲞,拿十来只配过后,已没有了茄子味,只借一点茄子香而已。在张爱玲的感情生活中,胡兰成就是那只其实不怎么的的茄子。

匆匆来访的胡兰成,悻悻离去的一刻,并不知道,他已经被这女子选定。

她打电话给他,说要去拜访他,多年之后,一个超级“张迷”水晶接到张爱玲的电话,兴奋无比的同时,联想起张爱玲的这个电话,总结道,她总是主动。我想,她的主动,大约是缺乏安全感,想要将什么主动抓在手上。并不是对那男子有多么在意,只是当念想成型,她有一个希望在那儿时,不安全感便开始如影随形,因为她知道:“世界上任何事,都是不会称你心意的。”

胡兰成如愿见到了张爱玲,可是真人到了眼前,他居然只有失望。见惯了风月的他,不知道将张爱玲想像成怎样的风流人物,而张爱玲虽然在有足够安全感的情况下,也能表现出她丰富有趣的一面,可在无法确知实情的场合,她习惯了收缩再收缩,一方面是为了自我保护,另一方面也是骄傲,她原本不需要花枝招展地讨好世人、尤其是男人的。

在胡兰成眼中,这女子竟羞缩如中学生,他于是换上居高临下的面目,问起她的生计,又大谈自己的经历。他本是自恋的男子,面对的又是这么一个安静的女孩,虽然不喜欢,但总归不讨厌,足以充当一个合适的听众,让胡兰成过一把演说瘾。

就这么一个说,一个听,不觉过了五个小时。志得意满的胡兰成送张爱玲出门,两人并肩走着,胡兰成突然说:“你怎么高,怎么可以?”这话把“俩人说得非常近了”,很有挑逗的意味。而胡兰成此刻却未必对张爱玲用情,只是习惯使然,便是不喜欢这女子,也希望能博一切女子的爱慕,好做优越的感叹,也许还能成为写作的好题材。当然,他也不会因此就刻意经营,这么一句挑逗,恰如一句闲笔,说好听了是不着一字尽得风流,说难听了就是有枣子没枣子都打一竿子。

这本是张爱玲笔下男主角的拿手好戏,她“就要起反感了”,却终究没怎么样。也许是身陷其中,难识庐山真面目,也许怎样的女子,寂寞中,也会渴望一个男子轻薄的冒犯。最初的诧异与警觉只是一闪而过,很快便转成准备爱了的不胜欢喜。

虽说第一次见面并没留下良好印象,胡兰成并不甘心就这么放弃。张爱玲文采与形象的反差令他惊讶,他愿意猜测,她必有他所不知道的精彩有趣的一面。第二天,他就去拜访她。这一拜访不当紧,才知道太将张爱玲低估了,这一回合战场转换,到了张爱玲的地盘上,她将态度放轻松了不算,房间的布置也将她的家世显示了出来。胡兰成原本是草根人物,尽管表面上相当高傲,骨子里未尝没有一份自卑,见了这真正大家闺秀的华贵之气,少不了要归心低首,而张爱玲的房间除了贵族底蕴,还有明亮刺激的现代感觉,这一切都是胡兰成所不熟悉的,仰慕之余,一点点的虚荣,更让他生出攀附的心。

并没有冤枉胡兰成,多少年来,他始终将张爱玲的家世放在口中,还去南京看过张家老宅,抚古追今,更兼沾沾自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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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情事(上):误解小辞典(3)

他于是给张爱玲写信,非常文艺腔地表达爱慕之意。如同最初的调情,本是张爱玲最看不上眼的,可是信中提到张爱玲“谦虚”,却让张爱玲如遇知音。

因为张爱玲在他面前始终只是沉静的听众,女学生般的沉静温驯,他看不透这安静后面的器局,只当是小女子的谦虚。原本是误解,是对张爱玲的低估,但是想要爱的张爱玲用她的想象力重新包装,用她的心灵的力度与广度重新诠释,自认为有一种对现世、对人生的虔诚。

两个误解加在一起,碰撞出了爱情火花,这情形老让我想起《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中的“误解小辞典”。萨宾娜与弗兰茨,他们对每一个词的理解都不同,“如果把萨宾娜与弗兰茨的谈话记录下来,就能编一部厚厚的有关他们误解词汇录了。”比如说音乐,他理解的音乐和她理解的就完全不同,他还常常和她谈起自己的母亲,以为对于母亲的这种忠诚会将她打动,殊不知她更迷恋的是背叛。还有音乐、还有光明与黑暗,以及对墓地与纽约的美,他们从来也没有与对方合拍,可这一点也不妨碍两人最初的相爱。

这是一个很有趣的情形。张爱玲有一句名言,说我们自己也做不了自己的主,的确,连爱情有时都会被非心灵的东西操纵,青春期的好奇心,突如其来的情欲——姑且不论相貌金钱权势,也许很多年之后你可以总结,那不是爱情,那是什么什么,可是,在被感情击中的一刻,那种灭顶之感正与被定义了的真正的爱情相同,而且,谁能告诉我,真正的爱情是什么?我们,我是说大多数人,就是把生命投入到这掺和了各种成分的“爱情”中了。

张爱玲就这样爱上了胡兰成。让我们想象,如果她遇到的不是这个媚俗的小男人,而是另一个男子,她会不会爱上他?我想是会的,只要这个人不乏味,敢于进犯,有她所陌生的东西,比如像《飘》里面的白瑞德,或是《简?爱》里的罗切斯特,干脆就从她的作品里找个人吧,就是《白玫瑰与红玫瑰》里的佟振保,我认为,只要他们热烈地追求她,这个有无数理论而缺乏经验的女子都会与他们相爱。

我们的确是做不了自己的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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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情事(下):她其实也愿意试(1)

许多年之后,胡兰成深情写道,这世界上,但凡有一件事一句话是关于张爱玲,皆成其为好。这样的仰慕,又是来自旧日恋人,换成其他女人,即使不感动,起码会感慨。但张爱玲大概只用鼻子哼了一声。她写信给夏志清,说,胡兰成书中讲我的地方夹缠得厉害,他也不至于老成这样。后来来过很多信,我要是回信势必出恶声。

这话已无关爱恨,只有三个字,“鄙视他”。胡兰成这一套没人比她更清楚,貌似情深的背后,总有他的用心。这颠三倒四的夸赞,一如文学少年在人前褒扬名著,并非是何等了解与喜欢,只是,夸赞了它,正可显示自己的水准。何况张爱玲与他更有一段情事,夸奖她也就等于夸奖自己,这也是自抬身价的路数之一,虽然胡兰成已多次撰文将自己大夸特夸,但想来还是不过瘾。

不知道有多少张迷替张爱玲不值,无端端地做了胡兰成一个托儿。张爱玲自己也反感书商利用她的名字推销胡兰成的书,但事到如今,已无法回首,那一段“欲死欲仙”的情事,也许成了张爱玲留给自己的一个笑话,向来是冷眼看风月的,怎么就阴沟翻船,栽到这个喜欢弄风月的老男人手里了呢?

1945年,张爱玲在《小天地》上发表散文《气短情长及其他》,是一段段的杂感,第四段写到,冬天她第一次穿皮袄,摸着里面柔滑的皮,自己觉得像只狗,偶尔碰到鼻尖,也是冰凉凉的,像狗。看到这一段时就觉得诧异,寻常文字下面,分明是孜孜的欢喜,小女人式的自怜与爱娇,张爱玲何曾如此温存起来,后来看胡兰成说,因为张爱玲版税高,能自立,他只给过张爱玲一点钱,她去做了一件皮袄,很高兴。想来是这一点高兴,忍不住要说,又不好明说,变成了这一段半掩半露的文字。

敏感的人天生孤寒。原本对父亲有一种温存的情绪,却被年少时的殴打与羁押破坏了大半,母亲是西洋美妇人,总用一种淑女的挑剔来对待她,张爱玲习惯了与世界保持距离,却又对人世的温暖心存向往。与胡兰成的这段婚姻,等于帮助她和世界建立了又一种联系,她愿意与他耳鬓厮磨,同出同入,在人前看他,吃他的饭,穿他的衣,装成人间寻常妇人。所以一件皮袄,就能让她心花怒放。不久,又在与苏青的对谈中说,爱一个人爱到跟他要零花钱的地步,那真是最严格的检验。言下既有甜蜜,大约还有惆怅,因为预感这样的甜蜜不复再有,胡兰成给她的原本只是一个礼物,而不是家用,虽然写下“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情话,其实还是当她是女朋友,不是贴心的妻。

他说她是独立的民国女子,临水照花人,足够养活自己,便理直气壮地不必担负她的生活。爱着的时候,她愿意接受他一切说法,稍一置疑,连带这一段感情也变得没颜落色,于是收起做小女人的愿望,为他变得强大而不在乎。然而,生活总会自己检验给她看,旋即,日本人大势已去,汉奸胡兰成仓皇退到武汉,在这里认识了十七岁的美少女小周,忙里偷闲还要在江边排演一出风雅戏文。

他教她读诗写字,享用她的崇拜与感恩,无知所以无辜,无辜所以可人意,那如绸的脸庞能够给老男人几多青春的激情,也许还会有可笑因而可爱的小问题,让他醍醐灌顶地发现,非知识女性更为妩媚。相形之下,和张爱玲在一起的时日就太重了点,两人日日房中闲话,偏她什么都懂,想在她面前卖弄点什么,不由先带了三分紧张,话也说不囫囵。被爱情弄昏了头脑的女人倒是赶紧安慰,说她喜欢他这样,又夸他自有一种聪明,他虽松了一口气,哪比得上在小周姑娘面前的自在欢喜?

他还惦记着张爱玲,就像优游的僧人念着他的佛,敬仰是诚心的,但你要说他喜欢,那你脑子肯定坏了。偶尔回到张爱玲身边,写了和小周的风流韵事给张爱玲看。别以为这是坦率,根据我对男子的了解,他是在显摆,看胡兰成的书可知道,这人多么爱显摆,甚至不分场合不论观众,知道张爱玲是会不悦的,但这不悦更证明了对他的爱,要他不窃喜也难,回去对小周大概也会细细描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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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情事(下):她其实也愿意试(2)

一切才刚刚开始,这场言情剧里便是有了不和谐音。张爱玲的第一反应不是唾弃,而是遮掩,她要瞒过自己的心。好不容易爱上一个人,纵然他有千宗罪,也舍不得轻易放弃,因为知道再爱一次很是不容易的事。张爱玲这人,燃点太高,非得有浩大的火焰才能点起火苗,所以她珍惜这一次燃烧。

就像戏台上的青衣,她转过身,长长的水袖掩住朱颜,她装做看不见这个自命风流的老男人的轻薄委琐,而是——我这样想象,找了无数理由为他开脱。或者循了他的思路,列举古往今来挟妓出游的旧文人,或者依照个人经验,和某个有类似行径但不太招人厌烦的人对照。她耗尽心神只是为了说服自己去认可他,因为懂得,所以慈悲,现在,她希望这话落到自己身上,她若能找出理由认可他的行为,也是放了自己一马,她就不需要和自己挣扎。

然而,怎么可能呢?她的一双冷眼里怎么能揉得了沙子?不是放不过那些女人,而是容不下他,不求他品格高尚为国为家,承担她的生活,甚至于,她还可以倒贴——自称一钱如命的她,一次次给难中的胡兰成寄去生活费——只求他不要出丑,那副风流才子的扮相,是她生平最看不上眼的,她嘲笑过喜欢教姨太太念书识字的老男人,怎想竟应到自己身上?若是别人,她可以没心没肺地嘲弄一番,换成自己的爱人,那份轻视成了一柄轻巧的飞刀,掉过头来,刺向自己。

就这样在两极之间游走,时而勉强原谅,时而耿耿于怀,那不得畅快的心境,便是她自己最恐惧的“雾散”了,黏糊糊的,不分明的,苔莓上是阴湿气息,半生半死的绝望与茫然,那是喜欢鲜明刺激的现代风格的她,最不能接受的状态。张爱玲笔下最是留情的人物,是《多少恨》里的虞家茵,眼看两人关系就要变得委屈暧昧,宁可就此人间蒸发,相对于白流苏、红玫瑰乃至王佳芝,那个平凡女子大约更趋近张爱玲心中的理想形象。

胡兰成此刻又早已别了少女小周,虽然蜜月期还没过完,日日“待她如新妇”,但大难当头,保命要紧,他只得离武汉赴温州,只是将素日积攒统统交给了小周。看到这儿,我非常小人之心地认为,金钱才是检验爱情的惟一真理,虽说是张爱玲不在身边,但他明明可以把身家留在上海的,为何信不过清高又自立的张爱玲,倒是信得过萍水相逢的小周?小周后来果然没有还他,说是被国民党抄了去,胡兰成不知真心做何想,但总是愿意相信的,不然岂不成了小周匿他钱财?这场桃花运变了味,财情两空,他更不肯接受。

一个留神桃花运的人总会遇上桃花运,别了小周,还有范秀美,虽然徐娘半老,此刻却是他的庇护女神。就是这样,我还是觉得奇异,人家原本是护送他逃亡的,一开始还范先生范先生地叫,十分地谦恭,怎么过了一两日,就生米做成熟饭了?就是张爱玲这专写传奇的人,只怕也要目瞪口呆吧。

凡此种种,人在上海的张爱玲渐渐有所感觉,而胡兰成也不是当初那视她若珍宝的人,没有那个心劲,变得粗率少耐心,她千里迢迢地去温州探望,他也是淡然,后来居然因她不善待人接物责备她,和当初大不是一个标准,将张爱玲当寻常妇人来要求。

她再也没法跟自己解释。到底是清坚决绝的人,宁可忍受断腕之痛,日夜的悬心终究得一个结果,那决心,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下的。仍然与他通着信,怀了一份慈悲,对这奔涉于流亡路上的人,还缩食节衣给他寄去生活费,这样做,也许并非出于爱,而是爱着自己的爱,她是一个爱上爱情的女人,即便曲终人散,也想做得尽善尽美,好像那副《桃花扇》,要将淋漓鲜血,描成灼灼桃花。然后,待到他终得安宁之所,逃过小劫,方才道一声分手,算是仁至义尽,如席慕容文中所言:如果你在年轻的时候爱过一个人,请你一定要温柔地对待他,这样隔年回首,方是一份无怨的青春。不管张爱玲如何喜欢揭破人间真相,轮到自己,还是保留着一份唯美的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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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情事(下):她其实也愿意试(3)

她写信给他:我已经不喜欢你了,而你,是早已不喜欢我的了。这句中,分明有伤心委屈,不是为他,是为自己,为这一颗七窍玲珑心里放的不是烛照四方的宝石,是破棉败絮,她自己,弄错了。

可惜胡兰成连她这一丝伤情都辜负了。他连娇媚可人的小周都顾不上,哪还顾得上他的九天玄女?她不让写信,正好不写,只给炎樱写了封辞藻花哨得可疑的信,“敷衍一下,不欲自异与众而已”。

张爱玲算是一颗流星,从胡兰成的情感天空上划过去了。都说这样比较好,爱如烟花,只开一瞬,顷刻寂然之前,还拖了华丽的尾巴,倒是张爱玲为文为人的风范。哪曾想胡兰成行事却和小商人仿佛,就是陨石,他也要测验一下它的含金量。她的电影上映,他比谁都喧哗,知道是决不能说的,会暴露自己的身份,话说上一半,想要人们从他的表情看出破绽,圆满了他的虚荣心。然后又兜兜转转,到日本、到台湾,随着张爱玲重新声名鹊起,那段往事,又成他的感情资本。她偶尔跟他要一本书做资料,他就认为是她旧情复炽,还惦记着他这糟老头子,写信去撩拨,自以为很有一番手段,那情形,酷似《多少恨》里家茵她爸,一进屋,只嫌空间太小,他多少手段挥洒不开。张爱玲一封回绝信写得斩钉截铁,从此再不睬他,他也不羞愧,还在家跟老婆算计着,若张爱玲肯回头,他老婆就腾出空来,见张爱玲回绝,他那专爱嫁汉奸的老婆出主意,让他装作没收到这封信,再写信去,连胡兰成都觉得无赖,没有答应,可又觉得他老婆这主意真好。

张爱玲的好,主要是一个明白。她洞察幽微,洞若观火,一应委琐可笑可怜之处总逃不出她的眼睛,再体面光鲜的爱情也能让她看到尴尬之处。她体贴女人,更了解男人,最典型的是那佟振保。她看男人原是看到骨子里,最是不该爱错人的一个,偏偏就爱错了。我们这一生,都会爱错人,可能会悔恨,更有可能,待时间距离打上柔光,再不堪的人与事也成了明信片的平面风景,看上去还挺美。而张爱玲不能,她碰到的是这样一个人,自恋,爱卖弄,又会写文章,恨不得把自己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向全世界直播,因为觉得自己哪怕吐痰如厕都姿势优美,是谁说,他是对了一辆自行车都会声泪俱下的人。躲不开,自然忘不掉,一场错爱,别后经年还要承担代价,碰上这样的一个主,我得说,那真是不走运。

萧红:只因她贪恋泥淖里的温暖

最早看到的萧红的文章,是《小城三月》,讲述东北一个端庄的小城里,一个女孩子温柔而隐秘的爱。萧红的笔调清清淡淡,不刻意渲染,却传递出了无尽的伤感。

又看了一些,与张爱玲的浮金焕彩的华丽气象不同,萧红笔下是一派近乎稚气的天然,像一个孩子无心的讲述——那个孩子就坐在姥姥家的门槛上,没心没肺地饶着舌,可是沉重与悲哀终于从言语间带了出来,那个孩子的脸,也被阴影遮住了一半。

喜欢这样的文字,难免会关注到作家的生平。这方面的内容不多,零零星星地积攒下来,渐渐有了个整体印象,而这整体印象,正如那孩子脸上的阴影,一种无辜的惨伤。

萧红不长的一生里,大致跟过三个男人,每一个男人对她都不好。第一个男人曾与她订婚,但萧红莫名其妙地跟另外一个男人出走了,过了一段时间再回头找这位未婚夫,被对方家人逐出门外。这未婚夫也似是个有情有意的,把萧红安置到一个地方,两人同居数月,等到萧红的肚子渐渐大起来时,未婚夫突然无影无踪了,结合整个事件来看,简直像个有预谋的报复。但是,就算是一个报复,仍比萧红后来遇到的男人对她还要好一些,起码这个男人给她留下的是一个谜团,而不是确凿的侮辱与冷漠。

第二个男人是萧军,很多文章喜欢把他的形象描写得很正面,与反面的端木蕻良做对比,可是,据说,有一次,萧红的脸上有一块青肿,朋友问她怎么了,她说是跌伤的,萧军冷笑道,别不要脸了,什么跌伤的,还不是我昨天喝醉了打的。要不是转述这话的是个小有名气的作家,我简直要怀疑是无中生有的传闻,一个文明的男人,怎么可能说出这样的话,粗暴地撕下那女子最后一点遮掩,冷酷的语言比拳脚伤害更重。

张爱玲情事(下):她其实也愿意试(4)

至于端木,就更不用说了,他对于萧红的文字都轻视。他当着她的朋友的面,读她写的关于鲁迅先生的文章,鄙夷地笑个不停:这也值得写,这有什么好写?对于一个以文字为生命的女子,这伤害可想而知,要是别人这么说,还可以对他的有眼无珠一笑了之,偏偏这个人,是她无法忽略的丈夫。或者萧红意乱情迷死心塌地倒也认了,但她接受他以前,曾对聂绀弩说,端木是胆小鬼,势利鬼,马屁鬼,一天到晚在那里装腔作势。

她的一生,确实可堪同情,可是,她为什么总是落到如此悲惨的境地呢?

不要拿才女薄命来遮掩。和她时代相近的才女,虽然情路都不是很顺当,但起码都保住了自己的尊严。就说丁玲吧,胡也频对她始终钟情,冯雪峰虽为现实所阻,却也脉脉有情,更不用说与她白头偕老的丈夫陈明,在她去世多年之后,写回忆文章时,仍饱含着动人的柔情。张爱玲算比她运气差点,但也只是感情上受点伤,跟尊严被践踏没法比。

萧红落到这个地步,要怪她自己,萧红太习惯于在灵魂上依赖他人,这个他人,不专指男人。我们都知道,鲁迅对萧红很爱护,萧红也写过一些怀念性文字,可是这份友谊在许广平的笔下又是一种味道,尽管她努力写得非常温婉。

许广平说,萧红特别喜欢去她家,几乎每天都去,一呆就是大半天,鲁迅先生没有那么多时间奉陪,就让许广平陪着,他自己在楼上看书。许广平身在楼下,心却在楼上,那时鲁迅的身体很差,她担心他照顾不好自己,又没法上去探视,一边陪萧红说话,心里却非常紧张。果不其然,有次鲁迅看书时,坐在躺椅上睡着了,被子滑落下来,先是小病,最后演变成大病,再也没有起来。

许广平是在萧红去世后写这篇文章的,仿佛只是为了怀念,但那份怨责怎么着也是掩饰不住的,像我这样的读者看了就要叹,萧红,你也真是的,老是去人家家干什么呢?你难道看不出人家的不耐烦吗?

我想,萧红决不是那么不敏感的人,只是她没办法,她没有一份好爱情,鲁迅及许广平曾经给予她的爱护就是她惟一可以投奔的温暖。她也许已经看出人家的冷淡,可是,不朝这儿朝哪儿走呢?这儿,毕竟是逐步冷下来的微温,剩下的三个方向,则是无边枯寒。甚至她和许广平絮絮而谈时,心里也不是不紧张,但她仍然将身体在椅子上陷得更深一些,无视墙上移动变幻的光影,言笑晏晏。

张爱玲有过类似的经历。她在美国,拜访胡适,头开得非常好,也算相见甚欢,可是,当说到某个话题时,胡适脸色稍稍一暗,张爱玲马上捕捉到了,十分不安。即使在那异国他乡,面对这位非常欣赏自己的偶像级前辈,张爱玲也未敢多加亲近,她太明白求近之心往往弄成疏远之意,距离也许是友谊的保鲜剂,倒是胡适还来看望过她一回。他们一直保持着这样淡然的君子之交,避免了因过于亲近而生出的些微尴尬。

我有时看名人们回忆朋友的文章,或者是第三者讲述两个人的友谊,总怀疑里面有我们所不知道的隐情,两个人,真的可以那么亲密而又那么清爽吗?反正我的经验是,哪怕与别人握手的时间略长一些,我都要担心彼此手心里的汗把大家弄得都不舒服,这种担心倒不只是针对异性。

我不知道萧红可有类似的体验,是否担心华美的袍上爬满虱子,也许她知道,但她不在乎,她更想要取暖,即使将虱子一道披挂上身。她像忍耐虱子一样,忍耐着世界的冷眼,还装成一派天真模样,仿佛因不谙世事而无从察觉,就可以不受伤害。

她不肯残忍地对自己,就轮到别人残忍地对她了,他们都看出她没有勇气跑掉,他们全都把她给吃定了。休说人性皆善,更不要以为肌肤相亲的男女之间总是爱意与温存,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只要有可能,总有人想要占据上风,萧红随机碰到的男人更不会例外。更何况她习惯于在最坏的处境里贴上去,一无所有,穷形尽相。也许她高看了那些男人和他们的爱,那种无私伟大的爱只会在琼瑶奶奶笔下出现,就连古代经典言情剧《西厢记》里,张生和莺莺缠绵之后,马上做的是掀开被子看看有没有见红,让我们想像,如果他没看到,会怎么样?而萧红,两度怀着一个男子的孩子,和另一个男子恋爱。

张爱玲情事(下):她其实也愿意试(5)

《聊斋》里有一篇,说一个女鬼还是狐狸精与一个男子相好,男子的家人排斥她,羞辱她,她仍然“含垢为好”。我觉得这四个字特别好,多少女子,就是这样无望地忍耐着,那样敏感的心,这会儿却装作麻木。

萧红与男人的关系,其实是她与这世界关系的一个缩影。她不够决绝,不够果断,她老想贴上去,拖延着,赖着,她太贪恋泥淖里的温暖,不肯孤立无援地站在天地之间。直到她弥留之际,才脱下了那副天真热情的面容,写道:平生遭尽白眼,身先死,不甘、不甘。她心灵里的寒逼出来,灵魂终于孤单单徘徊于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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