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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第 17 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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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粉端上来,热气腾腾,里面配的菜叶青翠欲滴,两个人一人一碗,吃得热火朝天,还叫了一份煎饺,苏小染吃了四个,顾笙歌吃了六个;一笼小笼包,每人五个。

吃饭的时候苏小染悄悄打量顾笙歌,他吃东西的速度很快,却不似一般男生的那种狼吞虎咽,而是很文雅。速度快,却又文雅,不是亲眼所见,还真是想像不出。

他的头发略有点长,额前几缕碎发不时的搭下来,挡住额头和半边眼角,皮肤很好,这么近的距离都看不到毛孔,玉一般的温润而有光泽,有种透明的质感,光滑细腻的让小染自惭形秽。

眉骨很高,剑眉斜挑,眼睛内双、深邃,黑白分明,鼻梁挺直,菱型的唇型很性感,让人有种想咬一口的冲动。

五明明明很有立体感,看起来却非常柔和,真正的眉目如画,

不知道他总是被同性恋的绯闻缠身,是不是与这细腻的皮肤和精致的五官有关。

有时候长得太好,也是一种罪过。

英挺的身材,牛仔裤,蓝色毛衣,看起来真的是……青春啊。

比起复出后的含蓄沉稳英华内敛,这个时候的顾笙歌是朝气蓬勃甚至活泼张扬的,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洋溢着青春的气息。

只是偶尔,他的眼光不经意一闪,仍会流露出微微的凌厉之气。

这种凌厉的感觉在他饰演的角色身上更为明显,平时清澈纯净,光蕴内敛,眼光一动,转眼便可凌厉阴鸷,令人不寒而栗。

只是他的身高,苏小染竟觉得好像比上次在影视城见到时略矮了一些,估计还会再长。

真是想不到,不久前自己还在影视城远远望着他的身影发呆,看着他走过来便紧张到要窒息,觉得他对于自己来说永远遥不可及,而现在,竟然和12年前一脸青涩的他,在路边摊上,面对面的坐在同一张桌子吃饭。

这个世界上不可思议的事情实在太多!

“怎么了?我脸上有东西吗?”顾笙歌抬头见苏小染盯着他,忍不住摸了一下自己的脸。

苏小染笑了:“有米饭粒。”

顾笙歌仔细摸了摸嘴角和脸颊:“没有啊,在哪里?”

“没有啦,傻瓜,又没吃米饭,哪来的米饭粒!”苏小染大笑。

这个心思单纯的孩子,到底是真的这么傻还是装的啊?

低下头来,心里暗笑自己太过花痴。

虽然对方只有19岁,可19岁的男人也是男人……自己怎么能这样直勾勾的盯着一个男人看呢?想想自己刚才竟然很想去咬他的嘴唇,顿时觉得自己非常龌龊,但愿顾笙歌没有发现她的异常。

19岁,再过两年他就该进入演艺圈了,在演艺圈红红火火三年,然后消失五年。真不知道他到底是如何度过那黯然的五年时光的。从市巷皆知到默默无闻,从众人追捧到无人理睬,那么大的落差,他是怎么熬过来并云淡风清的重新出现在众人面前的?

那五年究竟发生了些什么呢?

就这样吧,陪他度过失意岁月,等到他复出以后,光环再次围绕着他时,自己便可以退出,重新回去过自己的生活。

算下来自己要在这边呆上十年,这边一年,家乡一个月。

消失十个月,家人不知道会不会担心死。

都怪紫烟技术太菜,害自己要多呆五年。

不过这样也好,可以目睹顾笙歌的青春时期,是怎样的一个青葱少年。

她本来只想作为一个普通粉丝出现,可现在显然不太可能,他还未成为巨星,她们便成为朋友了。如果有一天,她忽然消失了,会怎样?

算了,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那是太遥远的事,现在要紧的是找个工作,将自己安顿下来。

吃完早饭顾笙歌送苏小染回戚婶的面包店休息,他去学校上课。

苏小染一直觉得戚婶也就三十来岁,自己26岁肯定不能叫她阿姨婶婶之类的,只能叫姐,可是这样一来,明显自己和顾笙歌不是一辈的了……

纠结了半天,决定开口叫戚婶“戚老板”,虽说这样显得很客套,但可以把究竟怎么称呼的问题抛给戚婶。

她一定会要自己不要这么叫,至于到时具体要怎么叫,由她说吧。

于是开口:“戚老板,今天真是麻烦你了。”

“哎呀,看你这姑娘说的什么话,哪里有麻烦到我什么。”戚婶很热心的过来搀苏小染。

“谢谢戚老板,你真的很热心。”苏小染继续说。

“别一口一个戚老板戚老板的,叫我戚婶吧,这儿附近的人都这样叫我。”戚婶爽快的说。

苏小染呼的松了口气,看来自己真是想太多了。

难怪林沫儿平时总说,她有时候粗心得过了头,有时候又细腻得过了头。

午饭是和戚婶还有那个叫小如的店员一起吃的,本来苏小染以为顾笙歌也要回戚婶这里吃饭,一问才知道他平时很少来这里,只是早上送完牛奶和报纸会来跟戚婶打声招呼。

“笙歌早上要送牛奶?”苏小染忽然想起自己撞到他时,那散落的满地牛奶和报纸。

“是啊,这孩子很懂事,家里出了事以后,就一直帮人家送牛奶和报纸赚些外快。从高中就开始了,上了大学后,还在他们学校附近的酒吧里唱歌。”戚婶叹了一声。

“又要念书,又要打两份工,那岂不是很辛苦?”苏小染皱眉。

“谁说不是呢?这孩子……唉。他16岁那年,父母投资失败,欠了很多的债,他从那时候开始就给人打零工了。早上很早起来送牛奶送报纸,晚上去餐厅做服务生,我们看着都心疼。考上大学后,他有朋友在学校附近开了间酒吧,笙歌这孩子从小就喜欢唱歌,唱得也好听,人又长得好,就去那酒吧驻唱了。在酒吧唱歌虽然钱多些,但经常会遇到些无理取闹的客人,很受气。而且他每天在酒吧要唱到很晚,第二天还得早起去送牛奶,大家都劝他牛奶就不要送了,可是他不肯,说是姐姐还没毕业,两个人读书负担很重,他能帮家里减轻多少是多少。唉,这孩子,真的很懂事。”戚婶眼睛有点湿湿的。

苏小染不知道要说些什么才好,顾笙歌出道前家庭居然这么困难,怎么以前从来没听说过?按理说在他当红的那些年,媒体应该对这些“苦难”的经历深入发掘并大肆报道才对。

看看现在哪个名人不是如此,一旦成名了,觉得自己功成名就了,马上就把从小到大吃过的苦一股脑全倒出来,以表明自己是多么的吃苦耐劳坚韧无比根正苗红。

最明显的就是那些当官的,他们爬到高位后,几乎人人都要说的一句话就是:我是农民的儿子,我小时候吃过很多的苦……

可是顾笙歌如此艰苦的过去,竟从未听人提起,唯一的可能就是,这小子实在是低调得不能再低调了。

苏小染觉得心里对顾笙歌的好感又增加了一层,是活生生的喜欢,还有点心疼,而不是像以前那种把他当作神一样只要他经过身边就无法呼吸的崇拜和纠结。

可是喜欢又能怎么样?整整七岁的距离。

也许注定只能这样做朋友,或者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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