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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79.当场抓包(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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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青青刚刚聊完,我正打算关了窗口做点正事,忽然看到好久没上线的子人的头像居然亮着。于是赶忙发了个窗口抖动过去:“重大新闻!你竟然诈尸了!太新奇了!”

子人很快就回了个鄙视的表情过来:“我只是万年潜水党而已,谢谢。”

“最近忙什么呢?发你消息老是不回。”

“唉,忙着准备公务猿考试啊!一天看60页书,做200道题,还要参加补习班,每天早上七点起床晚上十二点钟睡觉,作息比读书那会儿还要规律,时间还是那么紧迫,谁有空搭理你这个闲人。”

……我哪儿闲了?

“什么?你以前不是最鄙视这工作,觉得那都是一群国家的蛀虫,整天拿着俸禄吃吃大餐喝喝茶,太堕落了吗?”

“咳,那是我年少无知,眼界不够开阔,胸襟不够宽广的缘故。如今,我只想做个兢兢业业、克己奉公、无私服务于大众的人民公仆,你得理解我、支持我,不能这样诋毁我心目中崇高而伟大的理想工作。”

看看,什么叫虚伪,我真是……太羡慕了。

“我去参加补习班的时候,认识了不少人。有几个说他们都已经考了四五次了,都在面试那一关被刷了下来。想要捧这铁饭碗,也不容易啊,都比得上我们当年高考时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竞争激烈度了。我真担心我连笔试都过不了。”

“放心吧,在考试这方面,我觉得你无论是硬件设施还是软件配置,都是一等一的好。你可是重点大学出来的高材生,秒掉一般的杂牌军绝对是毫无压力的。我相信你。”

“但愿咯。哎,我跟你说点有意思的事情啊!上次去补习的时候我们一群人没事就瞎聊天嘛,然后我听一个人说,他之前报考过农林牧畜的一个职位,新人进去工资一千块不说,还要经常被派出去到屠宰场检验盖章,就是合格猪之类的。你不知道,杀猪一般都是在晚上,干这个就很苦逼,节假日也要去给猪敲章,因为老百姓要吃肉嘛。”

“噗——”早在看到“合格猪”三个字的时候,我就已经将喝到嘴里的一口白开水给喷了出来。我很怨念,聊天时候喝水真是个坏习惯,为了电脑的寿命,必须得改掉不可啊!

我默默地擦干净屏幕,然后在键盘上噼里啪啦打下一行字:“你又害我喷了一屏幕的水!”

“得,都几年了,你不一直都是这德行吗?好了,不跟你聊了,时间宝贵,我要继续研究数字推理逻辑判断去了。”

“哎呀,卡机马!要不要我送你一套史上最内涵最惊艳的系列书《五年高考三年模拟》?做完了它,基本上你就天下无敌独孤求败再也不怕任何考试了!”

“滚!”她干脆利落地下了,没有给我留下半点调戏的余地。

悻悻地摸了摸鼻子,我关了□□,打开贸易平台的操作界面,准备更新下产品。可脑海里总回想着刚刚子人的话。

虽然都是些调侃语气说出来的玩笑话,但我也清楚,她有多拼命。没有一件事不需要付出努力,没有一种成功不伴随着艰辛与压力。不论是她,是我,是青青,还是林森或者圻城,都在为了自己的明天而不懈奋斗,都在同生活的作难作抵抗。

也许是感受到了近来办公室里压抑而低迷的气氛,为了缓和同事间的关系,这天袁经理打算请我们去搓一顿大餐。

预订好了包厢,一到下班时间,我们就一窝蜂地拥到了公司对面的一家四星级酒店里。这酒店三楼是宴会餐厅和聚餐包厢,二楼是KTV俱乐部,一楼却是个足浴城……

不知为何,我总觉得我们男男女女一群人穿过足浴城的大厅,去坐前往三楼的电梯时,大家的神色都有那么点儿微妙。

向来严厉古板的袁经理,为毛要选这么个地方吃饭哎……莫非吃完了大餐,我们还有机会一起去洗洗脚,搓搓澡,推推油,做做大保健?

中国人聚餐必然逃不开喝酒。自从上次被他们逼着破了一次戒之后,我在他们眼中就成为了可与卢心宁一较高下的新一代酒神,是本公司冉冉升起的一颗新星。这一次,他们自然不可能放过我,甚至变得更加丧心病狂。

两圈酒敬下来,我觉得我的膀胱很痛苦。于是我可耻地借着尿遁,溜了。

在厕所磨磨蹭蹭了半天,虽然不情愿,我最后还是不得不老老实实回包厢。可穿过长长的、迷宫似的走廊,在发现自己再一次回到了厕所门口的时候,我发现我倒霉催地迷路了。

我深度怀疑,这并不是我喝晕了的错。因为每个拐角看上去都那么相似,每个角落摆放的盆景全都一样,连墙上挂的壁画也是一模一样的。

我恨这个酒店的设计师!都什么狗屁一样的品位啊!

站在厕所门口等了好一会儿,既不见服务员经过,也没有其他认识的人前来如厕,我不由得深深佩服同事们的膀胱,那容量是多么的大啊。

挑了个跟刚才相反的方向,我决定再走一遍试试。在走过第三个拐角之后,因为眼前突然出现的一幕,我一下子刹住了脚步,并下意识地退了两步,躲到了墙壁后面。

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我自己都纳闷,作为正室,我为什么要心虚地躲起来?

前方不到五米处,站着一男一女。

女人我不认识,个子高挑,皮肤雪白,眼睛又大又水灵,一身小洋装衬得她像个公主,真是个我见犹怜的大美人无疑。重点是,她那一头从发根开始卷曲的棕色小卷发。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见到能把泡面头驾驭得如此出色的姑娘,这功力绝非我等可比,我在心里啧啧惊叹。

而那个背对着我的男人,那身影我实在是太熟悉了。那发型是他前天刚刚去理的,那西装是我早上出门前亲手熨烫的,那宽肩窄腰大长腿我都已经摸了不下上千次,他身上有几根体毛我比他自己还清楚。

可现在是怎么回事儿?那仙女儿为什么要露出那么娇羞那么欲语还休的表情?牙齿咬着下唇,手指绞啊绞的,是在卖萌吗?

我突然想起当初我和奶妈在走廊里被林森当场抓包的那一幕。对比眼前的场景,原来,历史,总是相似的啊。

我很纠结,以至于也开始像那位小仙女一样绞啊绞啊绞手指。心里盘算着是该上去直接一巴掌抽晕她呢,还是等他俩分开之后再偷偷弄死她?

“那个……”小仙女终于怯怯地开口了。

某男抬起手,拧了拧眉头:“有话就快说。”

一抹粉红慢慢爬上她的脸颊,慢慢蔓延至她的耳根。就在我以为她要说出“我宣你,做我男票”时,她却说了一句:“可以告诉我他的电话号码吗?”

Ta?哪个ta?男的他,还是女的她?

某男的声音很冷淡,很冷酷,很无情:“你自己当面去问他。”

说完不顾对方美丽清纯小姑娘的尴尬神色,一转身就往这头走来。而我完全没来得及收回我那颗偷窥的脑袋,被他一下子看个正着。我好懊恼。

他的目光忽然亮了起来,原本没有任何表情的面瘫脸,就像是瞬间导入了1GB的表情包一样,一下子就丰富了起来。

他看着我微笑了起来,嘴里低低地说了一句:“傻样。”然后又冲我招了招手:“过来。”

我扒着墙壁,不肯过去——你招手我就过去啊,劳资又不是你的宠物狗。

他继续笑,温柔得要人命。几步踱到我跟前,长臂一揽,他就把我给揽进了他的怀里:“误会了?吃醋了?”

“又不是跟你表白的,我吃哪门子醋。”唉,竟然不是跟我家帅帅表白,太可惜了。

难道,我家气宇轩昂玉树临风品貌非凡的帅哥,最近魅力度下降了?我狐疑地侧过头将他仔细打量了一番。

“看我干什么?”他笑起来,和从前一样的光芒万丈。

我瞬间打消了心里头对他美色的怀疑。

“刚刚那姑娘看上谁了?”

听到我问这个,林森的脸上一下子露出了促狭的坏笑:“是圻城那小子。”

那姑娘美则美矣,眼神不好使啊。我在心里暗暗替她感到惋惜。

“对了,你怎么会在这里?”

“前几天我不是跟你说,我和圻城在跟进一个大的合作案吗?如果拿下这个客户,我们就能打一场胜利的翻身仗,有资金和基础去做更多的业务。可这个客户的架子很大,我和圻城去拜访了他很多次,他都拒而不见。打电话去找他约谈,都是他的秘书接的,一直在敷衍我们。”他抬手帮我将垂落在脸颊旁的一缕发丝拨到耳后,然后弯了弯嘴角。那抹笑容里带了一丝苦涩与无奈,让我的心也为之一疼。

我可以想象,像他这样过惯了顺风顺水生活的天之骄子,学着去放下身段低下头颅,却一次次碰壁,一次次被人用不屑的语气回绝时,是该有多么难受。他和圻城这样的商场新手,面对那群在尔虞我诈、陷阱重重的商海沉浮中锻炼得比泥鳅还滑溜的老狐狸们时,处境是多么的艰难。

“不枉我和圻城在他公司门口蹲守了三天,终于守到了他。他答应出来跟我们见个面,吃顿饭。谁想到老狐狸就是老狐狸,这顿饭从头到尾一直在跟我们打太极。我和圻城好话说了一大堆,酒也陪他喝了不少,他半个字都没有松口。”

“至于刚才的那个女孩,是他的女儿,说之前在他家公司门前见到过我和圻城,当时她对圻城一见钟情……”

这也太特么狗血了!

我一拍手,想到个绝妙的方案:“那要拿下这个老头就简单了!叫小六子牺牲一下色相不就行了?人家姑娘家世好外貌美,我看性格也很温柔贤淑,算是便宜这小子了!”

谁想听了我的建议,林森连连摇头,面上一副意味深长的笑:“圻城敢这么做,只怕有人要过来扒他的皮了。”

“咦?!小六子有新欢了?!”这新闻也太爆炸性了吧,我震惊了。

这都什么时候的事情?这段时间为自己的工作忙得焦头烂额,也没心思去八卦他的私生活,我就这样错过了一出好戏拉开帷幕的时刻么?

“现在还不明了,也就是那么个苗头而已。”

“是谁?我认识不认识?”

“你猜猜看?”

“这凭空让我怎么猜?好歹给点提示啊。”

“算了,别猜了,你就拭目以待吧。等他们两个人都按耐不住的时候,你就知道了。”

这话说得就跟“明天会不会下雨,你明天就知道了”一个尿性。我真是恨透了这种死循环式对白,完全浪费我的口水。

他完全无视了我的不满,推着我往前走:“我回包厢去了,你累的话就先回家吧。”

“不,我等你。”

“……好。”

他拨了拨我的长发,推开左手边的包厢门,进去了。

包厢里隐隐约约传来交谈的声音,酒杯碰撞的声音,偶尔夹杂着林森的笑声,低沉而陌生。我想象不出他举着酒杯啜饮的模样,想不出他如何说着那些他不熟悉的说辞,想不出他的脸上,是怎样强装出来的笑。

我的心有些疼。

木然地站立了一会儿,我安静地继续往前走。没有迷路,一路顺畅地回到了自己的包厢。就像是之前的一场迷途,只是为了与他的一次不期而遇。

考虑到等下要带着可能喝得酩酊大醉的林森回家,我没有再碰酒。所有上来敬酒的人,都被我用借口推挡掉了。

方佳楠闲闲地浅笑:“看呐,再能喝的酒神也会有力不从心的时候。不如来点鲜榨玉米汁,百喝不醉,也不会出洋相。”

我礼貌地笑了笑,没有接话。

不出我所料,林森和陆圻城两人都喝得有点多,我上去扶住林森的时候,感觉他走路的脚步都虚浮了。

看到一旁脸与耳根都红得像在发烧一样的小六子,我顿时觉得很为难:我一个女子,就两只手两只脚,怎么同时扶两个喝醉了酒的人回家?

还好他还有点清明的意识,知道我在犯愁,他大度地挥了挥手,说道:“你们小两口管自己回家吧!有人会来接我的!”说着他掏出手机来,捣鼓了几下,拨通了一方电话。

“……没,没喝醉呢……来接我嘛……我头好晕,呜呜呜……”不知道对方是何方神圣,能让他如此发骚。

我受不了地抖了两抖,再没犹豫地扶着林森出了门。

费了好大劲,我终于把人高马大的林森给弄回了家里。这厮的身板穿着衣服时看上去瘦不拉几的,可我知道,衣服包裹之下的,是结实的肌肉群。压在我身上,重得简直像座大山。

把他放到床上,我就想起身去给他拧块湿毛巾来擦擦脸。却不料,他突然伸出手臂抱住了我的腰,一收力,就把我带到了他的胸膛上。

他因为酒精作用而变得迷蒙的双眼,像两汪秋水,静静地注视着我。

“你说,我是不是变了?”他的声音也是迷茫的,“虚伪地笑,强迫自己跟他们一样讲些无聊的话。忍受对方谈论那些毫无意义的内容,忍受他们的低劣、庸俗还有那些龌蹉到恶心的淫念。是不是有一天,我也会成为那样的人?”

我轻轻摩挲着他消瘦了许多的面颊,看着他眼底的茫然与疲倦,鼻间忽然一酸。

“不,不会的。在我眼里,你一直都和以前一样,只是,比以前成熟了。这是好事,知不知道?我们都要长大,这样才能有能力做自己想做的事,保护自己想保护的人,对不对?”

他闭上眼,唇间溢出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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