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马场(1 / 1)
他从来没有跑这么快过!
一是因为社会进步太快,有多样的交通工具可供选择,谁会用双腿去挑战汽车呢。二是他的身体条件不允许。
可是现在?
风在耳边呼啸,道路两侧的风景飞速后退,连成两道绿色的虚影,他什么都顾不得,只知道奔跑,向前。
仿佛下一刻就要飞起来,腾空而起。
这种酣畅淋漓的发泄,刺激又舒畅,全身的毛孔都张开了,恨不得仰天长啸才好。
前提是狠狠扔掉后背上那个可恶的男人,以及甩掉身后紧追不舍的黑衣骑。顺便忽略掉那多余的两条腿。
事情会变成这样得从三天前说起。
那天阳光明媚,他和好友早就约定去骑马。
马场已经准备妥当,他换好衣服,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尝试首驾。这事要搁在以前他肯定会嗤之以鼻,好好的新式工具不享用,偏要去追求那古老的玩意,真是有钱人呐。
他出身不好,从小被抛弃在孤儿院,又被检查出患有轻微心脏病,日子过得自然不如意。半生奔波劳碌好不容易才走上正轨。
突然有一天,某位自称是他姑姑的女人辗转找到他,姑姑无子,年老后便打算将遗产留给他。
有这等好事,他自然不会笨到拒绝。享受了亲情送走姑姑,他变得茫然起来,突然间不用忙碌的生活让他很迷茫。
这具有转折意义的大事件带给他的冲击也是巨大的,严重到影响了他的世界观、人生观。看看,他拼搏了许久还不如叫别人几句姑姑,就可以大笔的财产到手。从此他学会了享受。
将以前遗憾的、错失的都捡起来,他边学边玩,完全没有任何压力,因而效果非常好。后来结交了几位好友,更是话题不断,新鲜事层出不穷。
比如说这次的骑马。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他会从一个马上的菜鸟骑手变成马下亡魂。
那匹枣红色的小母马受惊了,明明看起来软绵绵,既踏实又可靠的样子,让人完全想要信任,仅存的那些防备也在紧张和兴奋的同时消磨掉。
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一切全都不同了。
如果他知道这次骑马会让他反倒被人骑,他一定会慎重考虑的。
“殿下,这是西域来的神驹,乃是大宛马,可日行千里。”
随从恭敬地向离王解说这新近得来的礼物,唯恐刚刚归国的离王不熟悉状况,如果能够顺便在离王心中留下个好印象,那就再好不过。
离王赭竺漫不经心地望着所谓的神驹。
全身乌黑光亮的毛发,唯有四蹄往上三寸处是雪白的颜色,像是套上了白色长袜而忘记穿鞋。看起来的确别致,能够长成这样就已经是千里挑一了,更不用说还是匹千里马。
它昂首挺胸,颈长俊美,腰身挺直,蹄大腿细,肌肉柔和健美,神俊非常。皮毛像是被揉皱的锦缎,光滑中带着不驯,鬃毛长而散乱,有些甚至因为血迹干燥而结块打结,股上有几道鞭痕,一副惨遭□□的模样。在被几人围观的同时,它不耐烦地打着响鼻,鬃毛乱拂,间或旋身凌空尥几个蹶子,顿时场内尘土飞扬。
这是未经驯服的好马,且性格爆裂,虽遭受如此折磨,在马夫手中走了一遭仍旧如此精神,可见其心高气傲,然而一旦驯服获得它的忠心,便是不可多得的好伙伴,好战友,可以想见它在战场上的所向披靡,这样的好马就应该属于战场,永远奔驰在路上,而不是籍籍无名萎缩在供人玩乐的围场。
赭竺心中一动,一眼便相中了它。
“子冶?”他问一旁的白衣男子。
末子冶早就双眼放光,抚掌连声赞叹,“好,好马。先不说脚力,单这黑白分明,昂首挺立就可配得上踏雪二字。殿下如果哪天厌倦了,请优先考虑送给在下。”
赭竺不知想到了什么,突然说:“不若踏棉。”
他的脑海中蓦然飘来一道俏丽的身影,却用着低沉沙哑的嗓音对他说道:“这棉花虽比不得蚕丝之类轻柔,但胜在温暖又可靠,让人用着放心。也不是什么稀罕物,普通百姓也用得起,多好啊。这副棉手套就送与你吧,看你冷得可怜。喂,你看什么呢,我知道你想问什么,废话,当然不是我亲手做的。本公主凭什么要亲自动手,要说动手,天天带着也是动手呢。”
“踏棉?”末子冶闻言一愣,赶紧喊道:“殿下,踏云如何?”虽然一样都是轻飘飘,但云彩可比棉花高雅很多。
逐渐远去的赭竺仿若未闻,坚定地走向那尚未被驯服的野马。
踏棉一动不动,心中却已是翻江倒海。
他们说的是自己吧?否则为何一个个都盯着我看呢?
喂,你们到底在说什么呢,在做什么啊,为什么他一个字都听不懂。他可没有看到过什么千里马,别提什么马,他现在还惊魂未定的。
他心中气愤,为什么马场没有安排人送他去医院,而是在野外吹冷风,这是什么服务态度,等他行动利落的时候,一定要去投诉。还有他的好友呢,怎么也不见了踪影。他想他一定摔得不轻,看东西都变得模模糊糊的,倒是听觉很灵敏,可他分辨出来那几个声音都十分陌生。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他不自在地动动脚步,想要看看受伤状况如何。嗯,感觉有些怪异,双腿还好,但似乎感觉不到上肢的存在。
有一个黑影越来越近了,他停下动作,盯着那人看。
奇怪,他不由甩甩脑袋,发觉头脑很沉重,为什么看不清呢?
你是谁?他张口,听到的却是一声嘶鸣。
黑影比他个子要高,他得仰着脑袋才能看到顶端,其实看不看得到并没有什么差别。
他着急得很,不再试图挑战眼睛的极限。转而用力嗅了嗅,那人身上有好闻的香料味道,他分辨不出来,和香水有很大区别。
那人抬起手臂,却被另外一个急匆匆赶来的人止住了动作。
“殿下,此马性野难驯,先前已有近十人被它所伤,即便是长鞭加身也只是让它更加狂躁,还请殿下三思。”
随从尽职地说着从负责喂养的马夫那里听来的踏棉的丰功伟绩。
赭竺摆摆手示意他后退。然后轻轻抚上了踏棉的背脊,上面有好几道深刻的伤痕,还在往外渗血。
“踏棉。”他唤了一声。
踏棉浑身一个激灵,难怪他觉得后背乃至全身都火辣辣的疼,原来竟是受伤了,可是他还是没有改名叫做踏棉的。
这些都不是重点啊,他努力打起精神,让混沌的脑袋清醒片刻。
终于,脑中一个激灵,他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完全不敢相信这个事实。
因为骑马,结果就悄无声息、毫无征兆地变成了一匹马,这是什么道理。
是啊,他早该发现的,在去马场之前他还特意搜集了不少资料。现在正好一一验证。原来他不是眼睛摔出了问题,而是长了一双无用的马眼。
马的视觉很弱很差,看物体只能形成模糊的图像。发达的嗅觉与灵敏的听觉以及快速而敏捷的动作才是它们的绝活。
赭竺面无表情地看着踏棉,它机警地踏起小碎步,两耳竖起显得烦躁不堪,过了片刻又安静下来一动不动,这是接受自己的气息了吗?赭竺突然心情大好。
踏棉陷入沉思,直到后背猛地一沉,他知道这是被人称作殿下的男人,听他们的意思,似乎是这匹千里马因为难以驯服而重伤不治,结果他就来了。
而现在背上的男人正打算驯服他。
踏棉意志消沉,心中如坠冰窟,对男人不管不顾,他浑身都不舒服,于是摸索着弯曲四肢,在草地上躺好。
这是一个糟糕的年代,倘若说别人穿越是为了称霸天下、坐拥江山的话,他的作用就是陪伴别人功成名就,以工具的身份。
踏棉完全不想说话不想思考。
他沉痛地闭上双眼,以此逃避这个充满恶意的新世界。
赭竺双脚触地,皱眉看着躺下的踏棉。踏棉原本平静下来变得柔和的目光渐渐变得无神,两眼空洞无物,哪里还有方才看到的神采,最后竟然双眼紧闭。原来不是自己获得认可,而是此马无力反抗的缘故。
赭竺心头涌起说不清道不明的惆怅,仿佛在埋怨踏棉的不争气,将寄托在它身上的情怀消磨殆尽。
还没有到最后一刻,为什么要放弃抵抗,就算身体承受不住,心中也应当还有豪情在内,摆出这样半死不活的样子又有谁关心,谁会在乎?
还不待他问些什么,就看到随从惊讶的神情,还有末子治惊奇的语气。
“殿下真是威猛,这千里马一见到殿下您,立刻拜倒在地。”
“恭喜殿下。”随从也急忙说道,先前想要驯服的骑手就连踏上马背都十分困难,更不要说奔跑行走。而殿下未发一言、没有浪费什么力气就轻易驯服了这千里马,还真是难得一见的奇景。
这完全不符合驯马的节奏啊,怎么能这么顺利呢,说好的疯狂地奔跑、跳跃去了哪里,这完全不符千里马之名。要知道踏棉还受着伤呢,疼痛之下更容易发狂,怎么可能这么不声不响的。
末子治连连摇头,说好的精彩的驯服过程呢,居然能这般平顺,早知道他就先下手为强了。
赭竺皱眉松开缰绳,跳下马背,对一旁存在感微弱的马夫说道:“检查。”
“是。”马夫很快就得出结论,“回殿下,一切正常。”
赭竺闻言点头,示意马夫将马牵回他的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