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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送项链(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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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吃饭前,她特意回家洗了澡,换上了一条新买的裙子,还穿了一双新买的高跟鞋。从前她不喜欢高跟鞋,可是自从决定来到他的身边,她就努力去适应高跟鞋。这么一年下来,她竟也已经适应,甚至还有些爱上了。现在她偶尔穿上平底鞋,还觉得有些不太适应呢。

也许,喜欢高跟鞋是女人的天性;也许,只是因为习惯了。

习惯啊,有时候是多么的可怕。它像毒瘾,平时发现不了,发作起来要人命。可你偏偏离不了。你需要它,你渴求它。它渗透到你的骨髓,差点要了你的命,你却浑然不知,依旧甘之如饴。

她不是不担心,不是不害怕,害怕有一天自己会习惯现在的生活,习惯放纵,习惯撒谎,甚至习惯了他。然后忘了自己是谁,忘了自己要做什么。她不敢想象如果有那样的一天,她会变成什么样子。也许面目全非,也许面目狰狞。也许,只剩下白骨,连着血和肉,而那副皮囊早已经腐朽,化成了灰。总之,一定是可怖的景象,一定是她不喜欢的景象。

她看着镜中的自己,幸好,现在,她还是她;幸好,现在,她还没有忘记自己。

S市仿佛一年四季都是夏天,永远的热,永远的艳阳,永远的蚊虫飞舞,永远的高温预警。这里,没有春寒料峭,没有金黄秋色,更没有隆冬大雪。有的,是始终如一的夏,像是快要融化的冰淇淋,黏黏腻腻的,软软趴趴的。

这样的感觉,总是让人想到老旧的港片——昏沉的午后,风扇吱吱作响,卖冰棍的大爷躺在躺椅上,摇着蒲扇;穿着背心裤衩的平头小伙站在柜台前和冰淇淋小妹说笑;一只黄狗趴在门边,伸着舌头,喘着粗气。

夏天,就应该是这样的吧。

幸好,她喜欢夏天。

也许是心里觉得冷,才需要空气的热来温暖冰冷的心吧。

吃饭的时候她竟然豪爽地说要请他吃饭。这是她第一次说要请他吃饭。他笑她:“最近发大财了?不仅两个月不要钱,竟然还要请我吃饭。”

她倔强地仰起头,“我高兴不行吗?”

“行!”

“对了,”她突然想起什么似得,“你还没说说你为什么这么高兴呢!”

他说:“做成了一笔生意。”

“不是收购A公司失败了吗?”她问。

她看见他看着自己,突然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问得有些太多,赶忙解释:“我是下午在电视上看到的。”

他好像不以为意,“那个无所谓。”

听他这么说,她也不好再多问,于是把话题引到别的上面去了。

虽然成功收购了A公司,可是战役才刚刚拉开序幕。况且这一役,似乎完全没有打击到他,对他影响甚微。不过,明天,星胜的股价应该会跌吧,正好是她买进的机会。想到这里,她又高兴起来。

饭吃到一半,他突然拿出了一个盒子递到她的面前。蓝绿色的盒子上系着白色的丝带,极简洁,却又那样的清新雅致。

她问:“这是什么?”

“打开看看。”他嘴角微微的上扬。

盒子里是一个漂亮的碎钻项链。铂金的普通链子,设计的心思全部在那个小小的吊坠上。吊坠是个心形,上面镶满了碎钻。在餐厅正上方的水晶灯的照耀下,璀璨夺目。盈盈的光点点折射,华贵又不俗。

她显然很高兴,除了爸爸外,还没有其他男人送过她礼物。她忍不住问:“送我的?”

他反问:“这里还有别人吗?”

她抿了抿嘴唇,看着他,“为什么?”

除了那个遮人眼目的钻戒外,其实这是他第一次送她礼物。他从来都是给她钱给她卡,让她自己去买。他这样挑了礼物买来送她,倒像是花了心思一般,那意义完全不同了。可她还是不相信他竟然会在她身上花心思,他不是不知道她是个贪财的女人,跟他在一起也是为了钱。

不是连施曼文都说了吗?她就是个不要脸的妓*女。在一个妓*女身上花心思,倒真是让她有些不敢相信。也许,他真的对她动了那么一点点的真心?

他看着她,“一个男人送一个女人礼物,还需要问为什么吗?”

他的意思似乎很明显了,却又不那么明显。不管了,反正这么多碎钻看上去也价值不菲。他既然要送,她就收下。她笑了笑,“不帮我带上?”

他走到她的身边,将盒子中的项链替她带上,然后说:“永远都不要取下来。”

她仰头,故意说:“那可说不准,等我以后跟你离婚了,可不就要取下来了嘛!”

他笑,“华太太,可没有人嫁给我后,还想着离婚的。”

“那可说不好。你的钱没有用尽的一天,我的美貌可是有尽头啊。”她自嘲。

他听了,大笑起来。

可不是吗?他也许就是看中了她还有几分姿色,看中了她年轻。等她人老珠黄时,他大概早就腻了她。或者,在那之前,她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见他笑了,她也跟着笑,然后站起来,搂住他的脖颈,在他的脸颊上轻轻一吻,“谢谢你,我很喜欢。”

她是真的喜欢。喜欢这根项链,喜欢他对她说“永远都不要取下来”,喜欢他为她花心思,哪怕只是这么一点点,哪怕他没有任何用意。可她就是喜欢,也许只是女人的那么一点虚荣心作祟。

吃完饭他提议去外面走一走。

其实,她也很少有机会在室外。不是在家里,就是在车里,要不就是在另一栋房子里。她甚至嘲笑自己像一只蜗牛,永远都背着一个房子,很少有机会呼吸到外面的空气。

今夜有些风,吹走了白天的暑气,凉爽宜人。他将车停在了江边,然后和她一起慢悠悠地沿着江岸散步。江边时不时有低垂的杨柳,那柳枝都垂到了江里。树梢上传来一阵又一阵的蝉鸣。岸边的长椅上三三两两地坐着闲聊的人,有情侣、有一家三口。

他说:“我小的时候,妈妈经常带我来这里散步,每晚吃完饭都来这里溜达一圈。”

他其实很少谈起他的爸爸妈妈。她知道他的爸爸在他很小的时候去世了,妈妈也在他上大学的时候去世了。后来他独自一个人在社会上打拼,竟也干出了这番成就。

他继续说:“当时我家就住在这附近,后来那片房子拆迁,我们才搬走的。”

“那你就算是土生土长的S市人咯?”她问,“那话怎么说来着,你们这样的应该就叫土著了吧?”

他笑:“其实也不完全是。我妈妈是这里的人,我爸爸是北方人。”

“怪不得你爱吃面食呢!”她兴奋说,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

他诧异,“有吗?”

这个习惯恐怕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吧,而她却说得这样自然。

“有啊,你有时候半夜饿了不就让我给你煮碗面吗?”她笑着说。

这倒是真的。他经常工作到很晚,有时候她还没有睡,他就让她煮碗面。刘阿姨不在,这烧饭的任务可不就落在了她的头上。其实家里总是有各种吃的,但他偏偏不爱吃,就爱吃一碗普通的牛肉面。

他夸她手艺好,她也乐得给他煮面。也只有在煮面和给他放洗澡水的时候,她才觉得自己也像是一个妻子一般,守着丈夫守着家。

他说:“以前我读高中的时候,晚上总是看书看到半夜。那时候,妈妈总是给我煮一碗牛肉面。她煮得很好吃,那牛肉很有劲道,不生不老,总是那么恰到好处。”

原来,他爱吃面并不是因为爸爸是北方人,而是因为那碗面总能让他想起妈妈吧。她静静地听他说,好像在说一段尘封的往事一般。其实她很理解这种感觉,就像她自己时常想起爸爸一样。每当她想起爸爸的时候,想到的总是爸爸慈爱地抚摸她的头,然后轻轻地唤她一声“小词”。

那些远离而去的亲人啊,总是会有一件事或者一句话永永远远地刻在心里。

她呆呆地望着他。他笑:“你看着我干什么?”

她说:“我的妈妈以前也经常煮面给我吃。可是我总是不爱吃,嫌她煮的难吃。不过她是真的不会煮饭,只会煮面,还很难吃。我为了不吃她煮的面,只好自己学着煮。自从我学会以后,她就再也没有进过厨房了。可是现在,我偶尔还是会怀念她煮的面……”

“那有机会回纽约,再让你的妈妈煮给你吃啊!”他说。

她摇摇头,“没有机会了。”沉默了片刻,说:“她得了阿兹海默症,再不会煮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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