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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9.一年级的小豆包,一打一蹦高(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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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好像是小学一年级时别人嘲笑我的,当然上了二年级就可以拿这句话来笑别人了。尽管我始终没打过谁也没被谁打过,但是小豆包我当过,打小豆包的角儿我也算当过。

所以说这世界总是很有趣,小学二年级以后,我会一点点变大,有了越来越多的低年级同学可以欺负。然后我上初中,又从一年级的小豆包做起,而后两年,继续欺压下面。然后高中,然后大学,大学之后如果考研,研一继续受师哥压迫;如果直接工作,那么免不了成为任何老鸟(即使只早一两年进单位)压榨的对象。

而新人,总会慢慢变为老人,然后欺负当年的自己。当新人抱怨那些心理变态时,有没有想过这会是将来的自己,而他们的过去,也曾与自己一般,年轻而被打得蹦高?

忘记这一点的人太多太多,所以我们仍然在打着可以蹦高的人群,即使我们也曾被打得蹦高。人生也许就是在被打与打人之间形成平衡,所以随时有小豆包可以练手,只要你也当过豆包。

于是我上了大二。

上大二之后辞掉了学生会工作,再不用做海报到十点,在空荡荡的校园里面走来走去了,竟是一阵轻松。我果然不是适合做事情的人。

但漫画社我是要待到底的,一开学就跑过去帮忙组织做事,然后等待新生入学。等他们也去昌平受了一通“教育”之后,迎接他们的便是招新——一切和前一年一样,不一样的,只是人。

当然漫画社的招新更有新意了,因为庄芷带领我们走上了cos之路,所以招新的时候也是穿着cos衣服打着招牌来招的。可以说一条路上各社团,只有我们最光彩夺目——当然,若说是现眼我也不介意,这两者本就共通。

来来往往的人,懂的,不懂的,都投来关注的眼光。我笑着,知道我们这些人像是马戏团的小丑,或是动物园里面爬上窜下的猴子,所以贵族如湛青站在后面,面无表情地看着熙来攘往的人群。而本来就无甚形象的我发挥了人来疯的原则,在人前说着笑着。

湛青是被我强拽过来的,强行给他披上Tidus的马甲,却允许他可以背对观众,不必卖脸。用我的话,我们是招新,不是湛青同学后援会。他需要拿来现的是他那身衣服,而非其它。漫画于我有着重要的意义,若非真心喜爱,便不要来漫画社——即使是出于追求这个伟大目的。

说穿了,其实我也有点湛青的洁癖,心理上的。我对于自己所执着的,也有种深度保护的心理,不允许别人辱了它。只是我还知道,我爱逾生命的事物,于他人而言可能只是垃圾。因此,我不奢求能被理解,甚至大多数时候,能够眼睁睁看着他人的误解和诬蔑,而反驳的心,越来越弱。唯一能作的,只是尽力让它能远离些伤害。

我可以对漫画的衍生物——cosplay很宽容,但绝对不允许为帅哥入社这种事情发生。所以我告诉湛青筒子,他可以不去卖脸,尽管他还是吸引了不少学妹。

“学姐,漫画社是在这里报名吗?”谢天谢地,总算有位学弟来了,我很热情回答:“对,在这里签上姓名系别寝室电话,周四下午四点半在综合楼地下209开会,就可以了。”

学弟不够高,不过长相还清秀,一头自然卷的发让我觉得好笑,竟然记住了他的名字:方归。

于是周四下午,在发着霉味的地下室,我还特意看了眼周围,没发现他的痕迹。心下奇怪,溜出去四下寻觅,也没有找到。然后听到隔壁的声音:“我们青协……”

“等等,这里是青协?”我听到一拔高了的声音,“这里不是漫画社吗?”

然后我听到青协会长似笑非笑的声音:“同学,那在隔壁。”

我噗哧一笑,在青协门口亲近会见了方归筒子。看在他是学弟的份上,只小小嘲笑了他两句,没将他糗事公布于众——我,终究是个厚道人啊。

方归和我有着类似的爱好,喜欢的漫画家都差不多——当然我承认,我本来就喜欢少年漫画多于少女漫画,自然和男生容易爱好相似。只是漫画社加一起其实就几颗草,当然就显得可贵起来。大一一年,湛青那点东西我已经捉摸得差不多了,新人更能引起我注意。

尤其是学弟学妹们都很可爱,一口一个“学姐”的(漫画社里,不兴“师姐”这叫法),让我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年历这种东西,有的时候还是很值得骄傲的。

“恩,我那里有书,下次开会的时候给你拿来。”我和方归讨论着,说起他没看过的漫画,我于是说道,顺便回头对众学妹说,“你们都在7号楼吧,可以直接下来找我,我在415。”新生大多住在我们楼七楼以上,故言“下来”。

学妹欢呼,然后我听到湛青声音:“我也可以去么?”

我斜着头:“如果你穿Yuna的衣服,也许楼下大妈有可能放你上来。”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Yuna那件衣服,是露背裙装,大片肌肤啊,总让我流口水。

湛青横我一眼,我横回去,心道你凶什么。

很凑巧,学妹中有一名常混某国内原创漫画BBS,竟然是知道我网名的。而一聊之下,更是发现尽管彼此没接触过,认识的人却大多重合。

这世界有的时候很小,尤其同在某个圈子里面的时候。

其实我已经颇有一段时间没太混漫画了,一方面,是网上各种波折,我常去的那个BBS关关开开,老人走了大半,我的热情也消减了;另一方面,世界上有种东西,叫做天分。

看到湛青的画,我不得不承认,天分这东西是勿庸置疑地存在着的,而当然不在我身上。其实我朋友之中擅长此道的甚多,以前可能还嫉妒之类,现在却心平气和得很。十年的挚爱,其实也不是松不了手。

高三那年看某本电脑杂志上面,有人写自己对于漫画的热爱,然后说:但是进了大学,却不再有那个心情。有些东西,放了手便再也抓不回来。

我想我也是,高三一年尽管没有全然放手,却也不再画。失去了神智不清的执着,再回头便找不回曾经的热血,虽然嘴上还坚持着热爱。所以面对湛青的画,我会笑笑:“小子画的不错。”却是局外人的语气了。

还有就是来了北京,参加几次漫展,一两次聚会,终于开始对这个圈子失望起来。热血漫画少年其实是少年漫画里面的形象,事实上每个人都是人,需要吃喝拉撒需要钱需要名声。而且这里是中国,充斥着各种非实力因素。明明是外行人,却可以影响一本杂志一名画者的去向和将来。

于是原创漫画仍在沉沦,而我跳了出来。从此以后,最多只感慨。和连英学妹,还是借书还书居多,很少谈论原创如何如何。

说起来,我寝室几乎是漫画社的另一个基地,其实也可以说是借书处。我千里迢迢来大学,带的衣服和杂物还没有书沉,因此同楼的学妹(这是新楼,没有学姐)和同级都跑过来翻书借书。我性子本来也马马虎虎,通常让她们自取。

而我,若不是坐在床上看书做衣服,就是在电脑前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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