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灭世一剑(1 / 1)
步法简直比白云天飞过去还让方金平恐惧,害怕。世人都怕死,方金平也不例外,白云天的每走一步,就如一把钢刀指准他的心脏,越靠近一寸。
死亡不痛苦,痛苦的是等待死亡!一个突然死去,那不苦痛,因为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死,所以他没有恐惧,害怕,人死万事空,当他死了他什么都不会再知道,所以他不痛苦。一个人若知道他什么时候死,那么他会很痛苦,因为他知道自己还有多少时间,在这时间内他绝对很恐惧,很害怕。恐惧死亡,害怕死亡,他已经在等待,等待什么?等待死亡。在等待死亡的时间里是世间最痛苦难熬的事情。
哪怕是一秒,方金平也觉得时间是那么的长,十丈距离,在方金平意识里仿佛有千里之远,白云天靠近他一步,他就觉得自己离死亡靠近一分。他第一次觉得自己离死亡是那么的近,那种滋味是他平生尝试过最不好受的一种。
方金平没有说话,他已经不想再说什么。因为他知道自己的生杀大权已经稳稳的掌握在了白云天的手中。白云天就这样冷冷的看着方金平,也没有说话。
时间,无声的过去。
终于,白云天打破了沉静。开口道:“你走吧!”
短短三个字,方金平几乎窒息的气流又缓缓的从口中输了出来,因为他已经不会窒息。他不会死了,三个字,延续了他的生命。
因为白云天口中说出来的话绝对是可以作铁定的。
血杀魔君眼神复杂,也许是在怪白云天fù人之仁。也许是在赞佩他重情重义的义气情谊。
其实刚才那一刹那,白云天心中很复杂,他很想送方金平到地府报道,可是突然间他又回想起小时候的种种事情。他又些不忍,也不愿意。所以他说了三个字。
此时方金平已经恢复三成真元,急忙飞退数十丈,回头对白云天道:“白云天,别以为你今日放了我我就会领情,我一定会让你后悔,一定让你知道你今日放了我是多么愚蠢。你今日不杀我,我来日定杀你。七日后无量山一决死战!”话未完,人已经消失了踪迹,只留下回音飘dàng在空气中。
云天眼神一阵抽搐,暗自道:“难道我不该放了他。”
血杀魔君轻轻拍了一下云天的肩膀,道:“别想太多了。就多留他七日生活命罢了。”
白云天眼神突然变得冷酷,道:“我一定不会再给他第二次活命。”
连绵群山中,其中一坐小山森林密茂,此时有两个道门修真正在互相打斗,两人修为也都在分神后期,两人使出的功法剑决均一模一样。谁也奈何不得谁,就功法剑决而论,两人绝对是出自一个门派,而且资质也是一样,所以实力也就在伯仲间。
两人打斗的数丈外,一只白色的狐狸静静地趴着。
一只漂亮、美丽、温柔、安静的狐狸。它的眼睛闭着,仿佛在安然入睡,身子蜷缩,很是安静。很是美丽!那里,漂亮的皮毛处,安静地卷着它的尾巴。细小而美丽的皮毛,有一小片是鲜红的,是鲜血染红的。它已经受伤,所以它卷缩在地上,安静的卷缩在地上。
其中一个子稍高的人道:“师弟,你身为正道中人,却连一只狐狸都不肯放过吗?”
个子稍矮那人狰狞道:“师兄,你是疯了还是傻了,这只雪狐不说可以让我两少修炼百年,至少也能少修炼十年吧。”
高个子怒道:“师弟,身为正道中人怎么能摄取动物之灵来增强自己功力,你干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又与魔道中人有何分别。”
矮个子大怒,道:“你别不适时务,有好处不要的人也只有傻子。今日这雪狐你给也得给,不给也得给。”说完手中剑决突然凌厉无比。显然先前是有意隐藏实力。
高个子念及同门之情,不愿意痛下杀手,却不料师弟不但不讲情面,而且手中越显恨辣。片刻,高个子便全身挂彩,一时间xìng命可危。
矮个子显然是下了必杀之心,出手丝毫不留余地,招招至人于死敌。
一声惨叫,高个子便被诛杀于同门剑下。死得不甘,死得冤枉。
矮个子狰狞一笑,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既然想坏我好事,怎能留你。”说完露出一副凶残的表情。
片刻嘿嘿一笑。回头朝那雪狐走去。
第一百一十一章 恩赐雪狐
雪狐虽然安静的扒在地上,的眼却是闭着的,两眼之间轻轻皱着,彷有一丝痛苦,挂在的眉间。
美丽的狐狸,雪白的狐狸。也是痛苦的狐狸。
一只大手正要碰到洁白无瑕的皮毛时,矮个子突然如杀猪般的惨叫。
左手抱着右手,盯睛一看,他的右手五跟手指已经不间,血淋淋的五跟手指头已经落在地上。
一声冷入骨髓的声音道:“你的手太脏了,我怕你把雪狐染脏了。”
矮个子慢慢的抬起头,见两个英俊霸气的人站在数丈外,其中一人不但霸气,而且是一身白衣,与雪狐的皮毛完全一样的洁白,仿佛一尘不染,圣洁高贵。
矮个子大怒道:“哪里来的不知死活的家伙。敢在道爷面前跋扈。”
眼前这两人隐藏了周身气息,看不出修为实力,所以矮个子敢出言不逊。
要是他知道眼前的两人是谁,那么他只怕撒腿就跑。不,他应该跑不动,因为他的腿会发软,没力气跑。
白衣少年冷冷地道:“这只雪狐本人看中了。”说完跨步上前。yù将雪狐抱起。
矮个子大怒,道:“你以为你是血杀魔君,还是白云天。说看中就是你的啦。”
修真界中白云天与血杀魔君之名简直是魔头巨凶的象征。他们的人虽然很少人见过,但是名气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白云天冷冷的道:“本人今日心情好,不想杀人。你别不识抬举。”
矮个子不屑,道:“哎哟,敢与我清城宗作对,在我清城宗的底盘上明取豪夺。我看你是吃了雄心豹子胆了。”说完仰头发出一声轻啸。
白衣少年也不慌忙,淡定自若。若有兴趣的看着眼前之人到底招呼些什么牛鬼蛇神来。
那中年人也若有兴致地在一旁观看。
轻轻蹲下身子,双手将白狐搂入怀中。矮个子见状,左手一剑就朝白衣少年的头刺来。少年仿佛根本没有感觉到自己的头颅已经离剑三寸。少年没有撑开护体罡罩,就在剑尖带着一股无坚不摧的杀气距离少年后脑一寸时。少年伸出了两跟手指,只是两跟手指。
凌厉的剑锋被夹在两跟手指中,矮个子无论如何也拔不出。少年冷哼一声,两跟手指轻轻一转。“铛”的一声。一把上品飞剑被折成两半。矮个子被弹飞十丈之远。
矮个子大惊,道:“你到底是谁?”
白云天道:“大水冲到龙王庙。去死吧。”
说完右手凝聚一团黑光,朝着矮个子shè去。突然一声大喝,一把青色飞剑破空而来,将白衣少年的攻击化解。
届时六位中年中气势不凡的站在矮个子身旁。六人都是合体初期的修为,实力不凡,其中一人道:“敢在我清城宗底盘上找刺激,我看你是活腻了。几位师弟,一起上,拿下此人。”
白衣少年更本没有看六人一眼,仿佛六人是空气一般。白衣少年轻轻挥手,冷冷地道:“明年的今日便是几位的忌日。”说完一股毁灭万物的气息席卷四野,弥漫开来。一把黝黑长剑悬浮少年头顶。发出震震剑吟。
六人已经成围合之势,将少年围在其中,突然少年头顶多了一把黝黑长剑,六人脸色大变。同时道:“白白”六人已经说不出了。顿时使出生平修为飞身逃离。因为他们看到了黑暗,黑暗是象征死亡的。
矮个子全身都在颤抖,已经吓得说不出话来,眼睛就这样圆咕咕的睁着,气息却已经断了,就这样死了,是吓死的。是被黝黑长剑吓死的,还是被长剑的主人吓死的?
白衣少年身影一分为六,同时出现六个不同的方位,拦住六人的去路,长剑毫不留情的挥下。六人就这样死不瞑目。
他们能清晰的看到自己的左右两半身体朝两个不同的方向落去,不过他们是左眼看到右半边身体,右眼看到的是左半边的身体。
白衣少年轻轻落地,又恢复一个白衣少年。怀中抱着一只洁白美丽的白狐,白狐与少年的衣服想衬托,仿佛他们就是一体,更本没有多余或者不协调的感觉,惟一不协调的只有雪狐一片皮毛却是鲜红的,与白色成了鲜明的对比。少年连绵的输入真元为白狐疗伤。
就在这个时候,少年怀中的雪狐彷突然从深深的睡眠中醒来一般,尾巴微微晃动,头颅轻摆。
随后,睁开了眼睛。黑色而深邃的瞳孔里,倒映着一张霸气威严而又亲切的英俊面孔。
血杀魔君道:“你小子杀气冲天,杀人更是无算,为何会怜惜一只狐狸,难道你也想吸取身上的灵气?”
白云天道:“大哥有所不知,小弟并不是要吸取什么灵气,只是见这只雪狐很是纯洁美丽,所以不忍心看到被别人玷污,更不忍心被别人夺取xìng命。”
血杀微微一笑,道:“你小子身为魔道魁首,行事却亦正亦邪,真不知道你是道还是魔。”
白云天道:“是道又如何,魔又如何,只要无愧良心即可,人生不就是图个快意恩仇吗。我做事不求对错,只求随心所yù,无怨无悔!”
血杀道:“你打算将这狐狸留在身边?”
白云天看了一眼怀中的白狐,用手轻轻的抚摸了一下,道:“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山川灵秀,亦多妖魔鬼怪。古老传说,狐狸乃禽兽之中的聪慧之种,多有修炼成妖者。人有道魔之分,好坏之别,其实都在人心。
大凡万物可分为三种,第一,矿物,完全没有意识与生之力。
第二,植物,有生之力,但是本身没有意识,特别的植物身在灵气充盈之地也会吸纳灵气,被灵气感染修炼出意识。修炼得道,成为妖物。
第三,动物,人不也是动物吗。动物是有智慧,有思想的。只不过人得天独厚,其智慧比别的动物高而已。所以人会做很多事情,人能主宰世间。
正道中人常说,妖物祸害人间,斩妖除魔乃是替天行道。我魔道中人不也被正道归纳与妖物一类了吗。其实真正祸害人间的是那些正道伪君子,他们怎么知道异灵修炼的艰辛。”
云天说完输入一些信息与雪狐大脑,雪狐眼神深情中带着感激看着白云天。
血杀道:“雪狐只要经过你的指点,快则百年,慢责千年便可得道。”
白云天轻轻地抚摸了一下雪白的皮毛,轻轻放在地上,道:“去吧,祝你好运。”
白狐不舍的看了白云天一眼,有无尽的感激,也有默默的不舍,最终串入了密林中。
第一百一十二章 灭世一剑
看着雪狐消失在视线,云天淡淡一笑,回头道:“大哥,其实动物也能听懂人的语言,也懂人xìng。只是无法表达而已,但是我却可以从它眼神里看出它想说的话。”
血杀道:“狐狸乃是动物中的聪慧之种。而且据传说狐狸虽然妩媚,但是却是痴情种。说不定以后你还会遇上这小白狐也不一定呢。哈哈哈哈!”
白云天哈哈一笑,道:“大哥你就别取笑我了。”
在血杀来讲,这确实是一句取笑的话。但是他这一句无心的话,却说的很对。也许在很多年以后,因果宿命自会相逢。
七日时间很快过去。
七日前方金平离开莲花山脉,找了个隐蔽的山洞闭关调息。其次也是为了迎接七日之约与白云天的决一死战。
七日时间,足以让他恢复到颠峰状态。
而白云天七日内却与血杀游山玩水,四处欣赏风景,一处处美景在两人谈笑风月中尽收眼底,可谓是人生一件大快之事。
一般来将,高手对决,谁都要将自己的状态调整到颠峰,高手相挣,有可能分秒之差,瞬息之错就足以丢掉xìng命。白云天不但没有将七日的决战放在眼力,更没有放在心上。
无量山位于西南之地,无量山以“高耸入云不可跻,面大不可丈量之意”得名。山体支脉向东西两翼扩展而呈扇形。
无量山最顶峰,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ròu。
要是凡人在这种环境中,只怕全身的肌ròu不出片刻就要被猎猎风刀吹砍成血ròu模糊的骷髅骨架。
一般来说这种地方是鸟兽绝迹,人无踪影之地。可此时却有两人站在峰顶。这两人不但没有被狂风吹得血ròu模糊,而且狂风遇到他们,仿佛还要躲避一般,风刀靠近两人身体一丈距离就被两人身上的护体罡罩划开。在这样的猎猎狂风下,在两人眼力视如无物。
但是,狂风中却吹不走一股浓烈的杀气与仇恨。这股浓烈的杀气仿佛融入了狂风之中,弥漫在天地间。
白云天一身白衣,站在高处,似乎正密切的配合了遥不可及的高山寒冰冷雪。
方金平胖乎乎的身体如一面厚厚的铁墙,站在狂风中显得是那么的坚固而扎实。
他们两人都有说话,因为已经不需要再说话,一切都要在手上功夫才能说明一切。也就是实力。
这一刻,这高山巅峰上还可以有两个人存在,当明日太阳从东方升起的时候,他们其中一人就见不到了,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或者说再过片刻,就有人看不见世间美好的风景,哪怕是这狂风凛冽的风景。
方金平dú蛇一般的眼睛盯着白云天,仿佛要用眼神先将白云天杀死几次一般。
白云天淡定自如。心中也没有一丝波动。他今天不会再留情,他今天是无情。
一阵刺眼的火红光芒划过,残阳沥血刀已经出现在方金平手中,大刀,如残阳一样的红,也许要用别人的鲜血来祭奠才会更刺目,也许是用他自己的鲜血。
白云天心中暗惊,短短七日时间,方金平实力大增。已经不是七日前的方金平。
白云天气势攀升,灭世神兵悬浮头顶,微微欢鸣,仿佛对残杀嗜血及是渴望。
方金平感觉到白云天强大的气势,心中也是暗惊,这是他从未遇到过的高手,绝对的高手。之前两人的数次jiāo战,实力都在伯仲间,方金平没一次都有信心能立与不败之地,而这一次,方金平已经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