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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第二十四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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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秋临近,即便到了夜里天空也是一片清爽。月光照耀着的天空像是来自地球另一边,依旧有如白天那样晴空万里,白云取代了星星。

林海别有兴致搬了凳子坐在院子里看云。

没有了小阴谋好使,才有了这番闲情。

“看什么呢?”是那个黑发女生。见林海抬头看得专注,特意出来查看。“今晚怎么一颗星星也没有,跟大白天似的。”

“月亮太亮了,星星就消失了。”

林海笑着说道,眼睛依旧盯着天上形色各异的云。

黑发女生看着林海,随即怕被发现似地迅速掉过头,有些犹豫的开口说,

“但是怎么就你一个人坐这,你朋友呢?”

一想到今晚要和孙博迪同床共枕,林海表情瞬间变得有些失落,为了应对特殊情况,自己连情侣旅行必备品都带来了,没想到竟然毫无用武之地,这个高南希实在是太不识好歹了。

林海随手指指楼上,连解释的心情都已经没有了。

黑发女生悄悄看了眼四周,确定没人后,于是悄悄蹲到了林海边上,抬起亮闪闪的大眼睛看着林海,说,

“要不我陪你一起看吧。”

言下之意已经无比明显,林海愣了一下,低头看对方并不像是在开玩笑后,挪动身体正对着对方。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坐在这吗?”

黑发女生想了一会,还是摇了摇头。

“是在等一个人,我对自己说,如果她来的话,我就正式跟她告白。”

“就搬个凳子,其他什么也不准备?”

“等到你三十岁的时候,也许也会变得像她一样,比起梦幻之类的事物更想听到朴实可靠的话。”

林海眉眼带笑,说完转过身子抬头看着天空。

黑发女生站起身鼓励性的拍了拍林海的肩膀,转身回屋去了。路经南希房间时,犹豫了一会,随后轻轻敲门,待南希开门后,指了指楼下,

“他说让你下去一趟。”

说完也不等南希回答,直接回了自己房间。

南希一头雾水,走到阳台边上朝下张望,见林海跟棵向日葵似地抬着脑袋正对着月亮,忍不住大喊,

“你干嘛呢?在进行光合作用吗?”

林海保持抬脑袋的姿势不变,随即转动四十五度看是南希,顺势招了招手。

南希转身回屋套了件外套,下了楼。

“你一个人坐这干嘛呢?”

说着也从大厅搬了张凳子坐到林海边上,一抬头,这才发现一大片的白云。

“这云怎么看着这么低,还有竟然连颗星星都没。”

林海深吸一口气,无奈只得再解释一遍,

“那是因为月亮太亮了,所以星星都看不到。”说完还嫌不够,又补上一句,“你三十年这么长时间都去喂猪了嘛。”

话音未落,某只至今尚未懂得吸取教训的林小鹿被狠狠拔掉了几根毛。

“华清没事吧,刚刚看她吐得挺厉害的。”

林海一边揉着脑袋一边不忘关心一下华清。

“那也没办法啊,妊娠反应都那样。”

南希这下发现了天空的魅力,目不转睛的盯着上面。

一边的林海一脸坏笑凑近,

“羡慕吧?”

“羡慕什么?”南希一头雾水。

“羡慕华清啊,人家马上就要实现女人的终极梦想,成为一个母亲。”

“······你脑子是拿去喂猪了嘛,你知道一个人带孩子有多辛苦嘛。”

“那倒也是。”林海想了想,郑重的点了点头,“这个你放心,这点责任心我还是有的。”

这下南希坐不住了,有些尴尬的挠了挠头,说得这么直截了当,就跟两人已经谈婚论嫁似的。

“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注意!这不是娇嗔!这是个疑问句!

南希觉得就这么让林海糊弄过去实在是有损英明。

当然,林海平时看他嘻嘻哈哈的样子,也不是个吃素的。见南希有意装傻,于是立刻摆出一副吃惊的面容看着南希,

“你不知道?你活了三十年连这个你还听不明白?”

的确,三十岁是即便面对一帮男人讲黄段子也不好意思说听不懂的年纪。这个时候玩装蒜这招确实是有些说不过去。但南希牙一咬,豁出去了。

“你不说我走了。”

说着就要起身,被林海一把拽住。

“我说行了吧。”

南希这才重新坐下,努力控制自己的面部表情,同时有些气恼今晚的月亮为何要这么亮堂。

为防止自己笑出声,南希恨恨掐了把大腿,暗暗提醒自己,一定要矜持!就算再怎么久没被告白也不能显得像倒贴!

但明显加快的心跳声表明即便活了三十年,在面对告白这件事上,紧张还是必不可少的。

林海松开南希的手臂,在口袋里一阵翻找。南希瞬间惊了,难道不是告白?是求婚!

“恩?哪去了?”林海皱着眉,干脆站起身,重新翻找上下口袋。

“什么?找什么?”

南希同样焦急。

“找到了。”林海从口袋里掏出一枚硬币递到南希面前。“这是今天早上我许愿的那枚,本来想投进去的,但是一想里面肯定堆了不少,佛主一定忙不过来,所以就留着了。现在你留着吧。”

南希几乎是颤抖着双手接过了硬币,至今还有些难以置信。

“我没看错吧,这是一块钱的那种硬币吧。”

“这不是一般的硬币,这是承载了我心愿的硬币。”

“你许的什么愿望?”

林海清了清嗓子,有些难为情。

“希望我们俩能百年好合,早生贵子这样子的。”

“······”

南希幻想的月光下甜蜜告白泡汤了,甚至连一句正儿八经的“我爱你”这样的字眼都还没出现,一阵别具凉意的秋风吹来,林海二话不说,裹紧衣服就奔回了屋。留下南希一人被风吹得腮帮子都疼。

三十岁,是连被告白都不能得偿所愿的年纪。

而得知了林海经典告白语录“百年好合,早生贵子”的华清与蒋雯的笑声惊醒了楼下熟睡的店家老板。

“这孩子太靠谱了,多么实际的心愿啊。”

即使胃里翻搅,华清依然不忘损上两句。

蒋雯因为突然其来的大笑而将水全喷在了被面上,现在正一边擦,一边肩膀剧烈的抖动。

“我发誓我下一部小说里一定要把他加进去,太有看点了。”

而另一边,几乎以百米冲刺跑回房间的林海一声不吭走到卫生间关上门,手掌摁着的心脏有如安上了马达,林海望着镜子自己涨红的脸,笑了。

隔天一早,因为蒋雯要赶稿的缘故,孙博迪修学分,华清一早已经连着吐了两次,南希一行人在吃完早饭后,搭上了回城的班车。

林海不闻不顾,准确将自己与南希定位成了老夫老妻,按他的话说如果要按动心那一刻来算的话,那么他们两人已经是第十三个年头。南希正想反对,蒋雯在一边提醒道,

“他没说你俩交往了十三年已经很对得起你了。”

南希这才作罢。

而前男友这类生物有时候就像是个诅咒。在一起时每天想着要见面,却总是不得所愿。分手了,想着对方能彻底从自己生命中消失,却不分时间地点,就好像全世界就剩那么几个地方,感觉全世界的人都在撮合你俩。

对此,南希深有感触。一早来公司站到电梯前时就已经隐约有了这种预感。果不其然,电梯门一开,高格两手插兜站在里面。

“早。”

南希礼貌性的对着高格点了下头,随即站到了另一边。

“看来跑得也不怎么远,这么快就回来了。”

对高格的挑衅南希一早就有了准备,面不改色淡定从容的转过身看着高格,回答说,

“我本来也想多待几天,但是一想到办公室有一大堆事等着我处理,所以马不停蹄的赶回来了。身为上司不用太感动,这是我分内的事。”

几乎所有的事物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慢慢消失,唯独有一样,他不仅躲开了时间,而且一旦出现就永远不会消失。那就是厚脸皮,她只会随着时间而变得越来越厚。

高格看着南希,在对上彼此目光的瞬间,相视而笑。

感谢时间让我认识了你,感谢彼此陪伴五年的时光,感谢你真诚以待提出的分手,而不是在五十年后,所以我想我们还是朋友。

一年后

一年的时间可以发生很多事,你考上了某大学认识了某个女生搞大了人家肚子被学校开除从此过上一蹶不振昏沉度日的生活,又或者你偶然去了某家夜店认识了某个豪门公子,假装了一年的贤良淑德终于农奴翻身把歌唱如愿嫁进了豪门。而南希一行人同样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华清英勇可加,使出吃奶的力气顺利生下了七斤重的男婴。

孙博迪已正式就职于宏盛,且提前结束了实习生生涯。蒋雯于三个月前辞了宿管阿姨这份光荣的职业,原因是某女大生告白失败尾随发现了两人的恋情,隔天东窗事发,蒋雯以胜利将军的姿态走出了校门。而今她每天除了与编辑周旋就是琢磨着如何将孙绵羊拐进婚姻的坟墓。

至于高格,南希两个礼拜前就已经从肖从函那里接过了两人的结婚喜帖。肖从函掩盖不住的得意之色让南希一连几夜失眠,琢磨如何给两人留下一个难以忘怀的婚礼。

“是不是要包个红包,多少合适?”

林海拿着红包跑来询问南希。

南希头也没抬,专注描画眼线。

“包什么包,老娘五年的青春都给他了,没要精神损失费就已经很不错了。”

林海歪着脑袋想了想,觉得在理,于是丢开红包的事,开始换衣服。

林海算是一行人中在这一年时间里变化最多的人。离异多年的林爸林妈终于意识到鲜肉不如原配好的道理,两人重新复婚并在国内设立了分公司,林海也顺利辞去了翻译员的工作,成了林爸得力小助手。

而南希妈在得知两人交往的消息后,先是一愣,随后老实表示,

“事实上,自从你过完二十七岁生日的那天起,不管是谁,只要是个男的,我都没意见。”

“······”

婚礼于室内举行,因为华清在得知肖从函有意想要一个欧式的室外婚礼时,随口聊起了前不久刚看到的某车失控冲入婚礼现场撞死一帮人的电影片段。

最后帮林海理了理领带,南希挽着林海从电梯间里出来。

高妈妈正忙着招呼亲戚友人,看见南希后,明显一惊,随即迅速走了过来。

“希希。”高妈妈一把抓住南希的手,多少有些感慨,“我和他爸本来以为今天穿着婚纱嫁过来的一定是你。”

南希一阵干笑,随后扯过林海,

“阿姨,介绍一下,这是我男朋友,叫林海。”

高妈惊了,半张着嘴在南希和林海脸上扫了几遍后勉强接受了这个事实。

华清随后赶到,抱着不满四个月大却已经胖的像只米其林似的小豆芽。

小豆芽这个名字是蒋雯强加上去的,因为蒋雯第一次看到小豆芽时得知是个男孩后,一把掀掉了身上盖着的毛毯,说这孩子的鸡鸡怎么长的跟豆芽似的,此后一连叫了两个月的小豆芽后,华清默认了。

高妈捏了捏小豆芽肉呼呼的小脸,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这是谁家的孩子啊?这么可爱。”

华清顺手摸了摸小豆芽头顶寥寥无几的几根毛,笑着说,

“阿姨,这是我儿子。”

一阵倒吸气后,高妈扶着额头看新娘去了。

蒋雯与孙博迪姗姗来迟,两人拉着手一路道着歉挤到南希华清边上。

“哈喽,小豆芽。”

蒋雯做着鬼脸,企图增进与小豆芽的干妈情意。不过小豆芽显然有自己的打算,头一转,趴在妈妈肩膀上开始午睡。

高格在司仪的介绍声中身着一身白色西装出场,一如既往的风度翩翩。

蒋雯看得啧啧称赞,说给他一匹白马就可以冒充王子了。华清在一旁点头表示认同,随后转头对着南希,

“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林海一听急了,对着华清抱怨,

“做人不能这么自私,人家高格有情人终成眷属容易嘛,你还挑拨南希去破坏人家,有点良心吧。”

“······”

有人说,人这一生在三种情况下会有如磁盘卡带,重新倒退审视自己,并给自己确立一系列的目标。一是爸妈领着自己学堂报告的时候,二是跨进大学门槛的时候,还有一种就是高格现在走着的不到十米距离的这条道。

南希想,他现在一定会回想起很多事,记得的不记得的,也许也有自己,不论是好是坏,自己终将成为他的过去,所以在高格看向自己这边时,南希露齿而笑,发自内心的给了他自己的祝福。

高格轻扯嘴角,步伐坚定的站到了新郎的位置。

白色裹胸婚纱,长发高高盘起,没有多余的点缀,肖从函就像一只白天鹅一样高贵。从她噙笑走向高格的那瞬间起就能听到一群男人倒抽气的声音。

蒋雯凑到南希耳边,小声说道,

“腿长就是好,这种曳地婚纱只会显得咱们更矮。”

“······”

高格上前一步,引领着肖从函站到证婚人面前,彼此宣誓,不论贫富贵贱,顺境逆境,健康或者疾病,我将永远爱你,不离不弃,直到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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