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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君心似我心(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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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日任平生都在替周成压制着魔性,但是并没有什么效果。每一日周成都在做着噩梦,而且一日比一日更加厉害。

任平生只好片刻不离的守着他。无端的恐惧擭紧了他的心脏。生怕自己一转身,周成便被魔性侵蚀,失去本性。

任平生虽然都将魔性渡到了自己身上,然而周成体内的魔性竟然像长江之水一样连绵不尽,永不枯竭。

也并非没有压制魔性的地方,就是天界。而天界虽然仙气缭绕,但毕竟是重地,周成一个凡人定然去不了。

天界‘灵珠’虽能救周成,却因为镇压着魔王,不敢取下来。

这灵珠是一万年以前东海的一只珍贵的‘霸王蚌’在千载难逢的机缘巧合之下,集天地灵气而幻化而成。一直就是天界至宝。

三界也只有这么一颗,它仙气充盈,是控制魔性的绝佳之宝。周成若能得它,只需要在身上佩上一日,必定痊愈。

只是这颗灵珠目前正陈放在‘万虚堂’用来压制魔王孽天,去除他的暴虐之气,是万万动不的。何况那魔界右使打伤周成,逼他为周成疗伤,打的肯定也是这个主意,只要失了灵珠,天界将再难制住魔王。到那时,一切都会不堪设想。

只是噬魂他千算万算,唯独算漏了一个‘情’字。他定料不到自己肯为周成牺牲吧?

想到周成对自己全心全意信赖的笑脸,任平生不禁心中一甜。一个若有似无的浅笑慢慢的浮上他的脸颊。

还有一样东西能和‘灵珠’相提并论,却极少有人会想到它,那便是每个神仙的仙元。

仙元有强有弱,却独一无二。任平生在凡间修炼了七千年,又拜在蓬莱尊者座下三千年。他的‘仙元’至净至纯,是抵御魔性的绝佳之物。只是仙元乃神仙的灵气之源,而失去仙元的神族甚至连一个最低等的魔兵也打不过。况且任平生一生为了诛魔也曾得罪过不少冥界、魔界和妖界的人。一旦他们知晓任平生没了灵力的话,定然会前来寻仇。

这是一步险棋,但是他却顾不了那么多了。哪怕失去灵力,也要保得周成一生平安。

他以前一直不懂,尚书的女儿为什么会甘心撞死在他的‘真身’梅花树下,到现在他终于明白了,原来这就是喜欢,这就是情之所钟,身不由己。

是的,他喜欢周成。

如果不喜欢,怎么会在他轻薄自己的时候,只是叫他搬出去,而没有对他动手?

如果不喜欢,怎么会在他等在门外的时候忧心忡忡、心绪不宁,甚至连觉都睡不好?

如果不喜欢,怎么会在魔界右使伤害他的时候,觉得连呼吸也停止了?

如果不喜欢,怎么会在看见他的时候,心里面满满的都是甜蜜?

如果不喜欢,怎么会甘心失了自己的灵力,只是为了看他不被魔性折磨?

原来这就是喜欢啊,让人觉得不甘心,却又只能束手就擒。

他,现在终于明白了一切,原来,陪在喜欢的人身边。就算不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他,也会觉得幸福无比。

这种感觉就好像是全世界都握在了自己的手中,不留一丝遗憾。

只要等到月圆之夜,在天地间灵气最为充沛的时候,将仙元渡到周成体内,便可以彻底清除周成体内的魔性。至于之后自己会被残余的魔毒折磨得生不如死,这都不重要,只要周成能够好好的,开开心心的便好。

做不做神仙,又有什么关系。

接下来的这几日,明白自己心意的任平生待周成更加好了。不但夜夜都睡在一张床上,连吃饭都是一起吃。虽然任平生并不需要食用人间的食物,但是能和喜欢的人一起同桌而食,这种满足感,比喝了西王母酿的蟠桃酒,还要让人心醉神迷。

只可惜周成并不能确定平生的感情,日日担惊受怕,小心翼翼。不敢越距半步,生怕一不小心,便惹得任平生一个不高兴,又将自己扔出庄外。那种深深的绝望,他不想再尝一次。只得装乖卖巧的讨好任平生。

任平生也不戳破,偷笑着享受他的殷勤。只觉得这样的周成越看越动人,越看越讨人喜欢。偶尔假装惩罚周成,却行那轻薄之实。任平生于情.欲本来就十分淡然,所以最爱做的事情便是亲吻周成的酒窝。

也常常去捏周成的手掌,非要把他捏得通红,看他敢怒不敢言才会觉得高兴。

这个傻瓜,一定是害怕惹恼了自己,自己不理他吧?可惜啊,他不会知道,真正害怕被冷落的人其实是自己。

明知道周成是喜欢自己的,但是这种被在意的感觉实在是太美好了。因为美好,所以最怕的便是它一朝破碎。那样比打入万丈深渊还要令人难受。

现在他终知道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了。

这一日,周成照例比任平生先醒,便伸手去摇他。周成天天与他同眠,却看得到,吃不到。叫人心里像被无数只猫儿爪子挠过一样。

以前任平生不知道他的心思也就罢了,可是他已经正正经经表过白了啊。他怎么还可以若无其事的和自己睡一张床上?到底是他粗神经,还是他压根没把自己的感情放在心上?!

若说任平生喜欢他的话,看着不像:若说讨厌他的话,又怎么会天天和自己一起睡,真真搞不懂。要知道任平生的洁癖可是出了名的。

有谁不对任平生不心生爱慕,又有谁敢表达出来。这几日,他才从下人的悄悄话中慢慢的知道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任平生极度讨厌有人对他动心思,尤其是男人!

所以仆人们很奇怪他怎么还能安然无恙的呆在庄里,并且还能和庄主继续睡在一张床上!

只是他们哪里知道,任平生之所以这么容忍自己,只是因为愧疚罢了!

所以,他只能克制着自己,不敢越雷池一步,生怕惹得任平生一丁点的不爽。

任平生正在香甜的梦中,却突然被周成摇醒了,十分不快。可是他却不想想现在都日上三竿了,自己还在这儿赖床。

这时门外传来了侍童的声音:“庄主,你要的眼镜奴才已经命人做好了。”

任平生听他这样说,脸上闪过一丝喜色。嗯,不错,这些下人手脚够麻利,这么快就赶制好了。也不枉费他昨天半夜还在那里赶制做眼镜的模具图纸。

既然是要送周成的东西,当然得由他来设计。一定不能有丝毫瑕疵。

便说道:“进来吧。”

侍童便托着一个玉制的托盘进来,盘里的五彩锦缎上果然放着一副做工精巧的眼镜。

任平生本来就打算送周成一件礼物,在看见周成坏掉的眼眶时,突然灵机一动,竟让他想出和发明了这样一个东西,不过倒正好和周成相配,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看见周成戴上它的英俊潇洒的样子了!

任平生取过来满意的点点头。嗯,果然是巧手,和他设计的一模一样。

镜框是用灵山上千年的紫玉制成,光滑亮丽,隐隐有朱红色的花纹蛇行其间。细看来,竟是斑斑点点的梅花。镜片和镜圈却是用黑玉制成,不过这两片玉极轻、极薄、极韧。乌黑透亮,不含一丝杂质。镜圈(镜片边缘)用几十颗米粒大小的、玛瑙色的珍珠镶嵌而成,散发着莹润的光芒。奢华却不抢眼,低调却不简单。当真是:低调奢华有内涵,狂暴酷炫diao炸天。

任平生一把揽过周成,轻柔的替他取下眼上灰色的布条。将眼镜戴在了周成的脸上。刚好合适,也不枉费他昨夜里悄悄测量过周成的要戴的大小。

暗紫色的镜腿隐没在黑发之中,两片宽大的镜片轻易的便将周成的两个眼眶遮住。这样的周成,少了三分书卷气,却多了七分霸气。

任平生又将眼镜取过来自己试了一下,轻盈柔韧,戴起来没有半分的不适,这才喜笑颜开的重新戴回周成脸上,笑道:“送你的,喜欢不?”

周成伸手轻轻的在脸上摸索着,细细的描绘着眼镜的形状,问道:“这是什么?”

“我想想,它像镜子一样明亮,又是戴在眼睛上,我本来想叫它眼镜。可是没想到你却极适合这像墨一样的深黑色。所以我觉得应该叫它‘墨镜’。”

“墨镜?”周成喃喃的重复道:“为什么要送我墨镜?”

“因为今天是我的生辰呀,傻瓜,我只想和你一起过。”

“一起……和我?”周成显然还没有消化掉他话里的意思,一时之间竟转不过弯来。任平生这话说得暧昧含糊,让他忍不住的又开始胡思乱想。

醒醒吧,周成,你还在奢望什么。不是你说的,只要能陪在他身边就好吗?为什么你还不知足?一个人如果太贪心,连老天也会看不惯的,你难道想连你拥有的这一点点幸福,也弄掉吗?

“好,我陪你。”周成勉强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但任平生如何看不出他的牵强,一把抓住他的一只手,用力的一捏,满意的看着周成吃痛的表情问道:“怎么?不愿意。”

“我……当然愿意。”怎么会不愿意呢,就算是只能在你生命中做个无关紧要的配角,也好过我一个人在情海里苦苦的翻滚挣扎。

任平生这才满意的看着侍童问道:“长安,叫你准备的东西,可曾准备好?”

“启禀庄主,早就准备好了。”

“那就好,成,我们走吧。”任平生破天荒的叫了周成的昵称,可是周成沉浸在自己的忧伤里,竟然没有注意听。

任平生顿时就有点来气了,忍不住又在他头上敲了一记,嘲笑道:“呆子,怎么又呆了?”

“呃~~~,没呆,这次没呆。”却没有发现自己的话里的漏洞,等于变相的承认了自己是呆子。

任平生又好气又好笑的拉过周成的手,扶着他出了门去,周成本来还想微微挣扎,但是任平生用的力气很大,半天也挣不脱半分,不由得也算了,老实的随着了任平生的步伐。

这条路周成却并不熟悉,再往下去,竟然闻不到了梅花的香气,却隐隐传出食物的味道。周成也不敢多问半分,只好小心翼翼的试探着脚下的路。

也许是不满意他的速度,任平生一把揽过他,让周成和自己并肩而行。长安不敢抬头多看,低眉顺首的老远跟着。开玩笑,要离得太近了,打扰了庄主的好事,庄主不剥了他的皮才怪。

虽然庄主平时都是一副冷心冷情的样子,但是他现在眼里跳动的两簇情.欲的火光自己还不能分辨出来的话,他也没有资格再在这个落梅山庄好好的呆下去了。庄主看周公子的眼神——果然和小九哥看自己的眼神一样。眉目之间,蕴含了无边的情意。

只是周公子长得是端庄方正,并不像那些柔媚多姿的小倌儿,反倒是庄主,气质清贵,美若神祗,常常让人不敢直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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