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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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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说着小时候的事情,比如被父亲罚跪,偷偷去弄坏侍女熏好的裤裙,或是到弃剑谷的河水里找最老的断剑,听剑身的声响,比谁能猜对剑的年份……

我们说了很久。大哥第一次说那么多话,也是第一次,我们兄弟俩单独相处那么久。

绮朝轶闻录-181-他就是这样,把弟弟们一个一个送走。

听演义里,人临终时多言托孤之事——但真正到了自己,居然也没怎么提。大抵是知晓儿女们会平平安安在江南长大,便也无甚后顾。

大哥握着我的手,只是他说的什么话,其实我早已听不见了。

不知过了多久,忽然又听见了什么。

还是大哥的声音,说,如果到了,如果看到婧衣,就托个梦与我;若未相见,也托梦与我。

我不知道那时候自己有没有点头——但眼前昏暗一片,竟好似突然明亮了起来。

——那景物在盛阳下摇曳,便渐氤氲。

————叶凡身前身后,其实并未留下什么。他一生云游天下,少有牵挂。

替他整理遗物时,说找到些书信——拿来读的时候,发现都是以前家里人写给出门在外的他的。叶晖落款的最多,因为叶英双目不便难以书写,一般就会连他的名字一起写上。

送走了最后一位弟弟,叶正阳从天泽楼迁居,移至弃剑谷旁的小村隐居。藏剑山庄迎来了一位年少的新庄主,从此正阳心剑的时代结束,改朝换代。

心剑仍是江湖剑客口耳相传的一代传奇,而随着新庄主的继位,过去种种就渐被人忘怀。新的一辈知晓的往往是新的事物,一代接着一代,过去就慢慢地被消磨。

那个人一直在他身边,只是结局已在史书上写定,所以世人只知道,叶正阳身边有一不知名姓的友人,他云隐归去,那人也随之一起消失。

绮朝轶闻录-182-有人说,那位友人十分肖似一位已经故去的将军。

凌烟阁落日残烟,那个名字在石碑上早已斑驳。

————“这里已经没什么人来了。”

小孩子蹲在地上,去找有没有纹路好看的石头;身后两个人牵着马,不知在看什么。

“——以前是一个很大的地方,我听说书人说的。”

个子高大的男子转过身,看向晚霞里的残楼。有白鸟栖息其中,暮时飞还。

东侧依稀可见一处高台,虽然年代久远,不过依然坚固。

“要过去的话,走哪边比较近?”

“哦,那里啊……只有穿过林子。”

“没有路了么?”

“没有了。好像以前是有的,不过后来就树遮住了。”

草丛里有什么东西闪着光,小孩子把它捡起来看了看。

那男人也咦了一声。

是半片已全锈了的甲片,只有纹路上还有些光泽。

小孩子看了看,说这附近总能捡到铜片,有时候还能捡到断枪头。

“那我走啦——你们往那里走,穿过一片林子,路上挺多磕磕碰碰的,不过趁着天有亮还行。”

这锈甲片没什么用,被随手扔在地上。人很快就走远了,不见了踪影。

李承恩蹲下身,将甲片捡了起来。

——其实根本辨认不出是什么纹理了。

甲片在他掌心,锈迹斑斑。

绮朝轶闻录-183-“走吧——陪我去看看。”

他重新把甲片放在草丛中,站起身。蓬草千里,如果不是点将台依然保存着,就根本找不到原先的路了。

点将台上,石砖缝隙里已经长满杂草。他扶着叶英慢慢走上去——年久失修,很多石阶都已经崩裂。

正是深秋暮时,风渐起,将一地蓬草吹的哗哗作响。

李承恩站在那,站在他原来站的位置,看了很久。

他第一次站在这里,和最后一次站在这里。

风过九州,万载成沙。

他抬起头,面前校场三军齐备,千营一呼——都化云烟,散尽风流。

——上一次收到故人的信,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

无穷无尽的时光,只有他们两个一直走下去。

叶英伸手,抚过那些石砖。洛阳的气息熟悉却陌生,让他想起了很多年前模糊的往事。

往事皆湮,只有身边的人是最后的真实。

李承恩说,天色暗了,该走了。

听不出悲喜,十分平静。

风呼啸而过,飒飒卷过草地,竟有刹那如同千军万马的呼声。

李承恩停住了脚步,就立在那听——他似乎还听见很多熟悉的声音,刀剑交击声,嘶吼声,哭声,笑声……可只有刹那,便都随风散了。

走吧。他说。

走吧。

绮朝轶闻录-184-他们离开了点将台,把百年烽火抛在身后。

俱往矣。

绮朝轶闻录-185-绮朝轶闻录-186-至少没有初见面的时候那么糟糕——虽然在某些情节后,好像更加糟糕了。

不管怎么说,生死与共了,就算我对这家伙印象不太好——人一旦这样想,没关系,很快印象就会慢慢转好了。

大抵就是,一个人的门派声望已经变成仇恨了,以后不管如何似乎都只会往好的方向发展了。

……这样想想,这两人能走到这一步,真是……奇迹啊。

有时候在两个人的感情里,反而是叶英比较主动。两人都是冷静派,其中一个不得不冷静,他任何的决定都关系到无数人的生死。长期如此,李承恩已经可以瞬间割舍身边所有的不稳定因素了。我喜欢你,但对不起,情势所迫,我们必须分开——李承恩必须如此。而叶英肩负的更像是一个家,这个家虽大,却总有能和他一起肩负的人们。他比李承恩幸运,李承恩和其他人所面对的,只有生与死。

也因此,这两个人的感情是十分简单的。

我喜欢简单的感情,还有和快餐一样的故事。快餐没有什么不好——我很喜欢一个作者,她写的文被人比喻成快餐或者可乐——“没什么营养没什么内涵,不过每个人都吃得惯,咕噜噜一口下去管它有多少卡路里,爽就行”。我很喜欢用她的文杀时间。如果有人告诉我,你的文我拿来杀时间,排队买票时候无聊了看看,睡不着了看看,那我会觉得挺高兴——比起那些晦涩的或者为虐而虐的故事,至少我的文不用脑子,和可乐一样,“一口下去爽就行了”。

写文和看文……至少对我来说是杀时间的重要手段,也许还有其他的,但肯定不会是拯救地球。如果有机会,以后再一起杀时间吧(笑)。

最后,由衷的感谢。

谢谢。

玄衣朱裳绮朝轶闻录-187-后记结束了吧……好像自己都没缓过神来的时候,这篇文就这样结束了。

记得那时候连载一开始,大概计划长度只到【琉狸】,写两个探案类的故事——因为这类故事最好消磨时间,而我又是个喜欢让自己和别人消磨时间的人。

消磨时间多好。所以故事里的角色也常在那消磨着——轶闻录里的角色,大概是所有文里面最忙碌的两位了吧。【尸孕】里西湖东都晋岛来回跑,杀人加放火,【琉狸】里打得天昏地暗还差点被人做掉……后面几幕事更加乱,假如按照情节算劳动量,将军和庄主绝对可以算是国家级的劳模了……

所以怎么说呢,自己是个懒散到极点的人,总觉得“啊好累啊……让他们放假吧”,结果偏偏还必须按照情节这样写下去,勾心斗角成那样,开始时“我们的梁子结大了”,一直到“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偏偏还不能让你死”。

叶英一定很郁闷吧,莫名其妙被拉下水,惹了一堆麻烦,关键是没钱赚。将军年薪四万八,按照唐朝的物价……估计庄主也没有讨债的心情了。

那就算我倒霉吧,反正都被搭上了,还找到你把柄了,从此你就别想好过——开始是这样,于是就一起蹚浑水了。

渐渐地发现,其实这人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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