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1 / 1)
为了得到胡同喜的关照,在2001年,胡同喜竞争新化县公安局副局长时,刘俊勇先后"赞助"了他几十万元。
除在政法系统结交关系外,刘俊勇还刻意构建一些重要的关系网。
伍先辉,新化县人大代表,孟公镇宝塔村的党支部书记,在孟公镇素以讲"义气"著称。刘俊勇觉得伍先辉是个人物,并且他"人大代表"的身份在孟公镇也相当有分量,就起了与伍先辉结交的念头。于是,刘伍两人一拍即合,青年企业家和县人大代表成了八拜之交,两个人"珠联璧合",在赌场和生意上大显身手。
陈代云,孟公镇企业办主任,是瓦匠出身,他在与刘俊勇结识后,两人一拍即合。陈代云在刘俊勇的大力扶植下,顺利当选了县人大代表,而陈代云则投桃报李,为刘俊勇承揽了很多基建工程,使他大发横财。
伍让春,孟公镇信用社主任。伍让春原来是看不懂刘俊勇的所作所为,很少与他打交道,可是在上一届的县人大代表选举中,满有把握的伍让春却落选了。于是,伍让春才清醒起来,明白了,在道上混日子,黑白两道都得交往。从此以后,他开始接受刘俊勇的吃请,并贷款给刘俊勇。
当然,刘俊勇在寻找保护伞的同时,并不放弃任何扩充、状大自己"队伍"的机会。
孟公镇三塘村伍芬友等人和岩前院村陈益文一伙人发生了纠纷,自此以后,两伙人斗殴不断。在一次的打斗中,伍芬友一方打赢了,陈益文不服气,扬言要血洗三塘村。
于是,伍芬友决定请刘俊勇出面调解。刘俊勇认为这是一次展示自己能耐的好机会,就找了熟人给双方做了调解。但是,当刘俊勇骑着摩托车载着三塘村的伍泰军要走时,岩前村的陈岳军等人竟当着他的面,把伍泰军砍伤。刘俊勇对陈益文不给自己面子这件事,很是生气,就找来了陈助辉和伍芬友等人,商量要伺机报复。
一天晚上,刘俊勇得到消息,说陈益文在自家开的美发店休息。刘俊勇当即叫来伍芬友和伍千里等六个人,每人手持砍刀火铳,手臂上绑上竹片作护具,冲进了陈益文家的美发店,用鸟铳把陈益文和他的同伙打伤,然后扬长而去。
那个陈益文,也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儿,他可受不了这个窝囊气。于是,他又找人把伍泰军的脚筋砍断,剁成重伤。不久之后,孟公派出所抓了陈益文和陈少兵、陈扬文三人,都被判了刑。
这时,号称"黑白"两道能人的刘俊勇开始大显身手。他通过疏通关系,把手下的伍芬友、伍海兵等人取保从轻处理。于是,伍芬友等人成了刘俊勇团伙的死党。
法网恢恢,一个也逃不掉
专案组经过5个多月的艰苦侦查,在2005年3月26日,刘俊勇终于落网,随后,所有集团人员一网打尽。经查实,该组织涉案人数多达98人,犯罪事实162起,共有1人死亡、6人重伤致残、20多人轻伤。
2006年3月17日,新化县公安局原副局长伍福全、刑侦大队原大队长易俊清、原副大队长曾维洪,被娄底市娄星区法院一审认定犯徇私枉法罪,此3人被认为是刘俊勇涉黑组织的"保护伞"。
2006年4月10日,公安部挂牌督办的"6·30"血案,在娄底市星星影剧院公开开庭审理,78名辩护人和代理人密密麻麻地坐了9排,而被告人足足坐了6排。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审判长宣布开庭。公诉人指控,全案98名被告人,分别涉嫌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贩卖毒品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23项罪名。
这次开庭审理的新化黑社会案,是一起涉黑刑事大案,在湖南省迄今为止人数最多、影响最恶劣、侦查难度最大、社会各界最关注的一次。此案98名被告共涉嫌23个罪名,诉讼案卷210本,起诉书和补充起诉书155页,长达8万多字。因为案情复杂、人数众多,庭审延续时间达20天,创下了湖南刑事审判史上之最。
"一号人物"刘俊勇:34岁,新化县孟公镇孟公村人,被称为"头号大哥"。
被控罪名: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贩卖毒品、抢劫、非法买卖枪支、故意伤害、行贿等15项罪名。
"二号人物"廖建伟:38岁,新化县西河镇正中村人、"6·30案"的直接指使者。
被控罪名: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赌博等13项罪名。
---------------------------------------------------------------------
小说下载尽在http://bbs.jpegnovel.com---书香门第【受受】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