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1 / 1)
刚成为吸血鬼时我真不敢杀人,这时费南德就帮我把人杀了,让我喝着还没冷掉的血.但经过了十来天,我终于杀了人,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我喝光了她的血。
从那时候开始,我经常杀人,时间间隔大约在一个星期左右。
在成为吸血鬼50年后,我终于做了费南德也做过的一件事――我取回了我的灵魂,在费南德早上睡觉的时候我杀死了他,取回了我的灵魂。
怎么杀死的?当然是用点计谋,在他刚入睡的时候,用斧头砍下了他的头。
吸血鬼在阳光下晒个半个小时就死了,也就是说偶尔晒个几分钟的太阳对吸血鬼来说是损伤不大的。
吸血鬼是不会被定罪的,但在同类之间有一个条文,就是不能杀死自己的同类,不然别的吸血鬼见到了会杀死你。
也就是说独身的吸血鬼很容易被别的吸血鬼怀疑是不是杀死了自己的导师,当然也有可能是导师杀死了自己的弟子,但被同类怀疑总是很不愉快的,于是绝大多数的吸血鬼总是一对对的。
我在独身时碰到了一对吸血鬼,由于处理不当结果被他们从巴黎追杀到了格拉斯,在格拉斯,我成功的趁他们不注意来到他们的卧室割下了他们的头,我终于成功地逃离了追杀,而且我在被追杀过程中也学会了几个技能。
来到了这个小城,我让现在这所城堡的主人成了我的傀儡,然后我就成了这城堡的真正主人,轻易不见人,只养了六个傀儡和一个人类。
六个傀儡:一个是原城堡的主人现在的管家,两个建筑工人,两个花匠,一个漂亮的女人做我的妻子。
唯一一个人类是格拉斯城市长的儿子,一个34岁的白人,原因是我答应给市长永生,只要我的城堡在白天时不被人怀疑是吸血鬼的住宅,因为白天是我们吸血鬼的休息时间,虽然不睡也可以,但睡觉是打发时间的好办法,因为活了一百多年的我早就对这无生命终点的人生一点兴趣也没有,除了**和睡觉,根本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现在是过一天算一天,我也不知道明天的我是怎么样的。
于是我就这样在人类和同类中混了下去,我可不想去深山老林中过着野人的生活。(或者说是野吸血鬼,也就是偶尔传出的哪个森山或哪个山区有食人妖怪,基本就是野吸血鬼干的。)
就这样,我在格拉斯活了100年,为了不引起怀疑,我的身份也不停地变化着,过个二、三十年换一个,从东方昂再变成他的儿子东方奇,孙子东方光,曾孙东方远……
现在我的名字叫东方坚。
同样的,我的傀儡们也跟着我不停地变化着名字,现在我的太太叫摩斯兰。
永恒的生命是多么地寂寞,有时候我甚至想去当个总统来打发时间,但想到这世界上有种职业叫驱魔人,虽然人数不多,但我太出名的话,那么这些人随便哪个上了电视一说,全世界都要追杀我了。
我能变为蝙蝠、狼、老鼠,可是我人类的外表不会变,而且只要我不死,哪怕在脸上捅上几百刀,镜子拿过来一看,还是跟没捅过一样,但是能量却损失在修复我的脸上,这种能量流失的感觉不是很好。
我也想过自杀,于是我尝试着在太阳底下呆上个一个小时。阳光夺走了我的能量,使我的皮肤干燥脆裂,我痛苦万分,最终还是挣扎着爬向了阴暗的角落,于是我明白了一件事——我怕死。
1960年,我开始饲养人类,抓住一个人后,不吸光他的血,而是把她关在城堡的地下室,每天过来给她放点血,在她尖叫声和咒骂声中品尝着吸血鬼唯一的食物,这样她可以死得迟一点,而我又可以随时喝到新鲜的血液。
如果是一天让我过着这种生活,那么我说不定会很珍惜它,如果是一年让我过着这种生活,那么我会得过且过,如果是永远地让我过着这种生活,那么这无疑是上帝对我的惩罚。
时间可能对人类是宝贵的,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可时间对吸血鬼来说是浪费的对象,永恒的生命是痛苦的,我们吸血鬼身为恶魔在人间的代表,唯一的任务似乎是浪费时间。
于是睡觉,性和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成为吸血鬼打发时间的武器。
我研究着医学,从内科到外科我都掌握得很好,通过对我自己的研究,我明白了我很多还没有发觉的吸血鬼特技。
而我医学水平虽然不能跟人类中的一些医学天才相比,但也差不了多少,而且在一个领域里,我只要敢出名,那么我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这个领域叫——癌。
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兴趣不是永远的,终于在1979年,我对所有的一切事务感到厌烦,于是我试着做着别的让人憎恶的事——偷窃、偷窥、赌、换性伴侣、刺客、甚至还做了一名驱魔人去追杀一只低等凶灵,但如果你是出于浪费时间来做这些事的,那么无论什么有趣的事对你来说都是无趣的。
于是过了一年这样的生活,我又回来做我的城堡之主。现在的我除了喝血、睡觉、**,别的什么也不感兴趣了,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了什么叫永世不得超生之中的痛苦,我甚至已经在考虑是不是要出点名,引起驱魔人们的注意,让他们来追杀我,让我再次体验被追杀的味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