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有原则的杀手(1 / 1)
江湖之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逍遥子不算是一个合格的杀手。
因为他长得漂亮。
更是因为,他是一个叛徒。
一个背叛了杀手集团“暗河”的叛徒。
虽然逍遥子不知道,自己何时何地背叛了“暗河”。
但是,“暗河”却公开声称他是叛徒。
你听说过一个杀手背叛了杀手集团之后的命运吗?
你一定听说过,因为你也许没见到过真人,但你一定看过很多这类的故事。
他们都没有好下场。
除了逍遥子。
严格的说,逍遥子其实也没有好下场。
因为在杀手的江湖榜中,曾经排行第十位的杀手逍遥子,属于最神秘的杀手集团、“暗河”的第一杀手逍遥子。
可以轻易找到公开记录中的逍遥子的下场:在刺杀武当派掌门张三丰时出手失误,受伤逃跑。
在楚国客栈里路遇宿仇,火并之后受伤严重,最终被火神派的硫磺弹引发火灾,烧死在楚国客栈。
天空中乌云密布,鹅毛一样的大雪纷纷扬扬。
一位面容儒雅俊秀的白衣男子,轻提着黑鲨鱼皮剑鞘的长剑,静静的站立在枯树的树荫之中。
如果不仔细看的话,根本就不知道这是一个人。
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刚刚堆积而成的雪人。
他的嘴里还嘟嘟哝哝的说道:“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祝你生日快乐!”
没有人知道他是谁,因为没有人知道他叫什么。
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从来处来到去处去。
家里几头牛,田里几亩地?
或者家里曾经有过两头驴。
当然,也没有人知道他来做什么。
因为他没有告诉任何人,他的来意。
每个人都有权保留自己的秘密,只要这秘密不危害公益,谁也没有权逼他说出来。
他仿佛本来就在这里一般,随心所欲来去自如,根本没有人会察觉!
但是,如果这里没有他的话,你就会觉着少了一些东西。
一些可以置人于死地的风吹草动。
轻轻地提着黑鲨鱼皮剑鞘长剑,仿佛毫无重量一样,更像是他身体的一部分。
“嗡嗡嗡。。。。。。”
剑锋轻吟,如梦似幻。绕梁三日,久久不消。
剑在滴血,敌人的血。心在兴奋,自己的心。
“噌噌噌!”
俊秀的白衣男子,轻轻地一个旱地拔葱,好像是一只孤独的飞鹰,仗剑飞掠而出,振翅而飞!
双脚在空中连踏梯云纵,从张翠山那里偷偷学来的梯云纵,然后是几步轻点水上漂,身形已然横掠飞出。
凌波微步,踏雪无痕!
这就是轻功的最高境界,这人的轻功足以堪称“蝴蝶飞!”
嘴里哼着“蝶儿飞”,他就像是一只轻盈翻飞的蝴蝶。
今年的雪,似乎比以往时候来的更晚一些,带走了最后一片飘落的黄叶,他就像是一只飞来飞去的蝴蝶,在这白雪飘飞的季节里摇曳。
现在,还是没有人知道他要去哪,没有人知道他要去做什么。
因为他死猪不怕开水烫,打死我也不说。
因为但凡想着靠近他的人,无一例外绝无万一,都是伸腿瞪眼丸吃得多了!
林子之外,矗立着一座普普通通的府邸。
因为朱门酒肉臭,所以大门是朱红色的,而且还透着一股土豪金的味道,府邸大门上高挂着一块黑色的匾额,上面写着两个金字“王府”。
浅黄色的琉璃瓦,辉映着淡淡的夕阳红,金光闪闪熠熠生辉。
门前上下左右站着四名身穿锦衣的家丁,显然正在招呼着熙熙攘攘的客人。
这些道貌岸然的客人们,用旁光一眼扫去,就知道都是些权门富贾土豪劣绅,脸上都一丝不苟的挂着虚伪的笑容,谈笑之间也都是流露着一股铜臭气。
为了给王员外祝寿,他们的手中都拎着一个豪华大礼包,还故作高雅的扇着扇子。
因为王员外的大名,好像是叫做王天放,他的武器就是一把钢筋铁骨的扇子。
俗话说,礼多人不怪。
放屁添风,确实是不如扇子来的实实在在。
来来往往的招呼声此起彼伏,进进出出的人仿佛也是无穷无尽,这全部是因为王员外的影响力。
他不仅是不义之财数不胜数,而且以前也曾经行走江湖杀人无数,在武林之中也算是耀武扬威小有名气。
吃饭喝酒,不仅为了饱腹,它还满足我们很多心理需求。
品尝美食,也是一种很好的心灵治疗。
还有就是,别放弃任何一个和家人吃饭的机会,总有一天,这个饭桌上的人会慢慢消失。
这样才是真正的江湖,有的人高高在上自以为是太阳,可以千秋万载一统江湖,为了一骑红尘妃子笑,烽火戏诸侯。
而有的人,却只能吃苦耐劳吃糠咽菜,天当被地为床,死了也是轻若鸿毛,还要忍受唾骂与鞭子。
一个隐隐约约的雪人,从林子中悄悄地飞了出来,几乎只是一个呼吸的时间,他已经从林子中,朝着金字王府,兴高采烈的掠了过来。。。。。。
为了配合路有冻死骨,他伸手就解决了,上下左右站着的四名身穿锦衣的家丁。
顺手砸碎了王天放的金字招牌。
捡来的火神派的硫磺弹,噼里啪啦的炸响——在王员外古色古香的中堂。
不知死活的护卫,摇响了进攻的铃铛。
铃铛响起,那个白衣男子,从几不可见人的浓烟中走进来。
以掩耳不及盗铃之势,施施然走进大家的眼中。
也走进了王府家主王天放的眼中。
王天放的瞳孔忽然间收缩起来。
因为他看到了白衣男子手里拎着的,
不是自己梦寐以求的豪华大礼包,
而是自己深恶痛绝的一把剑。
一把剑尖还在默默无闻滴着血的剑。
有的王家人想混在人群中逃跑,可是他们胳膊上带着的、曾经让他们引以为荣的小白花出卖了他们。
逍遥子的剑很快很锋利,而且非常精准狠辣,能用一招毙命的他绝不会用两招,甚至于还可以一箭双雕、一石三鸟。
看着早就该死的亲人们一个个倒下,王天放惊慌失色的哭着说道:“你到底是谁?我根本就不认识你,难道王家和你真的有这么大的仇吗?”
虽然男人的眼泪,有时比女人的还有用。
但是,你不能对着一个杀手流泪。
“为什么?我是一个有原则的杀手,看在你快死的份上,我就让你死个明白。我曾经就是‘暗河’第一位的杀手逍遥子,而导致这场灾难的原因就是——我是一个叛徒。”
作为一个杀手。
逍遥子的确不算是一个合格的杀手。
不仅是因为快四十岁的逍遥子,还长着一副儒雅秀气的脸。
多年前行走江湖时,就曾有采花贼欲对逍遥子下药。
结果当然可想而知,据说比万里独行田伯光还要惨。
而现在,已经死去的逍遥子,竟然好好的出现在王员外的门口。
还潇洒飘逸的拎着一把剑。
一把剑尖还在默默无闻滴着血的剑。
只不过谁也想不到,这位年轻潇洒的公子,居然是已经“死”了五年的杀手逍遥子。
当然,更想不到的是这位看上去,又年轻又多金又潇洒又有点腼腆的少年公子,居然已经快四十岁了。
嘿嘿,逍遥子忽然笑了一下。
仿佛是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
然后他就出剑了。
他确实是一个有原则的杀手
逍遥子学着石杵一剑刺向太阳。
细细密密的血痕,猛然从王天放的脖子上喷射出来,如同天女散花一样,为他自己的寿诞,画了一幅红色的山水画。
王天放就这样死了,也停止了流泪。
这实在是件很奇妙的事——一个人流血的时候,往往就不再流泪。
虽然,这一剑有些似是而非。
逍遥子还是学着石杵,吹了吹剑尖的鲜血,眼睛里露出了一丝难得的笑意。
他笑了笑说道:“我是一个有原则的杀手,谁曾经在‘暗河’雇凶杀人,哈哈,我就杀谁!”
铁链摩擦的声音再度刺耳响起,十三个奴隶在鞭挞之下,终于迈开了脚步,走近这片已经没有生气的人间地狱。
天色慢慢变得昏暗起来,光芒也从几度夕阳红,慢慢转化成为月亮代表我的心。
十三个奴隶,也终于到达了王府。
那一名瞎了左眼的护卫蹙着双眉,竟然看见了门口的四具尸体,还有那一块被砸碎的金字招牌。
猛然停下脚步,闷吼一声;“停!”
浓稠的血腥味,轻轻地飘散在天地之间,染红了他们归心似箭的双眼。
所有的奴隶闻到这样浓郁的血腥,仿佛感觉是自己的身体在流血,缓缓的低下已经不能再低的脑袋,身体也开始有节奏的微微发抖。
只有熊飞周,脸上露出一丝狞笑,这种血腥带来的感觉,仿佛不是恐惧,而是莫名其妙的兴奋!
“啪啪!”
随着两声清脆的掌声,一个白色身影缓缓而来。
他没有开口说话,也没有做什么动作。
他的剑没有出鞘,但杀气已经云山雾罩了每个护卫的心。
“锵!”
剑已出鞘!
那是很普通的一剑,一剑刺向太阳!
“东风破!”
白衣人微垂着头,左手拿着黑鲨鱼皮的剑鞘,右手提着尚在滴血的三尺寒剑,轻轻地吹着。。。。。。
又是一剑,十三个奴隶手脚戴着的镣铐,猛然在夜色之中,爆起一团团火树银花。。。。。。
获得了自由的奴隶,如同逃出地狱的孤魂野鬼。
没有人说话,他们各自奔逃而走。
留恋人生,本是人类的通性。
他们唯一的目标就是逃亡。
天涯海角。
凄冷的夜色里,雪花越来越大,白衣人依然提着剑潇洒的站立着。
他的对面,笔管条直的跪着一个年轻的奴隶,腰上还斜插着他的剑。
“我要学剑!”
“为什么?”
“因为,我是熊飞周!”
“为什么?”
“因为,我要报仇!”
“为什么?”
“因为,我要请你喝酒!”
“好,跟我走!”
两个人一前一后,追逐在这片白雪皑皑的森林,就像追梦人奔向希望的田野。
熊飞周腰上斜插着的骨头隐隐鸣唱,尽管这夜色朦胧,却知道何去何从。。。。。。
黑暗无论多么深沉,光明却迟早是要到来。
虽然一切还弥漫在黑暗之中,虽然光明只是短短的一瞬。。。。。。
它却仍然梦想着——
能够一剑刺向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