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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第 13 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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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教语文,杨振宁叫物理,巴菲克教数学,比尔盖斯教电脑,凯特教礼仪,成龙教武术,朗朗、李云迪教音乐,JK罗琳教英文……

哈哈,做梦!

我很虚心地去拜访他们才对。不过在这之前,我回到了医院。这次原因是……探病。

不要问我探谁的病,烦!

我虽然烦他,但官面还是给足面子的,我告诉大款他是我的救命恩人,一路上对我诸多关照。大款本生就满喜欢他的,披着男猪脚的光环,每次考试都全年级第一名,身上有股中正之气,怎么能让人不喜欢?这么一来更加器重他了,没事就督促我多去探望探望自己的救命恩人。

二来,我那后母,吃饱了没事做要为她和大款结婚一周年宴请四方宾客。上流社会的名媛生活就这样,三天一小宴五天一大宴。这阵子,唐家的下人们忙得不可开交,聂妈妈很难顾暇小天。小秦呢,小秦打小就和小天感情好,自然三五不时的去照顾他,有时几乎都惦念着不愿回来了。亦非回回都能在病房内瞧见他们如胶似漆的剪影,那个羡慕嫉妒恨啊,心里涩涩的,吃啥都不着味啊。这不,趁着母亲周年庆的机会,想尽办法绊着小秦,一会让她买这个,一会让她做那事,就是不让她抽身去医院。

在我眼里她们的行为都挺幼稚的,我帮过两次,可不能分分秒秒黏在小秦身边啊,所以探病,这任重道远的活都落在我的身上了。

好吧,不就走走过场嘛,简单!我这位大小姐抱着一大束百合走到了医院门口,却发现与往日不同,这里的戒备级别明显上去了几个等级,门口有两个挂着耳麦像模像样的黑衣人把手,拦着我不让进,打了个电话给院长才被带走。

越走越觉得不对劲,楼上过道里,五步一岗,三步一哨,一路戒/严,到了男主的病房又被挡在外面。

拦我的人很礼貌,还对我行了个军礼,呃……军礼,难倒……故事的主线终于出现了。

我撑头瞥了眼,男主病床前立着一个人,一身笔挺的毛花呢中山装,铮亮的皮鞋。年近40,风度翩翩。

哇塞,男主的亲生老爸过来了!

我小说中,这个一家子很了不得,目前居住于中南海西花园内的西花厅,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这是□□总理曾住过的院落。

他家老头子是九大常/委之一,18大后领导班子新旧交替,虽说快要退下来了,但老人家的门生故吏遍天下,自家儿子又担任国/务/院要职,子袭父职指日可待。

他有个妹妹是电力公司的总裁,还有个哥哥,可惜是个残疾,高位截瘫,据说是文/革烙下的毛病,现在是神马神马基金会主席。

小天的额头上青筋迸起,眼里尽是怒不可抑。我抱着花的手,微微抖了抖,自动缩到一端,掩着门框偷看。院长在我身边冷不丁飘来句话:“他们要求给小天转院。”

这家医院吧,是不靠谱了点。我赞同地点点头,估计是转到部队医院去。不过那小子的康复情况不错,你看,这不,他将药盘子摔了,摔了,掉地上了,哐当一声,针筒、酒精棉花四散而落。

他爸施施然走了,临走前一字一顿地说:“你什么时候来找我都行。”

黑衣人如潮水般退去,我心里赞道:帅,真帅,老男人就是有味道,那磁场,那霸气,我喜欢。

我捧着百合走了进来,小天一个人坐在病床上发呆,病房里静悄悄的,连特护都不知道去哪了。他见了我先是一惊,尔后别过头转向窗外。我若无其事地跨过地上的碎片和水渍,将百合插入床头柜上的水晶花瓶中,旋即指着男主对门口探头探脑的院长用唇语说道:“有我在,没事。”

院长大人悻悻然离去,木头人似乎有了感应,抿着嘴,若有所思的在我面上扫了扫。我朝他干干一笑,“这不是,担心你嘛,过来看看。”

床上的人又切换成静音模式,纹丝不动。呃,我等了好一会儿,最终打算走人。还没来得及迈开步子,就被一只冰冷的手扼住臂弯。同时我听到他话音极轻,字字却如同万钧旱天雷:“留下来陪我。”

我懵了,被他轻轻一扯,便如疾风中的小柳苗,摇摇晃晃,摊坐在他身边。

早晨,阳光照着窗外的草皮。我们坐着,扶着窗沿,窗户很低,但太阳是明亮的。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我们坐着,我坦荡荡的让某人拉着我的手,就像之前在雪地里那样,不说话,却觉得十分美好。

其实吧,我现在觉得我以前的小说中有个很严重的BUG。男主父亲出场是在大款侵犯男主他妈之前,大款他是个精明的商人,狡诈又有心计,既然知道男主他爸如此牛逼,怎么还会愚蠢地打他妈的主意?那不是自挖坟墓吗?我凌乱了!

不管怎么样,我还是要郑重地再次提醒我的便宜老爸,唐大款。这厮一家门是惹不得的。在中国,商是斗不过官的,咱们还是收拾收拾,移民得了。

但换个角度思考,如果这本书中最重要的脉络被我打乱,之后会发生什么,我就再也预料不到了。

让我将所有事件梳理一下:如果唐大款没有强/暴男主的妈妈,那继母就不会刺激她,而她也不会自杀。如果她活得好好地,那男主就不会回他的爷爷家,大款就不会破产,我也不会因此被恶意报复,这样故事就结束了吧。这是最好的结局,是女配最该想要的结局吧。那,如果这些真得发生了,我是不是就可以回去了呢?

嗯,嗯,一定可以的。我胸有丘壑,暗暗给自己打气加油。

窗台上不知何时飞来只小麻雀,闲适的啄着窗棂,叩叩叩,一直没吭声的男主突然冒出来一句:“刚才那人是我的亲生爸爸。”

我惊秫。

“我知道,啊……我之前不知,你刚告诉我,我才知道的。”一头冷汗,差点露馅。

他轻哼了下,溢满凛凛杀气的眸子里,却渐渐渗出一缕惊痛似的自哀,“十几年对我漠不关心,他儿子死了,才想起我来。”

原配唯一的儿子死了,让私生子顶包,认祖归宗,继承香火。你一定会有异议,他老爸满年轻力壮的,外面再包养个不就是了?也对,可你别忘了他家里还有个年高德劭的老红军,决不允许再出现辱没门风的蝇营狗苟之事发生。

我嗐了一声,自己是怎么想出这么老套又不符合逻辑的桥段的呢?只得硬着头皮装作啥也不知道,跟他同仇敌忾起来道:“呸,不带他们那么欺负人的。”

小天清亮的眸子闪了闪,如同水晶一样,比窗头那抹绚丽的晨曦更要熠熠生辉。我觉得自己的老毛病又要犯了,赶紧捂住眼睛,好一会儿,等心脏平息后,才放开手,有点像喝醉了一般,飘飘忽忽的,脸又烫又红。

我知道这叫花痴病!得治,可惜是无药可救的顽症。

我为自己哀悼,拍了拍罪魁祸首的肩膀。他又不愿说话了,只是傻傻地看着我,我们两个就这样坐着,有一个世纪这么久,冒纳罗亚火山都爆发了两次了,他这么闷,这么闷,有够闷,我想不通怎么那么多女孩喜欢他?最后我受不了了,不得不起身说:“我先回去。”

他一瘸一拐地送我,我忙说:“小祖宗,您回去躺好吧。”他步履蹒跚,在缄默中不慌不忙的坚持,我拗不过他,在门前停下,郑重地说:“我走咯。”距得这样近,他身上有好闻的香皂香气,我仔细嗅了下,是薄荷味,和我今天的着装很相配,清新薄荷绿缎面拂着我的大腿肚,身上的这条一件式小洋装,简约而气质。我尽量优雅地行走,一双高度恰好的防水台凉鞋,极精致的做工。半露香肩,如海藻般的长波浪发随意地披着。他的眼中只有我的身影,他的声音低低的:“明天还来好吗?”

我如同被蛊惑一样,答了一声“好的。”

我直觉异样,有什么东西在我们之间慢慢发酵成长。这种东西让我心慌和不安到了极点,我后退了两步,拔腿就跑。

我一口气跑回车中,窗外景色不停在变,四处仍是他的气息。我在想,完了,我为了刷男主的好感度,不知不觉中竟抢了女主的戏。

这可是会遭天打五雷轰的十恶不赦之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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