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第二十九章【番外-傅颜新】(1 / 1)
“我叫傅颜新,傅是太傅的傅,颜是颜色的颜色,新是……”
“蜡笔小新的新!”
每次碰到我对人做自我介绍的时候,赵小虫总是会插嘴,而且她根本不知道太傅的傅是哪个傅,颜色的颜又是哪个颜,她只知道蜡笔小新。
我一点也不喜欢蜡笔小新,我不懂那个□□的小孩儿怎么会有这么多人喜欢看,所以我才不喜欢大家叫我小新,我告诉他们,可以叫我小傅。
我从小就是一个有计划的好孩子,不论学习生活甚至是到了工作的时候,都是有条理地朝着自己目标前进。只有赵小虫算得上是一个意外。不过万幸,虽然过程有些曲折,最终结果却还是朝着我的目标前进了。
小时候我爸妈和赵小虫的爸妈工作都很忙,所以他们就让大一些的我来照顾赵小虫。
第一次在医院里见到刚出生的赵小虫,我就觉得她很有趣,不仅名字有趣,而且反应也很有趣。平时的她总是喜欢吐着泡泡,连睡着了也是如此。每次我戳戳她软软的小脸蛋,她总喜欢抓过我的手指,然后伸进她的嘴里,她的舌头小小的,我不敢用力,怕伤到她。但是我喜欢她身上带着的奶香味,甜甜的,很好闻。
等到她会跑的时候,她最喜欢的事就是追着我玩。说来也怪,我从小就喜静,学跆拳道也只是为了健身,但跟她闹着玩我却一点儿的不耐烦都没有。
在一旁看着的赵阿姨玩笑道:“既然小虫这么喜欢你家颜新,要不咱就结个娃娃亲吧~”
母亲竟然也笑着答应了:“小虫这孩子这么可爱,我当然愿意让她做儿媳妇~”
我当时只是想,有这么一个奶娃娃陪伴着我也不错,便也没有理会母亲和赵阿姨的话,继续跟小虫子一起玩耍着。
我真正确定我喜欢赵小虫是在她读小学三年级的时候。
可能是达尔文进化论的原因,小孩子真是越来越开放了。连我所读的中学里,谈恋爱都叫做早恋,可是小学生都早熟得厉害。在小学生间就流传着这么一段话儿:“一年级的小偷二年级的贼,三年级的美女排成队,四年级的帅哥无人追,五年级的情书满天飞,六年级的鸳鸯成双对。”
那天晚上,赵小虫来我家跟我一起做作业。她还在客厅里吃着猕猴桃,我打开她的书包,习惯性地帮她把今天的作业拿出来放在书桌上,书本中却夹杂着一小张白纸掉在地上。我不在意地捡起它,想扔进垃圾桶,不小心瞄到上面有字,以为是重要信息,仔细一看才发现上面是一句写得歪歪扭扭的话:赵小虫,我喜欢你。落款是江则一。
情书?!
我不屑地哼了声:“就你那狗爬的字也好意思出来丢人,还江则一呢,就是江泽民也不行,哼,她会喜欢你才怪!”便把这张纸揉起来扔进垃圾桶。不过不知为何,我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
赵小虫进来后,我装作不在意地问道:“小虫子,你们班里你和谁的关系最好?”
“都挺好的啊。”她随口一答。
于是我便试探着:“江则一是你们班的吗?”
她笑了:“是啊,小傅哥哥你怎么知道?”那时候她还是乖巧地叫我小傅哥哥呢。
“随便听说的。那……你喜欢他吗?”
“喜欢啊,他可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人,总是带各种玩具来给我们玩。”
听到她童言无忌的一句话,我却是觉得从心底深处漫上来一股憋闷之气,一瞬间非常恐慌属于自己的玩具被抢走似的,当即口不择言:“你喜欢他那你找他去好了,不用来跟我一起做作业了!”
她似乎被我吓着了,呐呐地说道:“可是,我更喜欢小傅哥哥啊……”
更喜欢!更喜欢小傅哥哥!更喜欢我!
我的心情一下子就阳光灿烂了。这么因为一个人而心情不定的感觉,是我第一次感受。
也是因为那一次,我明白了“喜欢”的滋味。
“嗯,我也最喜欢小虫子了!”
她是真的还小,不懂得真正的喜欢,不过没关系,我陪在她身边,我等她长大!
做出出国读大学的决定,我经历了一番强烈的思想斗争。最终还是听从了父亲的意见,他说:“我知道你对小虫那丫头很上心,不过男人怎么能没有一定的本事?怎么能不勇敢地出去见识见识外面的世界?就算以后你和她在一起了,她知道你为她放弃了自己的梦想,我想她也不会乐意看到的吧。再说了,她现在还小,只要你能赶在她大学前回来,一切都来得及。”
听了父亲的一番话,我仍然不是很放心,所以我在出国前特意给小虫子制定了二十一个“不许”。她似乎是到了叛逆期了,我能感觉到她越来越有些厌烦我对她的管教,听到我要出国的消息,她努力做出一副不舍的表情,但是我仍然从她玩着的嘴角看出她很开心,她竟然很开心我要离开她了!
我很难过,却不知该怎么办。她不知道,我为什么要给她制定二十一个“不许”。她不知道,21克是灵魂的重量,传说人死后体重会减少21克,那21克是最纯洁的爱,那21克便是:一克宽容,一克接受,一克支持,一克倾诉,一克难忘,一克浪漫,一克交流,一克为她祈求,一克道歉,一克认错,一克体贴,一克了解,一克道谢,一克改错,一克体谅,一克开解,一克不是忍受,一克不是质问,一克不是要求,一克不是遗忘,最后一克是不要随便牵手,更不要随便放手。这是我在同桌的爱情杂志上偶然看到的,可是看了一遍就深深地印在了脑海里。我很想现在就给她承诺,可是她还太小,我也还没有能力,所以我只能忍。
当然,我还去跟赵叔叔赵阿姨坦白了我的想法,请求他们把以后几年我不在的日子里所有有关小虫子的信息发给我。
在国外的几年里,我每天除了学习和打工就是看看有没有小虫子的最新消息,在没有她的消息的日子里,就看着她的照片和我小时候写的日记,回忆她甜甜的声音。
期间我认识了江枫,并与他成为了好哥们。他说我是真的中了一种名为赵小虫的毒了,我说,如果是真的,那我甘愿无解。
接受了江枫的邀请,我回国后成为了他家族企业特聘的职业经理人。
令我没想到的是赵小虫仍然对于我曾经对她的干预耿耿于怀,填的志愿竟然都是离D市非常远的北方的大学。这让我怎么忍?我怎么忍受得了她离我那么远?于是我用了点小手段把她的志愿改成了D大。
意料之中,她找上门来了。那晚和江枫等一群人去夜色喝酒,我烦闷地灌了一杯又一杯,江枫自然是看不下去,夺过我的手机:“借酒消愁愁更愁,要找小虫子就打电话叫她来呗,我倒是要好好会会这个能一直占据你心里的角色。”
或许是想测试一下赵小虫会不会不顾赵叔叔来找我,我没有阻止江枫的行为。
我听到他说:“我是他朋友,他喝醉了,我们在夜色,要不美女你来接一下他?”
“嗯,那美女再见!”
“搞定!”江枫把手机扔回了我的怀里。
瞧着他潇洒不羁的样子,我却是后悔了。我不想让他见到我的小虫子,也不希望小虫子跟这花花公子打交道,于是我把他们都赶走了。
算算时间差不多了,我躺在沙发上装醉。不一会儿小虫子就到了,我不忍心让瘦弱的她承受我的全部体重,因此我卸去了一部分重量,却还是贪恋地靠着她。
那晚是我与赵小虫在一起前睡得最舒心的一晚,尽管地板睡得浑身酸痛,但是怀里有她。
第二天一早她果然就向我兴师问罪了。
我终于做出那个决定,与她相约大学四年绝不干扰她。相比起她离开我,去遥远的北方读大学,我宁可做出退步,至少她还在D市,不是吗?
偶然的机会我得知了她喜欢耽美文化,我听从江枫的建议,为她而进入了网配圈。我相信只要我开口说话,她一定会认出我来的。既然我不能去找她,那我就努力去接受耽美广播剧,努力做到最好,让她来找我!
[小剧场]
“小受受,来,过来让叔叔来亲一个~”
╭(╯^╰)╮哼,江枫叔叔又来了!
每次他来我家都喜欢戏调我,咦好像不是戏调,哦,对了,是调戏我,不好意思,昨天晚上妈妈刚教我了这个新词,我还没有记清。
江枫叔叔也总是喜欢给我和弟弟灌输一些奇怪的话,比如“小受受,还有小攻啊,千万不要学你爸爸啊,他一声不吭地就去把你妈妈拐骗到民政局登记结婚了,连我这个好兄弟都不提前告知一声,还搞个奉子成婚出来,真是没人性!”
弟弟是坐不住的,总是偷偷地溜了,我却被江枫叔叔抱在怀里没办法逃,只得受罪。
其实我很想问他,一声不吭是什么意思?民政局又是什么?奉子成婚是什么意思?不过我没问,我怕我问了以后,他更啰嗦。
爸爸就跟我说过,江枫叔叔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不用在意他说的话。嗯,我喜欢爸爸,我是个好孩子,我听爸爸的话。
我不明白,明明我和弟弟一样是个男子汉,就因为我必须得听妈妈的话穿女孩子穿的衣服,江枫叔叔和两个怪阿姨(据说是妈妈的好朋友)都最喜欢调戏我。可是我更喜欢跟爸爸一起安安静静地看书,我才不像调皮捣蛋的弟弟一样整天只知道玩。
爸爸和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从来不叫我小受受,他们都叫我哥哥,只有妈妈江枫叔叔和两个怪阿姨四个人总是带着一脸坏笑喊我小受受,妈妈说这是一种昵称,因为他们都最喜欢我。我听见妈妈和江枫叔叔很多时候也会坏坏地笑着喊爸爸“女神”,而爸爸总是用嘴堵住妈妈的话,用眼刀杀死江枫叔叔。所以我才不相信妈妈的话呢,虽然我不知道受受二字怎么写,但我确定一定以及肯定,其中必有我不知道的阴谋。等我长大了,我一定要摆脱女孩子的衣服,摆脱这个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