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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第二十五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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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好像又按了倒带键,回到了旧时光。

Lew依旧每天对着沈清嘉做【好奇怪的见面仪式╭(╯3╰)╮】,沈清嘉依旧用一种【let it go(随他吧)】的态度对待Lew的亲近。

但又好像哪里与从前不一样了。

沈清嘉在看着Lew的时候,会莫名脸红。而将沈清嘉的反应看在眼里的Lew却不敢再更进一步了。

烂作者造你们对这两人的暧昧态度十分闹心,恨不得替沈嘉嘉答应Lew,但烂作者就是要等到某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才肯大发慈悲~\\\\\\\\\\\\\\\\\\\\\\\\\\\\\\\\(≧▽≦)/~不开心来咬我呀咬我呀~

对这种喜欢作死的作者就要果断打脸。

Martha最近喜欢上了某个地下摇滚乐队。她的痴迷程度连Mathew都看不下去了。

“Martha你造Louis很不喜欢朝三暮四水性杨花的女人吗?”

于是为了挽救自己在男神心中的形象,Martha邀请Lew与沈清嘉去看摇滚乐队的演出。

烂作者也不造挽回在男神心中的形象与请这兄弟俩看演出有毛关系。

对于那个乐队,沈清嘉只知道它的名字——ROAR(咆哮)——之外,其余一无所知。

在沈清嘉眼中,摇滚乐队的成员就是一群鸟人,他们有着奇怪的杀马特造型,奇怪的乐队名字——Martha喜欢的这个乐队貌似名字挺正常的——以及大到能够震碎玻璃的重金属音乐。

这样想好像真的很奇怪,Martha到底喜欢那个乐队哪一点呢?难道它的成员们都是大帅比?

Martha在前去捧场的路上,一直在给Lew与沈清嘉的认知刷屏,提到其中的某一位成员的时候,还会诡异的脸红。

沈清嘉觉得Lew的嫂子可能要换个人当了。

到达了一大片空地后,Martha火速飞奔到了最前面,脸上挂着淫、荡的微笑看着舞台背景。

今年腐国的冬天特别冷,沈清嘉一行人就看着在寒风中冻得不停跺脚取暖的Martha妹子一边用手摸着简易的舞台,一边招呼他们过去:“快点过来啊~来晚了就没有位置了。”

在场所有人默默地看着前面空无一人的——哦,除了Martha外——演出场地。

“我说……Martha在看什么呢?”

Martha直直的盯着简陋的木板背景,不知道在想什么。

沈清嘉:“那里……有人吗?”

所有人觉得毛骨悚然。

等开场了沈清嘉才知道,追星少女Martha在亢奋下,竟然惨无人道的带着大家提前两个小时到达了演出地址。

我怎么说没有人呢……不过话说Martha不冷吗?

知道了真相的大家眼泪掉下来。

沈清嘉咬牙切齿,捂着耳朵恨恨道:“尼玛Martha你快过来,我保证不打死你!”

同样冻得不行的陆长风:“诶?Martha人呢?”

Mathew:“哦,她还约了Louis,估计这会儿去接人了。”

Mathew说完,一脸不怀好意的望着“怎么办怎么办要见家长了丑媳妇要见公婆(?)了”的沈清嘉。

等等!我特么刚才在想什么啊!快走开快走开!

“别听Mathew的,Louis最近在忙着公司的事,忙的焦头烂额,怎么可能还有时间看这个?”

Lew说完,用大衣裹住了冻得哆嗦的沈清嘉。

Mathew好奇的问:“诶,Lew你的这件衣服从哪里拿到的?尼玛看这屎绿色。”

Lew十分淡定地回答:“作者给的。丫要我们秀一下恩爱。”

没错!烂作者已经给Lew在特殊的时候开了金手指!等等!金手指是什么鬼啊!

沈清嘉看到Lew修长好看的手指都冻得通红微肿,都快心疼死了,于是就想把衣服脱下来给Lew。

然后Mathew与陆长风就见识到了这兄弟俩的腻歪程度。

Lew不允许沈清嘉把大衣脱下来,按住了沈清嘉的胳膊。偏偏沈清嘉的力气比Lew小,被Lew压制得动弹不得,他想了想,就把大衣给解开,整个人贴到了Lew身上,用衣服的前襟盖住Lew。

远远看去,两人简直就像是在衣服里面拥抱一样。

Mathew:“艾玛,狗眼瞎了。”

陆长风:“你们真的没有在一起?”

临近开场时间,人越来越多了。好多歪果妹子聚集在一起,大声喊着某个成员的名字。

好像跟我们大天、朝没有什么差别啊……

随着舞台灯的突然打开,气氛到达了一个小高、潮。来围观的人群中有的吹起了口哨,有的打开了荧光灯,但是更多的,是眼巴巴望着那个出来调试麦克风的家伙。

据旁边妹子们的谈论,台上的那个是主唱。

不过这位主唱带着帽子蒙着脸一点也没有非主流(?),这些歌迷们到底是靠什么认出他来的?真奇怪。

已经有人注意到了熊抱在一起的奇怪兄弟组了。

“嘿,需要帮助吗?”

几分钟后,Lew也得到了一件大衣的赞助。

裹得只有两只眼睛露在外面的沈清嘉对这位有点腼腆的少年真诚地道谢:“谢谢你的帮助,有了这件大衣,我们暖和多了。”

真的很暖和,不仅是身体上的。

或许这就是歪果仁与我们大天、朝最大的区别吧。

这不是爱不爱国的问题,而是对待陌生人的态度。

明明人有这么多,声音这么嘈杂,但沈清嘉还是听到了那微小的灯开关被按下的声音——

啪——

一盏镁光灯亮起,照亮了舞台中央。

人群立刻静了下来,望着眼前简易舞台上的几件乐器等待着乐队成员的出场,虔诚的表情像是期待神降。

演出开始了。

没有预期的杀马特非主流,只是一群身着皮衣的年轻人。

平头就是大帅比~

只不过之前出现的主唱还是不露全脸。

我最恨的就是大晚上的还戴着墨镜的家伙了。你丫看得见路吗?

现场的气氛好得要命。在一阵摇滚声中,沈清嘉居然还分神在想,尼玛这要是在我大天、朝演出,会不会被城管大叔追杀啊。

听到第一首曲子,沈清嘉就明白Martha为什么那么迷恋这个乐队了。

主唱的大烟嗓简直棒飞!太尼玛好听了!求露脸!鼓手玩鼓槌的姿势也十分酷炫!总之,每一个人都酷到没朋友!

沈清嘉一行人站在最前面,舞台上的乐队成员能够轻松地看到他们。

主唱习惯性的抬眼想要与台下的歌迷互动,却不知道为什么愣了一下,漏了一个音节。

沈清嘉:“……???”

虽然这位主唱戴着墨镜,但沈清嘉还是感受到了,主唱落在自己身上的视线。

@烂作者,你为什么要这样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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