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92章 (1 / 1)
但又不好赶人,毕竟孩子们没有完整的家庭已经很可怜。然而这群小恶魔十分可恶,除了花钱别无长处,也很讨人厌。
至于内地,是回不去了。那边正共产呢,他这种成分不好的回去也只有死路一条。
前几天他在维多利亚大酒店过了四十岁的生日,亲朋好友齐聚一堂,很是热闹了一番。
都说四十不惑,回顾前半身,他有一种劫后余生的庆幸。
以前真是太傻了,以为自己能做英雄。其实到头来就是一个普通人,怕死,贪财,好色。
这没有什么不好,他现在儿女双全,身体健康,很满意。
当然也有烦心事,人家羡慕他一妻一妾齐人之福,殊不知齐人之福哪里那么容易。家里两个女人,时时刻刻闹翻天。
而膝下的儿女双全也是烦恼诸多,因为生母不同,故而一点也不和睦团结,每时每刻勾心斗角,争宠夺爱。
他就是家里一块唐僧肉,人人都要咬一口。
年轻的时候觉得这叫万众瞩目,现在才明白这叫烦恼缠身。
大女儿已经十八岁,定下了人家,是家世相当的少爷。大儿子在读高中,资质平平,平时呼朋唤友,就知道花天酒地。他很看不惯。可姨太太就这么一个儿子,宠着不放。他也没办法。
还是老三最有出息,十三岁读国中,年年都拿最佳学生奖状。但是少年老成,一点也不天真浪漫,让他不得亲近。而且小小年纪自有打算,已经为自己安排好了未来,不劳他父亲大人指手画脚。真叫人郁闷的很!
最疼爱的是十四岁的小女儿,蘑菇头,学生装,粉嫩的脸蛋,青春逼人,娇艳无比。会对他撒娇,甜丝丝软绵绵的抱着他叫爸爸。他送她去香港最好的贵族学校,宠她像一个公主。然而小公主天生骄纵,脾气不好,而且智慧也不高。小小年纪除了吃穿打扮攀比男友,读书一点也不行。不过凭着一副好相貌,将来挑一个家境殷实的男人成婚,倒也可以过日子。
最小的儿子才八岁,正读小学。顶着一个马桶头,小小年纪就一副啤酒瓶的眼睛,看起来是个书呆子的未来,真叫人丧气。
可孩子们虽然这不好那不好,但也都是他的孩子。
在这一片兵荒马乱的乱世里,他能保全自身,保全全家,真可谓是奇迹。
值得他一生庆幸。
只是活到如今,他还不知爱情是何物。
虽有一妻一妾,但说到心动情痴,从来没有。
不可谓不是遗憾。
但人生哪能尽如人意,他也不能强求。
五十岁的时候,唐继尧终于无法忍受香港的闷热,移民加拿大,安心养老。
然而长大了的孩子们都闹翻天,大女儿已经嫁了人成了家,自然是要跟丈夫在一起,不会跟他走。
大儿子留恋香港的繁华,又捧了当红的明星,也不肯走。
最有出息的老三早已经自作主张去美国留学,比他走的还早。而且过年过节也不肯回来,说家里人多烦闷,他喜欢外面自由自在的空气。不孝子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