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选择(一)(1 / 1)
我安静地坐在商务舱的座位上,安静地看着窗外,看着机身正缓缓移动,耳边传来空乘小姐流利的英语。
这是直飞美国纽约的航班,预计十四个小时以后到达纽约肯尼迪机场。十四个小时,足够我好好整理自己的心,好好回忆与他的一切,然后当飞机再次降落时,我就要狠狠把他忘掉,把一切忘掉,重新开始我的美丽人生。
飞机开始在跑道上加速,已经入冬,外面的空气里蒙着一层雾,一切看不太清。我专注地凝视外面,冷咧的空气,潮湿的城市,曾经那么努力想要适应最终却还是没了留下来的理由。
我看到一侧的机翼完全张开,很快机身腾空而起,冲上云霄,一颗心紧紧提起又放下。
“妈妈,我看到云了!”身后有一个稚嫩的声音脆脆地叫道。我没有回头,这一把童声,却将我带进了回忆里。
五岁那年,我们全家搬到另一个区,除了房子换得更大以外,我没觉得任何好处。到是我哥哥Jason很高兴,因为刚搬来的那天他就交到了一个朋友,回来兴奋地不得了,好象在这里挖到了宝藏似的。
此后每晚的饭桌上,他必讲他那个好朋友Lance如何如何,Lance很会打球,他的妈妈漂亮又能干,他的外公经营连锁餐馆,生意做得很大。
“Maggie,明天跟我们一起去打球,我带你认识Lance。”他自豪地说。
就这样,我也认识了这个Lance,中文名叫雷云。早不记得他那时的样子,但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我记得,Jason对他说:“这是我妹妹Maggie。”
他挑高了眉,惊讶地问:“你是女的?”
我气得涨红了脸,Jason在旁边哈哈大笑。
“好象真的是女生。”他看着我又点了点头。
那次,让我从心里不喜欢这个Lance,但他们两个感情真是好,到那里都形影不离。我那时找不到其他玩伴,每次就只好跟在他们后头。结果变成了他们做坏事,我帮他们把风。
这两个人,逃课、抽烟、喝酒、打架、看□□电影,什么都做过。每次被大人发现了,Jason总免不了我妈的一顿打骂,听说Lance的妈妈不太管他,他外公又太忙,所以他总是免于责难,让Jason羡慕不已。
真正对他动心是那年看他们打架。十三岁的Lance,已经有一米七几,他不象我哥,我哥是小时候好看,然后越长越普通,他则是越长越好看,笑起来很象他那个美丽的妈妈,有点颠倒众生的美少男味道,如果他的皮肤能白一点就更象。
那次他几下利落的拳脚就把两个韩国男生打得落花流水,我立刻佩服得五体投地。
从此,他每次跟人打架我必到场,就象看冰球比赛似的兴奋不已。不不,这比看冰球还高兴,因为Lance总能赢。
“Maggie,帮我接着!”他迎着阳光,咧嘴朝我笑,露出一排洁白整齐的牙齿。那笑容真好看,可是那甩手扔给我的书包却常常砸中我的头。
正想抱怨,他已经跟人打了起来。
“Maggie,走了!”
打完架,他一叫,我屁颠屁颠地跟上去。再看看他,汗顺着俊挺好看的侧脸流下来,身上的校服歪七竖八,那白衬衣的袖子被高高卷起,扣子因为打斗掉了几颗,露出小麦色的肌肤。他仰起头喝着矿泉水,另一手随意拿着制服的外套,高瘦的身材挺拔地站在阳光里,这不是漫画里的美少男是什么?
我当下就决定,这个男生我一定要占为己有,趁别人还没发现他的好。
没过两天,我才知道他们的那个班里,起码有一半以上的女生都喜欢他。更没想到的是,他跟Jason看□□电影看太多了,竟然决定自己亲临体验。
他那时才几岁?还跟一个比他大好几岁的黑人女孩!Jason那次没能如愿,因为回家后发现我妈在家,但他如愿以偿,完事后还若无其事地晃到我家来吃饭。Jason暧昧地问他:“How was it?”
他笑了笑,那种笑容怎么看都觉得浪荡无比。
我为此大受打击,私下找到他气愤地问:“你为什么不等我?你应该等我长大,然后再跟我上床!”
他本来在喝水,听到这里水都从嘴里喷了出来,一边咳着一边拍了拍我的头:“Maggie,等你长大还要好几年,我等不急了。而且,我也怕被你妈打断腿。”
从此后,我经常看到他带不同的女孩回家。有时下午走过他家,我似乎都会听到里面传来喘息和□□声。甚至有一次,我去找他,打开门,一个大波霸坐在他身上,两人激烈地运动。
那时的雷云,基本上不念书,他最常做的两件事:跟不同的男生打架,跟不同的女生上床,其他的事则是打球、抽烟、也偷偷喝酒。
我就是这样看着一个男人走过他曾经最荒唐最混帐的岁月,可是,我却还爱他。
我猜想,林诺一定不知道他有这样一面,以后也永远不会看到了,这是一个男孩转变成男人必经的路,等他成熟了,沉淀了,便再也不会有那样年少轻狂的举动。
那年大家都觉得他已无药可救,我第一次见到雷云的父亲来了,他要把他带回国去。就在他临走的前一天下午,我偷偷来到他家。他家别墅的大门从来不锁,我来到他的房间,关上门,然后脱掉所有衣服钻进被子里。我知道他要回来了,打算诱惑他。我一定要跟他上床,虽然我那时才十二岁,但我的例假已经来了,我知道我可以了,我也是具备基本知识的,连避孕套都替他准备好了。
我一定要把第一次献给我最爱的男人,然后我的人生就很完美了。可是就在我想得美美时,下腹一阵热流涌上来,我再一看,血,一大块的血迹就这么染在了他的被单上。我慌张地爬起来穿回衣服,又拿了不少纸巾垫在内裤里。
这个时候,他回来了。我锁了门,就听到他在门外不停地敲门,叫着:“Maggie,是不是你在里面?你又在我房间里干嘛?”
我没应,无论他在外面如何敲门,就是不理。例假居然在这个时候来了,我伤心不已,一个人坐在地上默默哭起来。他明天就走了,接下来,不会回来了。
那天我们僵持很久,直到后来我饿得不行,再也顾不得被单上的耻辱,打开门就冲了出去。
雷云从此淡出我的视线,那块留在被单上的血迹,我一直想问却不敢问,它被时光掩埋起来,成为我心底永远的秘密。
再看到雷云已是隔年夏天,我以为我已忘记他,当更加高大帅气的他走到我面前时,心底的爱慕就这么苏醒过来。那时我已十四岁,发育得很好,大家都说我是越长越漂亮,我想,这下我可以跟他做了吧。
然而雷云变了,从一个坏小子变成了好学生,他外公一个劲地夸他。有两次我去找他,就见他一个人坐在院子里安静地看书读报。我照样静不下来,照样到处乱跑找人玩。后来发现他都不来,于是我也学他拿本书。
一年又一年,日子就这么过去。直到他大学毕业,本来跟我哥说要带着女朋友一起回来继续读研,后来女朋友跟他分手,他一个人回来。我知道后雀跃不已,没想他却跑到Montreal去,说想一个人生活一段时间。那里离温哥华太远,坐飞机都要四个小时。后来得知他也准备考哈佛,我才又放下心来,经过几年的苦读,我的成绩很好。现在分开就分开吧,两年后我们就可以在哈佛校园里见了。
我一直认为雷云不是个多情的人,他似乎对谁都无所谓,可就是这样的人,居然每个阶段都有女朋友,就连在Montreal待了短短的一年多也是。
去哈佛前的那年夏天,我第一次见到了林诺。见到她,我心里有种莫名的慌张,现在想来,这种慌张其实是种预感。在我看来,林诺顶多算清秀,长得不算矮,有一米67左右,身材瘦瘦的。她跟雷云以前来往的那些波霸美女是截然不同的类型,她属于气质型,虽然我哥认为她是典型的美女。雷云对她格外地喜欢,我头一次看到他那样炙烈地喜欢一个人,所以我预感,这个林诺也许会是我的劲敌。
女人的预感向来都很准。那么多年过去,我也没有战胜她。在我看到他因为林诺要结婚,开始夜夜买醉,在看到他为了她不求回报地付出之后,我的心也彻底碎了。
在哈佛的那几年,我曾离他那么近,我们几乎每天都见面,一起上课,一起讨论课题,一起完成各个项目。我眼见他跟林诺从热恋到争吵再到分手。我故意在那次临走前对林诺宣战,故意在他跟林诺打电话时在他旁边吵闹,不停跟他说话捣乱,我就象《飘》里的那个斯嘉丽,为了得到心爱的男人,什么法子都要试一试。然而他们的感情没有《飘》里的那一对那么坚固,那么难以突破,很快林诺跟他说分手。我发现雷云的笑容少了,一个人时经常沉默地抽烟。
那几年我始终在他身边,看着他为学业彻夜忙碌,看着他积极振奋地工作,看着他偶尔接受女人的一夜邀约,也看着他的心始终空着。如果说小时候对他是种迷恋,那么那时候,早就转变成更深层的爱恋。
彼时的雷云,英俊、优秀、睿智、幽默。在外打拼的岁月在他身上留下了很深的印迹,让他变得越来越强悍,也变得越来越沉默。直到回国的前夕,他突然说累了,想要休息,然后一个人跑到了Las Vegas。很久以后我才知道,还是因为林诺,因为林诺有了谈婚论嫁的男友。
他跟林诺都倔强而骄傲,谁也不肯低头。这样的两个人,注定要错过。只是现在,林诺没结成婚,而他则等得太久,这也是天意吧。
虽然在这之前,我也差点以为我多年的梦就要如愿了。
没关系,真的没关系!我怕什么?不过是个男人,没了他还有别人,难道象我这样的还怕找不到男人来爱吗?
我吸口气转头望向窗外。就在今天上午,我还去祝福我爱了多年的男人,祝他早日得到他想要的幸福,可是我的呢?这么多年来,我不是没有努力过,一次次,我主动靠近他,主动对他表白,他拒绝得委婉而干脆。
就在他去Las Vegas前,我趁着夜□□惑他,差点要成功,他抱着我吻着我,当我叫他的名字时,他却突然惊醒过来,一把推开了我。这是唯一一次,我们离得那么近,也是唯一一次,让我得到他的吻。
我和Jason在Las Vegas找到醉生梦死的雷云时,他正左右各拥着一名美女,那两人是亚裔双胞胎,白皮肤黑头发,笑起来竟隐隐有些林诺的味道。他就这么在我面前,对她们左拥右吻,然后看着她们同时上来诱惑他,伏在他成熟精壮的胸膛上抚摸他舔吻他,三个人都激情不已,就这么在我面前肆无忌惮地亲热,最后还是Jason把我拉走了。
“为什么?为什么不能是我?”我再也不能自已地哭倒在哥哥的怀里。
“Maggie,你不是他的菜。而且,他不会喜欢主动的女人。”
“那为什么他之前跟那么多主动的女人在一起?”我不甘心地问。
“那些都只是玩玩,不是认真的。”
“他为什么就不选择我?我有什么不好?!”
“你很好!只是不适合他,忘了他吧!”
我没有听哥哥的劝。等雷云在赌城过了极其淫蘼的一周后,我还是随他回到多伦多,后来又随他回国。全家知道了都来反对,我对他们说,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无论结果如何,我都不会后悔。
我从小在温哥华生活,从来没在中国待过超过一个月。刚回国时,什么都不适应,气候、交通、饮食、人际关系。可是为了心爱的男人,我一一克服下来,并乐观地对自己说:这毕竟是他的故乡,我要试着去喜欢。
刚回来时,他也不习惯,不过他的适应能力向来强,很快就适应了国内的生活。
很快,雷家的长辈们拉他一起去夜总会。而他,竟开始清心寡欲了。这时的雷云,顶着豪门第二代的光环,投怀送抱的女人真不少,从公司职员到模特到电影明星又或者酒国名花,他一概拒绝。有次聚会,有朋友问他:“那么多女人,就没一个你看得上的?”
“没有。”他的回答很干脆,干脆到让我好奇,倒底什么样的女人才会让他再次心动。
“那也不至于过得象和尚一样吧!”
他无所谓地笑笑:“好象什么没兴趣做了。”
他的私生活越来越干净,对他示好的女人却越来越多,很快,他要我做他名义上的女朋友。
我这个名义上的女朋友真的只是名义上的。再过半年,再次遇到林诺,他平静的眼里终于有了波动。此后,看着他跟她一次又一次的接触,我的美梦也彻底破碎了。
我一直以为我可以象斯嘉丽那样越挫越勇,我一直以为明天都是新的一天可以重新开始,可以有些事情,怎么努力都做不到。有些人,怎么爱他都没办法变成你的。
见空乘服务人员过来,我再要了一杯酒。
“小姐,在飞机上喝太多酒对身体不好。”旁边一位男士对我说。
这是个多事的好心人,我也不忍责怪,就说:“谢谢你提醒,喝完这杯我就不喝了。”
这时,广播里提醒,还有四个小时飞机将抵达纽约。
我将杯里的酒一饮而尽。机舱里灯调暗了,人们都在睡觉,我也打算好好睡一觉。于是拢了拢身上的毛毯,拉下眼罩,思绪还没沉睡,热泪却已滚滚流出,很快沾湿了眼罩。一阵乱流袭来,我干脆摘下眼罩,环抱住自己的双手,再也忍不住地低声哭泣。
在这三万英尺的高空,没人知道,此时我的心有多伤痛,我的爱又有多绝望。
“小姐!你没事吧?”还是那位热心男士。
我泪眼迷离地望向他,不意看见一张斯文俊雅的面孔。
“你怎么了?我可以帮忙吗?”他关心地问。
真是个爱管闲事的人。我冲口就说:“我失恋了,如果你愿意,借你的肩膀给我。”
他立刻张开双臂给我友好的拥抱,同时说:“希望你不会觉得我唐突。”
“不会,谢谢!”
我在这个男人的怀里泪水横流,我知道这有点荒谬,我是把他当成了他,就假装是他吧,就让我最后一次沉醉在自己虚假的梦境里吧。我知道,梦终究要醒,就如同飞机终究要降落,到时,我就要将他彻底遗忘。只是现在,我舍不得忘,我舍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