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心如死灰(1 / 1)
我知道我早晚会有那么一天,我犯下那么多不可饶恕的过错,有那么多被我骗来见面的受害者,那么多受害和继续害人的人都曾因为我的欺骗带给他们妻离子散的痛苦。我一定会遭到报应。
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傍晚,我们几十个人正在一个很大的房子参加聚会,台上阿超正滔滔不绝口若悬河的给我们演讲,谁也不曾想到,我们已经被多出我们两倍的警察团团包围。我们来不及反抗,所有的人抱着头到处鼠窜,大喊大叫,拼命想要逃跑,到最后却被一锅端,全部带回了警察局。
这就是我应该落下的下场,我知道我早晚会有这么一天。我逃不出阿超的魔掌,就注定早晚会落入警察的手里。不过这样也好,我可以不再担惊受怕,不再昧着良心去做那些伤天害理的事,不再麻木的看那一批批骗进组织的新人被折磨的痛不欲生,而自己却无能为力。。。。。
我最终被劳动教养两年,阿超等人结局怎样我无从得知,他干了那么多伤天害理的事,坐一辈子监狱都不为过。听说那次政府严打,抓了很多我们这样的人,有的逃了,有的被遣送回家,终于传销这个社会毒瘤总算被政府大力清除,还了百姓一个安静的太平盛世。
我在看守所呆了两个月,被送到广州山水市劳教所的那天才第一次看到蓝天。虽然同样是高墙,这里却没有看守所那压抑得死人一样的孤寂。这里虽然也是监狱,却挂着劳动教养学校的大牌。铁门依然那样老高老高,围墙厚厚的隔开墙内墙外两个不同世界,这里可以看到久违的蓝天白云,听到劳教学员们操场上整齐训练高声呐喊“努力改造,重新做人”的声音。这里也可以见到工厂里劳动生产的学员挥洒热汗忙忙碌碌,看到所有劳教学员与教官和谐相处,积极改造的身影。
刚来这里我心如死灰,却也平静坦然。这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或是伤害,或是屡次吸毒,或是偷盗□□,或是和我一样传销骗人。每个人都曾经犯下过错,却不足以判刑,最高的劳动教养也就三年。通过劳动,通过改造,通过感化,我们这些失足的女人同样可以回归社会,与亲人团聚。
在这里我们参加各种手工生产,一个大队分成几个中队,一个中队里几个小队,每个小队都有不同工种的劳动。有的加工人造花,有的做毛绒公仔,有的做中国结编织。我以前并不知道外面那些漂漂亮亮的各种手工艺品都来自这里的学员之手。那些曾经失足的人,犯错的人心灵怎么肮脏却同样可以通过劳动创造美丽,体现价值。
我在里面每天努力让自己忙碌起来。只有忙碌才可以让我忘记我曾经经历的所有不堪回首的往事,只有忙碌才可以让我找到活着的价值,忘记自己曾经是个多么坏的女人。可是夜深人静,我总是最爱失眠。同宿舍的学员都在一天的忙碌后呼呼大睡,我却一直难以入眠。望着空洞洞的天花板,眼前浮现的总是过去经历的点点滴滴。姐妹阿芳,失去联系的程伟强,他们现在都过的好吗,他们还记得我这个曾经的朋友吗。还有家乡的爸爸妈妈,他们身体好吗,他们是不是还是那样拼命,那样节约,那样舍不得吃穿,劳苦耕作。我的爸爸妈妈,我一直渴望离开你们身边,一直想靠自己过和你们不一样的生活,我出来这么久很少为你们做点什么。作为女儿我现在没有脸去让你们知道我犯下的过错,再让你们为我操心操力,蒙上耻辱。爸爸妈妈,请你们好好保重,让我有一天出来了一定好好陪伴你们跟前,好好尽一番女儿该尽的孝道。
看着那些常常被家人接见的学员,那些每个月准时给学员存够零花钱的亲人,那些每次接见时热泪盈眶的感动,我多么思恋我远方的爸爸妈妈,我多想写个信回家,给爸爸妈妈认个错,让他们原谅我这个女儿。可是我不敢,我不忍心让他们一辈子含辛茹苦,一辈子为我劳累,却在千里迢迢的劳教所与我相聚。
我一直没有勇气写信告诉我的亲人,我宁愿一个人在这高墙承受所有的苦。这是惩罚,我犯错了应有的惩罚。
我在劳教所遇到了一个给我一生很大帮助的人,他姓胡,是一个读了法学本科分配到这里工作的大学生。不知道是不是我们有缘,他一直和我很合的来。虽然他是教官,管我们生活的小队队长,但是他一直觉得我本性不坏,一直给我很多感化,教我很多做人的道理和给我生活上的照顾。有一次在队里业余投稿发表的活动里,我一篇《妈妈等儿回家》发表到了劳教所的春雨报刊,从那以后他一直鼓励我,教我如何选材如何写作,还自己掏钱给我买了笔记本和笔。一年后因为我发表的文章还有我喜欢画画的爱好。胡队长破格让我脱离劳动生产,做了一名值班,空闲写写文章画画黑板报的刊头。
我真的很感谢胡队长,没有他各种各样的帮助和鼓励,我不知道怎样度过我两年的劳教生活。因为在里面积极改造,我提前5个月解除劳动教养。
离开劳教所的最后那天,我想好好感谢我的恩人胡队长,觉得有好多千言万语想要谢谢他这么久的时间的照顾。可是那天胡队长所里开会去了,没有见到他最后一面。可是临行前一个别的管教跑来塞给我1百多元钱,说是胡队长自己的钱,转交给我作为回家的路费。那一刻我的眼泪又是不争气的装满了眼眶,我无以回报我的恩人,我在心里深深的说了无数次感谢。感谢胡队长从来没有用严厉的身份看不起我,感谢他一直对我的照顾,我一定会记住他,一辈子记住他的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