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恭番外三 岁暮冰雪寒(1 / 1)
秋天过去,枯叶年碾落成泥,枝杈上已经压着一层薄薄的雪,冬天来了。
我裹着貂皮的外衣,站在院子中央,冬日的太阳洒在雪地上,有些许的温暖,后颈有微微汗意,我却冷得簌簌发抖。
这是我最后一次站在这里看黄昏了。明天,我就要被当做嫁与燕王为妃,一想到这,即使暖阳融融,我的心却如同冰雪一般,寒凉直浸进骨头。
大明朝魏国公徐达的嫡长女,徐家最看重的千金,做燕王的正妃,看似强强联盟,其实是政局中平衡的砝码。
建国以后,皇上对功臣猜忌之心日重,狡兔死,走狗烹,良弓藏。即使是皇上亲口赞许的第一良将,也不能够幸免。对于徐家来说,这样的联姻,有利于家族稳固,保全性命,安享荣华富贵。
纵然是贵为燕王妃,我也不喜欢这种被安排的命运,被剥夺自由的命运,人为刀俎为我为鱼肉的命运。
让朝中百官适龄千金赴宴,在宴上为皇子们挑选妃嫔,这和案板上的肉供人挑选、点评有何区别?偏我这个有幸选上的,还要接受别人的羡慕。
那些皇子,和皇上一样,出身草莽,灼灼而视的目光,如同看待猎物一般。
我们这些千金小姐的家世、能够带来的利益,可能获得的支持……都是他们权衡、比较的东西,我们的所知、所学、性情甚至容貌,都放在后面考虑。
燕王虽好,却并非我的那杯茶,纵然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
我不喜欢那种被人捕食的感觉。
但做为嫡长女,我自小锦衣玉食长大,享受了家族给予的荣光,父母给予的疼爱,自然,在关键的时候,应该为徐家尽一份绵薄之力。
所以,从这个院落走出去,我将会忘记这冷,这寒意,并且,努力成为一位好的燕王妃,一位好的被捕食者。
我感觉从前的自己如同一只垂死的蝴蝶,随着夏日的消失,秋天的落幕而远去,悲凉而盛大,有泪水缓而绵长的从眼中滑落,却在还没有落一时,被一双温柔有力的大手接住,跟着,他用双手环住了我,扳着我的身体向后靠去,靠近他的胸膛。
或许是在雪地里待得太久了,当我碰到那个胸膛的时候竟觉得如此温暖。
我用力推他,想要逃离那个怀抱,但他却紧紧地环住不肯放手,用下巴抵着我的头,声音有些迷离地轻喃道:“明天你就是我的人了,还这样逃避吗?”
是啊,明天我就是他的人了,现在再逃,也不过是矫情。
然而,我仍然抗拒着他。
“燕王殿下,大婚之前,你我二人本不应见面,您这样做,是视我为妻还是乐坊的女子,全无尊重?”
他的手环得更紧,“当然视你为妻,我只是怕,怕你会逃,明天掀开盖头,下面的那个人并不是你。”
如此勇武之人,说得话却温柔至此。
“人人都说我选了你,是因为你是魏国公之长女,为着徐家的家势能够助我一臂之力,但是徐仪华,请你听着,我选你,是因为你本人,不是其他,你是徐家的嫡女也好,庶女也罢,亦或是其他什么人,我都会选你。你还记得吗?五年前……有个温柔的丫鬟,救了一个受伤的穷小子?”
五年前,我曾换成丫鬟的衣服出府去玩,偶然救过一个身有刀伤,却身无分文的小子,将当时身上所带银两全部给他,请大夫给他疗伤……他曾说,必有厚报。
我当然不以为意,难道?
他的话让我冰冷的心为之一动,我没有回话,也没有动,只是站在原地,低垂着头,任由他从身后抱着我。他一只手臂紧紧抱着我,一只手抬起手来,握多了兵器,有些粗糙的手指沿着我的长发一路滑向脸颊,温柔地勾勒着我的轮廓。
“那一次,我受敌偷袭,与护卫失散,若不是得你相救,后果不堪设想。迷蒙中看到你当时的眼神,我就发誓,一定要找到你娶你为妻。那日宴上,我根本没有想要选妻,若不是你看到一只受伤小兔子时流露出的神情,我也想不到你就是当年的小丫鬟,仪华,我好容易才长到你。只是没有想到,那个小丫鬟,竟然是魏国公的长女……”
我又何尝想到,当年垂死的穷小子,竟然是燕王朱棣!
忽然脖颈传来一丝轻柔的触感,是他的唇,他亲吻着我的脖颈,犹如亲吻珍罕的宝贝。
这是我第一次被男子吻,还是强吻,我慌乱了,内心犹如小鹿乱窜。
用力转身将他推开。
朱棣却紧紧将我抱住,不肯松开,他微微轻启唇瓣,将我的耳垂含在口中,他温热的气息一下一下撩拨着我耳边的碎发,撩动着我的心。
我感觉某种燥热在体内翻滚着,脸颊飞上两片云霞,我在他的怀抱中转过身去,轻轻转过头去,仰着头,紧紧地盯着他的眼,对上了他那双明亮而温柔的眼睛,我能在他的眼睛中看见自己的模样。
第一次看清了他。这是我第一次与他这么近地对望,半晌,他伸出双手,捧着我的脸,吻上我的唇。
我闭上眼睛,踮起脚,迎合着他的唇。
四片唇瓣相碰的瞬间,天地间仿佛只有我和他。
他的神情如同做梦一般,仿佛甘愿在这温暖的夕阳中和我一起燃烧殆尽。
从他的吻里,我确定,他爱我,不管他是个怎样的人,不管他对外有多么冷酷无情,不管他的这些话有几分真假,是否会利用我,但在他的心里,确实对我有着真心。
开始时我只是抱着想一试真假的想法,结果他的吻却如同沼泽地,到后来,我尝试着想逃开,却是越陷越深。
“现在肯嫁我了吗?我想娶你为妻,却希望你心甘情愿……”他停下吻,仍然将我的头埋在他宽厚的胸膛中,低喃道。
我没有回答,只是用双手环住他的腰,抱紧之后再推开,“燕王殿下,请回吧,不要错过明日的吉时。”
他喜滋滋翻墙而去,不小心踢倒了墙下搁的花盆,如同所有恋爱中的少年一般雀跃而莽撞。
我的唇角渐渐露出笑意,不管如何,能够嫁一个爱自己的人,总是幸运。
不知何时,漫天雪花从天而降,银白色的雪花打在我的身上,渐渐成了雪人,我裹了裹身上的衣服,转身走向屋里,那个屋子里,有等着我的一群人。
琼楼玉宇事已迁,雕梁画栋意茫然。
几年后,我从燕王妃成为了大明的皇后。
从燕王府到皇城,人人都知,只有在我怀孕的时候,他才会宠幸其他的女人,除了早夭的四皇子,永乐帝膝下所出皇子、皇女,均为我所生。
自然,人人都羡慕我得万千宠幸于一身,妃嫔们自己对我又忌又恨,畏之敬之。
外人都以为,我这一生,从徐家嫡长女到燕王妃,再到永乐朝的皇后,得佳偶育佳儿,顺风顺水,波澜不兴。
殊不知,身为女子,最信不得的就是命,就像在沙场之上,一将功成万骨枯,要成为人上人,每一步都要踩着别人的血走上来,越是离那高高的位置越近,越是双手沾满血腥。
在妻妾如云的地方,一个女人,要想永远留住一个男人的心,何尝不是如此?
有时候,人无伤虎意,虎有害人心,所以,尽管得他爱宠,我也一样如履薄冰,甚至,因为一个女人,差点失去他。
那个女人,就是早夭的四子朱高爔之生母——吴锦颜。
吴锦颜,真是生得漂亮,我还记得洪武二十三年她抬进燕王府的样子,如同初开的牡丹一样美丽,使得园里盛开的姚黄魏紫都没了颜色。
看着她,就像看到我的小妹,徐妙锦一般。
可惜,那把好颜色,也没有人赏识,这些隔三差五抬进府里的嫔妾,不过是朱棣开疆拓土所需而已。她们或为朝中重臣之献,或为军中大将所出……出自方方面面,却无一个,是因为人入了他的青眼纳入府中。
从她抬进府里,他甚至连她的模样都不曾见过。
看着惶然失措,瑟瑟立在下首的她,我笑盈盈携她坐到自己身边:“见到你,我便想起自己刚进燕王府的时候。”我轻轻拍她手背,抚慰似地劝她,“别怕,王爷他又不是老虎,又不会要你的命。安心呆在府里,早些为王爷开枝散叶……”
她当然不知道,类似这样的话,每一个进府的的女子,都会听到。
做为燕王妃,燕王府的主母,我当然要对这些进府的女子安抚、安慰,让她们安心。
却没料到,只是这样一些话语,竟然令吴锦颜哆嗦不已,她看不去不像其他女子一般感激,也不是惶恐,而是害怕,从她颤抖的双手,微垂的双目,给我奉茶时不意倾倒在桌上的明前茶,从她颤栗跪倒,祈求恕免的话语里,我听得出,看得见,她在害怕。
她当然不是怕我,她怕他,燕王朱棣。为什么?要怕一个她没有见过的人,为什么?要怕她的夫君,她的主人?
我轻轻用手指拂过那茶渍,并不着恼,我微微笑着扶起哆嗦着的吴锦颜,沾有水汽的手指微凉,透过她薄如蝉翼的单衣触摸着她的肌肤,指尖与她肌肤的相触,好似有寒意在初夏来临,竟让她在这个已经有些炽热的季节里微微颤栗。
这畏惧显然并非伪装,我生出了好奇心我很想知道,她是来自京城,父皇为我们的防备,还是大宁,宁王朱权的暗桩。
父皇总不放心我们这些藩王,外藩之中,除燕王朱棣外,宁王朱权的势力最强。
所以燕王和宁王,既是兄弟,也是对手。
我安排了最伶俐的侍婢去侍候她。
侍婢的报告,多是说她常在月下如何如何,以至于我每每看到相似的月光,总想像一室灯光如豆,她在皎洁如水的月光中,常睁眼侧躺,深眸幽幽幢幢,月光照在她白净的肌肤上,而她的泪水顺着眼角滴在脖颈,坠落着枕在其下的手背。
她甚至想方设法拖延为朱棣侍寝。
我能感受到她那迥异于常人的悲凉。
我能体会她的悲凉,那种,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的悲哀。
只不过,我当初是因为不甘为人摆布的命运,她呢,可是因为这个?
不管怎样,为着这似曾相识的悲凉,为她和小妹妙锦相似的容貌,我对她和府里的其他女子,总有些不同。
突然有一夜过后,她就变了,言语里再不见一丝畏惧,笑里不见一点瑟缩,即使遇到那些人对她说刻薄话的人也不恼,只是用团扇掩住双目目中七分温婉,三分冷意,似有意无意掠过对方,在其恍惚和惊艳中,施然而去。
更别说她寻着机会,见到了朱棣,对着他,且嗔且喜且娇嗔。
山是眉峰聚,水是眼泪横,欲问行人那边去,眉眼盈盈处。
以至于朱棣到我这儿来,如同点卯应差一般,人在而神游。
不出三个月,洪武二十四年春天,府中就传出吴锦颜怀有身孕的消息。
这么多年,府中除我之外无出,是因为朱棣不想让她们任何一个人怀孕,他不敢肯定那些个侍妾是否有清白的背景,自然不敢让她们生下孩子,成为父皇对付我们的棋子。
懿文太子朱标宽通平易,父皇早有撤藩之说,一早等着寻藩王之错,朱棣对我的疼爱,固然是真的,又何尝不是因为,他不敢轻信那些个侍妾。
他能让吴锦颜怀孕,自然是因为吴锦颜已经取得了他的信任。我一方面,为朱棣渐渐游离的心难过,一方面,又庆幸这府里头,总算不光是我一个人来完成传宗接代的大业。
第二年的正月十八,吴锦颜生下了一个男孩。朱棣大喜,为这个孩子取名朱高爔。
爔,东南方的日光,又有阳光之意,这第四个儿子的出生,盛载了他太多的喜悦和期望。
可我没有想到,看上去怯懦、娇弱的她,竟然有那般大的胆子,竟然联同我的侍婢,伙同稳婆,将生下来的女儿,换成了儿子,还蒙混过了所有人的目光。
我知道了这个消息,却不能让朱棣知道,如果他知道了她的欺骗,她必死无疑。
我不知道为何,会不忍心她死。或者,是因为她像我的小妹,又或者因为,我们曾有过相似的悲凉。
召她来问为何如此,她开始时抵赖,待我让侍婢和稳婆说出证词后,她哭着求我饶命,说因为在这府里头,生下儿子才能立住脚,为了燕王侧妃之位,所以她必须要生个儿子。
燕王府子嗣并不多,加之她是除我之外,育有子嗣的第一个人,无论男女,都会得到恩宠,名正言顺的成为燕王侧妃,事实上,朱棣为她请封的奏章,在她生产之前,已经送往京师,她有必要将一个女儿换掉吗?
我看着她酷似妙锦的那张脸,扬起了手。
我想拔下她发鬓间带的那朵珠花,那是妙锦的珠花,问她,是谁让她扮成我的妹妹妙锦,迷惑燕王。
她却狠狠煽了自己一掌,突然跌倒在地上。不待我说什么,朱棣已经推门而入,大步从殿外走了进来,亲自伸手将她扶起。
吴锦颜依在他的肩头,终于呜咽一声,低低哭出声来。
而我立在一旁,扬起的手犹未落下,像那个因为妒恨,对她下手的主母。
她原本就长得美,肤白胜雪,衬着脸上清晰的掌印和满面泪痕越发显得娇怯,朱棣止不住劝慰她,劝慰不过心头无故滋生邪火,看着我气得有些口不择言,“妒妇。”
我有些难以置信,像是不能相信他竟然被她轻易就撩拨而来的怒火是冲着我的,怔怔开口:“王爷……”
此刻吴锦颜哭声渐起,越发委屈。朱棣只顾哄她,也不待见我究竟说了什么。
而我,到底没能说出真相,再加上做证的侍婢和稳婆在朱棣进来后,竟然先后服毒自尽,临终前,还倒打一耙,说有负我所托。
到了这会儿,我当然明白了,这个儿子究竟是燕王所出还是被换掉的,只有她吴锦颜才知道真相,我不为自己看错了人难过,耳边只有朱棣刚刚说我的那个词轰轰作响。
妒妇!妒妇!
我本便是再刚强不过的人,此刻连哭泣或哀伤的表情都没有,只嘴角泛起冰冷的笑意说道:“吴氏,你以为如此,我就拿你没办法了吗?”
吴锦颜却止住哭泣,只看着朱棣缓缓淌下两行泪,低声道:“王妃教训妾身,是应该的,王爷不该如此说王妃,您这般,让爔儿和妾身,如何在这府里头呆下去?”
她轻轻柔柔,用她一贯温柔的语调,讲述令他胆战心惊的猜想:“您说,要是王妃生了气,妾身和爔儿,还能活得下去吗?”
她抬起头,泪滴簌簌而落,身子不停发抖,就像她刚进府时,一般害怕孤单,“王爷常年征战在外,得罪了王妃,余妾身和爔儿在府里孤孤零零的……妾身……”
朱棣冷下脸,冷笑道,“锦儿一团孩子气什么都不知道,王妃就这般对她拿捏?”他拂袖怒道,“竟然让她怕成这样!”
我不屑解释,实际上,到了这会儿,已经无从解释,没有证据,纵然我说出真相,也不过被他认为,是陷害于她罢了。
我只是静静站在那儿,沉默以对。
在前所未有的静默中,只渐渐听到心跳如擂鼓,本想用手去抚,抬起的瞬间却发觉他伸手过来,以为他到底是信我的,以为他会对我如同从前一般宠溺的笑,“本王只信王妃所言。”
却被他有些迟疑地推倒在地,“你做了什么,让她怕成这样?”他怒睁双目,瞪着我气急败坏道。
窗外雨声滴答,如同有把刀搁在我的心头,我微微闭了闭眼睛,勉强让眼前所见的更加清晰一点,却只觉太阳穴两边突突直跳,我不敢相信,又觉得眼前所见再真实不过。
在吴氏百转莺啼般的哭泣声中,他倦怠跌坐床边,挥手道:“王妃病了,就不要再管府中之事,留在屋中,好好养病。”
虽然僵持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到底还有些夫妻情分在,他只是责令人将我看着,对外申称王妃染有小疾,由嫔妾吴氏暂代管着燕王府的家务。
然后,没过几个月,四子朱高爔因病早夭,未己,嫔妾吴氏因丧子之痛而逝。
他又来到我的房中。
他终于知道了真相,知道吴锦颜因为长得像妙锦,所以被父皇送进了燕王府,一方面,是为了叫他对妙锦死心,另一方面,也是监视他,免得藩王过强,朝廷无法牵制。
只是吴锦颜另有心爱之人,所以才会在那人出征之时,委以处子之身,而后,为了给孩子一个名份,与他虚以委蛇。
更为了除掉开始查探这事情的我,吴锦颜买通了侍婢和稳婆。
若不是有人利用吴锦颜所爱之人威胁她刺杀朱棣,被他察觉,只怕假以时日,朱棣对我的感情日渐稀薄,她真的就会成为燕王府的主人。
以朱棣的骄傲,如何能够忍下这样的事情?所以,短短的一年,有人生,有人死,有人心中怅怅,而有人,却此生再也无法释怀。
至于吴锦颜所出,究竟是男是女,朱高爔是不是朱棣的亲生儿子,却是无人知道的真相了。因为我和他,再没有谈论过这件事情。
而我之后,再也没有犯过那般心软的错误。我可以不在意朱棣的爱意被别的女人夺去,却绝不允许有人要伤害他,失去他。
而且,我必须卫护我们的子女。
所以,当我得知大儿子,当时的燕王世子朱高炽在外的女人竟然要先一步生下长子,为将来以庶混嫡埋下隐患时,我毫不犹豫下令,去母留子,杀掉米紫嫣将其子抱入宗亲抚养。
米紫嫣哀哀哭泣的样子,真有些像吴锦颜啊。
只是身为女人,我却知道,或许这一刻她确实没什么非份之想,但为了孩子,那脑海里的一点点念头,总有燎原之势。
我当然不会再犯一次从前的错误,我转过身,吩咐道:“给她个痛快吧。”
吴锦颜之后,再没有人,能够从朱棣那儿夺走过我的恩宠,也再没有人,能够伤害到他,我也绝不会允许,庶嫡混杂的,将来有可能会发生在我儿子身上。
所以,你们看,时日久了,再洁净的冰雪,也难免会染些灰尘。再善良的人,卷入权势之争后,也难免会做出些违背自己本意的事情。
番外三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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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四至番十就不定时啦,约摸四月初开新书,在那之前番外肯定会写完,大家可以到四月初一并来看。
在此祝大家春节快乐,万事如意。
下面是补偿大家的一篇现言《洛尔迦小夜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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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的周末,阳光暖如薰风,陌上微烟翠,最适合端杯咖啡或烧壶玫瑰普洱与友叙谈,要不就躺在沙发上听着靡靡之音,看小说。
但林若菲却对着字里行间散发着来历不明油味的外卖菜单发呆,香菇肉丝盖饭,青菜豆腐盖浇饭,梅干菜扣肉盖饭,番茄炒蛋盖饭,蛋黄南瓜盖饭,咖喱鸡肉盖饭,咖喱鸡蛋盖饭,咖喱牛肉盖浇饭,黑胡椒牛柳盖浇饭,香肠炒蛋盖浇饭,糖醋里脊盖饭……每一样都看似很可口,但对于一个长期吃外卖的人而言,要从这些材料不同,味道相似的名字中找出想吃的东西实在是大考验。
林若菲强迫自己迅速拨通电话,等饭馆老板熟悉的男中音响起时,眼睛迅速从手里的菜单扫一眼,叹口气说:“老板?今天要一份青菜虾仁的。”
“你已经连吃了三天青菜虾仁,还不闷?”显然老板对她的声音也很熟悉。
吃了三天了嘛?自己食不知味已经麻木到这种程度!林若菲又扫一眼菜单,再扫一眼,还是拿不定主意,“那你看着给换一样吧,清淡点。”犹豫一下,林若菲又说,“换种油炒吧,最近的油味道不太喜欢。”
本来是付钱的大爷,明明是油有哈味,却说的如此小心翼翼,商量的口气,林若菲恨死自己这个毛病,生怕别人不高兴,虽然明知不能讨好天下人,但她只要一开口,话就自动变了腔调,别人一开口,明明是拒绝的,也只一味道好。
便利贴女孩,说的就是林若菲这样的,那里需要那里贴,那里有错补那里,所以如此明媚的春光,她活该在办公室加班,还干得不是自己的活。
于苏说过她一千次了,林若菲,你不是大众之友,你不必要哄别人喜欢。
于苏,酷酷的于苏,永远言简意赅的于苏,对她格外啰嗦,像对一个小孩,怕她伤着气她不懂保护自己,就连教训她的话,也说的像是给小孩吃的糖果,外面有巧克力,里面还有芬香四溢的美酒。
只有对于苏,林若菲会拒绝,会说不,人们能够伤害的,无非是爱她宠她的人。
当然于苏没有说过爱,他只是用行动表达,男人嘛,把爱挂在嘴上就太娘了,又不是在舞台上表演,等待观众的掌声响起,有回应继续热力四射,稀落空寂就心有不甘鞠躬下场,于苏认为爱应当连语言都舍弃,至于和情敌间龙争虎斗,踩高捧低更是小人行径,他的智勇只用在职场,爱一个人只是缄默存在和捧她在手心即可,爱不是游戏,不用不断的试探和识破,爱不是侦探与悬疑,做到哪里,心在那里,她自然会明白。
林若菲明白,但于苏不是她的那杯茶,她的那杯茶,要天雷勾地火,要一见倾心,要像但丁对比亚翠丝,艾马殊和凯瑟林,理查德和爱丽斯,命中注定相遇。就像《月亮与六便士》里说: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林若菲一直在寻找能令她爱栖息的家园。有无结果不要紧,关键是过程,够浪漫够心跳,荡气回肠又曲折离奇,只要曾经拥有,不必天长地久。
这是平凡的林若菲于现实生活中,唯一的渴望。怎么能因为打小一起长大,见过她玩过尿拉过屎的于苏,知道她所有糗事的于苏而中断梦想,所以,林若菲装作不懂,装糊涂,她不想挑明,因为于苏确实是个好朋友,他们看的电影,爱吃的食物,谈论的话题,都时常不约而合,这样默契的朋友,把他逼成男友,是不道德的,林若菲这样给自己解释,应对自己有时对于苏产生的歉意。
林若菲和于苏讲自己是不婚主义者,嗯,有时她又修改托辞成晚婚主义者。当于苏问道晚婚指的年龄时,林若菲说,三十,至少三十以后吧。
说这话时林若菲二十二岁,已经过去三年,离她三十岁还有五年。
于苏不慌不忙,他是男人,男人只要事业有成,大把的姑娘想扑倒他,但于苏只爱林若菲,五年后他三十五,正好。林若菲是他甘心服侍的女孩,神圣不可亵渎,她说什么,就是什么。
三十岁的于苏,在职场上叱咤风云,决断人心,却在林若菲这儿保留着执着的情怀,绕不过弯,他不知道或者他不想知道,一个人同你说不婚或晚婚,其实就是拒绝,要不就是当你备胎,如果是感觉对的那个,分分秒都可以闪婚,这样的拒绝,在你表白前就拉开了距离,设置了安全栏,你还要往前冲,往下跳,纵然粉身碎骨泪流成河与人无扰。
敲门声响,开门前,林若菲绝不会想到30秒后她的春天来了,她的桃花开了,她的杨过就站在门边。
林若菲打开门,门口站着送外卖的大男孩,手里提着饭盒,饭香味扑面而来。
林若菲抬头,林若菲叹气,林若菲目瞪口呆。
原来是美男啊。她的脑海里闪过正在热播的一部韩剧名。
送外卖的男孩不是平常见的那个,这个长胳膊长腿的男孩像一道闪电,瞬间击中林若菲的心。她站在门前,距离男孩不到半米的距离,穿上高跟鞋的她,应该到男孩的耳垂。
男女相差15-20公分,最合适接吻。那样的身高差,男孩要低下头,将女孩揽在怀里,令亲吻显得弥足珍贵。
林若菲想起在那本杂志上看到的这句话,脸变得绯红,秋天的苹果一样红。
外卖男孩看着这个眼前有乌檀木般黑的发蓝头发的女孩,眼睛弯弯似月亮,皮肤白白像蜜桃,长睫毛在脸颊投下阴影,如同鸟儿要落下来抖一抖羽翼的枝桠,不由笑意浮上眉眼,“新世纪大厦A座21楼2309室林若菲,你的芽白鳗鱼盖饭,用的橄榄油。”
橄榄油,完全不会压掉食物的原味,每一粒米,每一段鳗鱼,每一截豆芽、黄瓜和菠菜,都保留着植物本来的香气,难怪会闻到饭香!但是,怎么会是橄榄油,哪有快餐馆这样用料的,二十五元一客的盖浇饭,这样的材料不倒闭才怪。
似乎猜到了林若菲的疑问,好看的男孩继续用好听的声音说:“我到老爸店里帮忙,这是炒给自己吃的,正好你要清淡营养,又是熟客,就拿了来。”
林若菲终于开了口,“嗯,嗯,但吃了这样的饭,以后其他的怎么吃下口?”
“没事,我以后都照这样做给你。”男孩说的天经地义。
林若菲似乎听见两颗狂跳的心,慢慢靠近,慢慢一致的频率。
一见钟情的故事发生了哎。
基本上,一见钟情只发生在相貌在基准线以上的男女之间,那些说不相信一见钟情或者没有经历过一见钟情的男女,请照照镜子,就能找到原因。
林若菲很快陷入热恋,外卖男孩叫唐明飞,是个架子鼓手,业余大厨,北漂。唐明飞的爸爸,唐记快餐馆的老板对这个儿子恨铁不成钢,因为他没有考上大学,整天不务正业,混个乐队在各个大大小小的歌厅、酒吧走场,看不到红的机会也没有未来,做为一个绣花枕头,唐明飞最大的成就是从小到大无往不利的泡妞史,混了乐队后,为音乐着迷,为阿波罗献身的姑娘马不停蹄的来,所以唐明飞生命中最不缺少的就是鲜灵水活的爱情。
有一回吃饭,唐老板几乎是用大义灭亲的口气对林若菲说:“姑娘,他不适合你,阿飞是个不成器的败家子,你和他在一起,将来会吃苦头的。”
林若菲也知道不合适,但她逃离不了唐明飞的气场,她从花布帘的空隙里看到在后台帮厨的唐明飞,T恤撸的老高,露出腹肌和肋骨,如同健美先生一般,鼓鼓的,充满了力量。他做饭的姿势很好看,似乎手下那把刀刻的不是萝卜花而是江南的一朵莲,专注的神情看上去性感极了。何况那长长的手臂在泳池中划开水线,连水珠溅到脸上都多了温柔。有回攀岩时他背着林若菲向上爬,如同负着一个小孩似的轻松,那一刻,她附在他的背上,闻见他脖上汗意传来的男人味,心如鹿撞,情愿就这样到地老天荒。
终于接吻,唐明飞的姿态是熟极而流的样子,虽然拥林若菲在怀,但她却没想像中那样感觉到他的珍惜,一分神,原以为会呼吸中止的吻隆重开场草草结束,这算和唐明飞在一起最坏的体验,但其后她光脚踩在他鞋上慢舞,唐明飞笑意盈盈地看着她,视若珍宝,又扳回了最初的好印象。何况唐明飞并没有像一个浪子那样,把她拉上床,他们拥抱,他们亲吻,但仅止于此,对于一个有着斑斑情史的男人而言,这难道不是因为珍而重之,所以才会克制吗?林若菲相信唐明飞说的,他有过很多女人,但她不同,只有她是一见钟情的,是他生命中的瑰宝。只是有时她又疑心,要何等的自制力,才能够令一个成年男人在爱侣入怀时不动手,会不会他并没有那么爱自己,所以才不想?
林若菲矛盾重重,甚至妈妈养了五年的山茶花好容易开出一朵,都被她揪下一瓣瓣撕扯用来测试:他爱我,他不爱我,他爱我,他不爱我……数到最后,已经混乱,满心都是唐明飞那英俊的样子,恋爱如同幻觉,带来仿佛不属于俗世的快乐,纵是毒药,她也决定含笑饮砒霜。
于苏从西班牙出差回来时,林若菲对唐明飞正如火如荼地热恋着,傻子也看得出林若菲的乍喜还忧是因为这一次她当真了,她深陷其中,意乱情迷。于苏醉了一晚,吐了一地,天亮时,他把自己收拾干净,把屋子打扫干净,推开窗户,将柠檬切片放在风口,让鲜花店的人送一捧香水百合上来,等酒气臭气转为花香,外带柠檬的清洌。处女座的于苏,失恋都不允许自己邋遢。
和以往对出现情敌不理不睬的态度截然相反的是,于苏这次把唐明飞查了个仔细,但他在林若菲只字不提,甚至不就此事发表一个字,依旧若无其事的接林若菲上班下班,像往常一样对林若菲啰嗦天气冷了加件衣裳,好钢要用到刃上,做重要的事,为重要的人做事才是职场王道等等。
林若菲像以前似的一耳进一耳出,她现在的心思根本不在工作,忍了又忍,还是先开口和于苏说起唐明飞,“我交男朋友了。”
“噢。”
“他叫唐明飞,长的好看吧?”林若菲翻出手机里两人的亲密大头照给于苏看,唯有让于苏看清现实,才会不再对她好吧。有了唐明飞,林若菲觉得再和于苏保持青梅竹马的亲呢不合适,她希望借此把于苏转成闺蜜般的关系,或者淡如水的君子之交,这样,即不会失去于苏这个好友又不会对唐明飞歉疚。
于苏心里像打翻了调味罐,五味杂陈,但他不露声色淡淡地看了一眼,“还行,男人不靠外表吃饭。”
林若菲嘟起嘴,“你那是妒忌。”
“人有我无才需要妒忌。”于苏不妒忌唐明飞的英俊,他妒忌唐明飞不费吹灰之力就获得林若菲的爱慕,但他将这种妒忌压缩,一点也不扩大,如果让嫉妒控制了心神,不免就变得面目可憎,贬低别人并不能抬高自己,打小于苏就明白,光明正大得到的第一才是真的,用宵小手段排挤,希望对手突然病倒、失利获得的冠军并不能真实,也不久长,他可不想让妒忌成为一条毒虫,啃噬自己的心,成为自己也厌憎的那类人。
看看高高帅帅的于苏,虽然和唐明飞不同风格,确实没必要妒忌。林若菲又换个话题,“你觉得唐明飞怎么样?”
于苏答非所问,“除了我,朋友里还有谁知道唐明飞的存在?”
“没,只有你。”
“叔叔阿姨知道他吗?”
“神经,我们还没到见父母的程度呢。”
“你们打算什么时候结婚?”于苏口气平和,如同长兄在关心妹妹一般。
“哎,你当我老姑婆呀,这么盼望我嫁掉。”林若菲气的打了于苏一拳,于苏忍着痛,心里的痛,手稳稳的握着方向盘,继续问,“你们打算一直地下情下去?”
林若菲真生气了,“切,你才地下情,我们光明正大不知道有多好!”
“那为何不让人知,怕被人晓?”
林若菲语塞,她不知道如何介绍唐明飞给朋友给家人,唐明飞甚至从来没有说过自己是他的女朋友,从来没有说过爱,在她的内心里,有她的底线和矜持。
不想告诉于苏自己内心的挣扎,想一想,林若菲挺起胸膛,振振有词地说:“恋爱是两个人的事,为什么要宣布给全天下人知道?”
于苏想告诉林若菲,恋爱是两个人的事,但生活不是绝对的真空,会受到很多环境因素的考验,见朋友是一重考验,见父母是另一重考验,你们连面对的勇气都没有,又怎么一起携手走过漫长人生?但看看林若菲不知人间甘苦的脸,他只是说:“都是成年人了,你有自己的选择,这选择令你快乐就好。你和他的交往,我的建议就是多看看,了解多些再确定关系也不迟。”
而后,于苏不再说什么,只是稳稳地将车往前驶,驶向未知的未来。他心想,无论如何,自己总会托住林若菲,就算人生有苦难,有人托着,她不会摔的太疼。
如果唐明飞是林若菲的劫,林若菲就是于苏的结,死结,解不开。他认识这个女孩的年头和她的年龄一样长,看着她从一团肉长成姣好面容的女孩,每次他把羊群从牧场赶回家后,就趴在她家的院墙上听朗朗悦耳的声音背单词,听她读诵文章,晨曦的阳光笼罩在她乌檀木一样的头发上,绿墨如云,他的心也柔软的像小羊羔身上的细毛,绵密悠长。
无数个和试卷、习题做伴的时光,奋斗的日日夜夜,林若菲风风韵韵,婉转圆润的曼妙,就像记忆中的诗句“霜花的繁星/和那打开黎明之路的/黑暗的鱼一起到来。”
她是他的小公主,为了她,于苏从牧羊孩成长为所在领域的王者。爱一个人,不是让她和你一起受苦,拉低她的生活水准,委屈她迁就自己的低矮,而是不断长高,上升,和她站在同一高度,看见她眼前的世界,在每一个微小事件中,接近和她的距离,终有一天,成为庇护她的森林。
或许爱情于人生的意义就是这样,想到一个人,有了存在感,爱一个人,忘掉平乏的日常生活,甚而超越一方天地,看到世界的广袤无限。
和唐明飞的交往时间日久,矛盾渐现。
没有正业,打鼓的技能不足以养活自己,厨艺尚可,却没有恒力和油烟打交道,和唐明飞在一起,十次约会九次是林若菲付账,他付账的那次钱还是到唐记快餐混吃时从收银台顺手牵羊来的。每当为此生出不快,林若菲就鄙视自己怎么和街角的理发小妹一般势利,爱情怎么能和物质联系,唐明飞有他的才能,想起他谈及音乐梦想,如同发光的星体,侃侃而谈中,锦句如烟花飞散,灿然耀眼,何必强他为五斗米折腰呢!大不了,自己养他,男女平等,早就不是女人要男人养活的年代了。
何况一生中能够遇到喜欢的人,又与之相爱,何其幸也,林若菲可不想因为钱财的计较失去。
只是现实生活,虽然不是一切快乐都需用钱去买,但没有钱,吃穿用度就步步艰难。林若菲家境不错,父母又贯彻女儿要富养的原则,打小养成但凡所爱,千金不惜的消费观,平日赚得的钱都只是做买个化妆品,吃个冷饮什么的零用,四季衣裳、旅游的大笔开销一直由父母安排,外出用餐基本都是于苏包办,和唐明飞恋爱的事情挡不住父母试探,知道后虽然没有明言反对,却隔三天说她已成人,应该自己负担开销,取消了她的附属卡,令以前顶爱买新衣的林若菲现在一听闺蜜邀逛街就托言加班。
衣橱里已经三月没添新衣,林若菲第一次对唐明飞发脾气,恨他不明白,尽管所有的男人都不明白新衣裳对于女人的意义,更恨他又一次吱唔关于他俩未来走向的话题。
那晚,到底穿了件旧时的绿色波点裙赴约,配了七公分的黑色鱼嘴鞋,清新中又带着俏皮的性感。虽然这两年复古热潮,旧衣看上去倒像是新置,但林若菲的心里总觉有个缺,像走夜路的人没有灯光,每一步下去都是空荡荡地踩不到底。
那一晚,签约试唱很成功,唐明飞的架子鼓敲打地犹如拨动着情弦的手,令场下捧场的小姑娘们眼波流离,尖叫阵阵,中场休息,几大捧花堆在脚下,大有抢主唱风头的气势。
试唱会后大家喝酒庆贺,人逢喜事精神爽,喝高的唐明飞搂过身边的一个女孩,出言调戏,“长得这么漂亮,正好做我的女朋友。”女孩红着脸,陶醉的神情刺痛了林若菲,换一个时间换一个地点,那就是她的表情啊。只觉先前被猪油蒙了心,此时成为旁观者看着惊出一身冷汗。其实一早知道会这样的,可以在某个时间相恋,却注定必须分离,只是迷恋的滋味太美了,像一个梦,她一直拖延着都不愿意走出来。
林若菲默默离开,打开酒吧门的瞬间,她回望唐明飞所在的方向,他和那女孩已经开始法式热吻,姿势热烈,场面火爆。
见林若菲走出酒吧,唐明飞松开了怀中的女孩,有些惆怅地说:“多谢姐们友情支持啊。”只有这样,林若菲才会死心离开吧,越是深恋他越是害怕,林若菲的纯粹,林若菲的干净,她要的那种感情,唐明飞已经给不起,执着于爱的人应拥有真正的爱情,而游戏人生太久,他的情爱只余赝品,当她是瑰宝,所以希望她有更好的结局,同走过一段,已经是难得的记忆。
酒吧外,华灯鼎盛。衣袖间散发着的薄荷和香草气息,令林若菲的心平静下来。这款娇兰的花草水语是于苏送的,自于苏发头一个月工资,就每年给林若菲送上一瓶,说是里面有她所爱诗人的诗句,这一晚挑衣服时不小心打翻,这会儿定下神来闻,浓郁香气像是草原牧场,深幽柔美,宽广悠扬,挥之不去。林若菲突然知道于苏所说的诗句,就是她少女时代常读的洛尔迦:长风在品尝/苦胆薄荷和玉香草的/奇特味道/朋友/告诉我/她在哪儿/你那苦涩姑娘在哪儿/她多少次等候你/她多少次等候你?.
看向马路的另一边,于苏就站在对面,微笑地看着她,如同从前每个她外出的夜晚,只要不出差,他总会等着她玩好、疯够,再送她回家。林若菲于清凉夜风中涌起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的感觉,她奔跑起来,高跟鞋绊着了步子,这双鞋子华而不实,穿一次痛一次,却因为太美丽一直舍不得丢,停下脚步,林若菲脱掉鞋直接扔进路边的垃圾箱,光脚朝于苏跑去。
夜色中,林若菲的长发飞扬,绿裙回旋,于苏似乎又听到少女那娇俏的声音:绿的肌肤/绿的头发/还有银子般清凉的眼睛/月光的冰柱/在水上扶住她/夜亲密得/象一个小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